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

2013-12-29 00:00:00
基础教育参考 2013年17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3〕12号)、贵阳现场会部署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实施工作方案》,各地积极落实各项任务。目前,多数省份已经完成了最关键的系统部署和数据采集环节,但少数省份进展缓慢,影响了全国进度。为落实国务院领导要求,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建成全国联网的学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数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部署全国系统。按照要求,全国各省份均须建设省级数据中心并部署全国统一的学籍系统,请北京、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西藏、新疆等7省(区、市)加紧做好准备工作,今年8月底前务必满足软硬件条件并部署系统。

二、加快采集学籍信息。按照要求,纸质数据采集应于今年5月份完成,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云南、新疆等尚未开展纸质数据采集或数据补录工作。未部署的7省(区、市)要尽快安排此项工作,今年9月底前务必完成,10月份所有数据进入国家系统。

三、加快改造自建系统。教育部将尽快完成对部分省份拟保留的自建系统的评审工作。评审未通过的应不再使用自建系统,通过的应在今年内完成自建系统改造,实现与全国系统对接和实时数据交换,今年不能完成自建系统改造的,应停止使用自建系统。自建系统尚未建成的省份应一律停止自建工作或自建计划。

四、强化工作报告制度。为推进工作,2013年5月起教育部建立了学籍系统建设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部分省份未能按要求报送月报表。为确保教育部准确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无论工作进展快慢,各省务必于每月5日前上报月报表。请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负责月报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并于7月31日前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报送教育部(附件)。

五、明确有关奖惩要求。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在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学籍系统建设工作,资金安排将与各地工作情况、进度和成效挂钩。学籍系统建设事关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农村教育全局,教育部拟将各地学籍系统建设情况作为有关工作评比、考核的内容和项目安排的依据。

教育部将对工作进展缓慢省份的教育厅(教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联系人: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陈东升,

010-66096398,snoopy@moe.edu.cn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马亮,

010-66097370,maliang@moe.edu.cn

附件: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建设进展月报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表(略)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