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遇袭后咬伤人,主人需要赔偿吗?

2013-12-29 00:00:00胡波
家庭百事通 2013年12期

编辑同志:

前不久的一天傍晚,我带着宠物狗在小区景观水池附近看小鱼。这时,邻居王某带着他5岁的儿子下楼玩耍。他儿子跑得快,一下就跑到我们边上,也高兴地趴在池塘边。王某看到我的狗就在他小孩边上,捡起一根木棒往狗身上砸了过来。小狗受到刺激后,咬了一口王某的儿子。现在,王某向我索要赔偿。请问,我有赔偿的责任吗?

福建 章果

章果读者:

你好,就你描述的事实来看,你是可以不向王某作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该条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相对无过错责任,即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无需以侵权人存在过错为前提,但如果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依据过错相抵的原则,可依据具体情况免除或者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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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到本案,王某在你的宠物狗没有妨碍其孩子时,用木棒袭击宠物狗,导致狗受到惊吓后咬伤他的儿子。王某以木棒袭击狗是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存在重大过失,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他自己承担。但如果他能够证明自己扔木棒的原因是小狗准备发动袭击的话,则案件性质就转化为紧急避险,该损失应该由作为宠物狗主人的你来承担责任。

胡波(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