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服务业 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2013-12-29 00:00:00本刊评论员
中国经贸导刊 2013年3期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任务,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提升综合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扩大就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

“十一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增加值年均增长11.9%,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分别提高2.5和3.5个百分点,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不断涌现,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吸纳就业能力明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日益突出。但由于长期以来服务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以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分别提高3和4个百分点的预期性指标仍未实现。目前,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3%,不仅低于高收入国家70%左右的水平,也低于与我国发展阶段大体相当国家50%左右的水平。服务业发展滞后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

为全力推动我国服务业的大发展,根据国务院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42个有关部门编制了《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日前,国务院通过并颁布《规划》。

《规划》着眼于发挥服务业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重大作用;着眼于阐述“十二五”时期推动我国服务业大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政府服务业工作重点,提出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着眼于顶层设计,强化改革创新,注重宏观性、战略性和指导性,增强操作性。《规划》是推动我国服务业大发展的指南和蓝图,是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指导意见)和地方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将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突破口,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为增强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适应新型服务业态和新兴服务产业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建设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发展示范区等。

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一个深层次原因在于体制机制制约,政策支持不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潜能。要大力推进服务业各项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创新政策支持,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业市场监管体系,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还要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壮大服务业,在服务业发展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下一步工作一是要将《规划》确定的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地方和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要求;二是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三是有关方面要建立必要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发挥合力,共同努力,确保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