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
小托尔斯泰在其《苦难的历程》一书中,有过这样一句题词:“在清水里泡三次,在血水里浴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我们就会纯净得不能再纯净了。”我记得张贤亮在他的一篇小说中引用了这句名言,拜读以后,不禁哈哈大笑,这实在太美化中国知识分子了。事实上,对中国称得上“士”的这个阶层成员来说,除了清水、血水、碱水以外,还得在粪水里滚三次,没有什么“纯净得不能再纯净”,只有脏和更脏的区别。
·作 者·
一
1679年,为清康熙十八年。距今三百三十多年,离我们实在太远了一点;然而,这一年离明亡,才三十多年,对当时的人来讲,明清易代之痛苦,还是记忆犹新的事情。
按照顾炎武的说法,易代,有两种,一,亡国,二,亡天下。前者是封建王朝更迭,后者则是整个民族被灭。他在《日知录》里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所以,在他看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对中国人来说,国亡,族犹存,族亡,则种灭,民族大义,是第一位的。
明朝之败于李自成,属于亡国性质的亡,国灭,而接着清兵入关,为族灭,就是亡天下的亡了。李自成若是坐稳江山,不过姓朱的皇帝,换为姓李的皇帝而已,换汤不换药,老百姓还是过着和昨天没有什么差别的日子。而满州入主中国,那可大不一样,百姓要做的第一件事,薙发,第二件事,易服。发薙服易,头如秃瓢,箭袖长袍,对大明臣民来讲,还是昨天的那个中国人吗?
休看近一二百年来,中国人很孬,老受外族和外国欺侮,但早先的中国人,可并不孬。所以,明末,殉国者很多,宋末,殉国者更多;而清末,几乎没有殉国者,就因为大家觉得没有义务为异族主子殉葬。明末的中国人,在民族大节上,表现得特别地坚定。薙发,不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能说剃就剃?易服,更不干,“孔雀翎,马蹄袖,衣冠中禽兽”,像个什么样子?所以,满清入关,至少在最初的一、二百年间,剃个光头,留根尾巴,张口奴才,闭嘴小的,凡中国人无不痛心疾首。在他们看来,衣冠变易,从此中国便是真正的灭亡了。
满清入关,在其征服汉民族的过程中,最遭汉人拒绝和抵制的,莫过于强迫实施薙发易服。尤其不能忍受“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从生理到心理的降服措施。中国人因为反对薙发,反对“发虏”化,脑袋不知掉了多少。“发虏”,本是南北朝时,南朝对北朝蔑称,后来则专指满清的前身鲜卑、女真、金、建州等边外游牧民族。当初跖跨氏一撮毛从额前斜披下来,特别恶心,后来女真人将这一撮毛移至脑后结辫,也很不雅观。堂堂中朝汉子,沦为野蛮发虏,自然要发自本能的反抗,那时候,所有对满清薙发易服说不者,都死于非命。若想不薙发不易服地活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逃到满清统治不及的穷乡僻壤,湖湘文化奠基人之一的王夫之,就是这样做的。
王夫之(1619-1692),湖南衡州府人,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的清初三大儒。他在满汉之大防上,比那两位还要坚决而且彻底。他不甘被人强剃其网巾兜结的明朝头发而削顶垂辫,不愿脱掉博袍宽带的明朝衣衫而“胡服左祍”,为此,他躲开市廛,远离人烟,逃亡到深岩壑谷之中,闭户索居,埋头著述,虽饔食不继,短褐不完,一辈子保持他那明朝衣冠的独立人格。这一点,连顾、黄二位也做不到。《清史稿》称:“明亡,益自韬晦,归衡阳之石船山,筑土室曰观生居,晨夕杜门,学者称船山先生。”像王夫之那样冒着随时被杀头,随时要逃亡,随时存在着缺衣少食的风险,坚持近半个世纪的硬骨头,是明清之际士大夫中的极少数。
