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舞

2013-12-29 00:00:00姬中宪
上海文学 2013年4期

我下定决心在这个故事中隐去所有人的名字。包括我自己。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我在家里专心致志地折腾那台电脑,我先把所有的文件都理了一遍,又重装了一次系统,删掉了很多没用的东西,又开始整理磁盘碎片。我做得很认真,好像这样做真有什么用处似的。在等待的时间里,我又洗了一大堆衣服,我分两次、放了五大勺洗衣粉,直到把衣服洗得像尸体一样惨白才罢手。晒衣服的时候,她敲响了门。

“哇,好久不见,你也会做家务了!”女友在门外叫。我身上系着围裙,她身上穿了一件色彩和褶皱都很繁复的衣服。她像个第一次看见中国人的印第安那土著一样大惊小怪。

我接过她的包,“你怎么穿得像个……”我想了想,“少数民族?”

她连拖鞋都没换,直接冲进了卫生间。马桶发出欢快的冲水声,像长长松了一口气。她可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隔着卫生间的门,她说:“也就出去十来天,我连回家的路都不认识了,刚才出了地铁站,我连续走错了两次,分别在第一个路口和第二个路口提前拐了弯,最后才发现,咱家在第三个路口。”

我说:“归心似箭,想抄近道快点回家吧。”

她出来,重新换拖鞋,换居家的衣服。她换衣服的时候,我站在她身后,我想,要不要给她一个重逢的拥抱?

她扭动着身子,像在邀请,又像在保卫。我最终没插上手。

她进了浴室,把那身少数民族服装扔在外面。在服装方面,她有一种天生的入乡随俗的爱好,每到一个新地方都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当地人,所以每次从外地回来,都让我觉得她好像本来就是那个地方的人。这一次,女友去的是她从前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

电脑的聊天系统已经重装完毕,我草草擦了地板,到菜市场买了点菜,顺便抱上来一小箱啤酒。我烧了她最爱吃的清蒸鲈鱼和醋溜白菜,晚饭是在温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但称不上亲密。不过十几天,我们就多了些陌生人才有的局促,不敢拿眼睛长久地看着对方。啤酒没喝几听,头竟然有些晕。我试着找一个合适的话题。

“这次回到你原来工作的地方,有没有发现什么有意思的事?”

“没什么,还是老样子。”

“去看老朋友了吗?他们怎么样?”

“有几个结婚了,还有几个离婚了。”

“见到老呆了吗?”

“见了,她家的房子太神了,是她老公亲自设计,她公公亲自施工的,历时三年,真没想到她竟然嫁了这么才华横溢的一家子,太神了,所有家具都是山寨的,她公公简直是鲁班爷再世,她快被他逼疯了。”

“那你有没有……”

“什么?”

“没什么。”

“你刚才想问什么?”

“我是想说,你有没有……觉得鲈鱼太淡了?是不是应该再放点盐?”

“没有。”她坚定地说,“我就觉得你有点不咸不淡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这酒有点上头。”

她不说话,猛吃几口,扔掉筷子,拿桌上用过的一张餐巾纸抹一下嘴,说:“不说拉倒。”起身走了。

我本来也吃饱了,但又额外吃了一会儿。我不敢再碰酒。酒在我体内翻腾,它的厉害,只有我知道。

我洗完澡出来,看到女友在镜子前左顾右盼,她换上了她最喜欢的那套冰蓝色小风衣。这件衣服是我们刚认识时我给她买的,那天我们在零下一度的地铁入口处约会,她大概为了显示身材和书卷气,坚持只穿一件小羊毛衫,冻得瑟瑟发抖。我当时不便抱她,就顺手到对面的商店给她买了这件衣服。

我喜欢看她穿着这件冰蓝色的小风衣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那感觉就像是……就像是一架凶悍的冰蓝色小型轰炸机突然向我俯冲而来。

“喂,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

“我刚想起来,关于一个女孩和两个男孩的故事。”

“童话大王?”

“什么啊,是真人真事,我这次回原来工作的地方,听别人讲起的。这个女孩呢,以前和我住过同一宿舍,那时她有一个男友,后来他到外地去工作,两个人隔得很远,不过似乎也没有分手。可是后来,这个女孩又认识了另一个男孩,铁了心要嫁给他,并且和第一个男友断绝了联系,搞得满城风雨,可最终结局却是……”

我听她讲。这类故事我听得多了,我几乎已猜到了故事的结局。

“你有没有在听啊?”女友把我的头扭过来,“可最终的结果却是,女孩忽然和她的第一个男友结婚了,你知道为什么?”

“因为她的第二个男友早结婚了,孩子都上初中了,她一直蒙在鼓里,直到有一天,她要过生日了,他却去给儿子开家长会。”

“什么啊?又开始胡说了,第二个男友比她还小好几岁呢。”

“那就是,直到有一天她才发现,他其实是她失散多年的侄子。”

“去去去,真讨厌,你以为这是神雕侠侣啊。”

“好吧,我猜不到,真正原因是什么?”

