试论当前旅游学与旅游业的分离趋势——“旅游创造学”及其在旅游学创新发展中的意义

2014-01-22 23:32:48庄寿强张岳军
关键词:旅游业学术学科

庄寿强,张岳军

(1.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旅游规划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1100;2.中国矿业大学 创造学教学与研究中心,江苏 徐州 221008)

引 言

笔者在《“旅游创造学”及其在旅游(学)创新发展中的意义》[1]一文中曾指出,“旅游创造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就是如何把创造学中已经研究出来的一般创造原理、创造性思维的规律和方法等创造学理论用于旅游(学)业中,以促进旅游(学)业的发展。从“旅游创造学”的角度不难认定,旅游学与旅游业这两个明显属于不同范畴的体系,在当前仍牵扯在一起、混为一体并互相牵制,这种现实已经妨碍了旅游学和旅游业的各自发展。由此,遵循学科与产业之间“合—分—合”的一般发展规律,笔者试用“旅游创造学”中“还原创造原理”和“移植创造原理”[2]为指导,参照早期地质学从采矿业中逐步分离出来,经各自发展后再进行地质学理论与采矿业实践相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促进采矿业发展)的“合—分—合”实例后提出,现在已经到旅游学从旅游业中分离(升华)出来各自发展的时候了。

一、地质学从采矿业中分离的启示

18世纪以前的很长一段时期,人们对于地质知识的了解十分零星,地质学尚未形成一门学科。那时的采矿业大都停留在采集那些地表的、小型的、能直接看得见或者不需要太多地质知识和太多气力就可完成的水平上,因此并不需要太多的地质学理论。然而,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上半叶,随着蒸汽机的发明和在包括采矿业在内的各行各业中的快速推广应用,欧洲各国先后进行了工业革命并纷纷步入工业化时代。由于矿产资源是实现工业化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前提条件,所以,人们对矿产的开采与勘查的要求与日俱增。很快,零星而破碎的地质知识已远远无法满足采矿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这样,在采矿业中作为一门提升理论水平的学科——地质学的出现就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了。

英国从1764年开始在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工业化,并于19世纪中叶基本完成。在这一阶段,英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迫切需要各类矿产资源,所以,在这一阶段,地质学在英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并显现出与采矿业的分离趋势——仅仅在短短的20年时间内,作为地质学基石的显生宇中10个地质“系”(如寒武系、志留系、石炭系等)基本被命名完毕,为现今地质学的学科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这些地质“系”中,古生界“系”的绝大多数学术研究的标准命名地点都在英国本土上。这就是地质学诞生早期“既是生产事业,也是科学事业”[3]的“合一”阶段到后来“分离”阶段的必然发展。其后,地质学就作为科学大家族中的一个分支学科,按照学科领域中的各种学术规律(比如,学术发展的学派形成规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争论规律等)在不断地发展、完善。到了这一阶段,分离出来的地质学才可能作为科学在理论上去指导人们如何找矿、如何采矿等等,继而完成“地质学理论与采矿业实践相结合”的更高层次上“合一”的使命。

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学科发展中也不少见。比如建筑领域,在人类只是搭建茅棚或木屋栖身的早期阶段,同样也不需要太多的建筑学知识,那时的建筑业与建筑学同样是合为一体的。但是,如果建筑学不从建筑业中分离出来(无论是有意识分离还是无意识分离)独自发展成具有相当理论高度的学科,然后再返回去与建筑业实践相结合,并从中指导建筑业的发展,那么数百米高摩天大厦的落成就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

其实,地质学、建筑学及其他学科的“合—分—合”发展变化是完全符合事物螺旋式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因此,从创造学观点来看,旅游学作为还孕育在旅游业中的一门学科来说,它从旅游业中分离(升华)出来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该认识并利用学科发展的客观规律来有意识地、积极地促成、推动旅游学从旅游业中脱颖而出,而不应该仍用传统守旧的固有观念来维持甚至强化其原始的“合一”状态。

