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逛的幸福

2013-12-29 00:00:00
小品文选刊 2013年3期

陪老婆逛街,是一种幸福。

1、陪逛以前,我是一个土得掉渣的傻老冒,如果谁敢拿一个“尼康”的相机来问我是什么牌子,我就敢张开大嘴大放厥诃:不会吧,耐克什么时候生产相机了?而现在,我原本平庸的品位被老婆陶冶得无比高尚,世界各种名牌我都烂熟于心,高雅的精神境界一下子就上涨了N个层次。

2、过去,我的嘴巴笨得出奇,从来不知道夸奖人。因此,人缘比较差。为老婆担任陪逛员之后,在她老人家的再三鞭策下,我那条捋不直的舌头就像安了弹簧似的,甜得足以将树上的鸟儿都骗下树来。比如那天,我们公司里身材胖得走了形的大妈副总问我她才买的那套衣服穿上身怎么样,我看了那身有些惨不忍睹的装扮,想都没想:这件衣服穿在您身上简直就是中世纪复古情绪与后将来现实主义完美结合的典范,将黄金分割的裁剪方式诠释得尽善尽美,无可挑剔。于是,没过多久,我就稀里糊涂地升职了。

3、曾经,我肚子上那圈肥肉是我痛苦的累赘,基本已经达到了风一吹,就会随风飘荡的地步。可自从我的陪逛事业步入正轨以后,我那身让人犯腻的肥厚脂肪便蒸发掉了。不仅如此,数年如一日的手拎肩扛老婆从商场淘回的那一大堆“战利品”,我居然长出了一身线条迷人的小肌肉了。

4、我和过去不入流的行为彻底决裂了。在被老婆培养成陪逛达人之前,我和朋友之间的谈资要么是打麻将、要么是斗地主,再不就是中国足球,那叫一个俗。如今可不同了,我开口LV,闭口GUCCI,高雅得简直没法治了。

5、我的心理素质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以前,拿着信用卡去买一两千元的东西都要思想斗争老半天,然后咬紧牙关,用发着抖的手将卡递给收银员。现在,老婆一次刷个四五万元,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动作潇洒地从钱包里掏出卡,帅气十足地交给收银员。

吕丽妮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