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望远镜

2013-12-29 00:00:00问问
上海文学 2013年4期

1

从望远镜里看出去的天空辽阔无边。一时间,丁五以为自己身处大海的中心,呆望着天空,也许再多等一会儿,就会有一只海鸟飞进视野。

空气中的确是有海风的咸味,不过仔细闻,那其实是廊下小卖铺煮的鱼丸发出阵阵咸腥味。散发着臭气的鱼丸,被裹在咸辣浓稠的卤汁里,在丁五看来,只有那些没有底线的人才咽得下去。

初来此地的时候,他曾花了五块钱买过一串鱼丸,又硬又涩,像个乒乓球一样鼓在嘴里,咬不烂,噎死人,他吃不下去,吐了。

臭鱼丸的味道一直在嘴里停留了三天,既令人作呕,又有一点伤感。因为那闻起来的确是海风的咸味,是丁五站在渔村的海边,张大嘴巴和鼻孔吸进去的味道,可那味道嚼起来则完全不是一回事,估计海风的味道吃起来也并不怎么好,丁五想。

第五个月了,从初春到盛夏,丁五在高速公路的休息站上兜售双筒望远镜。

等卖到第一百个双筒望远镜的时候,丁五想给大哥买一架十二倍的单筒望远镜,带三脚架。虽然大哥说房间太小,只有一扇对着天空的窗户,也不知道能不能看见月亮。可就算没有月亮,也可以看看偶尔停脚在窗口的鸟。

说到卖东西,是大哥把丁五带上了道。

“卖什么都有个道。”大哥曾经说,“你能找上道,什么垃圾都卖得出去。找不到道,那什么好货到你手上都是垃圾。”

丁五在城市里找不到像样的工作,身上还有一小笔钱,花光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饭馆吃凉面的时候,大哥就坐在他对面。

大哥吃着面条,突然二话不说指向一罐辣油,丁五赶紧把它推到大哥面前。大概天生长了一副小弟脸,两人说了没几句话,丁五就在心里认准了大哥。其实呢,大哥也不过比丁五大一岁而已。

但是大哥就是大哥,走在路上,两条腿往外面撇,就算像只龙虾不怎么美,也还是霸气。丁五默默地跟在大哥后面,不知不觉自己的两条腿也跟着走起了外八。

大哥把丁五带到自己租的毛坯房里,脏兮兮的墙上贴着全裸的美女海报,还有拍扁的蚊子尸体。

丁五不知所措地站在屋子中央。大哥用脚踢开一只袜子,从床下拖出一个巨大的箱子,里面堆满了货物。

“喏,挑一点,批发价给你。都是韩国货。”

箱子闪闪发光,里面有很多女人用的东西,彩色发夹、发箍、手机膜、各种挂件、手镯、塑料耳环、凉拖、袜子……丁五盯着箱子足足看了五分钟,也不知道该选什么。

“笨蛋!”大哥敲着他的脑袋,“什么都选一点啊,货色多才吸引人。如果有人来抓,记得掀起垫布的四只角,拎了就跑。”

“知道了,大哥。”

那天傍晚,丁五就在天桥上摆出了自己的摊子。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倒是好几个穿低胸背心的女人弯腰在丁五面前挑选东西,还皮厚地还价。

“便宜点嘛,便宜点嘛!”她们齐声嗲叫,身体越弯越低,衣服上飘荡着异香,在路灯的照耀下,雪白的肌肤透着蓝光。

丁五不为所动,心如磐石,一分钱都不肯让。

最后他被女人们骂了。她们跑到其他人的摊子上去看,叽叽喳喳,拥作一团,有个女的临走时还用高跟鞋对他的摊子来上一脚。

结果那天他只卖掉两包扎头绳。

“笨蛋!”晚上大哥也骂他,“你这就叫不着道,懂么?”

躺在铺地席子上,丁五想,“道”是什么。他努力睁着眼,海报画里的性感女人借着窗外的路灯光线,慢慢演化成一片模糊的肉色。

丁五暂且在大哥的地方住下了,慢慢寻找着他人生里的道。

“道可道,非常道。”大哥一边剔牙一边说。

“大哥,道是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什么叫道可道?”

“笨蛋!”大哥气得牙签都从嘴里掉出来了,“意思就是,找着了道就可以飞黄腾达!”

至于怎么找道,大哥说那是悟性。房子,可以给丁五先住着,但是丁五每周都要从大哥的床底下批发东西。丁五没有太多钱可以进货,有些东西是先拿货,卖掉了再付钱。大哥是他人生道上的贵人,不管出夜摊有多辛苦,丁五都记得自己睡觉的地方是大哥给的。认识大哥以前,丁五偶尔会在十五块钱一晚的旅舍里租张床睡。当饭店跑堂那会儿,是睡在油腻腻,拼起来的饭桌上,和大小蟑螂为伍。车站、公园长椅、天桥下,丁五也睡过,都不是能长待的地方。

丁五主动兼任了给大哥洗衣服的角色。大哥白天出门,晚上回家,丁五则是正好相反。他帮忙擦掉墙上蚊子尸体,把美女海报撕坏的一角用透明胶重新粘好。看到大哥随手乱丢的内裤和袜子,他也义不容辞拾起来放进洗衣盆里。大哥回家喜欢先喝几杯啤酒,就连啤酒加小菜,丁五也是随时备好的。既然和大哥住在一起,就从做小弟开始学。这一点,丁五倒是深深悟道了。

慢慢地,丁五的职业之道也有了起色。发卡、丝袜、塑料戒指、假珍珠项链这几样都卖得不错。大哥是个有眼光的人,丁五佩服他。街上一旦流行起什么,大哥就立刻发出什么货。不,应该说,大哥一开始卖什么,街上很快就会流行起什么。大哥深知爱时髦的女人喜好,这是他的道。

2

大哥明明有女朋友却还在房间里贴乱七八糟的海报,或许女朋友的屋子里也贴满了各种肌肉男吧。那些下午,大哥搂着女朋友大摇大摆地进屋,丁五就默默退出门外。

傍晚的人流是一条宽河,丁五融于其中,虽然拥挤,也感到享受。丁五把手握成两个圈扣在眼睛上,远处的人流便汇进他的手中。城市里的人看上去都是崭新的,仔细看,也许面容并不崭新,但至少衣服是崭新的,还有包和鞋子。丁五只有两套皱巴巴的衣服,换来换去地穿。自从当上小贩,丁五就特别留意戴饰物的年轻女人,并不是因为她们美,他在看她们穿戴什么样的耳环、项链、手镯或者发卡。

