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春/文
人类的日常活动离不开光线,通常眼睛所能感受到的光线为光谱中波长为380nm~760nm的部分,称之为可见光。高能量的短波可见光(400nm~500nm)会通过光化学作用破坏感光细胞的外节,因该波段属于蓝光区域,故称这种损害为蓝光损害。
在日常生活中,主要的蓝光损害来自人造光源,因慢性积累而导致视网膜损害。正常人眼的晶状体可以吸收部分紫外辐射,阻断部分蓝光,白内障手术进行的人工晶体置换,使患者视网膜受紫外和蓝光的损伤机会大大增加。
波长440nm附近的蓝光是引起视网膜损害的最危险的可见光波段。存在高蓝光的人造光源有:弧光灯(探照灯)、太阳灯、投影灯。另外,由于太阳具有极高的光亮度及光谱,内含丰富的蓝光,在特定的条件下,它给视网膜造成损害比其他光波大。举例来说,光照在积雪面上,太阳蓝光部分有危险性,不可直视。
随着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特别是经常在光线较暗的地方使用这些产品,其蓝光对视力健康造成的危害日益扩大。令人欣慰的是,蓝光防护镜片应运而生,一些国家开始制定相关的防护标准。例如,澳大利亚太阳镜标准中已对防蓝光作出要求。澳标中指出:太阳蓝光透射比(τSB)在海平面大气质量m=2条件下的太阳辐射光谱分布Es(λ)和蓝光危险函数B(λ)的加权因素,波长在400nm~500nm之间的平均值。公式:
澳标中规定蓝光吸收率:当镜片明示其蓝光吸收率为X%,则其太阳蓝光透射比τSB应不≥(1 0 0.5-X)%;蓝光透射比:当镜片明示其蓝光透射比小于X%,则其太阳蓝光透射比 应不≥(X+0.5)%。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蓝光防护镜片的国家标准,镜片防护效果的评估机制和评估模型也没有建立,需要相关科研、眼科和视光专家们通力合作,制定相关的国家标准并建立蓝光损害的评估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