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在不对抗,不对立的状态下,也只好权且接受薙发易服。有什么办法呢?生命的意义,比头上那几根青丝更重要。于是,剃掉头发,留根尾巴,表示归顺,降服大清。当然,归顺,不等于认同;降服,不等于效忠。但是,令人不禁呜呼的,中国人多,知识分子多,多了便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败类相应也就多了起来。与当下万象纷扰的现实世界一样,引狼入室的带路党,吮痔舔腚的美分党,那时也是有的。
于是,就不得不提及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带路党吴三桂,因为,中国文人所面临的1679年的抉择,与他有着某种因果关系。
1673年,康熙十二年,十九岁的玄烨突然来劲,竟提出撤藩的主张。满朝文武,谁也不敢说不,但谁也不敢说赞同。可处于青春逆反期的陛下,态度坚决,说干就干,逼得吴三桂带头反叛,从此,大半个中国,雪上加霜,又打了八、九年的仗。那最初几年,玄烨很被动,差一点要败回到索虏的发源地白山黑水。少年天子,相当败兴,本以为带路党吴三桂,不过哈巴狗而已,打一条狗会有多难么?可是,陛下您疏忽了,一条狗,哪怕一条老狗,您要将他宰了炖狗肉汤喝,他也要奋起反抗的呀!其实,朝廷上下,持异议者多,吴三桂已经是云南王了,还想得到更多吗?何况他已是六十出头之人,能有多少日子蹦跶?本来,凭年龄优势,您熬得过他,他熬不过您,只要稍多一点耐性,吴三桂一闭眼,必是树倒猢狲散的局面。后来,果然如此,吴三桂老病,势衰,登基,完蛋,玄烨这才算喘过气来。明白人都明白,您打,是这个结果,您不打,也是这个结果,玄烨被捧为明主,撤藩,却是他的败笔。不过,开博学鸿词科,既温柔,又歹毒,既不伤筋动骨,又收不错效果,值得一赞。
玄烨产生“己未特科”的设想,是他在与吴三桂较量的这些年里,得到的最大收获,比打败吴三桂更能起到长治久安的作用。有两件事,对玄烨产生决定性影响:一,吴三桂反水,在誓师大会时,祭起反清旗号,这当然很滑稽。不过,凡带路党,无论过去的,当下的,包括跑到白宫献连络图的,相当无耻,是必然的。“指其首曰:‘我先朝曾有此冠乎?指其身曰:‘我先朝曾有此衣乎?”然后,率众将士,脱满州衣,下令百姓,割发虏辫,然后,“各具汉官威仪,三桂易方巾素服,酗酒山呼”。然后,云贵川,两广两湖,江西福建,甘肃陕西,纷起响应。然后,满州来的八旗兵,抵挡不住,半壁江山,全让吴三桂占了。吴军所到之地,先割辫子,再裂虏装,一切悉照汉人旧制。如果吴三桂不背着带路党的恶名,能得到更多国人的信任和支持,即使打不赢,至少会形成相峙的分裂局面。玄烨反思,不禁后怕,他领教到“薙发易服”,引发国人的反满情绪,必须缓解。
二,就是王夫之给他启发了,玄烨不可能深知这位明清之际大儒中之大儒,但他的汉人大臣,不可能不向他禀报这是知识分子中不曾薙发易服的唯一;他的情报官员,不可能不向他报告吴三桂僣号于衡州,在深山里找到这位前朝大儒,借重他的名声,敦请他写《劝进赋》,王夫之拒绝给吴三桂抬轿子,“某本亡国之臣,扶倾无力,抱憾天壤,国破以来,苟且食息,偷活人间,不祥极矣,今汝亦安用此不祥之人为?”更作了一篇驱邪避鬼的《祓禊赋》,以示鄙视吴三桂反复叛逆行径。这给玄烨很大鼓舞,看来,士大夫,并非铁板一块,更非反满中坚。他们的号召力,他们的影响力,相当程度上可以作用于一大部份持观望态度的中国人。再而言之,帝王心术,无非两端,一曰绥靖,一曰怀柔。玄烨觉得自己是个有本事的帝王,既敢于在绥靖中怀柔,也能够于怀柔中绥靖。于是,他下令征集天下贤才俊士。这时,为1678年,康熙十七年,吴三桂之败已成定局,着手举办博学鸿词科,次年,也就是史称之的“己未特科”开考。
玄烨实施这次惊世骇俗的文化盛举,并不指望那些知识分子与他同心同德,他的要求很低,若是能够做到不太离心离德,就万事大吉了。这一点,不愧为圣祖。
二
于是,天下有学问的人,大乱;有学问但不大的人,更乱。