“流行是一种趋势,像我们这种靠时尚吃饭的人,就要对流行敏感。”大哥如是说过。

马路上各种汽车散发出热烘烘的汽油味,丁五呼吸着,那种焦虑熏人的味道竟让他神清气爽,这大概是他无论怎么惨淡都不愿意回到渔村的原因。在他的小渔村里,终年散发着海风、咸鱼干的味道。皮肤久而久之吸收海味,人的气味都差不多,随时舔上一口膀子,就是咸的。

十五岁那年,丁五和阿洁在海边接吻。两双咸湿的唇碰在一起,就像啃盐巴。同样是咸味,阿洁嘴唇的咸味里,有某种芳香,让丁五留恋不已。这些年,只要想起阿洁,丁五就用舌头扫一扫自己的咸味的嘴唇,再咽一下口水。

丁五已经二十五岁了,高中没有读完便去参军。参军回来,阿洁无影无踪,据说是嫁给了城里人,当了小老板娘。

阿洁所在的地方,好像就是丁五摆摊的这个城市。不过要说丁五是为了爱情才来到这里,他还真没有那么浪漫。说实话,他连阿洁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了。也许还能记得初吻、牵手,但是要具体到阿洁的脸,丁五仿佛是跌入了失忆的大海,无论怎么撒网,初恋情人的面容就是打捞不上来。

同样悲剧的是,丁五对着真正的大海抛下无数次渔网,也没能捞上几条鱼。尝试了几年渔夫的生活,以失败而告终。再这样下去,要被同村人笑话了,丁五决定离开渔村。

一只大大的月亮升了起来,大海像往日般平静,它才不管谁的到来和离去。丁五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从军三年,虽然辛苦难熬,却几乎从未感到离乡的忧愁。闪着绸缎光泽的大海之下,有属于哥哥的鱼群和爸爸辛苦培育的紫菜田,却没有让丁五可以留恋的东西。

哦,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十岁的时候,丁五曾经和爸爸、哥哥一起出海。海面平淡无奇,他们在夜里开灯,撒网捕鱼,但是那几天遇不到成群的鱼,几乎没有收获。白天则是困乏焦热的,十岁的丁五在甲板上几乎睁不开眼。有个船员把自己的望远镜借给丁五玩。

从望远镜里望出去的天空似乎摆脱了毒日的炙烤,辽阔遥远,呈现出清凉的蓝色。有一只海鸟飞了过去,然后又过了很久,天空里什么都没有,连云都没有一丝。丁五依然看得很高兴。望远镜里的天空,好像和自己头顶的这片天空,不是一个地方。单单只是向天空举着望眼镜,他就觉得自己已经离开了这片让他感到焦灼的大海中心。

在海上飘荡的那些晚上,似乎也遇到过这么大的月亮。坐在沙滩边,丁五用下巴顶着自己粗糙的膝盖,死死地盯着那轮巨大的月亮。突然又想到,也许他只是在望远镜里见过这么大的月亮而已。

一只寄生蟹借着月光,在沙地里忙碌地行走。寄生蟹一旦长大,就要出门寻找新的居所。贝壳、椰子壳、珊瑚、海绵、空心木棍,它们走到哪里就住到哪里,这一点和丁五倒是很像。

如今寄生于城市里,在日日不息的嘈杂声中,丁五感觉到的是平静。只有在吵闹中,他觉得自己被忽略了,才能不急不慢找到自己的方向。每天在桥上固定的位置坐下来,他慢慢铺开布,把包里的东西一点一点往外摆,饰品、鞋帽、生活用品,每一样都在丁五的心里编上了号。他现在已经学会了讨价还价,这一点也是从顾客那边学来的本事。

“这个五块?”

“哪行呢,最低六块五哟。”

“小老板,不要那么死板嘛,五块五好了。”

“六块拿走吧,不说了,成本价,你皮肤这么白,这个镯子不卖给你怎么办!”

成交了,顾客掌柜都满意。

丁五发现自己的货样式虽然多,但是进货的价格并不便宜,原因就出在大哥身上。大哥是二道、三道贩子,丁五就成了三道、四道贩子,中间被多赚取几道的钱,剩下的利润就很少了。

可他找不到办法来解决,因为他还免费住在大哥家。除了不用付打地铺的钱,每个月的水电煤气费是要和大哥分担的,买酒买菜的钱也是他掏。大哥带女朋友回家,他就得去大街上晃荡,一直到大哥给他发个短信:“可以回了。”

大哥在洗澡,丁五看电视,女朋友走过来,把涂着猩红色指甲油的肉脚翘在丁五面前。

“小五,有根刺,帮人家拔一下嘛。”

洗澡间里传来哗哗流水声和大哥的歌声。

丁五的脸红了。

“快点,拔一下嘛。”

“没、没看见啊。”

“喏,这里,这里啊,对、对。哎哟,痛!”

明明有沙发也不扶,非要扶在丁五的肩上,那女人把脚抬高,几乎都碰到丁五的鼻子。花露水刺激的味道也同时冲进了丁五的鼻腔,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地动天摇的喷嚏把单脚直立的女人打了个踉跄。这时候大哥从洗澡间出来了。“洗好啦?”女朋友说,自自然然地穿上丫拖,“哒哒哒”走开了。脚上那根刺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

大哥的女朋友那天夜宿这里,她胖胖的身子和大哥一起挤在小小的行军床上。夏天,两具肉体稍微一翻,就发出“啪嗒啪嗒”的响声,让丁五想起村里的鱼贩们把鱼往砧板上甩的声音。

大哥的货物箱暂时从行军床下拖出来,移到墙边,丁五就躺在地上。他的视线和地面一样低,正好能看到行军床的铁丝网奋力兜住两个人身体,几乎碰到地面,达到承重极限。

没准半夜就能听见轰然倒塌的声音,丁五翻身背对着他们的床,怀着一点阴暗的想法睡着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丁五的洗衣盆里多出了女人的衣物。应该就是在大哥和女朋友正式同居开始。是不是丁五把房间打扫得太干净了,那女人突然觉得多住几天也无妨?再往后,就理所当然地赖在这里不走了。