二、旅游学从旅游业中分离的趋势

1.旅游学从旅游业中分离的必然性

从各门学科与相应产业之间“合—分—合”的发展规律来看,旅游业的雏形与采矿业、建筑业的雏形一样最早也可以追溯到千百年以前,但是作为与经济密切挂钩的现代旅游业来说,却比采矿业和建筑业的出现晚得多,它在国外的发展尚不足百年,在我国更是改革开放以后近几十年间的事。所以,几十年来旅游业的发展势头虽然很猛,但从宏观科技发展所显示的规律来看,它显然仍处于学科发展“合—分—合”的前一个原始“合一”的早期阶段。其主要表现在于没有相应旅游学学科理论的指导,所以旅游业中很多旅游资源的开发较为盲目或混乱,旅游行为显得层次不高(如大多仍停留在低层次的“观光”阶段)、旅游的“型式”极为欠缺(如仅就地质旅游学已超前研究出来的四种旅游类型和四种旅游方式及其排列组合而成的16种旅游“型式”[4]而言,绝大多数型式在现代旅游业中完全有可能开展但却没有开展)。更重要的表现是,很多专门的旅游研究者常把旅游业误读成旅游学,如一些学者常把国外实际上属于旅游业范畴的著作有意或无意地翻译成“旅游学”[5],还有一些学者自己所编著的标题为《现代旅游学》、《旅游学教程》以及《旅游学概论》、《旅游学导论》等诸多冠名为“旅游学”的著作,只要稍微阅读一下即可发现,其中相当多篇幅涉及的是关于旅游接待、旅游服务、旅游市场、旅游交通、旅游购物、旅游经济及融资等明显属于旅游产业而不是旅游学学科的内容。这些误读客观上在不断强化旅游学与旅游业的原始“合一”关系,从而进一步禁锢了旅游学的脱颖而出。

当然,与地质学、建筑学发展的早期阶段类似,旅游学与旅游业既然同属“旅游”之列,那么在当下它们发展的早期阶段也就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互为融合”的整体。在此阶段,因旅游行业层次不高、难度不大,比如在一些风景秀丽的地方或文物古迹处随便编撰一些神话传说故事,然后圈地收费,即可接待游客、开展旅游。所以,即便没有旅游学的科学理论,对其低层次旅游活动的影响也不会很大。然而,当下我国的旅游业已发展到成为“支柱性”,或者称为“朝阳”产业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如果全社会仍旧没有一个旅游学学科(注:这里强调的是旅游学学科,而不是现行的旅游管理学学科),没有一定层次高度的旅游学理论进行指导,那就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妨碍旅游业的发展。例如,现在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旅游、大办旅游,各地旅游开发者纷纷绞尽脑汁希望通过深挖旅游文化内涵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这当然是一个正确的方向,然而,因为缺乏旅游学学科理论的引导而一度纷纷走进争夺挖掘“名人”、“古人”出生地点,甚至发展到竭力去找寻根本就不存在的“仙人”(如《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故乡的狭径或误区。

此外,当前我国旅游从业人员总数虽已过千万,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大专院校也近乎千所,然而面对如此庞大基数且又快速发展的旅游产业,居然没有一个理论层次上的“旅游学”,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学学科,当然也就没有一个相对应的“旅游学教授”或“旅游学博士”,没有一个“旅游学”专业的高级人才,这不是显得过于“荒唐”了吗?因此,即便从解决这一“荒唐”现实来考虑也不难发现,当下旅游学面临分离后的再发展显然已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如果再从整个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和旅游创造学角度来看,地质学、建筑学及其他学科所遵循的“合—分—合”发展规律也决定了旅游学分离的必然趋势,并为其分离提供了哲学上的指向和极有益的借鉴。由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个发展规律、把握这个规律、利用这个规律来有意识地促进这种分离,从而促进旅游学学科的发展,当然也是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笔者才克服了当下基本上由旅游市场的经济效益来控制“旅游学”研究力度和走向所造成的种种困难,发表了以《旅游学的涵义、学科性质及学科定位——从行为创造学新视角对旅游学基本概念的探索》[6][7]和《地质旅游学的诞生及其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意义》[4]为代表的10多篇“旅游学”的学术性文章,并以此为最初的逻辑起点,通过层层逻辑体系的搭建,逐步形成了旅游学学科的理论框架,初步显露出旅游学与旅游业分属两个不同体系的特色。

2.旅游学与旅游业的主要差异

从旅游业中分离出来的旅游学虽然与旅游业同属于“大旅游”(或者可称为“泛旅游”)的范畴,它们之间也确实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毕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因此仍有不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差异之一,两者的性质与归属不同。

旅游学是揭示旅游科学的一门学科。既是学科,它就得服从一般学科的研究与发展规律(如为了发现事物的新规律并解释新现象而对其进行观察、分析、思考等等)和学术分类的原则,它有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属于自身的理论体系,比如它具有自己独特的基本概念体系及各基本概念之间能自圆其说并形成二级、三级学科的逻辑理论框架。