据《清实录》,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三月乙未(二十三日):“凡有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令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员,在外督抚、布按,各举所知,朕将亲试录用。其余内外各官,果有真知灼见,在内开送吏部,在外开报督抚,代为题奏,务令虚公延访,期得真才,以副朕求贤右文之意。”
相当于红头文件的康熙谕旨,传到西安,省里督抚、布按四套班子,自然要聚集研究,商讨对策。大家一致认为,关中三李,应该是保荐的不二人选。在联席会上,关中三李,都是些啥?有的清楚,有的也未必清楚。在中国历朝历代的官衙中,以清代的各级政府机构中饭桶最多,甚至有目不识丁者,因为那时候,官是可以花钱买到的。这类官叫“捐官”,而“捐官”充斥的清代衙门,居然还能转动起来,全靠“师爷”运作。于是有在旁的“师爷”解答,三李者,乃周至李颙,眉县李雪木,富平李天生。尤其这位李颙(1627-1705),二曲先生,为关学领袖。明末清初,讲学盛行,以关中书院为代表的关学,在学术界的地位不输南学、北学,自成一家。当时南学的重磅人物顾炎武,就经常到周至来拜访李颙,探求学问。明亡以后,很惭愧未能随之殉国的李颙,便成年闭门治学,与世隔绝,不事应酬,唯有顾炎武来了,才开门待客,于是,大家听到他们切磋学问的言谈笑语。
当时,士大夫可分三类,一类凛然大义,与明俱亡;一类苟活下来,绝不仕清;一类死心塌地,投机新朝。大概在中国,任何一次政治上的大变动,大改组,大分化,每一位知识分子都要面临着这样的抉择。小托尔斯泰在其《苦难的历程》一书中,有过这样一句题词:“在清水里泡三次,在血水里浴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我们就会纯净得不能再纯净了。”我记得张贤亮在他的一篇小说中引用了这句名言,拜读以后,不禁哈哈大笑,这实在太美化中国知识分子了。事实上,对中国称得上“士”的这个阶层成员来说,除了清水、血水、碱水以外,还得在粪水里滚三次,没有什么“纯净得不能再纯净”,只有脏和更脏的区别。
李颙很痛苦,自打崇祯上吊,闯王败走,满兵进关,顺治登基,已经抉择过一次。三十多年过去,想不到“抉择”竟不敲门又进来了。
他当然不能去应试,虽然已经脏过一次,他不想糟塌自己,再脏一次。树活一身皮,人活一张脸,名节,或者脸面,虽然属于精神方面,浑不要脸的人可以不在乎,二曲先生却将它看得很重。那时他长住富平,对特地从周至县赶来向他传达当今圣上雅意的县令说,我病了,病得不轻,实在不能应命,还请父母官多加体谅。县官到省里复命,抚台大怒,什么东西,竟敢如此不识抬举,在官府眼里,文人还不如一个唱秦腔的,至少,戏子具有一点娱乐功能。因为中国的官,只怕皇帝,不怕百姓,如果皇帝怪罪下来,你连一个关学领袖都不给朕拿到,想找死吗?就对周至县令拍了桌子,只要这个李颙,还有一口气,抬也将他抬到省城。去不去,不是他说了算,而由本官亲自过目,我说了才算。
其实,那年李颙五十一岁,告老,显然不是借口,身体不好,是事实,但也没到行动不能自理的地步,然而这是他唯一可以推托的理由。于是,全家大乱,全村大乱,全县大乱,看着他连床带人,被抬到西安省府大院。这就是史书所载:“李颙被征,自称废疾,长卧不起。陕抚怒,檄周至县令迫之。遂舁其床至西安,抚臣亲至榻前怂恿,颙遂绝粒,水浆不入口者六日,而抚臣犹欲强之,颙拔刀自刺,陕中官属大惊,乃免。”
同样的命运,落在了山西太原的傅山头上,进京应试,皇帝主考,十拿九稳,功名到手,这对别人是求之不得的幸运,对他而言却认为是一场噩运。
