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作为事务所的自我监管方式,是对事务所进行管理控制所形成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规定了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力分布,目的是协调、调动各个利益层面的力量,从而保证事务所以提高工作质量为核心有效地运转。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制度具体体现在以章程(合伙协议)为核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薪酬分配制度等,会计师事务所的章程(合伙协议)是其内部治理的核心,规定了事务所的股东及投资比例,规定了股东的责权利,规定了事务所决策规则,规定了股东(或合伙人)进入和退出的规则,是事务所的根本大法。章程制定得合不合理,直接关系到各位股东的权益,对一个事务所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了招聘怎样的人才,给予怎样的福利待遇,给予怎样的事业发展通道,关系到是否能留住人才,对于事务所的发展壮大也是关键的因素。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则关系到事务所的生死存亡,没有了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或者说没有有效地运行部质量控制制度,那么每一笔业务可能就是一颗地雷,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让事务所毁于一旦,所以对事务所做大做强也是非常关键的因素。薪酬分配制度是关于全体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的办法,薪酬分配制度规定得合不合理,决定了是否能调动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是否能留住专业人才,也决定了是否能让事务所做强做大。
虽然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因素很多,但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本文主要是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现状谈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的几个方面。
一、事务所内部治理现状
1.会计师事务所股权结构方面存在问题。事务所在脱钩改制以后,在股权结构设置于上没有做到合理的安排。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是智合公司,而不是资合公司,所以股权比例设置不合理,直接影响事务所股东是否团结一致。由于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股权设置不合理,造成合伙人之间缺乏基本的相互信任,影响组织效率。会计师事务所股权相对集中极少数人手中,这种“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首席合伙合伙人(出资人)或极少数合伙人(出资人)占有绝对的控股地位。股权的高度集中形成了事实上的所有权、经营权两权合一的这种模式不仅能够保证事务所初期决策机制的高效率和低成本,也能暂时淡化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大量矛盾。
2.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以各合伙人所持股份为基础进行分配。事务所薪酬制度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员工收入差距极端化,过分地强调物质激励以及实施不够到位等方面。事务所的收入是有限的,事务所大部分股份掌握在少数几个合伙人的中,合伙人的收入越多,其他注册会计师的所得就越少。这些注册会计师看不到前景,一些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的收入和付出的劳动不对称,激化了员工的不满情绪和短期行为,团队凝聚力难以形成。而另一些事务所的分配制度没有打破平均主义模式,无法体现多劳多得的市场经济原则,挫伤了能力强的员工的积极性,造成业务骨干流失。
3.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会计师事务所普遍缺乏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思想和完整的人力资源规划,如在招聘上非常盲目。作为主要依赖知识和智力生存与发展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一些事务所对人力资源管理缺乏战略规划,要么盲目吸引高学历的人才,要么只顾眼前,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临时人员,缺乏持续发展的战略性人才储备。事务所内部没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没有为审计人员制定职业规划,很少制订培养计划等,导致事务所留不住人才,人才频繁跳槽,知识型人才成为各事务所和各行业财务部门争夺的对象。
4.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问题。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是确保注册会计师事务师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基础。部分事务所在执行准则方面不到位,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未充分关注审计中的高风险领域;二是审计程序不到位,仅限于审计程序形式上的完整性;三是未按照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未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度;四是忽视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控制。
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建设
1.加强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首先,应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质量控制制度。事务所要以风险控制为中心,建立业务承接、现场作业,与管理当局沟通、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选择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每个环节都不出问题。其次,加强会计师的风险意识,提高人员素质,并且着力提高事务所内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要致力于强化质量控制,防范执业风险,以质取胜,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能成为百年老店,持久地发展壮大。
2.制定完善章程或协议。首先,事务所应根据各自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制定章程或协议,作为事务所内部治理的根本大法。事务所的章程或协议应尽可能细化,使之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用以解决事务所发展过程中的诸多规章性的矛盾。其次,以章程或协议为核心,对事务所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从而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适用的制度体系。尤其是要加强事务所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在事务所管理中的作用,确保决策、监督、执行等权力的有效实施。
3.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事务所的激励机制是整个内部管理体系的核心。激励机制的公平与否,将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态度及目的产生重大影响。建立合理激励机制,首先,应该建立适应各事务所特点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的指标可以根据业务收入、执业人员技术能力、水平、综合素质等建立,也可以采用综合模糊打分。其次,应建立起“资合”与“人合”相协调的,兼顾“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以“人力资本”为主的内部分配体系,以充分调动全体执业人员的积极性。最后,提高员工分配的透明度,实现程序公开、分配公平。
4.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注册会计师作为中介服务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和独立的价值观,他们的奋斗目标明确,有发挥自己专长、成就事业的强烈追求,既要实现自身价值,还要得到社会认同。因此,要充分尊重注册会计师的个性特点和业务特点,并把这一理念充分体现在工作制度和工作环境中。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让广大员工认同企业的理念和目标,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有利于执业人员发挥其最大的潜能,培养注册会计师对事业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5.建立高效的人才培养制度。人才是事务所发展最主要的力量,谁拥有优秀人才谁就把握了事务所发展的主动。人才规划要和事务所的业务发展规划相配套,人才资源要符合事务所不同层次的需要,做到人尽其用是我们人力资源工作总的原则。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完善高效的人才培养体制,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鼓励员工求学上进,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助理人员业务培训,执业资格和学历教育,提高事务所整体抗风同险能力和执业质量,促进员工向更高层次和更高目标去努力奋斗。
三、结语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机制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事务所能否做强做大,各事务所应根据自身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有效、可操作的内部治理机制,并使之切实地加以落实,必将对事务所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从而实现事务所的做强做大。
(作者单位:嘉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