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合同

2013-12-29 00:00:00李雪莱
今日文摘 2013年14期

甲方:雪来乙方:阿凯

丙方:小青丁方:云帆

根据《人间友情》和《天地良心》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四方订立合同如下:

1.不重色轻友,不见利忘友,不拜金卖友。

2.以坦诚为基本,爱情、友情两手都要兼顾。

3.事业不是友情的坟墓,有时间要聚,没时间创造时间也要聚。

4.老朋友相聚时吵嘴是必要的,切不可虚情假意,言不由衷;不戴面具,有啥说啥。

5.志得意满时可保持距离,灰心丧气时定要挺身而出,在其背后给予温柔一掌,大声道:“站直了,别趴下。”

6.苟富贵,勿相忘。莫做中山狼,得志便张狂。友情不用金钱衡量,只需逢年过节请客时,席间有好酒,桌上有佳肴,莫用公款,自己掏包。

7.世事沧桑,如若有关山重洋相隔,也望常回来看看;少见面,并不等于不惦念。有些人,是永远牵挂着的。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者,罚没内心所有友情,剥夺相聚权利终生。

合同期限: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