“真正的原因是,这个女孩有一次去外地出差,遇到了她的第一个男友,他只对她说了一句话,‘我一直在等你来’,女孩深受感动,刚好女孩出差前和第二个男友吵了一架,回去后不知什么原因又吵了一架,女孩受了些刺激,于是,她决定和第二个男友分手,回到第一个男友身旁。”

女友讲完后长出了一口气,像刚说完一个绕口令。

我打了一个酒嗝。我本以为酒劲已经过去了,没想到才刚开始。我上一次喝醉酒,也是这种感觉。我发誓让这感觉永远不再来,可是,它说来就来了。

“你说,这个女孩是不是很奇怪?”她看我神情恍惚,把头靠了过来,长发撒满了我的胸膛。

她掀开我的领口,手探进去。

我拨开她,说:“你这次回去,是不是……”

她看着我,等我说。

我努力了一会儿,最终没有说出来。她似乎冷笑了一下,她太了解我了,在她面前我总是自投罗网。

她说:“你不问是吧,那我来问。”

我说:“你有什么好问的。”

她说:“你脖子上的一处红印是怎么回事?”

我靠,这个我绝对没想到,太有新意了。我想起初中的一次物理考试,最后一道大题,谁也没猜到。那个瘦高个儿物理老师为此得意了一整个学期。

问题是,我看不到我的脖子,也不便立刻冲到镜子前去核对。我吃不准她是故意诈我呢,还是确有其事。我觉得我现在就像那种大海龟,肚皮朝上,被她放倒在海滩上,自己翻不了自己的身子了。

在有限的几秒钟里,我快速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形势不是很妙,一般情况下,如果我的脖子上出现了一个红印,那一定是她亲口所为,这类似于某种专利或特权,像机要部门的公章,容不得别人私刻。现在,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我得解释一下这个超自然现象。

我说:“哦……有吗?那应该是我那天……不小心用手弄破了。”

“你自己用手弄破的?你自己会把自己的脖子弄破?”

“蚊子咬了一下,又被我抓过。”

“现在才刚四月,哪来的蚊子?”

“那就是虫子,随便什么虫子。”

她“嘁”了一声。

“那还能怎么样,难道还让别人咬的?”我想开玩笑。

她不笑,审视着我。

“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我说了是我自己弄的。”

“你最好快点告诉我,谁咬的。”

“你神经病啊!谁没事儿咬我脖子干嘛?”

她拿手拧我。她上高中时练过半年排球,是二传手,很有一把子力气。我甩开她,我说:“你别来劲啊,我没工夫和你互相撕咬。”

她抡起衣架子打我,我闪得快,衣架勾在我的裤腰上。我带着衣架,逃到了外间。

我们不再说话,各自找些事情做。期间我借着还衣架的机会进了一趟卧室,她正靠在床上看一部电视剧。她总能随时进入一部电视剧,电视剧笑,她就笑,电视剧哭,她也哭。我猜不透她,不知道哪个是她,哪个是她扮演的角色。我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她,提防着她。

我在马桶上坐了一会儿。马桶对面原来有一面镜子,可以观察入厕的全过程。在最近一次更激烈的械斗中,我把它砸烂了。现在,它裸露着丑陋的墙面,像刚被堵死的一个黑洞。

我看完了整整十二版《消费者日报》,它是免费派送的,过去我只用它垫桌子,仔细品读,原来也挺好看,收获挺大。以后再有类似的机会,我决定多看看这份报纸。

我实在困得撑不住了,才毅然回到了床上。她还在看电视,我试图靠过去,像以前一样。她不看我,只看电视,电视只剩下促销广告了,她还在看。我觉得情况不乐观。

她说:“你滚。”

我说:“为什么……”

她说:“你滚。”

我说:“为什么是我滚?”

她停一下,突然起身穿衣服。不出意外,她下一个动作将是收拾包。果然,她拉开了柜子门。

我起身拎起桌上的台灯,掂量一下,又换了一个茶杯,觉得都是生活必需,没一样能摔的。

她开始往包里塞各种东西。她塞进去颈枕、眼罩,甚至还有一个烧烤用的手套。真可笑,深更半夜的,她塞这些干什么?她又不是去野餐。

我按住她,把她包里东西掏出来。我掏出一样,她就放回一样,我们来来回回倒腾了不知道多少回。

最后,她还是把包里塞满了随便什么东西。我和她来到门口,四只手争夺一个门把手。

她打开,我就关上,她再打开,我再关上。真无聊,这又不是健身房,何苦要这样呢?我很快就出了一身汗,急得,也是累得。

最后我实在没办法了,从鞋柜里抓了一把零钱揣兜里,出了门,把她关在门里面。

我说:“我滚。”

隔着门,我能听到她终于消停点了。事情就是这样,重要的不在于谁滚,而在于必须有一个人站出来滚。出于保护妇女儿童的需要,我决定由我来滚。

于是我滚了。

天黑得透彻,小区早隐去了白天的喧闹,偶尔从几家厨房里传出蔬菜入锅时清脆、火爆的声响,不知道是谁家兴致那么高,吃了晚饭还要吃夜宵。一家专为老年人剃头的社区理发店还亮着灯,光头师傅正准备打烊,我冲进去,直奔镜子前。

