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政策措施,健全学校体育制度,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大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近期教育部将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和国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重点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情况;学校体育师资配备与培训情况及计划;学校体育设施设备达标情况及计划;学校体育运动安全及购买校方责任险经费落实情况;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情况(体育课、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的具体措施;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与变化情况;视力不良率);各地各校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经验、创新举措和成效。督查方式主要有自检自查、督查抽查、督查结果将以报告形式向国务院汇报。
(教育部网站,201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