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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江苏 常州 213164)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及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规划(2014-2018)》,很多高校把组织开展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积极联系和引导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事实证明,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了在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拓展了学生培养模式,丰富了学生社会实践经历;同时在服务社区的过程中促进青年学生了解社情民意,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引导青年学生走进社会、服务人民,为谱写“中国梦”的伟大篇章贡献力量。
高校鼓励学生组织、学生团队结合各自专业、学科、专长特点和社会的具体需求开展服务活动。据统计,大部分的社区活动可归类为以下几个类型:
对党和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广大城市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政策法规的宣讲,针对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积极为地方政府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发挥学生专业特长,对社区居民进行科学、文化、法律、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和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
突出专业特色,尤其是发挥硕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的智力优势,利用专业知识,为社区提供高水平的知识咨询和专业援助服务,为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和社区内企事业单位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针对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如福利院、敬老院、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纪念馆、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的实际特点,开展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公益服务;开展重点帮扶社区内未成年人、特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积极参加社区民主管理和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文化素质,营造社区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尽管走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为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及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但是以学生为主体的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还是非常容易遭遇一些困境。
现在传统的“组织运动式”社区志愿服务仍然占相当大的比例,社区活动往往只是迎合各级行政单位的行政需求,由政府、高校或者官方的志愿者组织发起相关活动。一般的志愿者处于“被组织”的地位,缺乏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大多数高校学生加入社区志愿活动中一段时间后,对“被安排”的角色感到失望、倦怠,从而失去从事志愿活动的积极性。
对于高校来说,有一些学生参与志愿活动的出发点为获取素质发展加分,行政化的鼓励措施造成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形式主义性、功利性。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大多是大一大二的新生,这些低年级学生开始对志愿活动充满憧憬,但是积极性随入校时间的增加而锐减。学校官方的志愿者机构及学生自发的志愿者协会每年都会吸纳大量大一大二的成员,到了大三大四,除部分骨干之外,大批成员会出现退出或隐性退出的情况。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往往浮于表面,或者需要特定的专业技能,也使得一批学生因为不想做、不会做而远离组织。
另外一些情况是,不少高校志愿者组织的活动缺乏系统规划,内容简单僵化,没有形成自己的服务阵地;或者有创意的服务基地没有坚持活动,时间长久之后,成为名存实亡的空壳。所以,学生参与志愿者组织之后发现能够参与的活动偏少且流于形式,进而与组织渐行渐远。
在大多数学生及广大社区居民概念中,社区志愿者活动等同于“学雷锋”,被简单地理解为做好人好事,局限于传统的、无创造性的、非专业性的、低层次的,如打扫卫生、帮扶孤老等内容。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大于内容,在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真正帮社区解决难题等方面很难发挥实际作用。社区志愿服务在现代社会的语境中,不完全是“施舍济困”的慈善性质,要更多地体现公民的社会责任,突出公民的个人价值。
无论政府、社会各界还是高校,专门对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投入还是相对较少的,这就造成了高校志愿者进行社区服务的时候,可利用的资源较为匮乏,直接导致了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以及机制建设上相对滞后。学校团委等志愿者主管部门对于社区活动缺乏激励和动力机制,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由于经费及必要设施的不足而无法得到质量上的保证。
很多高校空有志愿者协会等基本组织架构,但是团委等主管单位没有给予足够的指导及支持,缺乏长期的规划,没有形成稳定的发展机制,导致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无章法可循,尤其当他们的服务对象是社区这一校外群体的时候,盲目性更加凸显。
大学生进入社区服务,就是和当地社会事务产生了联系,必须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僵硬的服务效果往往是有限的。所以开展服务时,需提前考虑到以下几点:首先,要从迎合社区内服务受众群体需求的角度来开展志愿活动。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的基本出发点应该是为社区内居民排忧解难。在现今社会飞速发展的环境之下,社区居民对信息资讯、社交娱乐、培训学习、健身养生等各种需求不同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相应的,对社区所能提供的服务也应达到新的水平层次。因此,参与社区工作的高校青年志愿者只有立足群众的需要,深入思考如何解决群众广泛的实际需求,才会得到群众的支持,才能拥有强大的生命力。
其次,要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关系。社区内居民构成复杂,无法通过行政命令对其进行约束。大学生志愿者进入社区进行社区服务工作,需要踏踏实实紧密联系群众,通过提供实实在在的优质服务,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通过服务的效果来联系与社区居民的感情。
最后,还要注意与各方协作配合。高校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涉及区县、乡镇、街道、各级团组织,开展好这一服务的关键在于有效地调动区域内资源,形成区域型志愿服务网络,集中多方优势,形成合力。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建立各种志愿者服务力量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纵向领导与横向联合并举。这样才能既有效地利用地区资源,又避免服务的重复或形成空白点的弊端。
随着中国社会的高速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志愿服务已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所需。拓展志愿服务内容范畴、加强志愿服务专业性、提升志愿者的自身素质、建设高度组织的志愿者队伍是当前摆在高校志愿者们面前的课题。
首先,高校志愿者组织要做好社区服务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工作。统计志愿者的数据并形成数据库是各高校志愿者组织的普遍做法,但往往并未让数据库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其具有真正指导意义。大学生志愿者所学专业、技能特长、课外兴趣以及可进行活动的时间应成为具体活动时分类、分组的依据。活动结束后,应记录服务内容、时长等信息,并根据志愿者在活动中的表现对他们作出客观的评价,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建设完备的社区服务志愿者数据库,一方面能使服务活动规范化,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激励了大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
其次,高校志愿者组织需要极力增强社区服务志愿者的专业技能。由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也趋于多样化,志愿者自身的专业技能水平、人际沟通水平和志愿活动组织管理水平很可能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因此,对即将走上服务岗位的大学生志愿者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是非常有必要的。培训的形式可多种多样,例如讲座、实训、小组讨论等。
高校志愿者组织还要着力提升志愿者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自发、自主能力。上文提到社区志愿服务往往行政色彩明显,大学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多为上级行政安排,而非自觉、自愿、自主,某种程度上背离了“志愿”二字的基本含义。客观来说,这一点上与西方先进国家的社区志愿服务是存在较大差距的。要改变这一现状,应赋予志愿者们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引导他们充分利用自身的技能,切实帮助社区解决问题,让他们在社会活动中获得他人肯定,实现自身的价值,从而获得满足感与精神激励。这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语境中,就是满足他们“自我实现的需要”。
开展志愿服务是高校实践育人的重要一环,其意义在于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境界、个人能力、综合素质,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校的义务与责任。
实际情况往往是,除“组织运动式”志愿活动之外,志愿者平时自主的社区志愿活动缺乏高校从经费上和行动上进行支持。为改变这一局面,高校需要从自身做出改变,加大对大学生志愿活动的重视程度,划拨一定的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为志愿者组织配备专业指导教师,进一步提升社区志愿活动水平。定期举办志愿者组织交流会、活动信息联络会,促进志愿者之间的交流,激发高校各级志愿者组织活力。
高校还应利用自身资源,经常与区县、社区等单位进行常态化的联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提供更加广泛的活动基地,促使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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