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现象对出版行业的启示

2013-12-29 00:00:00毛文思
出版参考 2013年2期

近两年,很多被冠以“微”名号的事物频频出现,从微博、微小说,到微刊、微电影,再到从2012年至今皆颇为流行的微信,仿佛“微”已经成为时下的一种潮流。懵然未知时,“微时代”已悄然来临。这一系列“微现象”,改变了人们的习惯,影响着人们传播信息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且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出版业自然也不例外,然而这种现象对于出版业而言是喜是忧,出版界又应以何种态度与方式来应对,出版界从这种文化现象中能得到什么启示,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微事物”频生。“微时代”来临

微博引领“微革命”

若说起“微事物”的起源,非微博莫属。微博的出现与兴起,推动了“微”概念的普及。微博自2010年兴起,2011年风头正劲,2012年依然热度不减。短短140个字以内的一段文字,却具有惊人的传播力,其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超乎人们想象。如今,微博已然成为友人沟通、信息发布与获取、企业营销的重要渠道。让不看新闻、不读报纸便可知晓天下事,以及随时随地获取信息,成为现实。

微信刮起“微旋风”

继微博之后,在过去的一年里,又有一个“微事物”的代表成为流行,那就是微信。微信是腾讯公司推出的一款基于手机的通讯软件。如果说微博改变的是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那么微信则是改变了人们沟通交流的方式。其集合了短信、电话及以QQ为代表的交互软件的多项功能,不仅可以进行文字、图片的传送与接收,还可以进行语音通话,打破了传受双方因距离而产生的隔阂,即使没有面对面,依然能有情感的传递,用户体验更加丰富而具亲和力。此外,微信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手机应用,但流量耗费比其他手机连网软件要小很多,而微信作为软件,其下载是免费的。与传统短信相比,在单条信息传播价格上,也颇具优势。因此,微信凭借其便捷、智能、沟通成本低的特点,受到手机用户们的广泛欢迎。据了解,截至2012年9月17日,微信注册用户已超过2亿,这一数字还在不断攀升。有人这样评价,微信是微博之后又一影响人们生活习惯的发明。

微小说、微电影。正式步入“微时代”

伴随着微博的兴起,其价值延伸出多种形式,目前已形成一定模式的有微小说、微电影等,尚在探索中的还有微刊等。微小说是以微博形式发表的微型小说,是一种新兴网络文学形式,具有短小精悍、语言简洁、可随时与读者互动影响情节发展的特点。

而所谓微电影,是指运用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适合在移动状态和短时休闲状态下观看的,具有完整策划和系统制作体系支持的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短片。微电影的“微”在于微时长、微制作、微投资,其凭借短小、精练、灵活的形式近两年在互联网广泛流行。参与低门槛,令过去高不可攀的艺术表现形式,成为人人都可参与其中的一种自我表达和展现,这是对当今时代人们内心世界的表达需求的一种满足,实现了大众“只要愿意,人人皆可成为故事的主角”这一美好诉求。

论微生活的是与非

手机阅读已渐成主流

从微事物的风靡不难看出,碎片化已成为当前传播内容的主要特点之一。而随着碎片化内容的普及,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阅读方式已渐渐成为主流。手机本身满足碎片化阅读的特点。时间、地点的限制较小。微博、微信适用于各个手机系统,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的信息获取与发布;而在工作、学习间隙,或是公车、地铁等候时,可以通过手机,阅读几篇有意思的微小说,观看一部精彩的微电影。可以说,一方面,由于以手机为主的移动阅读的普及,催生了微事物的涌现;另一方面,微事物的兴起,在某种程度上也推动了手机阅读的发展。