旅游业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个产业。既然是产业,它就得服从市场经济调节的发展规律(如市场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谋取利润等等),它有区别于其他产业的产业特色,比如它有自己独特的经营对象和体制,亦可根据市场的变化划分出旅游投资、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优化管理、旅游促销等各种与旅游经济密切结合的产业结构。

差异之二,两者所面对的对象不同。

旅游学是一门学科。它所研究的对象是所有与旅游相关现象背后的深层次本质,是从无数旅游现象中抽象出来的概念及其不同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就如同数学学科中的“点”、“线”等研究对象并不是现实中总是有大小之分、粗细之别的“点”、“线”,而是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即现实中亦不存在的)既没有大小之分、又没有粗细之别的抽象的“点”、“线”概念一样,旅游学所研究的“吃”、“住”、“行”、“游”、“购”、“娱”等也不应该是现实中“吃”、“住”、“行”、“游”、“购”、“娱”的简单实在现象,旅游学所研究的对象也应该是从这些实在现象中提升出来的、“能使人产生精神上愉快或享受”,即具有共同旅游学本质的抽象旅游概念[6]等等。为了获得更高的学术价值和更深远的科学意义,就像物理学的基本研究单位会变得越来越小(从物质的分子发展到微粒子)、生物学的基本研究单位也变得越来越小(从生物的细胞发展到遗传基因)一样,旅游学的基本研究单位也会逐渐深入到越来越细小的领域(目前,其基本研究单位应该是“景点”)。由此,按照学科归类原则,旅游学就不太可能属于当下大多数人认同的综合性学科或交叉性学科,把它归于横断性学科更为合适[6]。

旅游业是一个产业。它所经营的对象是所有与旅游相关的经济现象,即一般所说的 “吃、住、行、游、购、娱”等实际存在的各种经济现象,旅游业不可能面对什么不切合实际的、抽象的旅游。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旅游业不会随便放弃任何一个领域中的赚钱项目,因此,旅游业所面对的对象会变得越来越多,涵盖的面越来越宽。所以也很明显,当下的旅游业实际上是一个十分庞杂的综合性服务产业。

差异之三,两者的创新发展机制不同。

旅游学学科的创新发展主要依靠学术研究者献身科学的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和发现“第一”现象的学术水平。“第二”性质的所谓“发现”,即他人已经发现后的再次重复性发现,对于科学来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由此,旅游学研究者注重的是学术道德,其目标是认真做好学问,对于学科中出现的新提法、新认识要追问有没有道理和依据,有没有学术意义,只要学术上能自圆其说的新观点、新看法,哪怕暂时看来不会产生什么经济效益,也都予以肯定和支持。因此,对于学术上的不同观点就严禁采用“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压制方法,严禁使用“标准化”、“规范化”的一刀切思维模式,而是始终坚持“一切服从真理”的原则和“务实求真”的精神。所以,真正科学的旅游学学术研究一般不会屈从于周边的种种压力,也不会理会社会上繁杂因素的干预,更不会违心地附和“权威”的观点与结论。

旅游业的创新发展则主要依靠企业管理者把握市场规律的程度和经营水平。旅游产业注重的是经济效益,其管理者可以是“第一”的技术创新者,也可以是并且实际上很多都是重复别人经营活动的“第二”个,甚至“第N”个复制者——只要按照市场规则能为其带来经济效益即可。对于业内出现的不同事物,尤其是新生事物,只看其能否带来经济价值,能带来的则予以支持,不能带来的则不予理会,甚至极力反对。因此,旅游业管理的现状是“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所推行的是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的一刀切管理模式。一个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直接受制于当地旅游资源的分布及相关的旅游环境,尤其是受人为环境因素的控制,如当地的政策导向、投入力度及决策者的管理业务水平等因素常常决定了该地旅游业的发展规模。

差异之四,两者的评价标准不同。

旅游学既是一门学科,那么它的发展动力就只能依靠科学创造,依靠学术上的“百花齐放”与“百家争鸣”。旅游学学术界可以而且甚至应该鼓励产生不同的学术思想、观点和学派,这种“差异化”的多元性认识决定了旅游学学术界不可能存在什么人为的“统一标准”。此外,科学是无国界的,科学是为全人类服务的,因此,作为体现或反映科学规律的学科当然也是为全人类服务的,就像各国之间的物理学学科、数学学科没有什么不同之处、没有什么国与国之间的区别一样,从学术上看即将分离出的旅游学既然是“学”,那么其学术理论也应该没有国与国的区别与限制,也应该全球基本相同。衡量旅游学发展的标尺与其他学科一样,是其学术水平和科学价值——如再强调用经济效益为标尺则可能阻碍,而且事实上已经阻碍了其正常的发展(例如,在当下,不能明显带来经济效益的旅游学学术研究几乎得不到任何支持或资助)。旅游学研究者的最高学术职称应该是“教授”或“研究员”。

