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

2013-12-29 00:00:00
瞭望东方周刊 2013年15期

外甥媳妇小楠怀孕四个月,做了B超检查,一切正常之后,赶紧到村里办理计划生育有关手续。计划生育专管员看了她的B超证明,一脸严肃:“你怎么到这个时间才来申报孕情?三个月以内就要申报的。”小楠慌了神:“我婆婆说三个月的胎儿还没有成形,怕有啥闪失,所以就等到四个月做了B超检查才来申报。”计划生育专管员说:“你把B超证明改成怀孕不到三个月,我就给你办。”小楠不明白:“按照登记的时间,生的时候还不足月,咋办?”“包我身上,台账我来给你做平……”

小楠托关系让卫生院把B超证明改成了怀孕不到三个月。果然,再去村里,计划生育专管员顺利地给她办了相关手续。

她说起这事,我也很是疑惑,问了在计划生育部门工作的朋友。原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要考核基层的一项指标:早孕率,就是指报表中怀孕三个月以内的妇女的比例,早孕率越高说明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水平越高,也会相应地给予计划生育专管员奖励,每发现一例早孕并及时上报,奖励150元。

晓燕(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