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近期刊发了关于基金费率改革的文章,引起市场关注。招商基金一位从业人士对费率改革等问题向本刊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费率改革不是一个简单的价格变动问题,基金公司的费率改革可以从产品创新、服务创新、销售模式创新等方面着手。比如目前的浮动管理费基金、网络交易基金等,其核心就是创新,有了创新才能摆脱对老销售模式的依赖,最终降低整体费率水平。这和美国是一样的,只有投资者可以摆脱传统营销模式时,成本才能压缩,产业链扁平化,费用自然降下来了。所以,费率改革的推进,还是要依靠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能让行业避免仅仅纠结于“费率价格”等问题,才能让行业更多关注基金公司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其他一些重要的问题。
基金的销售费率是基金销售渠道收取,只有增加和扩大销售渠道,更大程度地引入竞争,让更多的机构参与到基金产品销售中来,才有可能降低投资者的购买成本,同时享受更好的金融服务,形成客户受益,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基金公司首先要认识到,投资者的呼声和诉求,都是为了让市场发展得更好,比如投资者对于基金费率降低的期望,其实也是鞭策基金从业人员更好地控制自身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带给投资者更好的利益回报。
(《基金费率改革势不可当》、《浮动费率基金试水》记者:祁和忠 2013年第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