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正高评审关键在“公”

2013-12-29 00:00:00黎国胜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13年1期

要让这项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关键要做到“公”。

首先是公开。

评审条件必须公开,要让广大一线教师熟知这些条件,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评审程序必须公开,防范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真正给实干、有实绩而不善于察言观色的教师以机会。

其次要确保公正和公平。

一是科学制定评选标准,处理好学术水平、教学业绩、科研成果、辐射引领等方面的关系。这个评选标准要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得到大家的认同。只有这样,正高的评审才能起导向的作用。

二是遴选好评审专家。只有评审专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才能真正评选出公认的杰出的老师来。要从制度上约束评审专家,从源头上杜绝不正之风。

三是要公示候选人的业绩、成果,避免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比如,论文、论著是否有剽窃行为,教学业绩是否有虚假。可以设立举报制度、答辩制度,让评审过程成为纯洁学术风气的良机。

总之,中小学设立正高职称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只有真正公开、公正、公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将那些师德高尚、学术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科研成果丰硕、在学校或地区真正起到辐射引领作用的老师评出来。也只有这样,正高职称的设置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引领广大一线教师实干、肯干、会干,推动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