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贵中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和关键,尽管近几年来政府加大了投入力度,但受到财力的限制,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进展依然缓慢。最近中央、省出台了关于进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的相关文件,目的在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近日笔者针对农村公益事业面临的现状,深入部分镇村调查发现,还有很多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
一、现状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一事一议”的范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这些项目虽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
“三难”。一是有事难议。《管理办法》第二款第八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二是议而难决。由于村民对农村公益事业有着不同的看法,方案对自己有利就同意,对自己利小或无利就难以达成协议。“一事一议”一般以村组为单位,一些公益性项目,不可能平均给每个农民都带来均等的好处,受益的农民表现得十分热情,而那些受益少的农民则提出反对意见,议事时往往出现僵局不欢而散。三是决而难行。在村级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的过程中,土地流转、资金使用、权属变更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影响到“一事一议”的实施。在调查中发现,议事成功并进行实施时,部分人出现反悔现象,软拖硬抗不交钱,使村干部常常处于无奈和尴尬状态。
“三差”。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差。少数村没有坚持“量力而行、上限控制、一事一议、民主决定、使用公开”的原则,公开事项不明确,没有按要求按程序进行审批备案,搞“先斩后奏”。二是资金到位差。有的村虽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但是群众不热心,不支持,过分强调个人利益,以种种理由不投工、不集资,致使资金难以到位。三是资金管理差。将“一事一议”资金与村级资金混合核算、混合管理、混合使用,由于资金管理差,降低了“一事一议”资金专用性质。
二、原因
观念落后发展。“一事一议”本着“谁受益,谁负担”,以“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奖励补助为辅”的原则。
负债恶性循环。据调查发现,多数地方操作程序不规范,资金没有专项使用,项目超支现象突出,新的负债严重。有的地方由于过去负债很大,为了化解村内突出矛盾,挪用“一事一议”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存在着项目无预算、竣工无决算、财务无公示的“三无”现象;有的地方随意性大,项目建设成本高。
成效管理低下。部分农村公益项目,由于资金难保障,项目缺乏技术支撑,加之,重建轻管,项目难以产生效益,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清楚,严重地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启动以后的公益性建设就更为艰难。
三、措施
调查发现:全区“一事一议”取得实效的村(场)都始终坚持“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收集民意初定方案、民主讨论确定方案、村民代表大会签字公决、工程决算、张榜公布”五步曲的运行程序,促进了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大力发展。
严把预算关。本着“有事即议、无事不议”和“依法依规、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按照本村实际,区别轻重缓急,讲求实际效益,认真编制议事所需资金预算方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报镇(街道)政府备案。
严把公开关。取得实效村(场)的经验表明:筹款由群众代表收,账由群众代表管,开支由群众代表公布,实施过程和结果由群众全程参与监督。
严把监管关。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和检查,及时进行指导,对加重农民负担等行为给予及时查处和纠正。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包村干部、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严把引导关。实施“一事一议”,群众要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承受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多数老百姓有强烈的发展愿望。同时,还要利用乡规民约、党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发函发信等多种措施,确保“一事一议”的有效实施。
四、建议
一要建立政策支持机制。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发挥农民主体和政府主导的作用,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可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引导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只有两者形成合力,才能有效解决筹资筹劳规模小的瓶颈问题。
二要建立工作支持机制。根据目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现状,必须依靠政府的领导和指导,毕竟村(场)的力量有限,有的地方还比较薄弱。要想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必须把农村公益事业纳入镇(街道)目标考核,实行區级部门挂包责任制。
三要建立资金扶持机制。要制定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短期计划,改分散扶持为集中扶持,扭转撒“胡椒面”、下“毛毛雨”的局面,整合支农资金、惠民资金、项目资金,建管并重,绩效统一,确保新农村建设得到很好发展。
四要建立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应成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领导小组,认真抓好“五个落实”:即落实专门机构,落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时间表,分镇、分村落实项目规划和规模,落实政府奖励办法,落实实施的责任主体。做到全区上下“一盘棋”。
(作者单位:湖北省钟祥市农村财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