他妈的,我的脖子干干净净,纯洁得就像处女的脖子。

午后的地铁车站,刚刚疏散完这一天的第三拨人潮,已渐渐显出空旷,像一位终于结束了长跑比赛的运动员,逐渐恢复了均匀、平静的呼吸。一列地铁懒洋洋驶来,随便装上几位乘客,又拖着疲惫的车身,松松垮垮驶向下一站。一个捡破烂的老太太蹒跚地出现在地铁入口,像一场激战后唯一幸存的老兵,一瘸一拐,在各个垃圾桶间翻找着自己的战利品。

我在南站地铁站入口处已经站了很久。由于目睹了刚才车站上的喧哗和拥挤,我感觉自己的眼前仍是乱轰轰的一片,像梦没有醒透,耳朵中犀利的鸣叫声迟迟挥之不去,好像所有的人都在七嘴八舌喊我的名字,用各种各样的声音和语调,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河南的、江西的,像一屋子收音机在争相播放,混乱又清晰,等我留神想听清它们时,又发现什么声音都没了,整个地铁车站都陷入寂静中。

我喜欢地铁车站,它们暗暗埋伏在这个庞大城市的底层,像一座座不安分的地下火山,随时准备大量吞吐那些岩浆一样炽热、骚动的人流,又时常在某一个时刻突然冷却、安静,然后居心叵测地积蓄下一次的爆发。一切都象征了这个城市盛衰无常的特性。

因此,只要有可能,我总在这里长时间滞留。如今,只有嘈杂的地方能让我安心,至少有好几本重要的学术著作,我都是在地铁站里看完的。

然而,这一次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表面上看,我似乎在车站打发时间,或者正在为进去还是出来而犹豫不决,但事实上这都是我刻意制造的假象,尽管也许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我的表演,我还是常备不懈地假装着。我不想让任何人注意到此刻我内心的焦虑和不安。

只是,当地铁入口处有人经过,尤其是年轻女性经过时,我总会投去隐蔽、精确的一瞥,我自信没有一个人会逃过我的注视。

我在等她。

这些年来,我和女友总是生活在永不停歇的分分合合中,其间的故事,比梁朝伟和张曼玉之间的故事还复杂。我们之间每一次平淡祥和的交谈,似乎都隐含了下一次争吵的战机,我很奇怪两个人之间竟有这么多可以用来争辩的素材,简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尽管每次争吵后,我们总能以道歉和解释的方式化解,也都以既往不咎的大度争相表白过自己的宽容,但这丝毫不能避免下一次争吵的发生,似乎每一次争吵都有前所未有的理由,要留待下一次解决,每一次解决又埋下了新的战机,如此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不过,我们都不是孩子了,我们毕竟相互了解,吵得久了,也摸索出一套科学有效的和解方式。我们选择了地铁车站——我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作为和解地点。

地铁车站是我们牵手走到一起的标志,每次出现矛盾时,我们总是想到它。我们约好了,每次吵架后,先各回各自的住处,第二天都到这里来见面,然后一起到地铁站旁边的茶馆里,要一壶柠檬茶,促膝长谈,互表诚意,握手言和。

最后由道歉方买单。也就是我了。

地铁站的对面就是火车站。那些长途相伴的旅客们涌出火车站,随即踏上地铁,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从此永不相见。多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站在对面的火车站出口,我望着眼前人潮汹涌的街道,仿佛面对着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找不到摆渡的船只。在异乡口音的含混指引下,我绕过车站广场,穿过一个公园,又翻过一座天桥,终于来到了对面的地铁车站。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偶然发现了火车站和地铁站之间的捷径,原来只需要穿过一条地下通道就可以。

现在,我又一次站在了地铁站的入口。没有人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这里其实是一个风口,这个城市东临大海,常有海风吹来,当海风长途跋涉、带着整个城市的灰尘吹到我身边时,已经像一块长久未洗的抹布,散发着一个城市特有的体味。风吹进我的眼睛,有一种砂纸一般粗糙的酸痛,我知道,这是我昨晚没有睡好的缘故。我来回扫视着地铁站过往的行人,眼泪从眼角渗出来。

她会不会来呢?

我看了一下手表,在指针所对的那一刻,它已经停止了转动。

捡破烂的老太太也要收工了,挽着一大袋子刚缴获的战利品从我身边走过,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似乎对今天的收成毫不动容。我目送她慢慢走过地铁站,等我转过身时,地铁入口的另一端,一个年轻女子的身影一闪而过,我感觉她身上穿的冰蓝色衣服熠熠生辉,像一架凶悍的小型轰炸机向我俯冲而来。

我脸上的肌肉兴奋起来,大踏步向前走去。

撒哈拉茶馆位于莲花路地铁站的附近。这是一家以沙漠命名的茶馆,招牌右下角还有一行小字:地铁站分店。但事实上,它从来就不是谁的分店,因为全世界只有这一家叫撒哈拉的茶馆。我们都喜欢这个名字,不管什么时候看到它,都油然而生一种口渴的感觉,似乎真在沙漠中遇到了一家茶馆。

茶馆地面上铺着细腻、松软的黄沙,客人来了要先脱鞋,或赤脚,或换上拖鞋,再踩进店里。没有真骆驼,一头等比例的假骆驼膝盖着地,跪坐在店里面,供客人拍照。往里走,各种人造的花草树木隔出一个个单间,像沙漠中的绿洲。这真是一个谈情说爱或吵架斗嘴的好地方。

我和她选择了靠窗的一个单间,从这里可以看到对面的地铁站。

自从我等到她以后,她一直没说话,默默地进了茶馆,坐在我们从前坐过的这个位置上,眨着眼睛往我身旁看,往我身后看,看得我心虚,老觉得身后有人。

我终于忍不住,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隐约可见隔壁的单间里,一对从年龄看像是父女的男女正以情侣的形式在窃窃私语。服务小姐给我们沏好柠檬茶后,我把这一发现告诉了她。

“我猜,门口那一对松糕鞋准是她的。”

她总算说话了,“多管闲事。”

“那咱们说说正事?”