但是叫他洗他们两个的衣服,未免太过分了。是,他是心甘情愿当大哥的小弟没有错,但不代表就要同时服侍那个女人。一想到那个女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再看着自己手中那只花边都没有缝齐的化纤胸罩,丁五就有种想一脚把洗衣盆整个儿踢翻的冲动。想像肥皂水奔流而出,彻底淹没了寝室,他总算快意恩仇了。

衣服洗好晾上竹竿,晚上还要照样出摊。拖货箱去天桥的路上,丁五学大哥的样子,两条腿向外撇,走出外八字。霸气是学不来的,他觉得自己走来走去都像一只虾米。

3

“是时候找一个女朋友了。”有一次大哥左手搂着女朋友,右手敲打着丁五的脑袋,笑嘻嘻地说。近来,丁五越来越讨厌被人敲脑袋,就好像那里面空无一物,只待给人走过去敲一敲,听听响声。他低下头轻声说:“我对女人没兴趣。我的意思是说,我有喜欢的人。”

“哦?是么?什么样的人?”

什么样的人?一旦试图回忆阿洁的面容,丁五又立刻跌入无边的深渊。

“大眼睛,薄嘴唇,爱涂指甲油……”丁五胡乱编造着,眼睛又落在大哥女朋友猩红的脚趾甲上,她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丁五。

每天,丁五见到的女人不在少数,几乎都是在他摊位上驻足的女顾客。有些人已经成了常客,几乎两三天就要光顾一次。丁五坐在小板凳上,只要看那些停留的脚,就能认出它们的主人是谁。

脚脖子很粗的那个女人,喜欢穿着十厘米细高跟鞋走路,看着危险,她却操纵得灵活自如,简直就是高跷表演。她在丁五的摊子上买各种脚链,金属的、红绳的、塑料珠子的……统统八块钱一条,这是丁五给她的老顾客价。其实不管多好看的脚链,系在那么粗肿的脚脖子上,都像是一根紧绷绷的凶器。

“你知道么?”某个晚上,那个女人又买了一根脚链后,终于忍不住说,“我的脚腕太粗了。”

原来她也知道。

“如果每次都换一根脚链戴着,他大概就不会注意到我的脚腕太粗。”

丁五却觉得正好相反。脚腕太粗可以穿长裙,不用每天都蹬着高跟鞋,露着半截腿出来吧。

“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你看过夜总会的啤酒小姐穿长裙的么?”

“那倒没有,等着,下次我给你进点闪亮亮的脚链。只能看到脚链,看不到脚腕的那种……”

“哈哈哈,好的哟,小五哥。”

另一个喜欢穿平底凉鞋的女孩,小腿又白又瘦,是个留着男生短发的假小子,好像就住在天桥附近的居民小区里。她喜欢收集挂着各种卡通人物的头绳。

有一次,丁五终于忍不住问她:“喂,我说,你头发那么短,为什么收集那么多头绳?”

小姑娘半天没有说话,然后恶狠狠地抛下一句:“你这个大男人,为什么要卖女人的东西?”

她跑出几步,又停下来,转身对着丁五哭喊道:“死变态!”

“你瞎了么?”边上贴手机膜的小刘骂丁五,“你看不出她是因为化疗才把头发剃光的么?”

小刘比丁五在这里摆摊早一年的时间,他说以前那是个长头发的小姑娘,甩着两条大辫子。

丁五不说话了,他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人,但这种时候,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小姑娘仍然经常从丁五的摊子前走过。丁五特意又进了很多新头绳,但也没能挽留住她的脚步。

有一次丁五把天线宝宝的头绳系在自己的头顶上,当小姑娘走过的时候,他大喊一声:“喂!”

声音之大,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小姑娘果然停下脚步,看着他,然后慢慢地从嘴里吐出两个字:“变、态。”

小刘笑得直不起腰来。

丁五把头绳从头发上扯下来,放回地摊上。哼,难道要让他把最好看的头绳拱手送给那个小丫头?这种事,他可干不出来。

啤酒小姐、学生族、饭店服务员、女招待、办公室文员……除了上年纪的老太太,丁五的摊子上几乎汇聚了城市里的各种女性。他从她们身上慢慢摸索出了生意之道。

生意之道是很复杂的,理货的时候要一丝不苟,记账的时候要心中有数,但是真正涉及到谈生意,就要把那张一本正经的脸孔给卸下来,换上一种讨人喜欢的嬉皮笑脸。说起恭维话来,就得又换上正经面孔,不然会给人油嘴滑舌的感觉。拿到钱以后,又得挂出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嘴上说着朋友一家亲,心里却在数着:一毛、两毛……所谓生意之道就是在这几种面孔之间,自如地转换。

丁五已经摸清了大哥进货的渠道。大哥当然从来没有说过,即便是喝得烂醉如泥,嚷着“手足情深”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把进货的信息向丁五透露过半分。不仅仅是对丁五,对其他来进货的买家,大哥全都守口如瓶。

毕竟住在一起,再精明的人也有疏漏的时候。有一次在给大哥洗衣服的时候,丁五翻到口袋里的一张货单,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进货的明细以及联系人的电话。不假思索,丁五立刻把电话号码抄了下来。

丁五联系上卖家,先去摸了个底。进货地点在郊区一个仓库里,货源是从韩国大市场上批发来的饰品。他没说自己是大哥手下的三道贩子,只说自己有点钱,想做点小买卖。

“找到我,你就是找到了道!”那个批发商说,口气和大哥一模一样,“你进了货,自然有人找你批发,省心做你的二道贩子就好。”

丁五一惊。原来所谓的道,就是买卖的阶级关系啊。他以前是三道,如今摸着了二道。

匆匆忙忙挑了一点货,全部塞进带的背包里。还不能塞太满,不然会引起大哥疑心。

批发商显然对进货量不满意。丁五解释说,头次打交道,先尝试一下,再说,带来的钱也不多。

偷偷摸摸背包回家的时候,丁五又是一惊。大哥不在,他女朋友却在。也许是觉得他碍事,丁五感觉这个女人看他的目光总是咄咄相逼。

他镇定地背着包,去水池洗脸。

“干嘛回家还背个包呀?”她问。

“顺便,我回来拿个东西,马上还要出门。”

“我说,你是不是看见我在,才说要出门啊?”

“怎么会呢?”丁五吃力地笑着。

“那你就过来,把包放下!”

硬着头皮照做了。

“小五,你知道么,你从来没喊过我的名字。”

“有这回事吗?”

