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刘易斯 言论自由及其边界

2013-12-29 00:00:00徐琳玲
南方人物周刊 2013年11期

1963年的安东尼·刘易斯

3月25日,85岁高龄的安东尼·刘易斯在一台老式打字机上敲完他人生的最后一个字母。

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这位著名的“新闻老兵”、公共知识分子,被公认为美国最有成就的新闻记者之一。他曾两获普利策新闻奖,长期为《纽约时报》做法律领域的报道,并且为该报撰写专栏长达32年。他也是多本畅销书的作者,美国最受欢迎的法律评论家。

近两年来,安东尼·刘易斯的大名也为中国媒体圈与思想界所熟知。这几乎是拜他的一本著作所赐——2011年,《判决无法:萨利文案和美国第一修正案》一书被引进国内,并被译者赋予了一个颇具现实冲击力的书名——《批评官员的尺度》。

对中国新闻界而言,这位学者型美国老记者带来了一种富有理想激情、又带有理性思辨的思想“营养”——他对“言论自由”的透彻理解,对美国司法机制和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把握,正合他们心中所想。

“第十位大法官”

和美国主流新闻界的诸多精英一样,安东尼·刘易斯也是犹太裔。他父亲是纺织厂工厂主,母亲是一所护士学校的校长。从小,他接受的是典型的精英教育。

1948年从哈佛大学毕业后,刘易斯加盟《纽约时报》,开始漫长的媒体生涯。他历任该报的记者、编辑、华盛顿新闻局主任、伦敦站负责人。一度,他曾转而投身政界,加入民主党竞选委员会,参与过Adlai Stevenson竞选总统活动。但不久,他又回到新闻界,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他所挚爱的事业。

1955年,28岁的他因对亚伯拉罕·查萨纳案件的系列报道获得了第一个普利策奖。查萨纳原是美国海军军方的一名平民雇员,在麦卡锡主义盛行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他因被匿名举报者指控是“同情共产主义激进分子”而遭到军方解雇。

刘易斯的扎实报道,为查萨纳洗刷了这一冤屈。最终,美国海军向查萨纳做出道歉和赔偿。这个故事后来被改编、拍摄成电影《三名勇士》。这也让刘易斯深刻地认识到,在恐惧情绪蔓延的社会情境下,权力机构是如何“越权”,进而侵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

这一年,刘易斯回到老东家《纽约时报》,担任该报华盛顿分社主任,并成为对口最高法院和司法部的跑线记者。期间,他曾在尼曼项目资助下到哈佛法学院学习一年。他后来说,这段学习经历为他的职业生涯打开了一扇法律之门。

从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刘易斯以其对最高法院判决的专业解读和诠释能力著称于新闻和法律界。其新闻作品中展露的专业水准与洞察力,甚至令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菲利克斯·弗兰克菲特都感到“难以置信”。他曾对《纽约时报》的一位编辑说:在最高法院,能达到像“这位年轻人”那样对案件的把握和理解水准的法官,“人数不会超过两个”。

在同行记忆中,华府时代的刘易斯“冷静,精干,衣冠楚楚,专注而才华横溢”。当时,他也是政界明星参议员罗伯特·肯尼迪社交圈里的一员。即使置身于一干政治、社会精英中,刘易斯依然光彩夺目,他的同事马克思·弗兰评价说。

1963年,刘易斯因对最高法院的出色报道,再获普利策新闻奖。每当人们谈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最高法院,就不会不提到他的名字,“他的新闻报道是极严谨的,其精神气质和华伦时代的最高法院同出一辙。”