“你能有什么正事。”

“我看我们就接着上一集说起吧,上一集演到你拿衣架打我,污蔑我的脖子……”

“你知道我现在想说什么吗?”

我不想知道,但是我说:“我想知道。”

她说:“你很无耻。”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被她看得时间长了,我真觉得自己有点无耻。其实,任何人这样盯着你看,最后都会把你看得很无耻。

“我想问你,”我突然抬高声调,“你脖子上的一处红印是怎么回事?”

连倒茶的小姐都听到了。隔壁的父女情侣也受了惊吓,女孩抛过来一个白眼,又转头娇笑:

“哇!你真的去过沙漠啊?我也好想去!”

“我带你去啊。”

“可我怕晒!”

女友默忍了一会儿,说:“你不是一般的无耻,你应该好好照照镜子。”

我说:“我这几天一直在照镜子。”

她说:“你知道吗,你过去不是这样的。”

我说:“这还用你说吗?我又不是最近才开始照镜子。”

她说:“你过去经常会把我逗笑,可你现在脾气特别暴躁,我觉得你好像越来越有暴力倾向了,上一次,你拿椅子猛砸浴缸时,整个楼都在晃,我快吓死了。”

她说:“现在,我刚从外面回来你就对我这样,你不要忘了,我出差前一天晚上,我们刚刚吵过的那一架。你知道我上飞机时多伤心,空姐让我关掉手机时我多绝望,可是你,一句话都没有,一个短信都没有,直到现在,你还在用这种方式和我说话。”

我说:“你认为那天的事也应该怪我?你不说我还没想起来,我知道昨晚我为什么不爽了,就因为你出差前那次吵架还没有解决,我一直憋着气呢。”

“你至于吗?都那么长时间了。”

“你不是也没忘吗?你不是也在等我向你道歉吗?”

“你以为我真的是想要你的道歉吗?我不过是……”她气得说不下去了,扭脸去看窗外。

窗外,马路对面的地铁站又出现了一些生机,自动扶梯上上下下,几个赶车的人冲上去,刚下车的人则从对面缓缓降临,有神情忧郁的中年人,着装鲜艳的小学生,还有一个腆着大肚子的孕妇。

一切都在重复着十几分钟前的场景,连电梯上那三个人我都觉得好像刚刚见过,而且还会再次见到。

时间像温吞吞的水,泡入了滞重的茶,灌进了小嘴的壶,慢条斯理地流着。

“刚才我一直担心你会不来……其实,每一次都是。”

“本来不想来的,后来想想还是来吧。好久没喝这里的茶了。”

“好吧,向你道歉。”

“你有什么可道歉的?”

“我说了我向你道歉。”

“道歉又有什么用?下次还不是重犯?你以为我不了解你吗?为什么每次都要这样呢?”

是啊,为什么每次都是这样呢?我也搞不明白。我和她的每一次争吵都像一场煞有介事的大学生辩论赛,我精心准备的逻辑和推理在她面前总显得不堪一击,我自认为站在正义和真理的一方,可每次争吵都是以我的失败和道歉为结局,曾经的咬牙切齿和信誓旦旦,最终也都顺理成章变成了毫无原则的低眉顺眼,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完成了这种奇妙的转换。

又一阵沉默,持续的时间更久了。激烈争吵中穿插的沉默,仿佛每年清明节在烈士陵园例行的三分钟默哀,每个人都心事重重地跑题,表情沉痛地走神。

沙漠?那里通火车吗?我冥思苦想。不知道她会有什么见解?

服务小姐来续了一次水,幸灾乐祸地看着我们,似乎不是给我们灌了一壶开水,而是为我们暂时熄火的争吵加了一升汽油。

隔壁的单间里,男人正向女孩展示一件非洲风格的饰品,作为响应,女孩发出了我们进茶馆以来的第二次尖叫。我决定不再沉默。

“这次回去,见到他了吗?”

“见的人多了。”

“你知道我说谁。”

我们一动不动地盯着对方,像高手对打前无意义的对峙,互相比赛谁的目光更凶险。最终她先把头扭向了一边,似乎在宣告她的不战而胜。

“见到了,怎么啦?”

“那他有没有……”

“你管得着吗?!”她粗暴地打断了我。

“这么说他真的说了?”

“说什么?”

“说什么你知道。”

她在发抖,“我告诉你,第一……”

她抖得快要说不下去。我觉得这不是我气的,可能是他气的。他怎么这么厉害,隔这么远也能把她气成这样,他会气功吗?