“是不是因为我是你大哥的女人,所以你不好意思,嗯?”

“那我应该叫你什么,嫂子……”

“我又不叫嫂子!”声音尖起来,划着丁五的头皮,“我叫江、小、伶。”

“小伶。”

“嗯——你以为我不知道么?”

“不知道什么?”

“你说你喜欢的人‘大眼睛,薄嘴唇,喜欢涂甲油……’”

丁五刚想说,那又怎么样。他突然意识到小伶那双大而不美的眼睛,还有薄得几乎闭不拢的嘴唇。对了,她也是个爱涂指甲油的女人。

丁五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他慢慢站起身。

门口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大哥回来了。丁五心虚地看向自己地上的包。江小伶猛然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迅速在丁五的脸颊上按下一个吻,然后飞奔直冲大门。大哥推开大门的时候,她正好跳入他的怀中。整个动作完成得连续又漂亮,让丁五瞠目结舌。

丁五把自己进的货,和从大哥那里进的货分得很清楚,他用不同颜色的标签给它们分类。在生意上,大哥向来算账分明,如果丁五赚的钱比预计出入太大,大哥也会起疑。丁五这么干是有点冒险的,但他觉得值。

他在批发商那里找到了闪闪发亮、更宽更长的脚链,粗脚脖子小姐系上后,脚脖子也显得不那么粗了。虽说十厘米的高跟鞋仍然看得人心里发紧,不过搭配在一起倒是好看的。

摊子越摆越大,每种饰品的款式都相应增加了,吸引了更多的顾客。丁五的胆子渐渐大起来,有时候他根据自己的判断,选一些另类风格的东西,比如男人的尾戒,铆丁腰带,特别粗的颈链和木镯,这些东西也同样受到男顾客的追捧。

秋天的时候,做化疗的小姑娘头发长了。大概是对丁五的火气也消干净了,她终于又站在丁五的摊子前。

丁五刚进了一批最新款的流苏丝巾,小范围内掀起一股丝巾热,丁五为此特意准备了一块半人高的镜子靠在天桥栏杆上。看见小姑娘站在人群里,丁五吓了一跳,他想说,真是不知不觉,头发这么长了啊,又怕她伤心,只好咽下这句话。

以为她要挑选头绳,结果她却拿了一条丝巾围起来。因为镜子前有顾客挡着,她就对着丁五说:“好看么?”

丁五说:“美极了。”

她莞尔一笑,又轻轻把丝巾放回原处,换了一条:“这个呢?”

“美极了。”

换了好几条,都是“美极了”。

最后她选了一条蓝色丝巾,付了二十块钱。

丁五追到桥口,把胡乱从摊子上抓的一把头绳塞在她手里。

“这些,是买丝巾的赠品。”

“我不要。”

“怎么,不好看么?”

“不是不好看,只是我现在已经不收集卡通头绳了。”

“头发长了啊,可以扎了哟。”

“嗯,但我现在更喜欢丝巾。”

说着她把刚买来的丝巾捋成细细一道,挽在头发后面。

美极了,丁五想,其实不管扎不扎都美极了。他手上握着一把卡通头绳,看着她走远的背影。

不是头绳不好看,而是她长大了。半年之间,头发长了,人也一下子柔美了。不仅是丁五不敢相信,就连小刘也说,竟然比生病以前还要美啊。

“老板,这个怎么样啊?”顾客嚷嚷着。

“好看啊!”

“那个呢?”

“好看啊!”

“会不会显得我胖啊?”

“哪能呢!”

阿谀奉承的话继续说着,真心话也夹杂其中。丁五在卖东西的同时,也希望买的人能够高兴。

但是无论说再多的溢美之词,丁五发现自己很少用到“美”这个字眼,而那天,对着留出长发的女孩,却在不断重复“美极了”,只能说这是一种不自觉的使用。

4

每次脑袋被屋里挂下来的胸罩和内裤撞上,丁五就很想从大哥的房子里搬出去。一个人的味道是很难洗掉的,即便天气已经凉了,江小伶的衣服上还残留着夏天花露水的味道。天热的时候,她就能够不穿胸罩只套一件T恤在丁五面前走来走去,简直当他不存在。

起初丁五还以为江小伶要勾引他,后来发现她对他根本谈不上什么兴趣。大哥也对此毫不介意。他们大概觉得只要关上灯,丁五就是睡着的,两人翻天覆地地做爱,吃饭的时候为鸡毛蒜皮的事吵嘴,丁五看着他们把口水喷溅在菜碗里。

虽然有点不高兴,丁五还是自觉做着小弟该做的事。吃西瓜的时候,只拿边上切下的小三角;把锅底剩下的米饭刮下来吃掉的是他;三个人去超市,也永远是他推车跟在后面;回家的时候,自然也是他用腿夹着购物袋,腾出一只手来掏钥匙。

三个人的生活,总有一个人要吃些亏的,谁让自己是小弟呢。

最近大哥很焦虑。他说江小伶所在的宾馆开了间酒吧,江小伶被招募去做陪酒。说是招募,多半也是她自愿的。

他们总是为这件事吵,也没个结果。江小伶扔在洗衣盆里的贴身衣物,香水味刺鼻,有时候还混着男人的烟酒气,这个连丁五都能闻到。大哥气得浑身发抖,两只粗壮的手臂就像龙虾一样不由自主地挥舞。丁五喜忧参半,也许要不了多久,那女人就能滚出这个家了。

“尾戒很漂亮啊。”一日大哥不在家,江小伶看见丁五手上的铜戒。

“喜欢就拿去吧,上批卖剩下的货,又不贵。”

“那就谢谢啦。”看了丁五一眼,她就把戒指接过来套右手上,左右端详,露出满意的笑容。

事情没有绝对的错与对,每次站在边缘的时候,丁五就这么安慰自己。

吃饭的时候他们为戒指的事情吵起来了,丁五不动声色地扒拉着米饭。

“什么男人给的?说话这么难听哦,这是前几天小五给我的啊,小五,你说话啊!”

“啊,什么?”丁五惊慌失措地看看戒指,又看看大哥,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这个啊,哦,是,是我给嫂子的。没错……”

“你卖的货都是从我这里进的,你当我分不清有哪些么?”

“我想真的是误会,大哥。”

“你们当我傻子?你是我的小弟唉,帮她?”

