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计划》设定的工作目标即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这一治污计划可谓“史上最严”。有言论认为,《计划》的内容应当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思路和方向。
此次《计划》与6月14日的“国十条”相比更为完善,将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放在了北上广及其周边地区,并将PM2.5作为计划的重点,对PM2.5浓度的要求比去年颁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更加严格。本刊列出了这两个文件中与汽车行业有关的内容,对比如下:
PM2.5的治理目标
《规划》: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浓度下降要比2010年下降6%。
《计划》: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将PM2.5治理目标比之前《规划》确定的6%的目标提高了将近3倍,目标的变严更显示出国家对于这些地区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若该计划严格执行,今年年初我国各地的“十面霾伏”围局或将得到缓解。
机动车保有量治理
《规划》:开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重点是出行量)调控政策研究,探索调控特大型或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
《计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上广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汽车纵横》短评:《规划》并未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的限制做出严格规定,而只说“探索调控”;《计划》已然点名提出要严格控制北上广等特大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并提出了可供选择的出行方式,而这些出行方式的便利程度仍要依靠国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短期内可行与否仍待考验。
车辆环保管理
《规划》:并无与公交车、出租车和低速汽车相关内容。
《计划》: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增加了车辆环保管理中与公交车、出租车和低速汽车相关的内容,扩大了车辆环保管理范围。这将促进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的发展、促进公共交通工具的升级换代。
黄标车淘汰
《规划》:2015 年底前实现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主城区黄标车禁行。力争到 2015 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基本淘汰辖区内黄标车。
《计划》:到2015年,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要求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全部黄标车,比《规划》的禁行规定更加严格;此外,《计划》还增加了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淘汰黄标车的规定。统计显示,一辆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大致等于近30辆国四标准车。现有的黄标车贡献的污染物排放量占移动源污染量的50%至60%,它们的淘汰将为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释放更多的环境容量。除淘汰黄标车之外,保证汽车的排放稳定达标更是减少机动车排放的关键。此外,还应建立机动车I/M制度,保证在用车辆维持达标状态。《规划》和《计划》均未提及建立该制度,将来或将完善。
检测预警体系
《规划》: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采取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
《计划》: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比《规划》更全面地阐述了联防联控机制,并规定了重点治理区域的检测预警体系建立时间,更详细地说明了遭遇重污染侵袭时的可行应急措施,此外还提出了紧急演练的想法,以便更好地应对突发重污染天气的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