傅山(1607-1684),又名傅青主。凡经史、诗赋、音韵、书法、金石、绘画、佛道、医术,无所不涉,时人誉之为“学海”。当下中国,这类“学海”式大家,是再也找不到的了。因此,那些“学河”、“学溪”、“学沟”式的小家,便满世界地招摇撞骗了。梁启超将他与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李顒、颜元并称为“清初六大师”,在《清代学术概论》中,特别指出傅山“其学,大河以北,莫能及者”。所以,清朝顺、康年间,作为明末遗民的代表人物傅山,其声誉,其影响,超出山西,直逼京畿,远及江南,幅射全国。人望之高,堪称一时之盛。
因此,点着名举荐他的,为显要李某某、刘某某,颇为识货。但这两位最高检察院的实权人物,说话算数,地方官员,如奉圣旨。听到要他进京赶考的消息,傅山急了,对太原府陈情,我已七十二岁,太老了!市府官员说,不死就得去。向山西省恳托,我不但老,而且有病,省里官员说,抬着也得去。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上路。
李颙从周至到西安,关中塬上,一抹平川,路上倒也没吃得甚苦。傅山从太原到北京,跋山涉水,穿太行,跨滹沱,老先生这把老骨头,居然没有颠零碎了,也算老天可怜。他来到北京,有三种说法。地方官员说是用软轿抬其进京的,公安人员说是派“役夫舁其床而行”的,但我宁愿相信其子傅眉所述,他赶着一头毛驴,驮着干粮。他的儿子和他的侄子抬着老祖父,当然就呵护备至了。翻山越岭,来到京都。远远望见平子门(山西文献都如此写,想系口音之讹,其实就是平则门,即阜城门),老爷子发话,再也不能往前走了,若再前进一步,我就死给他们看。
这年的三月初一,紫禁城里,各路文士齐聚,好不得意,中国人其实好哄,中国文人尤其容易满足,天子门生,多荣耀,多体面的四个字,就把他们统统拿下,无不服服帖帖,从大明一百八十度转向大清。考前的预备会,主考官传达康熙的原话,更是大气也不敢出地洗耳恭听:“汝等俱系荐举人员,有才学的,原不应考试。但是考试愈显你们才学,所以皇上十分敬重,特赐汝宴。这待遇,以前会试、殿试、馆试,状元庶吉士俱没有的,汝等要晓皇上德意。”然后,“宣讫,命起赴体仁阁,开设高桌五十张,每张设四高椅,光禄寺设馔十二色,皆大碗高攒,相传给值四百金。先赐茶二通,时果四色,后用馒首卷子红绫饼汤各二套,白米饭各一大盂,又赐茶讫复就试。”(秦瀛《己未词科录》)
这时大家才发现绝对应该坐在主桌上的傅山,文坛大佬,经学宗师,书画名流,医界高手,竟然不见踪影。在座的官方人士,作毫无知觉状,其实他们知道已经在阜城门外圆教寺落脚多时的傅山,其绝无转寰余地的三不政策:一是决不进城,二是决不赴宴,三是决不应考。为此,他绝食七日,粒米不进,以示其断然不肯从命的强硬。玄烨听人汇报了老西子傅山的“三不”之后,这位总操盘手莞然一笑,既然如此,不考就不考吧,功名还是可以给的,甚至还可以给得高些,那就为内阁中书吧!话声一落,聆此圣音的枢密大臣冯溥,魏象枢之流,也都喊万岁了。中书舍人,虽无实权,名位却不低,相当于国务院的副秘书长,是享受部级或副部级待遇的高干,冯、魏二人也都艳羡不已。退朝以后,连忙坐轿来到圆教寺,向躺在榻上饿得快要脱水的傅山贺喜,同时要挟持着这位老爷子起驾进宫,叩谢皇上的大恩大德。
来者可是宰执之类的朝廷高官,驺从甚众,那班张龙赵虎之辈,一看主子眼色,不由分说,立刻架起傅山,直奔紫禁城。进得午门,才将他放下。快要休克的傅山,双腿一软,竟坐倒在丹墀之下。冯溥还伸出手去拉他起来,要到午门里的体仁殿磕头致意。魏象枢止住了他,连声说道:行了,行了,意思到了,意思到了。你没看老先生已经跪在地下,就等于谢主龙恩了。好吧好吧,将傅山交给他儿孙,两人迳直到宫里,向康熙邀功买好去了。
据清人佚名著的《啁啾漫记》:“康熙十七年戊午,圣祖特开制科,以天下之文词卓越,才藻瑰丽者,召试擢用,备顾问著作之选,名曰博学宏词科。敕内外大臣,各荐举来京。于是臣工百僚,争以网罗魁奇闳达之士为胜。宰辅科道题荐八十三人,各衙门揭送吏部七十二人,督抚外荐三十一人,都一百八十六人。”“虽趋舍各殊,然皆才高学博,著述斐然可观,近代能文之士,未能或之先也。当征试时,有司迫诸遗民就道,不容假借。胁以威势,强舁至京,如驱牛马然,使弗克自主。而美其名曰,圣天子求贤之盛典也,其然岂其然乎?”
