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话旁称代词的历时嬗变(1750—1950)(上)

2013-12-23 05:36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吕叔湘用例词组

曹 炜

(苏州大学 a.汉语及汉语应用研究中心;b.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

旁称代词是用来指称说话方或说话方和听话方以外的人的代词,现代汉语中常见的有“别人、人家”,还有不怎么常见的“他人、旁人”等。相对于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而言,旁称代词属于人称代词中的小类,以往研究汉语代词的论著一般较少论及。①吕叔湘《近代汉语指代词》一书未专门讨论旁称代词,只是在讨论代词语尾“家”的时候讨论了一个近代汉语旁称代词“人家”,同时也涉及到了上古汉语中就已使用的一个旁称代词“人”。详见吕叔湘著、江蓝生补《近代汉语指代词》,学林出版社1985年版,第90—92页。日本学者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一书提到了他称代词“别人、别人家、旁人、人家”,但也仅仅是出示一些用例而已,未作展开。详见太田辰夫著,蒋绍愚、徐昌华译《中国语历史文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111页。其他如冯春田《近代汉语语法研究》、吴福祥《敦煌变文语法研究》等中均未讨论旁称代词。仅有卢烈红的《〈古尊宿语要〉代词助词研究》一书设专节讨论了旁称代词“别人、人家、他、人”等。详见卢烈红《〈古尊宿语要〉代词助词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0—54页。已有文献资料表明,先秦时期旁称代词只有一个“人”,使用时常与反身代词“己”相对举,如《论语·学而》:“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魏晋南北朝时期,又出现了“他” “他人” “旁人” “人家” “别人”等旁称代词;元代还出现了旁称代词“别人家”。宋元时期最为常见的旁称代词还是“人”和“他人”,但“别人”的用例已逐渐增多。明代最为常见的旁称代词是“别人”,但“人家”的用例已逐渐增多。入清以后,则走出了一条波浪形曲线:前期以“别人”最为常见,中期“人家”一度大大超越“别人”成为最为常见的旁称代词,到了后期随着“别人”的再度崛起和“人家”的强势不再,两者又平起平坐成为两个最为常见的旁称代词。

基于18世纪中叶出现的《红楼梦》(前80回)(以下简称《红》)、19世纪中叶出现的《儿女英雄传》(以下简称《儿》)以及20世纪中叶出现的《正红旗下》(以下简称《正》)是学界公认的典型的北京话代表作品,前两者甚至被誉为绝好的京语教科书,我们试以此三部文献中旁称代词的分布状况及使用特点作为依据,来初步厘清自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北京话旁称代词的发展演变轨迹。②本文所使用的三种本子分别为:《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儿女英雄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正红旗下》,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如果我们把旁称代词看作是一个小系统的话,那么,自1750年前后到1950年前后的这200年中北京话旁称代词系统显然呈现出了某种变化,这种变化在《红》 《儿》 《正》这三部文献中也得到了反映:《红》的旁称代词系统由“别人” “别人家” “人家” “旁人” “他人”等5个成员构成,《儿》的旁称代词系统由“别人” “人家” “旁人” “他人”等4个成员构成,《正红旗下》的统称代词系统则由“别人” “人家”等2个成员构成。从中我们可以发现旁称代词的家族成员呈现不断减员的现象:《儿》较《红》少了一个“别人家”,《正》较《儿》少了一个“旁人”和一个“他人”。它们具体的分布情况详见表1③本文写作所依据的部分数据来自本人指导的2010届研究生谭芳芳硕士学位论文《〈儿女英雄传〉代词计量研究》及2011届研究生袁艳硕士学位论文《〈红楼梦〉(前80回)代词计量研究》,在材料的梳理核对及数据的重新计算中,本人指导的2012级硕士研究生蒋晨彧同学付出了大量的劳动,特此说明,并表谢忱。。

至于同一个旁称代词在不同的小系统中句法、语义上所呈现出的继承性和发展性,则是更需要我们加以关注并予以揭示的。

一、旁称代词“别人”句法、语义的历时嬗变

“别人”是现代汉语中最为常用的旁称代词。

“别人”是由旁指代词“别”和旁称代词“人”组合而成,“别人”一词最早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无论是在《宋书》中还是在南北朝译经中都有旁称代词“别人”的用例。但是直到明代以前,“别人”都不是常见的旁称代词。明清时期,“别人”才逐渐取代“人” “他人”等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旁称代词之一。①参见景盛轩《旁称代词“别人”的产生和发展》,《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6期,第38—39页。又见卢烈红《〈古尊宿语要〉代词助词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4页。

表1 旁称代词在《红楼梦》《儿女英雄传》《正红旗下》中的分布统计

《红》中的“别人”共有181个用例,占其全部旁称代词用例的61.15%,是《红》中最为常见的旁称代词。《红》中的“别人”极为活跃,用法也非常多,既可独用作句子成分,也可与其他词语组成词组后作句子成分;既可作主语和宾语,也可作定语和兼语。下试详述之。

《红》中的“别人”常用作主语,一共有74个用例,占《红》中“别人”所有用例的40.88%。有两种用法:

一种是单用作主语,共有72例,显然是常见用法。如:

(1)若说料理不开,我包管必料理的开,便是错一点儿,别人看着还是不错的。(《红》第13回)

(2)别人不知我的心,还有可恕,难道你就不想我的心里眼里只有你!(《红》第29回)

(3)这一件衣裳也只配他穿,别人穿了,实在不配。(《红》第49回)