她说:“第一,他说什么和你没关系;第二,我不想和你就这个愚蠢的问题再纠缠下去;第三……”

她好像突然忘了要说什么。有时候,对别人讲话的时候,不能随随便便就提出要说三点,因为大多数时候,你只有两点。

她突然抬高声音,“小姐,买单!”

服务小姐吓了一跳,她正在一旁假装收拾东西顺便偷听我们谈话,没有想到女友的第三点会讲到她,慌里慌张地拿来了账单。

女友掏出皮夹,麻利地付了钱,像个皮革城的女老板。在众人敬畏的目光中,她昂首出了茶馆,好像没穿鞋就走了。有几个人在目送她走后又转回头来看我,若有所思地点头。隔壁的一对父女或情侣也对我表示了关注。

我头晕。昨晚我又喝酒了,餐厅桌上本来有一瓶红酒,红得像血,我发誓再不碰那玩意儿。我把厨房里的瓶子都翻出来,翻出半瓶料酒,喝下去,效果很明显。现在,那半瓶料酒还在我体内,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块等待烧烤的肉,置身于撒哈拉毒辣的阳光下。

砂纸一般粗糙的酸痛又出现在我的眼角,我低下头,在桌前坐了一会儿,等到周围人不再看我后,我起身追了出去。

地铁车站在结束了短暂的慵懒和无所事事后,正着手准备迎接又一次人潮的冲刷,同时也是更为激烈和持久的一次。地铁入口处的阳光已逐步撤离,把大部分阴暗留在了里面,它不怀好意地向人群洞开着,如同一个大吸尘器,要把城市用了一天后剩下的废品碎屑统统吸到地下。

一些早下班的人已经在地铁处集结,自动售票机前已排起了队。我进来时,一辆地铁刚刚到达,每个门前都堆满了跃跃欲试的乘客。我赶紧跑去买票,排在我前面一个矮个子男人正大幅度地对售票员打着手势,好像要表达一个很抽象的意义,我和售票员都急得不行。好容易排到我时,那个售票员又异常稳重起来,像打牌打到了最后几张,票捏在手里思前虑后迟迟不肯出手,似乎存心要让我错过这辆车。

等我拿到票时,列车已经响起了“嘟嘟”的警示声,我快步跑过去,在车门就要关上的一瞬间挤了进去。这是一个危险的动作,上个月刚夹死过一个。

稍稍喘了口气,我开始四处找她。

这趟地铁大概刚好遭遇了某辆到站的火车,因而载了一车兴致勃勃的民工,他们大大咧咧地把各种行李摆放在过道和座椅上,迅速把车厢布置成他们临时宿舍的样子。衣冠楚楚的上班族们不屑一顾地站在中间的过道上,车顶悬挂下来的拉手摇摇晃晃,整整齐齐挂了一排白惨惨的脸,像在招徕顾客的肉摊。

她在前面的一节车厢里,正目不转睛望着车窗。也许在看车窗上映出的自己吧,女人总能把一切东西都看成镜子。

我没有过去。要想穿过民工在过道里设置的障碍并不容易,况且,我发现她的时候,她刚刚把头扭向另一边,我知道她也看到了我。还是就这样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吧。

以前和女友吵架的时候,我也曾不止一次这样追过她。那时我们刚认识,对待吵架,就像教徒对待宗教、科学家对待科学一样,怀有一种最基本的虔诚和严密的态度。因此,我绝不容许在争执中存在任何悬而未决和不合逻辑的问题,总想把一切论点都澄清。有一次我们在逛商场时吵了起来,我据理力争,大声申辩,可时至今日,那天我自以为正确无比的观点,现在早就忘得干干净净,我唯一记住的事,就是我招来了商场的保安。保安不跟我讲逻辑,直接把我轰出去。

我学聪明了,在公共场合下,我还是若即若离尾随在她后面比较好,我不想在街上引起围观。

对,保持距离,一切都等下了车再说。

地铁从一个长长的桥洞中穿出,车窗外的黑暗一下变成了明亮的街景,仿佛一幅画被迅速扯去了幕布。高架桥上阻塞的车辆,地下通道口逡巡的商贩,还有地铁两旁乳白色的雕花栏杆,一切都是我久已熟悉的场景,我熟悉它们就像熟悉挂在房中多年的一幅画一样。

多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还是一个毛头小伙子,我背着一个破书包,随着人流,淤泥一般涌出车站。当我踏进这个城市时,我感觉自己像一只进化未完全的海底寄生类爬虫,在潮水和泥沙的裹挟下踉踉跄跄地跌在城市的滩涂上,每一步都伴随着来自异类生物的危险。在城市的庞大和神秘面前,我甚至一度以为是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巨变。

地铁进入了地下,像一位浮出水面换气的潜水员,又一头扎入水下。我再次扭头看她,在前面一节车厢里,她已经成功地在两个民工中间谋到了一个座位,形成一个奇怪的三人组合,她挤在他们中间,像被人挟持,偏偏两个民工有很多话要说,不得不越过她,她挡在中间显得很碍事,像硬塞进剧情的一段色情戏。他们不能调一下位置吗?我真想过去帮他们重新组合一下。

有那么一个时刻,她好像在看我,又好像在看我身边的挂壁式移动电视。女人总是要看电视吗?即使在地铁里?即使挤在两个民工中间?