我们知道玄烨网罗人心之本意,近人孟森在其《己未词科录外录》里也说到:“圣祖于三藩未平,大势已不虑蔓延而日就收束,即急急以制科震动一世。”“要于康熙朝所以安定人心之故。”这位年轻帝王在谕旨中指出:“自古一代之兴,必有博学鸿儒,振起文运,阐发经史,润色词章,以备顾问著作之选……”据《清实录》,他决定在次年,即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三月丙申(初一日)在体仁殿开考博学宏词科。
但是那些上自朝廷,下到地方的王八蛋官员,有几个能够体会他们主子的良苦用心呢?狐假虎威,横行霸道,视知识分子为草芥,“经是好经,全被小和尚念歪了”的百姓见解,倒是具有普世价值的警句。如傅山与友人书中所言:“地方官即时起解,篮舆就道,出乖弄丑,累经部验。”如《啁啾漫记》所记:“胁以威势,强舁至京,如驱牛马然,使弗克自主。”尽管如此,无论来软的,来硬的,如李颙、傅山、顾炎武、黄宗羲、万斯同、屈大均、陈恭尹、杜溶、阎尔梅、周容、张盖等人,对大清王朝的这一份学历,这一张文凭,硬是不稀罕,不买账。要杀要剐,听便;要考要试,没门,一句话,老子就是不尿你。这使我想起年轻时唱过的一首抗日歌曲,好像歌名叫做《中国不会亡》,歌词已经记不得了,旋律尚能哼上两声。但这歌名令我思索再三,为什么中国不会亡?为什么多少次亡国,多少次亡天下以后,总能凤凰涅槃,赓继延续,我想,就是因为在中国人中间,有这些顶天立地的硬骨头。
三
“己未词科”的参与人数,据清人福格的《听雨丛谈》,为一百八十三人,录取五十人。这班被保荐的考生,康熙十七年的秋末,就陆续到达北京,这样的好事,只有争前,哪敢趋后。谁知因为天气寒冷,考期延迟到来年三月。我估计,天气只是一个籍口,玄烨虽胜了吴三桂,但吴的残兵败将,未必认输,困兽犹斗,让陛下腾不出手来。这样,吏部按人头逐月发放大家二两银子,三斗大米,以示皇恩浩荡。于是,那一年冬天,借寓于宣武门南各省会馆的待考生员,其中很多为好热闹,喜表演,耐不得寂寞,更爱起哄架秧子的文人,一个陶然亭,一个虎坊桥,成了他们表现自己的秀场。喝小酒,搂小妞,听大鼓,唱大戏,高谈阔论,吟诗联句,评骘文章,雌黄人品,给京城增添几分风流。
这其中,以汪琬,高士奇,毛奇龄,朱彝尊等才名卓著者,最出风头。
汪琬(1624-1691),字苕文,江苏长洲人,“当是时,海内以诗名者推士祯,以文名者推汪琬”,与侯方域、魏禧齐名,为清初散文三大家之一,名声很响。起初,他热衷仕途,顺治年间中进士后,谋得户部主事、刑部郎中,也算是不错的差使,然而混迹于京师衙门,案牍劳形,深觉无趣,多血质性格的他,颇不耐烦这刻板生活,而且觉得为官前景渺茫,遂于康熙八年辞官回家。投资乡校,以其文坛学界之名声,招徕学生,赚更多的银子,写更多的佳作,日子过得也是相当优哉游哉的。然而,一听说京城要开“己未词科”,仕禄之心又活跃起来。在文坛上,我也见识过多位渴求不止,抓捞不止,奔走经营,贪婪不已的同行,如果三十五十,吃着碗里,望着锅里,尚可理解为欲望所驱使;七老八十,张口谈钱,闭口言利,就有点越活越颠倒,越活越混蛋的感觉了。汪先生将近花甲之年,何必再作冯妇?说实在的,上帝留给你的时间,终究是有限的,何不安安静静地享受晚年呢!
此公文章虽佳,人头却次,追求利益最大化,因而瞎扑腾,乱折腾,是他一生痼疾。可是要取得这一次考生资格,不同以往,按康熙谕旨,必须一位官居三品的要员推荐,这对他来讲,当然不难,但照规矩,或当时的行情,二十四两纹银的贽礼,是要递过去的。堂堂大牌文人,作此苟且之事,难怪有人以诗讽之:“纵然博得虚名色,袖里应持廿四金。”而据李调元的《淡墨录》,则更不堪了。“汪琬,十七年召试鸿博,时荐举诸人会于众春园,有以嫚诗缄呈汪苕文者,众止见其结句云:‘杯盘狼藉醉巢由。嘉善柯维桢以语陆稼书,先生曰:‘文人轻薄之习,有以自取,可不畏哉!”