“你就是傻子,他说的是事实啦!小五,你说这是卖剩的货,我喜欢就拿去,对不对?”

丁五把头点得像捣蒜似的。

大哥把筷子狠狠地砸在地上,掼门而出。

大哥会怪自己么,会怪,但不会真的怪。我又没骗他,是他自己不信而已。等这个女人搬出去,有机会再跟他解释好了。每次遇到事,丁五都有一种“以后再说”的本事把自己的良心敷衍过去。

江小伶把戒指脱下来丢进垃圾桶,恶狠狠地看了丁五一眼,甩手出门了。

丁五才不在乎呢。

5

入秋以后,天气渐冷,天色暗得很快。

这会儿太阳已经溜下山,或者今天整个就没出过太阳。丁五觉得好笑,以前在渔村,每天都会注意太阳。海边日出看过无数次,太阳跳跃出大海的那一刹那,就像是被大海吐出的蛋黄。太阳边上的云,预示着出海的天气,靠海生活的人,某种程度上也是在靠天吃饭。

歌词里写太阳每天都是新的,那根本就是鬼话,太阳只有一个,每天都是旧的。渔村的房子很矮,大海无遮无拦,太阳照得人发晕。

来到城市以后,太阳总是灰蒙蒙的,像老人得了白内障的眼睛。高楼大厦太多,完整的日出日落根本看不见。但是听说有人专门开车去追江滩边的落日,丁五还是觉得好奇怪。

是不是能看见太阳,丁五根本无所谓。像他这样摆夜摊的人,每天凌晨入睡,无论太阳在哪里升起,他都在睡眠中。有时候他想,哪怕世界没有光,一切只靠路灯照明,他也照样能活下去。

“咦,今天不用出摊么?”

丁五转过身,看见比江滩落日还美的女孩儿,脖子上系着那根蓝色的丝巾。

“没到时间,再说也不能饿着肚子出摊啊。”

他们一起去桥下吃了碗馄饨,和放学归来的学生们混在一起。以前,丁五和阿洁也经常去村口吃馄饨,大家一起坐在露天的小板凳上。渔村的馄饨汤里总是漂浮着许多干虾皮和紫菜。

“你的病好了么?”丁五问,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她得的什么病。

看见女孩儿的脸阴沉了一下,丁五想,坏了,该不会是又说错话了。

“这种病没什么好不好,定时要去医院检查,控制住就算好吧。”

“嗯,总之,乐观一点。”

“我没有不乐观啊。”

丁五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只好大口喝馄饨汤。

刚放进去一勺辣油,结果呛进了气管,他憋红了脸使劲咳嗽。周围的人都停下来看他,丁五却完全停不下来,仿佛不咳嗽就会死掉那样,眼泪和鼻涕一起喷了出来。

女孩拍他的后背,也完全没有用。

终于睁开满溢泪水的眼睛,不知是多久以后。朦胧中,丁五看见天上挂着的月亮,那并不是真的月亮,而是天桥下一盏白惨惨的路灯。

自从那日吵架后,又过去了好多天,江小伶再没出现过。大哥总是闷闷不乐地喝酒,又颓又无力,就连走起路来,都丧失了原先龙虾的霸气。龙虾不就是在阴沟里生存也能霸气十足的东西么,为点事情,丁五觉得大哥不值。

“不过是个风尘女子。”本想低声嘀咕一句,却被大哥听见了,他猛地扭住丁五的手腕,两只眼睛几乎要瞪出血来。

倒是想看看,大哥你还能怎么样。丁五壮起胆量,直视大哥。

结果大哥却哭了,他松开丁五的手,对着酒杯哭诉:“风尘女子不就应该和我这种人渣配么?”

丁五面无表情,那天晚上他也没和大哥再说话。为了一个女人,又哭又叫自己人渣的大哥,那就随便他好了。

结果几天后一口辣椒汤却让丁五流出了迟来的泪水。

大哥跑到江小伶上班的酒吧去闹事,丁五起初并不知道,如果不是那天江小伶气势汹汹找上门来讨伐。

据说那天大哥喝醉了,跑去酒吧打了一个正和江小伶喝酒的客人。刚打了两记耳光,就被保安扭去了警局。

那天晚上收摊回到家,江小伶已经走了,大哥一个人坐在屋里喝酒。

像往常一样打过招呼,丁五把货物包堆在墙角,展开睡觉的床褥。

“生意怎么样?”大哥问。

“一般吧。”

“嗯,最近是一般。我也觉得生意没有以前好做,大概是卖饰品的人太多了。”

“大概是。”丁五继续铺被子。

“那个女人要跟我分手,你说她是不是看上什么有钱人?”

“我不知道,大哥。”

“她说她丢了工作,让我赔偿她五千块。”

“你给了?”

“给了。”

丁五想说那个女人就是来要钱的,话到嘴边咽了下去。他发现大哥正盯着他,搞不好又快要发作。

“那个戒指,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哥一字一句地问。

该坦白了,是时候了,不管大哥怎么对自己,也该说出真相。可是丁五突然怕得要死,他回答:“不是我给的。”

大哥哀嚎了一声,把一个空酒瓶砸向墙壁。

横七竖八挂下来的内衣裤消失了,房间变得空荡荡。面对只有他们俩的生活,大哥一时无法适应。他睡在钢丝小床上,总是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留出半边空床。那里原本是江小伶的位置。

给他一点时间,丁五想,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恢复龙虾的霸气了。

丁五买了一架双筒望远镜。

大哥说:“你钱多哦,买这个做什么?”

“大哥,你要不要看一看啊?”

“可以看到对面女人洗澡?”

“她们洗澡拉窗帘看不见啦。你可以看天空,看大街,看……”

“得了,得了,那还有什么好看的!”

大哥其实应该看看望远镜里的巨型月亮有多帅,但是那些晚上,他们没有遇到一个像样的、有月亮的晴空。

6

一辆破烂不堪的面包车停在楼道入口,挡住了丁五拖货的道。丁五正准备上去对着轮胎踹一脚,才发现那轮胎是瘪的,妈的!

这栋老式七层楼里住了很多像大哥、丁五这样的小商贩,还有一些住户在街边经营小吃摊,装修队的临时工也住了不少。丁五猜这辆破车可能是装修队用来拖货的,车身上溅着白色的油漆。

那天收摊回家的时候,面包车还停在原地不动。丁五不得不把沉重的货包倾斜过来,才能勉强通过车身和墙之间的窄道,挤进单元门。

“见鬼了!”丁五进门就嚷。

大哥正蹲在地上倒腾一截电动车电瓶。

“有辆破面包车堵在楼道口一整天了。”

“你说我的车么?”

