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苗族民间武术文化遗产保护博弈机制探析

2013-12-31 13:13鲁林波龙佩林李清平
武术研究 2013年3期
关键词:传统武术湘西苗族

鲁林波 龙佩林 李清平

(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湘西苗族武术是湘西苗族地区最具代表性的民族民间体育项目,也是苗族文化中的一种外在体现,为人们津津乐道,并长期根植于湘西人民的生活中,具有十分广泛的群众性、民族性、竞技性、健身性及防身自卫,也是外界了解与认识湘西苗族文化的重要窗口。目前的流传范围主要在湖南省湘西州境内的凤凰、花垣、吉首、古丈、保靖、泸溪等地区。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逐步转变体育观念,积极参与业余体育文化生活,参与集体健身活动,以促进身体机能改善和愉悦身心。而今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重视,将是湘西苗族武术的传承与发展的良好契机。

1 湘西苗族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1.1 湘西苗族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内容

1.2 湘西苗族武术文化遗产现今主要传承人的保护

国家文化部于2004年4月公布第二批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试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列入其保护试点区[2]。湘西苗族武术于2007年6月8日申报成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艺、技能,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有影响力的人物[3]。通过实地考察发现,湘西苗族武术由四大派系组成。即:花垣金牛村的蚩尤拳属于正宗苗拳;凤凰苗拳属于本地拳术加外界拳的融合;古丈苗拳也是本地加外界拳的融合,保靖水田河镇属于本地拳术加外界拳的融合。目前已申报成为湘西苗拳传承人的基本情况见表一。由表可以看出,武艺精湛的传承人年事已高,大部分已处于六十左右。笔者认为政府在给予传承人的奖励资金方面偏低,对于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传承人来说,下拨的保护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

1.3 湘西苗族武术流传区域

苗族武术一直在湘西地区广为流传,随着传播范围越来越广泛,现在的流传情况如下:《蚩尤拳》、《小四门》、《穿四门》、《闭四门》、《六合拳》等主要流传于花垣县的麻栗场镇等18个乡镇;《苗家八合拳》主要流传于吉首、花垣、凤凰、保靖、泸溪及古丈的默戎镇、坪坝乡、以及双溪乡、河蓬乡等地;《小四门》、《大四门》、《猴儿拳》以及《猫儿拳》等主要流传于凤凰县的腊尔山镇等16个乡镇;同时,只要有苗民聚居村寨都会有苗族武术的传播。目前苗族武术传承的对象主要以这些地区的特定人群为主。

1.4 湘西苗族武术活动开展情况

近年来,虽然受外出打工潮的影响,习练武术人员的规模不断减少,习武的风气还是一直延续了下来。政府、民间组织或武术协会组织的武术比赛,武术展演和引进校园等活动也不定期的进行着。例如:麻江县龙山中学组织收集编撰了校本教材《龙山情韵》,第一次将苗族武术以文字的形式引进了课堂,并聘请“苗拳”教师,将“苗拳”引进校园;凤凰功夫小子麻建辉在“中泰美法”拳王争霸吉首山城”比赛中运用猛烈凶悍的苗拳击败了泰国拳手萨拉米影响巨大,足以看出苗拳是最凶悍和勇猛的技击格斗术之一;2012年花垣县职业技术学校组织200余名师生走村串寨,学习苗拳等技艺,既能强身健体,又有利于湘西地区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增强对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为流传的信心。

表1 湘西苗族武术传承人保护状况一览表

1.5 政府对湘西苗族武术的保护现状以及项目申请立项情况

盘龙河为地下水主要的排泄对象。在模拟区内夹马石村的两个上升泉也是模型排泄项,泉点高程通过野外调查与读图相结合的方式获得。

随着政府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政府出台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保护,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并支持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收集、挖掘整理、录制影像及撰写文字等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相关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研讨会,对其进行保护。同时,支持和鼓励各县市“非遗”保护中心及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目前湘西苗族武术申请并立项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情况见表2。

表2 湘西苗族武术项目保护状况一览表

1.6 政府部门的保护规划及措施执行情况

据访谈湘西州非物质文化中心委员龙佩林教授了解到,湘西州政府相关部门将已成功申报省市州的非遗项目都制定出相应的五年保护规划和措施。目前,各县市的保护措施正井然有序的进行,花垣县苗族武术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完成,各项措施执行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目标,对花垣县苗族武术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其他的非遗项目保护规划和执行情况按五年规划进行着,总体来说,执行情况良好,但在措施执行的过程中存在问题,如:经费补贴、人手不够等。

2 湘西苗族武术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劳动力转移造成人力资源断裂

湘西苗族武术的现有传承人大部分为60岁左右的老年人,青年人寥寥无几,出现了传承人“断代”现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湘西苗族武术代表性传承人石仕贞老师今年85岁,他感叹道“如此优秀的苗族武术文化遗产就这样流失着,没能传承好,让人惋惜”。近年来,刮起一股外出打工高峰,目前在各村寨很难找到16~50岁之间的劳动力,直接导致习武的人群基数及规模的减少。人们现在变得很现实和功利化,大部分青年上完初中或高中直接进入社会打工赚钱,通过自身的努力也能获得一份满意的工作,并形成了一定的风气。还有部分青年认为,父母也不再同意在家呆着,倒不如出去赚钱的思想。因此,作为理性人来说,他们会懂得如何去取舍利益之间的得与失,所以随着人力资源的转移与农村人口断层的现象,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苗族传统武术的传承与发展。