忽然,我感觉眼前的这一幕似曾相识,似乎是以前在车上追女友时经历过。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列车疾驰的速度打破了我对时间的正常把握,我恍忽觉得类似的情景曾经发生过,或者将要发生,就连车厢内闷热的气息、耀眼的灯光、还有身后一个女人打手机时夸张的腔调,都和另一天的场景奇妙统一起来。

我们经常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眼前的一处景致,一个迎面而来的人,或者自己一瞬间的动作、语言、思想,和过去的一幕完全重合起来,甚至还能预感它再次来临。那一刻,时间开始交错,空间变得重叠,周围的世界,哪怕最细微的一个角落都严丝合缝地与另一个世界切合。像一尊泥像回到了最初的模具,像照片遇到了丢失已久的底片,像回声听到了呼喊。

有谁能保证,在我无数次乘地铁的经历中,绝对没有两次是完全重合的?

车到站了,广播里说:先下后上,文明乘车。但情况正相反,上车的人先涌进来,把下车的人堵在车里面。看到她逆着人流往外拔腿,我也奋力挤出车门。人群包夹着我,我像一颗在泥石流中被碾碎的石子,根本没法靠近她。列车的警鸣声叫得人心惶惶,自动扶梯像一只原地爬行的大机械虫子,顷刻间就驮满了人。等我上到顶端时,她已经出了检票口。

在我的右侧,另一架自动扶梯正缓缓降下,上面站着一个神情忧郁的小学生,一个着装鲜艳的孕妇,还有一个腆着大肚子的中年人。

我拨开人群,快步出了车站。街上夜色稀疏,一群出租车司机在路边招揽生意,盲人歌手的歌声从地下通道传来,曲调舒缓,琴声悠扬,像一部老电影的结尾。我在报亭匆忙买了份晚报,继续向她追去。

进入小区后,人声被隔在后面,夜色似乎比街上更厚重了,楼房藏在巨大的阴影中,隐秘又安详,有栀子花的淡淡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在小区的花园附近,我追上了她。

“喂,追了你一路,现在到家了,该说说你的第三点了吧。”

她没有理我,继续低头走,看样子也很累了,又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我不是有意要问你,我只是觉得我们之间,其实从来就没有认真地、有效地谈一谈,尤其是……嗨!你跑什么!”

她突然撒腿跑起来,挎包险些从肩上脱落,高跟鞋敲出的“哒哒”声一路传过去。

女友有一个怪僻,一生气就喜欢跑步,有一回我们吵得差点分手,她一个人跑步跑到使馆街,和一个晚上出来锻炼身体的老外并排跑了好几条路,险些被拐到国外去。看来,今晚她准备重拾这个爱好。

我冲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人生的众多无奈中,这应该算一个。我盼她脚下打滑,或者被石头绊倒,我好理直气壮地把她扶起来,顺便训她一顿。可她越跑越流畅,看不出有摔倒的迹象。我想起大学时打篮球的情景,你已经体力不支了,篮球却滚出场外,你是离球最近的一个,你不想去捡,又不得不去捡,因为球一直在往远处滚,你拖延的时间越长,你要跑的距离就越远。我看看周围没人,摆出起跑的姿势。

树丛里杀出一个老太,一脸狐疑地看着我,手里还牵了一只脏兮兮的卷毛狗。我对牵狗的老太太一向有所顾忌,我收住了步子。为了解释刚才的动作,我顺势把路边一个易拉罐踢出老远。

老太太很不满意,她和她的狗各白了我一眼。然后她慢慢走到路边草地上,弯腰把那个易拉罐捡起来,放进一个袋子里,走了。我有点相信我无耻了,居然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太太。

女友没有往家跑,她穿过小树林,朝小河方向跑去。

这条小河横穿过小区,河边狭长的甬道上布满了无所事事的老头老太,似乎每一个都时刻准备站出来主持公道。看来,自从上次使馆街事件后,她还记得我的忠告:生气跑步的时候,尽量往中国人多的地方跑。

我斜穿过草坪,抄近路来到小河边。河水映着光亮,似乎这一带天黑得更迟一些。等我找到她时,她已经摆弄起河边的健身器,好像她从地铁站一路急匆匆赶回来,就是为了和一帮老太太一起锻炼身体。

“跑够了是吧?再来活动活动上肢,一会儿热完了身就准备和我开打是吧?记着啊,下次跑步先换上运动鞋——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我越说越来气,“我最讨厌你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还做这种剧烈运动!想让人拿我当流氓抓是吧?你说话!”

她玩累了,丢开健身器,坐到旁边的跷跷板上。我追上去,她就把脸扭开。我走到另一端,把跷跷板摁下来,把她高高撅在天上。

她屁股一坐,又降下来。我再发力,把她撅上去。平时也没见我们这样齐心协力锻炼身体过,愤怒让我们浑身是劲。

她又要往下坐。我动了邪恶的念头:要是这时候我一松手,保准把她摔哭。她太需要一场哭了,我得帮她一把。

一个老太太倒退着走过来。老太太总是这时候出现吗?据说倒退着走是一种有效的锻炼方式,也不知哪个专家发明的,反正老太太们都信。老太太退过去,露出眉眼,看到了我们。在她眼里,我们两个人的锻炼方式更奇特些吧,我像舂米一样一下一下把她撅起来。

为了掩人耳目,我也坐上去,座位不大干净,我把晚报垫上去。这样舒服多了。

我说:“你重了。”说完屁股重重坐下去。

她在我上空,终于开口了,她说:“你!才!重了!”她连坐了两下,才把我撅上去。

我轻松降下来,脚掌抓地,“你在外面吃了什么?这么瓷实?”她被我悬置在空中,下不来了。

她努力了几下,索性不动了,高高在上,四处张望。从我的角度看过去,她像一只骄傲栖落在枝头的鸟,鸟瞰着人类。

我用脚一弹,把自己升上去。她从高傲的鸟,变回哀怨的人。她说:“谁让你上来的?”

