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与魔幻现实主义的关联已广为人知,不必赘言。此番莫言的获奖,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的成功演绎和发展。那么,一种文学风格或者话语叙述模式何以拥有如此惊人的魅力?莫言获奖的内在逻辑在哪里?
兴起自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潮流无疑是二十世纪世界文坛最大的收获之一。这一潮流不仅在拉美掀起了“文学爆炸”的态势,并因此而诞生了马尔克斯、略萨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也开枝散叶,深刻影响到世界其他地区的文学活动。我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魅力来自于其赖以诞生的杂糅的文化背景。而这种杂糅具体地体现为以下三个特征:
魔幻现实主义的兴盛基本上发生在曾经的“落后”地区和“后进”的有色人种中,或者是曾经被西方文明长期殖民统治,但最终获得了民族自治和自决权力的地区,例如拉丁美洲诸国;或者是来自于非洲,曾经被“先进”的白人作为奴隶的黑人群体,如北美的黑人;或者是被动地遭遇西方文明的入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保留着自己的文化特征的地区,如亚洲。不管这些地区和民族在遭遇西方文明前处于怎样的文明阶段,在与之遭遇后都受到了西方现代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深刻影响。在这样的情境下,一个神奇的现象就呼之欲出了:前现代、现代、后现代三种文明形式在同一时空下杂糅并置,相互交织,这些本应是不同时空中的事件,因为西方殖民主义的播撒现实地发生在同一空间中,宛如不同元素在同一烧瓶中的化学反应,体现出绚丽的传奇色彩自不可免。无论是拉丁美洲、亚洲还是非洲,都因此产生出很多既不可思议又与现实难分难舍的故事,这就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第一个底色。
如何找到一种话语或者说是一种口吻将看似在现实中荒诞不经的传奇故事串联起来,使其形成一个可以贯通的逻辑,让读者能够在阅读中不因其荒诞而中断;与之对应地,如何将平淡无奇、充满逻辑和理性的现实表述得光怪陆离,妙趣横生,都是需要作家认真探索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精华在于其独特的叙事手法:即固守“落后”视角,以之审视现实,并一以贯之的逻辑。这事实上也是一种现实存在的逻辑,低势位文化在接触高势位文化的最初阶段正是如此。魔幻现实的视角事实上是文明剧烈冲突的体现。马尔克斯在写作《百年孤独》前,书中的故事和人物业已成型,他迟迟未能动笔的原因,是他始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口吻和视角。在一次开车的过程中,他发现只要用老祖母给他讲故事的手法来描写,一切的困难和不协调就迎刃而解,于是他毅然辞职、卖掉自己的汽车,全身心地投入《百年孤独》的写作,并因此一鸣惊人。老祖母的视角和认识显然是一种“本土”的、低势位的、前现代的方式,但也是一种更贴近艺术而不是理性的方式。科技落后的古人想象月亮上有嫦娥、吴刚、桂花树,而现代科技告诉人们,上面只有寒冷、沙砾和环形山,哪一个更有艺术魅力,不言而明。这大概就是“落后”视角的优势。因此把火车说成“行进中的村庄”,认为磁铁具有吸引村里所有金属物品的魔力,俏姑娘坐着床单就可以飞上天空不见踪影,就都变得可以理喻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向我们表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秘诀在于:以前现代的视角来讲述现代的和后现代时代的故事。
这一“落后”的叙述口吻为读者营造出一种离奇、荒诞的完整逻辑和叙事圆环,但是如果仅止于此,那魔幻现实主义与童话或者奇幻故事就没有差别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另一个密码在于其与现实、历史的沟通部分,而这一现实又往往体现着文明的剧烈冲突和历史的深刻变革:《百年孤独》中载着因抗议而被杀的香蕉工人尸体的列车将读者从魔幻的马贡多带入被西方文明殖民和压榨的现实中;《千与千寻》中废弃娱乐场的长长隧道沟通了原始神道教背景下的自我探寻和因人的贪婪而导致的经济泡沫破裂的现实;《红高粱》里现实中轰鸣的炸弹震醒的不只是在酒酿和偷情中醉生梦死的“我爷爷”和“我奶奶”们,还有已经沉浸在魔幻世界里的读者。
正是这似真似幻的叙述手法让魔幻现实主义文学具有了一种独特的魅力,而这种魅力无疑根植于我们上面提到的同一时空下杂糅共生的文化。那么,中国是否具有这样的语境,足以催生出魔幻现实主义的伟大作家?