由此可见,在这个秀场上看不到身影的一群,才是中国文人中最精华的,最有骨气的,最信仰坚定的,最正直最光明磊落的精英,他们拒不从命,谢绝招安,守拙安穷,不求闻达的高风亮节,令人高山仰止。而那些名嚣一时的走秀者,洋相百出,丑态毕露,轻薄浮佻,贻人笑柄,只能得到观众的倒彩罢了。1679年的“己未词科”,对他们来讲,也就无所谓抉择,既然已经出卖过一次,两次,还会在乎三次,四次吗?所以,有人写匿名诗恶心汪琬,因为他以巢、由自许,可他做出来的事情,却卑劣得让人不齿。
当康熙谕旨传到江南,汪琬先得消息,随后,他的文友叶燮也获知此举。叶燮(1627-1693),字星期,江苏吴江人,诗评家,自然要来向他求证,自然也要谈及应对之策。按叶燮看法,如果他俩应选入试,金榜题名,绝对是胜劵在握的。而汪琬则大不以为然,一脸正气,这不过是当今圣上,被吴三桂打得灰头土脸以后,一次收揽人心之举,我辈读书明理之人,有必要为当局粉饰太平乎?于是相约,不应征,不参考,不受职,清流到底。结果,出乎叶燮意料之外,这位信誓旦旦的汪琬,先已将北上的舟船备好,请托的银两裹好,东南风起,便要北上,他把叶燮瞒得死死的,只是为了排除潜在的竞争者,把这个其实很聪明,但毫无防人之心的朋友,使之提前出局而已。
等到发榜,叶燮看到汪琬两字时,我估计他肯定是发昏了。
据王应奎《柳南随笔》,这次“己未词科”,一些不甘寂寞的“隐逸士亦争趋辇毂,惟恐不与”。这其中,就有诗人孙枝蔚。王世祯司理扬州时,与他相识相交,誉他为奇人,他也就以奇人自居。
孙枝蔚(1620-1687),字豹人,陕西三原人。一看征辟谕旨中,有“四海之广,岂无奇才硕彦”的词句,与其相合,心动不已,有情不自禁之意,怀跃跃欲试之心,遂有“喜动颜色,脂车秣马,惟恐后时”的表演。时在金陵的明末遗民,诗人杜溶,给住在扬州的孙枝蔚,写了一封信,劝其稍安毋躁。这封《与孙豹人书》中,恺切地说道:“今所效于豹人者,质实浅近,一言而已。一言为何?曰,勿作两截人。不作两截人有道,曰忍痒,忍痒有道,曰思痛。”但“杜溶此信,虽苦苦相劝,终难阻止”。孙枝蔚“得书惭恙弥月”,病了一场以后,一边在打消自己的邪念,一边又抵挡不住诱惑。更何况为康熙高看的王士祯,在向他招手。文人,有硬骨头,有软骨头,更有贱骨头。既想吃,又怕烫,可又馋涎欲滴,终于还是端起这碗美味。“既逼于朝命,不得辞”,还是到了北京。
等他进得体仁阁,拿到卷子,试题不过《璿玑玉衡赋》、《省耕二十韵诗》两道,他这才悟到杜溶所说“忍痒”、“思痛”之深意了。康熙要奇才是假,要奴才是真,敢情不过被人当猴耍了一遭而已。于是,“应试不终幅而出”。他在离开都城时,写了一首《出京》诗自嘲:“自笑身如老牛,黄金岂可笼头……往日名衔不恶,今成添足之蛇。”
不管后人怎么样的评价,有这点觉悟,有这点良知,也就难能可贵。
一言以蔽之,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类似1679年的这场对有些人说来艰难,对有些人说来也许并不怎么艰难的抉择,既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然而,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对文人而言,自从事这项职业起,拿笔写下的第一个字时,你说的话,你做的事,你写的文章,都在一点一滴地构筑着你的形象。因此,不能摆脱任人评说的命运,说好说坏,或褒或贬,无法捂住别人的嘴,你也只好没脾气。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历史公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