“这是公共设施,谁不让我上来?”

“有本事你就别上来,也别追我,别在公开场合和我说话。”

“我不追你行吗?你让我从茶馆追到地铁站,又坐地铁一路追到家里,你还想怎么样?”

跷跷板一上一下,我们的身体在此消彼长。

“你那叫追吗?你根本就没追,我跑丢了你都不知道。地铁上那么多人挤我,你站在远处看着挺得意的吧?”

“我才懒得看你。”

我们好像在做爱,借着一根铁板,在光天化日下,一下一下地做,一面絮絮叨叨唠些家常。力量在看不见、却感觉得到的地方碰撞。

“来吧,你不是要跟我认真地、有效地谈一谈吗?谈吧。”

说实话,跷跷板真是个谈判的好地方,干嘛要在谈判桌上谈呢,多乏味,多不直观。

我升上去,又降下来。我在掂量对手的分量,她也是。

“说呀,怎么不说了?你不是有很多话要说,很多问题要问吗?”

我饿了。饿让我变得轻,变得无意义。而她在积攒愤怒,愤怒使她重。

“ ”,她叫了我的名字,连名带姓,恕我不能引用。她上一次叫我的名字是几年前了吧,她每一次叫我名字,都是一场排山倒海的战役的第一枪。她终于宣战了。她说:“你听着,你尽管问,你问什么,我答什么,反过来,我问你什么,你也答什么,如果今晚我们还说不清楚,那么……”

她没说下去,但足够明白了。她需要一个导火索,我得帮她,我越早点燃她、引爆她,她就能越早平息下来,我们就越早得到解脱。

就是在这个时候,跷跷板停了,停在水平线上。我像一颗精确的秤砣,称出她此刻的分量。或者反过来也成立。

月亮正穿过天上的最后一片云,风吹过来,栀子花的香气在雾霭中慢慢扩散。一只飞虫落在我的额头上,我摁死了它。

我决定不再沉默。

事情到此结束了。

很遗憾,我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可讲。我的生活充满琐碎和平淡,像一锅热了又热的稀粥,挑不出一颗完整坚硬的米粒。周围日复一日的安定,世界大战和恐怖事件遥遥无期,甚至连卷入一场凶杀案或三角恋都成了一种奢望,我的世界注定平庸。因此,我对于宏观世界的形而上的思考,注定来自琐屑的日常生活。

我之所以继续讲下去,纯粹出于对叙述本身的完整性的尊重。

进入小区后,人声被隔在后面,夜色似乎比街上更厚重了,楼房藏在巨大的阴影中,隐秘又安详,有栀子花的淡淡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在小区的花园附近,我追上了她。

“嗨,你好。”

“……你好。”

“你……是你吗?”

“我当然是我,问题是,你是谁?”

“你知道我是谁,我也知道你是谁,尽管我们算不上认识。”

她停下来,看着我,“这么自信?”

“因为你和我想像中的样子基本相符。还有,”我替她整了下衣领,“你的衣服。”她躲了一下,但并没躲远。

女人穿了一件冰蓝色的小风衣,尽管天色已晚,仍然在路灯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好吧,”她笑了,伸出手让我握,“你好。”我握了,握得装模作样。

“那为什么在地铁站不跟我说话,现在才跟上来?偷偷跟了我一路?”

“那倒也不是,我喜欢保持一点距离,反正我知道,你也看到我了。”

女人笑笑,没有说话。看着她身上穿的冰蓝色小风衣,我有一种错位的感觉,好像在微型风景中,看到自由女神像站在布达拉宫前。

我们沿着草坪旁边的小路,慢慢向小区深处走。路灯断断续续地照着脚下,她的步子很轻,步幅很小,我尽量适应着。和一个陌生人并排行走,像残疾人刚换了一副新拐杖,或者像教官喊错了齐步走的口令,一时难以调整步伐。

“我发现你这个人很有意思。”一般情况下,女人说男人很有意思,就意味着有好感。

“哦?说说看,我怎么有意思了?”

“你为什么老是拿手捏你的脖子?”

我有点失望,同时也发现我确实是在弄自己的脖子。我说:“是吗?我自己也没意识到,可能是因为和陌生人在一起不太自然吧,下意识的反应。”

我们不知不觉来到了一片较开阔的园子,一帮老头老太正在兴致盎然地跳交谊舞,石桌上放着一台老式录音机,音乐声震天响,夹杂着“嘶嘶”的轰鸣声。他们大概在排练节目,为了迎接某个重大政治会议的召开。前面的一对显然是教练,动作夸张,脸上始终带着极其专业又无缘无故的笑。园子的一角是小区的公共健身场所,女人好像来了兴致。

“来锻炼身体吧,在车上站了一路,好容易找到一个座,还夹在两个民工间,难受死了,来活动活动吧。你喜欢锻炼吗?看你长得这么高,有什么擅长的体育项目?”

