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新势力刊发的四篇小说出自两位七零后作家之手。芙韬生于1977年,已从事写作多年,发表了不少的小说。盛兴生于1978年,是一位早有诗名的诗人,同时也兼写小说。把他们的作品放在一起虽属偶然,却也免不了会做一翻所谓总结归纳,分析其异同强弱,看到他们的共通之处,更发现他们的“个别性”。有些人写了一辈子小说,可能只是装模作样地讲故事。好的小说当然不止于此,至少,它应打破故事的堤岸,使其有所旁溢—那旁溢而出的涓涓细流,或滔滔洪水,才是小说的灵魂之所在。就写作的历练来说,两位作家不仅跨越了技术障碍,且已深谙文学的根柢,所以他们的小说即跳脱了故事的窠臼,写出了别样的神采。
总体上来看,四篇小说所写皆为怪人怪事。《昏迷》写了一位IT精英东奎,虽然生活在大城市,过着“精细”的日子,却对自小生长的村庄念念不忘,他在八十多米的高楼上种养了从村子里挖来的茅草,还把自己的村庄搬进了电脑游戏,并且把他的少年记忆设成了后台密码答案……显然,东奎是一个患了怀乡病的人,因为厌倦了每天打卡上班、养尊处优的程式化生活,他毅然辞去了体面、高薪的工作,返回了故乡,不想等候他的却是重度昏迷。《无心之失》则写了一个“过着谨小慎微的日子”的村民莫三,竟是无心之人——其心脏只“枣儿大小的肉疙瘩”,经神医胡大夫换了一颗猪心之后,他性情大变,甚而宣布,对门人家的女儿是他的后人。然而,待其把猪心换成原来的肉疙瘩之后,莫三又恢复了原状,变得胆小怕事起来。
盛兴的两篇小说更为荒诞。《爷爷的地洞》设想了一个悖谬的索债故事。居住在崖顶高宅大院的“猪肉荣”祖上欠了坡下穷人——也就是“我”的高祖父的债,但这笔债务因为杀猪匠“猪肉荣”一家的财大气粗、飞扬跋扈成为一桩死债。高祖父、曾祖父、父亲都为此饱受屈辱,含恨而死,“我”父亲甚至绝望得不愿传衍后代——他在“我”出生的一刹那咬舌自尽。只有“我爷爷”找到了实际可行的“办法”:他要挖一个通向猪肉荣宅院的地洞。之所以选择挖洞,是因为“我爷爷”始终不想见到“猪肉荣”,他要用挖洞的方式延缓见到“那个羞辱人的恶魔”的速度。他只是在一点一点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想象不得不与仇家见面的情境,然而每次想象又都以失败告终。也就是说,“我爷爷”只是在刻意延宕着他要面对的现实,所谓索债只是他从先人那里继承的一种苟延残喘的情绪,借着这种情绪,包括叙事人在内的“我们”才得以和恶魔一般的“猪肉荣”比邻而居,并且能够靠着无能和懦弱面对毫无希望的未来。即便“我爷爷”选择了挖地洞,却盼着这条地洞永远没有尽头——当他们终于挖到了“猪肉荣”的家,却不知怎么爬上去,不知道怎样去面对他们的仇敌。
《舞者》写了在一个盛行“表演”的村子,原本不屑于表演的“我”突然不由自主地成了一名得意忘形的舞者,他像患了多动症一样,一刻不停地为村人舞蹈。但这颠狂的表演只是风靡一时,没多久就观者无几了。“在没有人观看的日子里,我的舞蹈成了一个疯子的痴颠举止。而我的身体变得虚弱不堪,一粒小石子就把我掀翻在地。”最终,“我”成了一个无人问津、自轻自贱的舞者,直到有一天,一个医生宣布他的身体里“全都是空的”,并建议他到城里去完成最后的表演。
两位作者各有其长。芙韬的小说设定了一种现实情境,东奎和莫三所在的莫庄就是我们熟悉的村庄,只是他们的“行状”有些超乎凡常罢了。东奎的行为虽然略显夸张怪异,但仍在情理之中。莫三的换心虽说匪夷所思,亦非信口开河,因为器官移植已是寻常之事。当然,芙韬所写的两个怪人并不在于猎奇,而是要让我们在惊诧之余看到怪异背后的真相。从东奎养茅草以怀乡,莫三因换心而判若两人,足见人的内心很可能隐藏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当你受了它的驱遣,说不定就改换了另一种人生。
盛兴的小说显然是卡夫卡式的。看他的小说很容易想到《地洞》、《饥饿艺术家》、《女歌手约瑟芬或耗子民族》之类的作品。盛兴的故事也发生在远僻的村庄,但是他的村庄不以写真写实为要,而是像卡夫卡的“城堡”、“流放地”一样,一落笔就假戏真做,在虚设的情境中展开他的荒诞叙事,把一些不可思议的情节讲得有鼻子有眼。像挖地洞的爷爷、舞之不休的舞者,极像行为艺术家,但就其本人来说,却无半点儿戏,他们都是一本正经地做出了自身无法掌控的事儿。从而也让我们感觉到一股无以窥见的魔力,正是它,让你不敢走向地洞的尽头,让你身不由己地大跳空心之舞。
盛兴有意把他的“村子”处理成了象征符号,这村子有如梦魇一般,让人透不过气来。《爷爷的地洞》里的村子在一个大陡坡下,坡顶是恶魔“猪肉荣”的高宅大院,坡底是穷人们的草房子。这一格局明显强调了高下对立。《舞者》的村子有无数条路通向外面,这无数条路又都迷宫一样纠结在一起,“如果你沿着路走,最好的结局是又回到村子里。”这种情形意在暗示“村子”如无物之阵一样难以逃脱。在这样的村子里,穷人所拥有的债务、舞者所具备的舞蹈天赋,似乎都是与生俱来,他们既无力摆脱因此带来的痛苦和羞辱感,也无力扭转这种不堪的局面。所以,执着于讨债的人最终变得无能懦弱,不齿于表演的人竟要乞人观舞,他们自觉不自觉地都附逆了内心抗拒的现实。卡夫夫笔下的那个胆小的小动物躲在洞穴里靠隐藏以保全自身,那位饥饿艺术家因找不到适合自己胃口的食物而绝食,其出发点,都是不丧失本性,不放弃本真。而在盛兴的村子里,那些无名的挖洞者和舞者,不是逃僻自我,就是迷失自我,他们的骨子里,沉淀了太多的犹疑和屈从,因此,永远无法挖通地洞,去清算那个悬崖上的恶魔(这恶魔当然也可能就是可怕的“自我”)。盛兴的小说,或许就召唤了一种血性和勇气,让人打消那种莫明其妙的舞蹈的冲动。
芙韬和盛兴无疑都在言说一种现实。这种“现实”如此强大,能让人昏迷不醒,能让人死去活来,也能让绝望、颠狂,无论是植物人、猪心人,还是坡下人、空心人,无一例外都被现实异化、吞噬。小说里虚构的村庄形同化外之地,仿佛离我们很远,又好像就在眼前。那么,我们究竟身处何方,心系何处呢?
有意味的小说当如没有答案的谜中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