2.2 武术价值的转换

随着历史更替、社会的发展及科技文明的冲击,武术在近代中国历史中被一些客观和主观的因素改变了命运,它的价值功能也随着自己的命运而改变[5]。由技击格斗、防御为主,强身健体、娱乐为辅向强身健体、娱乐、竞技表演为主,技击为辅的方面转化。国家法律的逐渐健全和道德的完善,无形中约束了人们的行为和思想,人们对技击的追求正在逐渐的淡化;而现在的年轻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对事物的追求时尚,他们更愿意接受简单易学的散打和跆拳道,而缺乏耐心去领略传统武术的技击精华,这也阻碍了传统武术的传承。

2.3 传承人的报酬收益偏低

湘西地处湖南的西部,地理环境恶劣,属于老少边穷地区,而又孕育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湘西苗族武术就是其中一项。自2008年以来,国家给予了每一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8000元的传承资助经费,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鼓励其开展传承活动。据了解,目前湖南省实行省、市州、县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用于生活资助情况是:省级传承人3000元;市州级传承人1000元;县级传承人分文没有。然而,这些传承人日常生活缺乏保障,既无其他的经济来源,又无退休工资,日子过得并不富裕,有的甚至还很窘迫,村寨大部分人生活仍是非常艰苦。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虽身怀绝技,但却没有足够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得不到相应的认可。因此,对于处于社会底层的他们来说,这也只是杯水车薪,笔者认为应增加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生活资助、报酬收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发挥传帮带作用,全身心的投入文化遗产的传承。

2.4 项目保护资金难以落实到位

文化部主抓、体育局参与及非遗中心制定鼓励方法,落实项目经费问题,建立专款专用制定,强化政策的透明度。通过项目立项后,项目传承地与项目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的项目经费问题很含糊。认为政策的透明度不强,项目经费很难达到项目传承地,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落实项目经费问题,建立专款专用制度,强化政策透明度,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督促。

3 基于博弈论的湘西苗族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3.1 政府部门应完善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针是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是以人为载体、活态传承的文化,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传递者和承载者,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知识产权、社会政策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护好传承人,并使他们有效地履行传承义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传统武术传承人的保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部门提供资金援助,用以维护其生存和发展,另一种是授予荣誉,以满足和提高其精神追求。对于那些确有才艺而身体欠佳的传统武术传承人,必须进行重点保护。加大武术教育、教学的投资,把武术纳入完整、正确的教育体系中来,营造校园习武氛围,让更多喜欢武术的人加入其中,扩大练武人的基数。

3.2 保有者应采取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行动策略

传统武术传承人具有开发某些传统武术与当地旅游相结合的项目以获得经济收益,必须要把开发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防止开发性破坏。保有者应该自主对其进行保护,自发组织学习、表演和参与比赛等活动。同时将苗族武术与发展当地的一些人文旅游、景点旅游相结合,使苗族武术与旅游业的发展相得益彰,不但传承了当地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拉动当地经济收益,同时也展示了湘西独特的地域文化。因此,只要开发策略得当,也会给传统武术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3.3 社会力量应加强与政府部门和保有者的沟通

社会力量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与遗产保有者之间的交流,首先,促进武术教学书籍和音像教材的出版发行工作;其次,聘请社会老拳师进校园传授传统武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为学院与民间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搭建桥梁,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再次,培养苗族武术人才。从高等学校、体育院校或武术馆校招收自愿为传统武术献身的青年,对他们进行武德、技术、武术理论、教学方法及武术文化的培养。然后把他们分配到全国各地的武术辅导站、传习所、武术指导中心及武术俱乐部传授传统武术,增加“武术人口”,实现传统武术的传承与发展。

4 结语

保护好湘西武术文化遗产,应处理好在传承过程中存在的劳动力转移造成人力资源断裂、武术价值的转换、传承人的报酬收益偏低及项目保护资金难以落实到位等问题。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是传承人的保护,同时将苗族武术的价值融入生活中去,并对其传承内容进行保护,尤其是传承人的保护,将其纳入湘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当中,成立湘西苗族武术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聘请民间老拳师进行教学,与当地旅游相结合,举办苗拳与其他拳种的对抗赛,进行宣传,促进其社会影响力,并通过传媒联袂打造影视文化,加强其在当地中小学的普及力度,力争民族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厂、进家庭”的良好局势,使得湘西苗族武术文化以多元化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才能使苗族武术得到活态传承。

[1]吴荣臻.苗族武功[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15-19.

[2]胡建文,舒颜开,文明华.湘西苗族武术的继承与发展策略研究[J].搏击·武术科学,2009(11).

[3]文乃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人的认定[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9(05).

[4]李春龙,李向勇.传统武术的价值转变与发展中的困惑[J].搏击·武术科学,2007(02).

[5]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J].体育科学,2008(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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