“你的?”

“我刚买的车!”

“有个轮胎还是瘪的?”

“对,就是那辆,我就那么瘪着开回来的。”

大哥开始贩卖电动车的电瓶。八千块买来的破面包车就是为了拖货。

不会是偷来的电瓶吧,丁五不止一次这么想过。但是他问不出口,就算问出口,大哥也不会告诉他。

倒卖电瓶的钱似乎赚得很快,大哥很快就对批发饰品的生意漫不经心了。

“大哥,你很久没有去进货了,这样我的生意也很难做啊。”

“年轻人上进点好不好,成天卖那些叮叮

的东西哪里会有出息呢?不如跟着我倒卖电瓶吧。”

“大哥?”

“倒卖电瓶不用出夜摊啊,钱来得舒服。怎么说也是个朝九晚五的工作。”

朝九晚五哦,就像那些楼里的西装上班族?丁五笑着摇摇头:“那个我怕我做不来。”

“切,你就那点出息哟!”

卖电瓶大概真的比摆夜摊赚钱,不然大哥哪来的钱买西装呢?但他朝九晚五的时候又不穿西装,还是那身劳工店买的粗布服,开着八千块的面包车,拎着破电瓶呼哧呼哧上下楼。人家放假日穿休闲服,他偶尔也给自己放个假,却西装领带穿戴整齐,打扮得像是要去赶地铁的上班族,结果丁五却看见他在新疆人的摊子上龇牙咧嘴咬羊肉串。

没错,才几个月而已,大哥就带上一块劳力士。“假的啦!”他得意洋洋地摘下来给丁五看,“不过也是A货,高级货!”

大哥同时交往的女人,至少有两个吧。不过大哥不带她们回来,外面旅馆有钟点房嘛。在这种事情上,就不要舍不得花钱了,有钱以后的大哥抱有这种观点。

一天晚上大哥牙疼,张嘴给丁五看。

“有个洞哟,大哥。”

“那明天去拔掉好了!”

“不是大洞,补补就可以了。”

“算了,还是拔吧,免得夜长梦多。”

难得听见大哥用成语说话,整体感觉都不一样了。

大哥果然去拔了牙,只为了镶上颗金牙,嘴本来就大,一说起话,里面就闪闪发光了。大哥从此有了不离身的财富标志。

虽然收益远不如大哥,丁五靠着地摊,也攒了点小钱。女人们叽叽喳喳是很吵,但是没有她们,夜就显得太寂寞了。向大哥进货的时间从一个礼拜拉到半个月,又从半个月拉到一个月,大哥不介意,他现在又不靠这个来钱。丁五说生意不好做嘛,东西卖得不快,大哥表示理解,怜惜地摸摸丁五的脑袋,“小子,谁让你不肯和我一起跑电瓶生意。”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道。有人天生要走正道,有人不走歪点不舒服,有人偏偏喜欢在正歪之间闯出一条自己的道来。反正,随便啦,每个人生下来都注定要走自己的那条道。

丁五呢?丁五的正道应该是做个像爸爸和哥哥那样的渔民吧。结果大海不要他,把他扔给了城市。城市倒是喜欢他,给他一个角落,不大也不小,够用。每天都有路灯的光从头顶上洒下来,把丁五和他的小摊子围在一个黄色的圆圈里,从这个圆圈里看世界,丁五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冬天之前,街头传来消息,说是天桥要拆了。他们终于想起了这座老天桥,挖土机企图把整座城市挖出一个地下层来,地铁要挖地下,商铺要挖地下,现在连人们过街的通道也要挖出个地下来。人又不是老鼠,总在地下窜来窜去像什么样子。

桥是老了一点,但依旧铁骨铮铮,当年更是占尽风头。几载春秋,说拆就拆,桥有情,人无义啊!天桥上卖玉米的张老太,说着就哭了起来。

“别哭啊,老太,桥没了,还能去地下通道卖玉米啊。”有人这么劝。

“鬼,那地方整日飘着尿味,我才不要在那边卖玉米呢。”张老太哭得更厉害了。

丁五喜欢在桥栏上看远方,汽车和人群,走来走去,都是小小的一群。他喜欢这个视角,仿佛自己就是大海。从前在渔村,他对于大海而言,就是某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个体。在城市里,在这座桥上,他成了大海。

只要他高兴,随时都可以把望远镜对准某个目标。光学是非常神奇的,一下子就可以把远方的小点放到眼前。

举着望远镜,丁五看见一棵梧桐的树丫里筑了只鸟窝,大鸟飞进飞出。他想,他就跟鸟一样,不过是在天桥上筑巢。但是即将,这些都不复存在。也许可以去地下,但地下太明亮,也太黑暗,没有黑夜和白天,没有丁五可以待的小圆圈。

“接下去该怎么办哟,怎么办?”那边张老太垂足顿胸,“那个不孝子就想把我送进养老院,养老院是什么地方啊,一股尿味,结果呢,现在要把我们赶到地下去,地下唉,还是一股尿味。搞了半天,我不是去有尿味的地方等死,就是去尿味的地方卖玉米,我这是什么命啊?”

要不跟着大哥去倒卖电瓶算了。每天夜里,筋疲力尽收摊的时候,丁五就这么想。最近,隔壁街口开了家韩国饰品店,价格比丁五的贵,但是货品多,地段又好,边上就是写字楼,成百上千个女秘书喜欢往那种亮堂的店里跑。据说有VIP制,买到一定消费额可以打折,打完折的价格也就和丁五地摊上的差不多。人家走量,丁五哪里拚得过呢?

生意还能做,但明显没有从前好。这点上,还是大哥有远见啊,拥有像狗一样灵敏的嗅觉,早就知道要变天,身体一摆,就偏到另一条道上去了。

摊子收拾干净,地上就剩下一圈寂寞的光束。天桥上的灯光,像舞台光一样,一时是属于你的,但又不归你操纵。别说舞台光,如今就连舞台都要拆掉,真是下场的时候了。

丁五漫无目地地举着望远镜乱看。桥下小吃摊的老板正用筷子蘸肉馅包馄饨,油光光的头顶浮着几根细细的绒毛。大锅里的水“咕咚咕咚”冒泡,再晚一些,夜店小姐就要结伴上街吃馄饨卤蛋炒凉皮了。12月,四周又冷又暗,唯有这里放出暖光,想起那天被辣得生不如死,丁五的胃里又升腾出一些暖意。

“小馄饨二两,香菜、小葱。”

“辣油咧,这次辣油要不要?”老板笑嘻嘻地问。

“嘿嘿嘿。”丁五傻笑。

“和你一起来过的那个妹子呢?”