在当代中国的文坛上,在文字描写力上能与莫言一较高下的作家有余华,在对重大题材的驾驭能力上有贾平凹、王安忆、陈忠实,在对中国传统的深刻发掘上有阿城、阿来、冯骥才,在对当下社会生活的把握上有刘震云等。如纽约大学张旭东先生所言:“在中国和莫言处于同一级别的作家还是有。”但为什么诺贝尔文学奖首先授予了莫言而不是其他的那些重要的作家?笔者认为,这大部分是因为莫言所选择的主要叙述口吻——魔幻现实主义具有两个方面的优势:其一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叙述风格已经广为世界文坛所熟知,马尔克斯、福克纳、略萨等作家已经使这一叙述风格深入国际读书界。而且,这一风格也得到了国际批评家的承认和激赏,2010年略萨的获奖说明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审美取向又振动到了这个波段上。其二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叙述风格非常适合描摹过去百多年来纷繁复杂的中国。用严肃的现实主义手法来描摹中国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现实主义叙述手法似乎随着肖洛霍夫等一代人的逝去而成为昔日的审美风尚;用比较西化的语言和首尾相连的想象力来延伸叙述也曾得一时激赏,做得好的是早期的余华,然而这样的文体风格翻译成外语,它的陌生化的功能和审美穿透力旋即下降;只有魔幻现实主义,它可以用汪洋恣肆的语言、如癫似狂地描摹中国——这一几乎无法言表的文化杂糅的复合体,而不致让人觉得厌烦和不合逻辑。
鸦片战争之后的百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剧变。这其中有老大帝国被西方的侵入,有有识之士的文化反思,有民主人士对国家道路的苦苦探寻,有民族义士抛却的头颅喷洒的热血,有贫苦百姓和下层民众的忍饥挨饿、惨遭屠戮,有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有不堪回首的全面内战,有三年困难时期,有“文革”……各种思潮前仆后继,各种运动反复折腾,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什么事没有发生过?又有什么事不能发生?
莫言的创作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其时,中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如火如荼的时期,有四种文化杂糅共生: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化,西方自由主义文化,中国古典文化以及消费主义文化。既有人穿皮尔·卡丹,又有人穿蓝色卡其布;既有人看《望乡》,又有人看《南征北战》;既有坐拥金山银山的贪官,又有因为贫穷上吊的老农;既有人练气功,又有人写“大诗”,既有人背《红楼梦》,又有人记红色经典……中国,俨然成了一个各种文化杂糅共生的舞台,一个各种品牌、各种思潮、各种价值、各种话语喧嚣共生的跑马场。这五味杂陈的现实同时呈现在同一时空内,让人觉得不真实,又让人觉得过于真实。
巴尔扎克曾经以时代的书记员自比。伟大作家必有如此气魄,以记录其家乡、民族和时代为己任。司汤达、巴尔扎克是这样,福克纳、马尔克斯是这样,莫言也是如此。他的作品大多以民族传统和外来文化的剧烈冲突的时刻为背景,但始终是使用“落后”的视角,站在本土的立场。他写《红高粱》是为了祭奠游荡在其家乡高密东北乡的“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长辈们;写《丰乳肥臀》是为了歌颂为了延续家族的种而不惜向土匪、和尚、江湖郎中、外国传教士“借种”的伟大的母爱,写《蛙》是为了痛陈非常时代在农村广泛发生的有关计划生育的所有的善和恶……但这一切,如果用严肃的现实主义叙事手法是无法概括也无法带来强烈的心灵冲击的。甚至,也许都无从发表。因此,莫言选择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把这个既伟大又龌龊,既丰富又贫乏,既乐观又悲哀的民族和这个既被痛骂又会在过去之后被永远记起的时代以变形、夸张、色胆包天的语言,浓墨重彩地甚至是近乎疯狂地表达了出来。
莫言成功的细节自有人会分析,本文着眼的是宏观的逻辑。魔幻现实主义之于莫言并不能为一篇三千字的小文说尽,一个伟大的作家也是不可能被某种单独的思潮或者手法所概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承认自己属于什么派别,马尔克斯也不承认自己是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家。但是如果让我们用简单的语言来概括莫言成功的主要原因,我要说:莫言在面对着中国的现实时选择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叙述手法,这种手法则不辱使命地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描摹出了关于一个民族、国家和时代的美和丑、善和恶、高尚与悲壮、凌乱与迷茫。魔幻现实主义的叙述手法和中国文化杂糅的现实成就了莫言,莫言则延伸了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生命。二者的珠联璧合使作家和他的前辈马尔克斯、略萨等一起并列在世界伟大小说家的行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