旅游业是一个产业,它由许多经济实体组成,因此,它的发展动力主要依靠自身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旅游业就要提高其服务质量、规范其市场秩序,逐步实现旅游产业的“统一化”、“标准化”管理。旅游业不但会因不同的发展模式而在不同国家之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而且,即使在国内的不同地区、不同旅游企业之间也会因客观上旅游资源的差异或主观上技术创新的速度、效率的差异以及政策导向、投入力度的差异等种种原因而产生很大的不同。因此,旅游业是为部分人群(如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等)服务的。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标尺主要是看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及所带来的某些社会效益。旅游业经营者的最高职务目前则是“董事长”、“总经理”。

总之,从旅游业中分离出来的旅游学应属于学科的范畴,所以,它应该具有学科所具有的一般共性,它需要一批专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学术性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其学术理论水平。被分离出旅游学的旅游业则属于一个产业,它需要一大批具有创造性的管理者经营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其创造性管理水平。虽然今后旅游业的发展也需要进行一些科学研究,但这种科学研究与旅游学的学术研究并不完全相同,它更多地具有“应用性研究”的性质。

三、当前旅游学与旅游业分离的意义

1.对旅游学科发展的意义

如前所述,参照地质学与采矿业等发展“合—分—合”的规律与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笔者认为有意识地、主动地将旅游学从旅游业中尽快分离出来的做法是顺应潮流发展、符合客观规律的积极举措。

旅游学只有从旅游业中分离出来,它才可能以科学的身份名正言顺地按照学术发展的要求严格地进行学术研究,才可能从每一个基本概念原始定义的内涵与外延、概念之间自圆其说的逻辑关系研究起,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学科体系,像地质学、建筑学一样建立起不受产业化、商业化干扰的旅游学理论体系。从当前我国的科教体制来看,旅游学只有从旅游业中分离出来进行专门的学术研究,它才可能以独立学科,而不是以附属于管理类学科的身份进入国家学科目录之中,从而在学术界“合法地”占有自己一席之地。只有成为独立的学科,它才能形成自己独立完整的学术大厅,它才能容纳并留住一批高级人才进行专门的学术研究,才可能产生一批真正的旅游学教授和博士,继而反过来推动旅游学科自身的创新和指导旅游业向纵深发展,从而将旅游学引入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之中。

笔者正是以此为指导思想,于10年前开始将地质旅游学作为旅游科学的一个分支进行专门的超前性而不是前沿性学术研究。虽然因为“超前性”而未得到任何科研基金与相关单位的支持与资助,但却可以给自己营造一个不受其牵制与干扰、完全按学术规范要求静心钻研学术问题的研究环境。这样,前后共用了4年多时间专门对旅游的基本概念(如旅游、旅游学、地质旅游、地质旅游学等)按照学术上定义的定义要求和“旅游创造学”中创造性学术研究的三个层次要求(即所研究的“旅游”概念本身正确与否的层次、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整个旅游学框架体系中能否始终自圆其说的层次,以及其提出概念所依据辩证法基础的哲学论断层次)进行研究,从而取得了十分明确(注意,在此只是“明确”而已,明确并不完全等于正确)的结果,由此创建了“地质旅游学”的学术体系[4][6],并将其定位于旅游学学科下的三级分支学科(二级学科为“资源旅游学”)而从旅游业中分离出来。地质旅游学理论体系通过“首期全国旅游思路创新及地质旅游研修班”(2010.09)的全面讲学,通过连续3年来的系统开课及近年来对江苏省旅游管理专业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多次讲学,还有对广州大学旅游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黑龙江五大连池世界级地质公园等旅游界10多个旅游院校和国家级景区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员的讲学,经过多种途径进行沟通交流,已得到一些旅游专家、学者、教授、旅游局长、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等人的肯定和认同。由此可见,地质旅游学只有从旅游业中分离出来进行专门的学术研究与提升,才可能得到整个学术界的认同,才可能在对今后地质旅游广泛实践,直至地质旅游业发展起到一定作用的同时,也为自身展示更为广阔的发展前途。