“哦,说是去外地读书啦。”

丁五有两个月没看见蓝丝巾了。自从她留长了头发,开始用丝巾扎头,大家就喊她蓝丝巾,后来又叫小蓝。小刘普通话太差,他喊“小男小男”。不管小男还是小蓝,两个月没有见,对丁五的记忆来说似乎太久了。他记得她很漂亮,后脑勺那束头发在蓝丝巾里来回摆,像一匹活泼的小马驹。但是丁五已经快记不得她的脸了,不管是眼睛还是嘴巴,似乎都在褪去,那张白净的脸庞,最后只剩下淡淡的墨痕。

丁五朝碗里又加了一勺辣油,舌头辣到痛,靠着味蕾的刺激,终于找回了那日情境。那天丁五被辣椒呛了,小蓝拍着他的后背,他的热泪汹涌而出,胃里全是火烧火燎的痛感。他恍惚地以为是阿洁在拍着他的背呢,时间“嗖嗖”地回退,在一阵剧烈的猛咳里,他闻到了海水的腥味,海风吹来,五脏六肺都渴望被抚慰。

等他擦干眼泪,天上的月亮原来是盏路灯,背后站的人也不是阿洁,而是蓝丝巾。什么海风的腥味,明明是咳出来的血腥气而已。丁五用纸巾把嘴角的口水擦擦干净,他闻见自己身上散发出一种混合的臭味。

今天的月亮倒是真的,难得见这么清晰的月亮。丁五举起望远镜看了半天,好眼熟啊,就像小时候在海上看的,也像临走前夜在沙滩上遇见的那只月亮,简直一模一样。

“又被辣啦?”老板突然大喊一声,丁五这才意识到自己脸上湿润润的。

“看月亮呢,眼睛看累了。”他赶紧揉揉眼。

“月亮有什么好看啊?”

“我也不知道,反正用这个看是不太一样呢!你要不看看?”他把望远镜递过去。

“我?哎哟,你看我这油手……”老板哈哈笑着,粗手在黑黝黝的围裙上蹭来蹭去。

“那个就是月亮?”

“嗯。”

“这么刺眼!”

“望远镜把光都汇聚到镜片上来了,看的东西都比平常要亮一点。”

“是嘛,真了不起。嫦娥在哪里啊?”

临走的时候,老板一定要请丁五吃个卤蛋,“有的吃赶紧吃吧。桥要拆了,以后这里要改地下道,我也得挪窝啰!”

7

一心想着把今天的月亮指给大哥看,丁五兴冲冲地赶回家。八千块的面包车在楼下停着,大哥却不在。放假么,难道又穿着西装去吃烤肉了?可是西装还在敞开的塑料衣橱里挂着呢。可能是和女人出去玩了吧,丁五打着哈欠,要么今天不洗澡了,直接脱衣服睡觉吧。

GtwdbxkO4ZzPQhZvFFIEhg==果刚躺下就被敲门声喊起来。消失很久的江小伶神经兮兮地出现在门口,把丁五吓了一跳。

“大哥不在啊。”

“我知道。”她面无表情地说,“你以为我想来啊,你大哥出事啦,被警察抓了去。”

警察捣毁了一个盗卖电动车电池的窝点。一个最先被逮到的小偷,为了戴罪立功把上层链条全部供出。正好这个小偷那天要把到手的货卖给大哥,所以他们根本不费力就把大哥逮了个现行。

江小伶抖开一个塑料袋塞衣服,嘴里不干不净:“出事了就知道找老娘,那些姘头呢,早知道老娘才不管呢!搞什么啊,讲究得,还穿CK内裤!”

丁五也跟着去了拘留所。结果他们俩都被挡在门外,一个五大三粗的看守把衣服收下,说在拘留所除了律师,什么人都不给见。江小伶还有点想跟人家抛媚眼来着,但这里是拘留所不是KTV,根本不吃这套,铁门“轰隆”一声就关上了。

半夜三更,车都打不到,他们只好走路回去。

“不要看你大哥那样哦,从我认识他到现在,一共才进过两次警局,一次是为我闹事,还有就是这次。他和那些混混不一样的,人是糙了点,但是个老实人。你说他什么不好干要去偷电瓶呢?”

“大哥他不是偷电瓶,他是把电瓶买过来的二道贩子。”

“反正也不是好事啦。就是有他这样的人才会有人愿意去偷,不是嘛?!”

不管怎么样,那里面的滋味不好过,得想办法把大哥弄出来才是。

“我不管了。”江小伶气呼呼地说,“找律师得花好多钱吧,嗯?”

她穿了一件掉色的旧棉袄,说是到拘留所来晦气,回去就要把衣服扔掉。但实际上,几乎一整个冬天江小伶都套着这件棉袄,整个人灰头土脸,染的黄发长了半头黑发也不管。和夏天的时候比,丢了酒店工作,又逢大哥出事后的江小伶似乎过得也不景气。

反倒是丁五没那么怕她了。他们说话的时候,江小伶的目光总是松弛又心不在焉,不像以前那样逼人。只有说到大哥的案子,她的眼珠才能转回到现实中来。她想把大哥的面包车卖掉,但是没有人肯出八千块。

丁五的存折上有两万五,买了一只望远镜,花掉六百,还有两万四千多,不知道请一个律师够不够。他原本想用这笔钱租一间高层的单室,再买一架真正的天文望远镜。后来听说天桥要拆,他又想这笔钱可能需要度过难关。没想到难关这么快就来了,还不是他自己的难关。不过大哥的难关,也就是他的,因为一直瞒着大哥偷偷进货,他赚了一些,现在把这些钱拿出来,也算对得起大哥。

他跟江小伶说想拿自己的钱给大哥请个律师,她懵懂地摇摇头,又点点头。当然就算花了钱请律师,也不一定就能救大哥出来。这事到底有多严重,还有法律上的那些细节,丁五都不懂。

庭审的时候见到大哥了。律师说在拘留所待一个礼拜就开庭,算快的。大哥胡子拉碴,站在被告席上,又转身对着丁五和江小伶咧嘴一笑,那颗金牙在里面晃闪闪的。丁五心头一酸。

宣判完,一走出法院,江小伶就捂着脸哭起来:“两年唉,搞不好老娘都嫁人了!”