微事物成为有效的营销手段

可以看到,微博、微信不仅为大众提供了一个抒发心情、交流感情的渠道,也为很多企业所利用,成为一种新型营销手段。以出版企业为例,很多新书的书讯、宣传活动,都会通过微博来传播,微博营销已经渐渐趋于成熟,也为人们所熟知和接受。而自微信兴起,企业又多了一个宣传渠道,当然,这有一个前提,需要受众添加关注,企业才能通过微信向其传递相关讯息。因此,企业和受众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距离进一步拉近。

微视频这一形式,也日益受到各领域企业的关注,作为品牌宣传的有力手段。企业拍摄微视频不同于广告片,更多的是品牌文化的传播,把品牌、产品以故事和影响的方式传达给受众,与受众形成心灵上的共鸣。值得一提的是,相比电视广告等传统媒体,传播范围广泛,亲和力强,更能为广大受众所接受,此外传播成本低廉,可谓是高性价比的营销模式。

微现象催生泡沫文化?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好坏两个方面,需要我们辩证的去看待。“微事物”虽然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从微博、微信到微电影,“微”字大行其道,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被不断开发,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信息的传播方式悄然间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微事物”满足了人们在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中以最短时间获取最多信息的需要,但在带来便利和放松表达的同时,也表现出让人心绪浮躁、难以深入思考的弊端。人们日渐习惯了用这些“微事物”填满碎片时间,或许也更加印证了我们的文化传播已进入了快餐时代。

据第九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11年我国18周岁至70周岁公民人均阅读图书4.35本。这个数字,的确不能令人满意。

在一天的工作后,拾起一本厚重书籍、细细品味其中细节的人越来越少。很多人每天的闲暇时间,都是通过刷微博而消磨的,也习惯了浏览寥寥数语但内容丰富的“微小说”,以及情节紧凑,抓人眼球的“微电影”。我们不能否认这些微事物本身存在的价值,它们为大众生活上的便利和精神上的愉悦提供了方便,然而其迅速蔓延的现象,是否有利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这或许是值得广大出版从业者商榷和深思的问题。

面对“微现象”,出版界是拒是迎?

当前,“微事物”出现在人们周遭,随处可见,影响着我们,这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文化变革。面对这种变革,作为文化产业的出版行业该以何种态度去应对,是坚决抵制还是欣然接受?

内容选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虽然“微内容”的特征是碎片化、浅阅读,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精彩内容。因为微小说、微刊的内容都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更贴合实际,读者看起来更有亲切感,更容易产生共鸣。如果在文字方面做些细致的推敲,也可以具有出版价值。例如,一些由作者在线创作的连载漫画,就受到了广大受众的欢迎,还得到了出版社的青睐,实现了实体漫画图书的出版。因此,对于微内容,出版行业要持“一分为二”的态度,选取那些优秀的、有挖掘价值的内容,摒弃那些浮躁的、浅薄的、缺乏内涵的内容。

营销渠道:充分利用,树立品牌

互联网时代,信息无处不在,同时也为出版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无论是内容的传播,还是营销推广,都更加便捷高效,树立品牌也因此更加重要。

除了可以在“微事物”中深入挖掘有价值的内容,还可以将微事物作为新型的营销渠道加以充分的运用。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且广,微事物形式简单,成本低廉。微博的营销模式已为大众所熟知,并已渐渐趋于成熟,而微信作为营销渠道,才刚刚起步,相信随着其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也将成为企业营销的有效模式。此外,出版企业还可以通过微视频的形式,宣传企业文化,打造企业品牌,对于加深大众对企业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将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我们本就生活在快节奏的网络时代,而“微事物”作为互联网的产物,它们的兴起或许是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和客观选择,或许未来还会有更多“微事物”的出现,而现有的“微事物”也一定会随着时代进步或发展,或消失,而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自身的价值,既不能盲目的肯定,也不能一味的否定。出版行业作为社会文化的传承者,既要做到与时俱进,勇于接受和适应新生事物,同时也要对这些新事物有清醒的认识,做到摒弃浮躁、远离浅薄。合理的运用,它们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锦上添花之笔,反之也会成为绊脚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