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笔者所在的城市完成了一批“献礼”工程,城市形象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但两年后,我们这家主管部门却承受着“献礼后遗症”带来的痛苦。当初,为了解决一些农民阻碍工程的问题,保证献礼工程如期完成,有些领导违心地跟一些拆迁户签订了不平等协议,其中包括在大道安置商用铺面、安排招工、承包工程等。这些不平等协议,很多是我们部门根本做不到,甚至是违法的行为,纯粹是为打发拆迁户临时玩的文字游戏。
两年后,领导班子出现变动,而协议承诺的内容一直没有解决,感觉受骗的拆迁户拿着协议到单位来闹事,却发现协议无法律约束力,而且单位已物是人非,一场拉锯战就此展开。当时,市里主管工程的领导让各级责任部门立下“军令状”,其中有这么一条:无法按期完成工程的,单位一把手一律就地免职。就这样,不少基层领导不惜轻率表态许愿,干出违规的事情。现在,政府部门只好耗巨资,另行启动新的安置工程,才能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蒋平(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