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强军目标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思考

2014-01-11 10:00聂文新
国防 2014年12期
关键词:治军我军强军

聂文新

聚焦强军目标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思考

聂文新

习近平同志从实现“强军梦”的战略高度,鲜明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的重要论断,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摆到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科学指明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必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时代要求和发展方向。文章阐释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对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为实现强军目标抓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聚焦用力的主要问题,以及按照强军目标要求抓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键环节。

军队建设 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

作者:聂文新,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军队管理和法制研究室副主任、硕士生导师,大校

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央军委工作以来,从实现“强军梦”的战略高度,鲜明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的重要论断,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摆到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科学指明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必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时代要求和发展方向。在我国处于由大向强、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关键时期,在国际战略形势和国家安全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在法治、强军、改革等成为最核心主题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坚持聚焦强军目标,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证

强军必先强法。历史和现实告诫我们,不管时代怎么发展、环境如何变化、军队的使命任务怎样拓展,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铁律都不能变。只有根据新情况,不断提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水平,实现强军目标才有可靠保证。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的重要治军思想。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缔造和领导我军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基于对军队本质属性和治军规律的科学认识而一贯坚持的治军思想。建军初期,毛泽东同志就为我军制定了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战争年代,严明的纪律是我军赢得民心、克敌制胜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同志提出,我军已经进入了建军的“高级阶段”,要实行“五统四性”(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要求部队建设正规化。根据这一方针,军队建设开始向法制化过渡。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针对军队建设所处的历史背景,着眼提高部队在现代条件下的作战能力,强调 “要贯彻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还要加强训练。这样才能出纪律,出战斗力”1。他大力倡导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思想,为依法治军方略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江泽民同志提出新时期军队建设“依法治军,贵在严,也难在严。只有坚持按照法律法规从严治军,才能维护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才能有战斗力”2。1990年6月中央军委发布的《内务条令》首次把从严治军、依法治军作为重要的治军原则,载入我军军事法典。着眼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胡锦涛同志强调:“要适应军队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我军的正规化水平。”3迈入新的强军征程后,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军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4习近平同志的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建设强大军队中的基础地位和基石作用,开辟了我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新境界,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思想一脉相承,是今后一个时期引领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理论。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没有一个巩固的国防,没有一个强大的军队,实现中国梦就没有保障。中国梦对军队来讲,就是强军梦。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正是适应中国梦这个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对军队建设的新要求,深刻把握中国梦强军梦内在联系作出的战略抉择。落实强军目标,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可为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保证。我军是党缔造的,一诞生便与党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行动和战斗。80多年来,我军之所以能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经受住各种考验,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依法治军、纪律严明。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社会思想文化多元多样,我军官兵成分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严格用法规制度来规范官兵言行,强化军魂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确保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使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如果丢掉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一条,军队就会失去统一意志,就会经不起各种考验,甚至可能变质。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能为“打胜仗”提供战斗力源泉。军队首先是一支战斗队,是为打仗而存在的,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新形势下我军职能使命不断拓展,但作为战斗队的根本职能始终没有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向“打胜仗”聚焦,通过严格的管理、训练不断提高打赢能力,这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义。无严则无军,无严则无胜。当一支军队从严治理时,便屡建战功,所向无敌。反之,若管理松懈,军纪松弛、作风松散,则毫无战斗力可言。随着科学技术和世界新军事革命加速发展,战争形态、作战样式、战斗力生成模式发生深刻变革,对我军能打仗、打胜仗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扭住能打仗、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不断强化部队当兵打仗、带兵打仗、练兵打仗的思想,按照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部队,就能不断提高部队信息化条件下威慑和实战能力,为实现强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证。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加强部队科学管理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军武器装备体系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不断加快,部队组织结构、力量编成和运行状态日益繁杂,官兵的民主法治观念和现代意识越来越强,部队日常管理、安全稳定的要素与变量增多。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现在社会环境变化了,一些不良风气对部队的侵蚀影响不可低估;部队还存在一些法制观念淡薄、习惯于凭经验办事、主观随意性大等治军不严的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它危害着部队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影响着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军队正规化建设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将越来越多,这都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一强军之基,充分反映了军心所向,必将有力引导和激励全军上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更加严格地执行法规制度,努力使部队管理实现精确化要求、标准化操作、配套化保障、规范化运作,不断提高部队管理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紧紧围绕实现强军目标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是新形势下军队建设的基本实践。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围绕强军目标来展开,紧贴强军实践来进行,使“依法”和“从严”在实现强军目标中充分发挥作用,有新的更大作为。