其实,按照哲学中个性与共性的辩证关系,作为旅游学的三级分支学科的地质旅游学,其中的若干 “个性”内容中当然包含很多旅游学的“共性”内容。根据这些“共性”内容,人们可以按逻辑规律顺理成章地延伸并应用到旅游学的其他分支领域中,从而形成诸如地理旅游学、考古旅游学、历史旅游学、建筑旅游学、民俗旅游学及餐饮旅游学、购物旅游学等一系列的“××旅游学”分支学科。笔者相信,如果上述众多的“××旅游学”分支学科都纷纷建立了发展起来,那么真正的旅游学学科就可以在另一个高水平层次上得到实质性的发展与提升,旅游学学科就可能真正做到自立于学术界的学科之林。

由上可知,参照一般对“学科”概念内涵的本质性理解,旅游学作为独立学科从旅游业中分离出来独自发展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有了旅游学的科学理论体系以后,才有可能出现,也才有可能去考虑解决“怎样将旅游学的理论与旅游业的实践相结合”的新研究课题。

2.对旅游业发展的意义

旅游业是一个产业。从理论上说,旅游学中对“旅游”概念定义的定义与旅游产业中对“旅游”一词涵义的理解或解释(对此,有人称其为“技术上对旅游的定义”)不完全是同一命题。比如,旅游学中旅游景点的概念应该有较为严格的学术定义,至少,笔者在地质旅游学中对地质旅游景点的定义是极为严密的[8][9]。然而,旅游业中关于景点涵义的理解却可以十分宽泛,它可以小到把一个古建筑甚至一个古建筑的“大门”称为“一个旅游景点”,亦可大到将万里长城或长江三峡视为“一个旅游景点”。所以,旅游业只有从严格的旅游学分离出来,才能彻底站在产业的角度,在更宽泛的空间里不受任何学术原则的制约而全身心地从市场的角度、现实的角度进行投资、开发、营销、赢利、上市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当然,这些经营活动又可以从分离出去的旅游学研究成果中获得必要的启示——笔者曾研究过,如果事先能充分考虑到真正的旅游学中旅游本质性涵义而进行科学操作,那么诸如南京夫子庙、湖南张家界等地已往的旅游开发或许就可以免走许多弯路。

当然,如果在分离后的旅游业中再适度建立一些具有应用性的研究机构进行专门旅游业的研究,并将这些研究机构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及时地与旅游实践相结合,转化为旅游业创新发展的动力,那么,旅游业就可以插上旅游学的学术研究成果和旅游业的应用研究成果这样两个翅膀而腾飞不止了。目前,笔者正在策划的国内(也许是全球)第一个地质旅游博物馆和第一个地质旅游公园——“南京地质旅游博物馆”和“南京幕燕地质旅游公园”就完全是按照新诞生的“地质旅游学”学术研究成果和地质旅游业的应用性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创新思路进行的,整个策划框架已初步显现出旅游学理论与旅游业实践在更高层次上相结合的雏形。目前,前者已通过了有关专家组的鉴定,后者也引起了南京市委主要领导的直接关注。

总之,只有实现旅游学与旅游业的科学分离,才能消除它们相互之间互为牵扯的羁绊而共同进入各自发展的快车道。

[1] 庄寿强,周春林,张岳军.“旅游创造学”及其在旅游(学)创新发展中的意义 [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2] 庄寿强.普通行为创造学(第四版)[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3:160-162,167-168.

[3] 王子贤,王恒礼.简明地质学史[M].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79.

[4] 庄寿强.地质旅游学的诞生及其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意义[M]//陈安泽,姜建军,赵逊.旅游地学与地质公园建设——旅游地学论文集第18集.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2.

[5] 旅游学原理与实践(第二版).[M].张俐俐,蔡利平,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6] 庄寿强.旅游学的涵义、学科性质及学科定位——从行为创造学新视角对旅游学基本概念的探索[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7] 庄寿强.旅游学的涵义、学科性质及学科定位[J].新华文摘2011(1).

[8] 庄寿强.地质旅游景点的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四论地质旅游的涵义及其可持续发展[J],旅游研究(Toursim Reseach),美国苍颉出版社,2006(1)(创刊号).

[9] 庄寿强.试建立第一个地质旅游景点:无锡惠山的“万里碧波古太湖”——五论地质旅游的涵义及其可持续发展[M]//姜建军,赵逊,陈安泽.旅游地学与地质公园建设——旅游地学论文集第14集.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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