“游泳、拳击、体操、散打、撑杆跳……这些我全都不会。大学时参加过排球班训练,一周下来把胳膊打肿了,只好退班。还讨厌足球。”

“哈哈,一无是处。”

“不啊,我打篮球,像乔丹一样热爱篮球。”

“可乔丹还会打棒球呢。”

“那就是比他还热爱篮球,所以对其他项目都不感兴趣。”

“那就来试试这个。”我们来到一个鹅卵石铺成的健身路前。她坐下来开始脱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这种老年项目我很少参加。”我边说边脱,我脱得比她快,就看她脱。她的脚很小巧,像手工捏出来的。

我们穿着袜子踩上去。不行,疼。重心转移到哪只脚,哪只脚就疼。那些不怀好意的小石头,个个尖头尖脑的,个个捅在我的心窝子上。

“不行不行,这几天吃得太多,压强大。”

“不行了吧,知道自己重了吧。”

“原来我只知道我脸皮薄,现在才知道,脚底板也薄。”

“呵呵,你看我,一点都不疼,脚掌还很舒服呢。”

我勉强走几下就穿上了鞋,在旁边石椅上坐下来,看她一圈一圈轻快地走。她的身子一会儿被树丛挡住,一会儿又从另一侧出来。我意识到她的美好,凭空就多了担心,担心她下一次不会从另一侧出来。还好,她每次都出来。

“你是不是,”她突然发问,“经常在路上尾随女孩子?”

“没有没有,你过奖了。”

“那有过几次?”

“加上这一次,总共也就一次。”

“为什么一定要在那个地铁站?”

“呃……那里方便吧,你和我,都方便。”

女人低头走了一会儿,又幽幽地开口,“那么,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一个有冰蓝色风衣的女人呢?”

“你问过这个问题了。”

“是的,可你一直没回答这个问题。”

“我喜欢这种颜色,喜欢这种颜色的衣服,穿在一个漂亮女人身上,然后突然出现在我眼前,那种感觉就像是……难以言传。”

“今年不流行这种颜色了,估计不好找吧,是不是只找到了我一个?”

“还有一个女孩说她有,但她没兴趣,说我无聊,变态。”

“呵呵,那你无聊吗?变态吗?”

“无聊有一点,变态还不至于吧。”

“新闻上刚播过,网友相会,女的被男的杀死在浴室里,三十七刀。”

“好吧,我选的时候不对,不该顶风作案。”

“公安局通过女人身上的交通卡,查出她的出行路线和时间,又通过地铁探头查到和她一同出入的男人,三天就破案了。”

“真可怕。我是说,到处都有探头,真可怕。”

“是啊,你一路尾随我,肯定也被拍下来了。”

“那又怎么样?我们可能会出现在一个画面里,可画面中的人太多了,我和你,相对于对方来说,都不过是一个群众演员。”

“网上还有聊天记录呢,不怕被老婆发现?”

“不会,回去我全删了。”

她把袜子也脱掉了,赤脚走在健身路上,额头已经渗出一层细汗。看样子她也是个运动健将,我怎么总是碰上运动健将?我不再说话,借着一处灯光,看手里的晚报。

“从前的时候,有个女孩……”她开口了。我不插话,等她说。

“她有一个男友,后来他到外地去工作,两个人隔得很远,不过似乎也没有分手。可是后来,这个女孩又认识了另一个男孩,铁定了心要嫁给他,并且和第一个男友断绝了联系,搞得满城风雨,可最终结局却是……女孩忽然和她的第一个男友结婚了,你知道为什么?”

“不知道,我不怎么看电视剧。”

“这不是电视剧,这是真实的故事。”

“那为什么?”

“因为她的第二个男友早结婚了,孩子都上初中了,她一直蒙在鼓里,直到有一天,她要过生日了,他却去给儿子开家长会。”

“嗯,还是像一部电视剧。”

“你相信吗?”

“不知道,这个女孩是你吗?”

她不回答,走过来穿袜子,穿鞋。她的脚真好看,真舍不得把它们穿进鞋里。穿鞋的时候,她身体摇晃,一支手臂张起,像在保卫,又像在邀请。我闻到了她的味,就走上去,扶住她的腰。

剩下的事情顺理成章。我们穿过小区里的一片小树林,去了她家。路上她只说了一句话,“红酒带了吗?”我说:“带了,在我的包里。”我没跟她说,包里还有换洗的衣服。我们连她家的床都没走到,我就干了她。那瓶红酒帮了大忙。如同故事结局必然要有的杀人灭口一样,我干掉了她。她有个怪癖,不让我碰她的小腹,整个过程都保卫着它,保胎一样小心翼翼、宁死不屈。作为报复,我不让她碰我的脖子。

我离开小区的时候,月亮正穿过天上的最后一片云,风吹过来,栀子花的香气在雾霭中慢慢扩散。一只飞虫落在我的额头上,我放过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