大哥说:“这种事有预感的,那天一大早就不爽啊,金牙有点晃,我就想要不要去搞个牙,不出工了。结果那小畜生给我打电话,说货多一定要我来接。我哪里知道是个套呢!”

丁五去探监的时候,大哥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眼圈却渐渐红了,又被剃了光头,两只眼睛瘦得瞪出来。

“我这里伙食还可以啦。你呢,生意怎么样?”

“钱够的,不用你烦,只是,天桥要拆了。”

“傻蛋,不要再卖饰品啦,赚不到钱的。”

“那我做什么好啊?”

“不如卖望远镜吧,你不是喜欢望远镜么?”

“开什么玩笑,哪里会有人买望远镜……”

“你怎么知道没有人买?我现在整天蹲在牢里,只有一扇小窗对着外面,我就很想要望远镜。”

丁五能够体会那种井底看天的心情,既然只能看到一小块天,就总想看远一点,再远一点。

告别的时候,大哥说:“幸亏你没有跟我做电瓶生意,不然我们俩都进来,我的心真要隐隐作痛了。”

大哥竟然说“隐隐作痛”,还用手捂着胸口。

丁五的眼圈也红了。

年初,天桥拆了。天桥上筑巢的人都散了。小刘说自己不能再贴手机膜了,都快瞎了。大山改行开始卖塑料鞋,三五十元一双的假Crocs很好卖。多数摊贩都搬到远一点的地下通道去,人来人往,没有风景可看,因为找不到厕所,只好在固定的角落对着下水道撒尿,所以那里永远飘荡着尿味。

拆天桥的前一天,张老太把剩下的几根玉米分给大家吃。问她以后怎么办,她笑笑,“我要去高速公路上卖玉米。”

是敲打着窗户,把玉米递进去的那种么?

“当然不是啦,是在高速公路的休息站里卖,有厕所,还有空调吹。当然要给公家租金啦,不过我可以把玉米卖贵点对不对?一年一个休息站,顺着过去卖,剩下的半辈子就能过完啦。我儿子说我这么老还上演公路片——什么叫公路片啊?”

大家一起笑:“真的唉,你才是影后!”

蓝丝巾小蓝再也没有来过。去年她跟他们讲身体好点,要去外地把书念完,可是寒假了,他们守护这座天桥的最后一个冬天里,谁也没有见过小蓝。“不会旧病复发吧?”小刘嘴贱。“你懂个屁,现在大学生过年都不回家的好么?”丁五唾他,小孩子都无法无天的嘛,不过他自己也不想回家。

三十晚上,冷得要命,年夜饭是蛋汤、酱鸭和素什锦。丁五盘在被子里(自从大哥坐牢,他就睡上了大哥的床),给家里的亲大哥发了个短信。他不敢打电话,怕听见妈妈的声音就说不出话来。

大哥回短信,“弟弟,大家都想你。”

他咬咬嘴唇,用被子蒙着脑袋,睡觉了。

8

初春,丁五想出门旅行。去哪里没想过,他站在长途汽车站的卖票柜台前发呆,看着一连串的地名,连起了这座城市和小渔村的虚拟距离。

最后他随便买了一张票,途中在休息站下了车。

空气里有厕所味,还有玉米香,但是卖蒸玉米的老太,丁五不认识。

冬天的冷残留在公路上。丁五穿了一身劳保店的迷彩服,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卖望远镜的?”有个男的从背后拍他肩膀。

丁五想摇头,却不自觉地点了点头。他脖子上正挂着那架望远镜。

“多少倍的?”

“八倍,宽视野,还防水。看得可清楚了,一点风吹草动……”仿佛一股电流通过丁五的身体,令他滔滔不绝。

有阵子没开口做过生意了,丁五的日子不好过。突如其来的生意,让他高兴到胃痛。

丁五说了一堆参数,那人也不爱听。

“当兵的吧?”那男的举起望远镜,不远处正好有只白头翁。

“大哥明眼人……”丁五压低声音,“望远镜的确是我通过军事渠道弄到的内部货。”

望远镜六百块卖掉了。到底什么人会在高速公路的休息站花六百块买一只二手望远镜,丁五不知道,也不关心。他现在可以拿这六百块去买好几台廉价望远镜。

在高速公路休息站装成阿兵哥兜售望远镜,听上去很可笑,但是可笑和不可笑,在这里分别不大。这个地方,是每天都要被无数人路过,又被大家所遗忘的一角。某种意义上,丁五觉得这种特质可能就是自己的人生。他重新找回了道,和蹲天桥那会儿一样,在这里,他似乎能感到头顶上一直有盏灯在笼罩着他,那是他的小圆圈。

有人在塑料钻石姐妹摊上买一元一串的手链,有人在厕所门口“面饼世家”汉子那边买大饼,有人在长廊下吃老头的过期臭鱼丸,自然也有人愿意花五十块在丁五的手上买“军用望远镜”。反正卖什么,就有人买什么,好像顾客和生意人前世就搭配好了。

转眼就是盛夏,丁五的脖子被望远镜的挂绳勒出紫印。他盯上了一个男人,那人正在吃一串臭鱼丸,鱼丸在他的两腮里跳来跳去。丁五等着,他有经验,像这样的男人,连臭鱼丸都咽得下去,就没有什么不可以买的。

丁五正要靠上前,一个女人几乎擦着他的肩,快步走向吃鱼丸的男人。男人咧嘴对她笑,一嘴的乱七八糟。丁五被她的后脑勺吸引,活泼的小马尾上系着一条蓝丝巾。丁五喉咙发干,同时感觉汗水正顺着脖子淌进胸口,就像什么人的长发丝温柔地滑过他的胸膛,一阵麻痒,一阵心慌。

那只是一条蓝丝巾而已,这个世界上有好多条蓝丝巾。丁五对自己说。他摩挲着脖子上的望远镜,这将是他卖的第九十八台望远镜。还有两台,再卖两台,他就可以为大哥买一架真正的十二倍的单筒望眼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