美国国会于1857年制定的法令规定,联邦最高法院终身大法官的人数固定为9名。曾有法律界学者评价说:刘易斯就是最高法院的“第十位大法官”。

除了日常的高水准新闻报道与评论写作,刘易斯同时也是一名法律方面的畅销书作家。

1962年到1963年,他利用《纽约时报》长达4个月的罢工假期,以著名的“基甸诉温莱特案”为主题,完成了第一本书——《基甸的号角》。

在这本后来被奉之为法律经典的著作中,刘易斯用生动的笔触再现了一名被指控盗窃罪的小人物如何不断地写信向最高法院申诉,最终得以洗刷冤屈,并使得最高法院通过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刑事被告人即使无力支付律师费用,也有权获得律师的法律援助。在那之后,全美建立了一个公共的法律辩护体系。

刘易斯认为,基甸的胜利意义在于:“即使是一个最贫穷、最卑微的人,即使是入狱时没有一个亲友来探监的人——也能把他的案子送达这块土地上的最高法院,甚至,给法律体系带来根本性的变革。”

《基甸的号角》一书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通过阅读刘易斯的著作来理解最高法院的意义和运作机制。这本书后来被拍成影视剧,由大明星亨利·方达领衔主演,刘易斯本人也在里头露了一个小脸。

一只理性的“号角”

言论自由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是安东尼·刘易斯一生事业的主旋律。

1991年,他完成了他的另一本颇具影响力的著作——《批评官员的尺度》。该书以《纽约时报》在30年前所遭遇的一桩诽谤诉讼案为主线,再现了美国言论自由史上一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1960年,警察局局长萨利文因《纽约时报》刊登的一则政治广告,以诽谤罪将该报告上法庭,并索求巨额赔偿。在两审失利后,深受一系列相似诽谤官司困扰的《纽约时报》奋起反抗,一路上诉到最高法院。1964年,最高法院经过一番艰苦的法理推断和辩论,最终做出扭转整个局面的判决,在判决意见书中,布伦南亲笔撰写道:“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该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保护了美国的新闻机构免于诽谤案的侵扰,使他们肩负起监督政府和官员的责任,成为美国社会在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

2008年,他推出新书《给那些我们所憎恨的思想以自由:宪法第一修正案传记》,再现了美国悠长的言论自由史,以及所受的各种困扰。美国历届总统,从约翰·亚当斯到小布什,都在面对危机和恐慌时对不同见解采取了镇压措施,并打压公开表达的不同意见。

“当一个政府试图阻止一家报纸揭露一场不得人心的战争……或者以危害国家安全和非法窃听的罪名指责另一家报纸……这会令美国人感觉到危机……”刘易斯认为,自由的媒体和信息透明的社会有助于限制政府的权力。

刘易斯认为,正是因为自“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的新闻媒体惧怕所谓的“爱国主义”,没能有效地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使得在一场出于错误理由发动的伊拉克战争中,美国公众被“强买强卖”这场战争而泥足深陷。

自1970年代开始,刘易斯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等多所名校担任教职,讲授有关美国第一修正案和联邦最高法院的课程。他也因对第一修正案所做出的成就,获得了詹姆斯·马蒂森的教席,并被时任总统克林顿授予“总统奖”。

终其一生,刘易斯都是言论自由的坚定捍卫者。然而身为一名资深媒体人,他对媒体滥用新闻自由充满着警惕。他的同事认为,刘易斯在后期对他所挚爱的新闻界有了许多“反对意见”。

他反对新闻界企图从宪法第一修正案中为自己找寻某种“特权”,他反对新闻界对司法机构的不信任心理;他也反对记者以拒绝透露消息源为对抗法律诉讼的“盾牌”。他以李文和“间谍案”为例,认为那些刊登报道说李文和泄露机密、却拒绝在法庭上给出消息源头的报纸,将自己的需要“驾凌”于因他们的错误报道而受到伤害的人之上。

刘易斯的妻子玛格丽特 ·马萨尔是美国法律界一位重量级人物。她是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在他的几本法律著作的前言里,都有一句向爱妻致谢的话——感谢她“提出过专业而充满爱意的批评”。

而在马萨尔大法官眼中,身为媒体人的丈夫热爱法治之道,对其充满激情,对美国的法官和司法体系抱有很高的敬意。

“他认为那是美国真正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