坚持把法规制度作为统一思想和行动的根本。古已有“小智者治事,上治者治人,睿智者治法”的定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支现代化的军队犹如一部结构复杂的大机器,要使之成为组织严密、协调一致、运转自如的整体,必须通过法规制度对其实施严格正规的管理。为此,要积极适应以法制化为标志的治军方式的变革,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指导部队建设的观念,真正使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成为我们的习惯思维和主导理念,不折不扣地按照法规制度治军带兵,坚决克服工作指导上的主观随意性,纠正不按法规制度办事、违背条令条例我行我素的现象,确保严得科学、严得正规、严得合理、严得持久,做到平时听招呼、战时听指挥、关键时刻不含糊。

坚持把正规化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抓手。加强正规化建设,提高正规化水平,是实现强军梦必须努力落实的重要目标之一,离不开大力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正规化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组织指挥能否灵敏顺畅、作战单元能否联系紧密、部队运转能否协调一致,已经成为赢得信息化条件下战争的关键环节。因此,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把加强正规化建设、提高正规化水平作为根本目标摆到突出位置,牢固确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强化打仗意识,提高打赢能力,做好打仗准备,确保能打仗、打胜仗这一强军之要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强军目标要求转化为严格依据军事法律法规进行治军决策、实施治军行为、处理治军事务、规范部队秩序、约束军人言行的实践过程,真正形成强力推动强军目标贯彻落实的军队正规化管理局面。正规化的核心是条令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始终坚持以条令条例为主体的法规制度来规范军队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与处理各种矛盾和关系,建立和保持正规化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军一切单位、一切人员、一切活动都按法规制度的要求运转,不断提高部队遂行任务的核心军事能力。

坚持把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重点。“将兵先将将。”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和落实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使命担当,发挥好领导干部走在前列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处于军队建设各个层次的领导岗位,既是军事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又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这就决定了他们的行动是一面镜子,只有做到学习法律、相信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坚持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律己,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部属才能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才能积极地领导、组织、动员部属完成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各项任务。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规至上的观念,提高法规制度执行能力,切实履行好贯彻执行法规制度的重要职责,在贯彻执行法规制度上决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必须无条件执行、想方设法落实,确保政令军令畅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必须坚持的“四个从严”的指示要求,坚持在思想教育上从严、在贯彻党章和党的制度上从严、在遵守党的纪律上从严、在干部教育管理上从严,对法规制度要求做到的应首先做到,对法规制度明令禁止的应首先管住自己,以身作则带动部队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坚持依法带兵,加强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和促进官兵严格履行职责义务,公平公正地对待和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事项,努力营造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同志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思想武装官兵头脑,强化全体官兵在法规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无论是领导机关还是基层单位,无论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士兵,都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各种军事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坚决维护军事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引文:

1.《邓小平关于新时期军队建设论述选编》,134页,北京,八一出版社,1993。

2.江泽民:《论国防和军队建设》,432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6。

3.胡锦涛同志2004年9月20日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解放军报》,2004-09-21。

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军队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301~302页。

[1] 光明日报.2013-5-20.

[2] 求是.2013(12).

[3] 解放军报.2013-3-17、4-7、6-15.

[4] 中国军法.2013(3).

(责任编辑:伍锡星)

E20

A

1002-4484(2014)-12-00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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