(4)论理可倒罢了,只是我说不大甚好,也不知别人尝着怎么样。(《红》第25回)

(5)你爱谁,说明了,就收在房里,省得别人看着不雅。(《红》第80回)

其中例(1)—(3)是作句子的主语,例(4)、(5)是在句中主谓词组中充当主语。

另一种是与其他词语组成词组后作主语,仅有2例:

(6)宝玉见了,喜不自胜,问“别人的也都是这个?”(《红》第28回)

(7)二姐笑问是谁,贾琏笑道:“别人他如何进得去,一定是宝玉。”(《红》第65回)

其中例(6)“别人”同结构助词“的”构成的字词组后作主语,例(7)“别人”同第三人称代词“他”组成同位词组后作主语。

《红》中的“别人”更常作宾语,共有92个用例,占《红》中“别人”所有用例的50.83%。也有两种用法:

一种是单用作宾语,共有90例,超过了单用作主语的数量。如:

(8)金荣只顾得意乱说,却不防还有别人。(《红》第9回)

(9)宝玉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不是别人,却是林黛玉。(《红》第34回)

(10)虽有别人,谁可敢进我的房呢。(《红》第80回)

(11)好姐姐,你别说与别人,我以后再不说了。(《红》第42回)

(12)我因想晴雯姐姐素日与别人不同,待我们极好。(《红》第78回)

其中例(8)—(10)是作动词的宾语,例(11)、(12)是作介词的宾语。

另一种是与“的”组成的字词组后作宾语,仅见2例:

(13)我想他们一般也有两件子的,往脏地方儿去恐怕弄脏了,自己的舍不得穿,故此借别人的。(《红》第57回)

(14)随放下又搜别人的,挨次都一一搜过。(《红》第74回)

《红》中的“别人”也可作定语,作定语时均为单用,共有12例,占《红》中“别人”所有用例的6.63%。可见是较为少见的用法。其中5例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加“的”,5例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不加“的”,2例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加“之”。如:

(15)若是别人跟前,断不能动这肝火……(《红》第29回)

(16)这原是旧例,别人屋里还有两个呢,太太倒不按例了。(《红》第36回)

(17)况且误了别人的年下衣裳无碍,他姊妹们的若误了,却是你的责任,老太太岂不怪你不管闲事,这一句现成的话也不说?(《红》第45回)

(18)就用这二两银子,另叫别人的奶妈子的或是弟兄哥哥的儿子买了来才使得。(《红》第56回)

(19)宝钗自见他时,见他家业贫寒,二则别人之父母皆年高有德之人,独他的父母偏是酒糟透之人,于女儿分中平常;邢夫人也不过是脸面之情,亦非真心疼爱。(《红》第57回)

《红》中的“别人”偶尔也可作兼语,共3例,属于比较罕见的用法。如:

(20)你们反纵放别人任意吃酒赌博,姨娘听见了,教训一场犹可,倘若被那几个管家娘子听见了,他们也不用回姨娘,竟教导你们一番。(《红》第56回)

《红》中的“别人”就语义来看,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说话人以外的人,一类是指说话者和听话者以外的人。

“别人”在《红》中的风光并未延续到文康时代,不但未延续,而且还势头骤减:“别人”的使用频率大大降低,《儿》中“别人”的使用频率骤减到只有19个用例,占《儿》全部旁称代词用例的5.90%,远落后于另一个旁称代词“人家”的用例数量。

《儿》中的“别人”也远没《红》中的活跃,用法也呈现明显的萎缩之势。虽然仍有作主语的用例,但仅8例,且全部是单用,已没有与其他词语连用之用例。如:

(21)只怕小弟说的这个人,老哥哥也小看他不起,大约你也必该认得他,并且除了你别人也不配认得他。(《儿》第15回)

(22)再不想那《神童诗》上说的好:“别人怀宝剑,我有笔如刀。”那文家子的那管笔的利害,比我们武家子的家伙还可怕。(《儿》第32回)

《儿》中的“别人”也可作宾语,仅有 8 例,且全部是单用,已没有与其他词语连用之用例。其中6 例充当动词宾语,2 例充当介词宾语。如:

(23)只是收了人家的厚礼,不能不应,看了看这个立刻出乱子的地方,若另委别人,谁也都给过个三千二千、一千八百的,怎好意思呢?(《儿》第2回)

(24)因此谋了一个留省销算的差使,倒让出缺来给别人署事。(《儿》第2回)

(25)就算为这个,你两个可比别人更得多加一番小心。(《儿》第33回)

《儿》中“别人”偶尔也作定语,仅有2例,全部是单用。其中1例用“的”1例不用“的”。已见不到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加“之”的情况。如:

(26)这个当儿,越耗雨越不住,雨越不住水越加长,又从别人的上段工上开了个小口子……(《儿》第2回)

(27)这话就只咱们娘儿四个知道,别人跟前一个字儿别露。(《儿》第40回)

《儿》中“别人”作兼语只有 1 例,也是单用:

(28)我只愁他这位夫人,倘然有别人叫他陪酒,他可去不去呢?(《儿》第32回)

《儿》中的“别人”就语义来看,也比较单一:均指说话者和听话者以外的人。

综上所述,伴随着《儿》中“别人”用例的大大减少,“别人”的句法、语义也趋向简单化,《红》中一些常见用法在《儿》中已难觅踪影。

发展到老舍时代,竟然又起波澜:《儿》中已经式微的旁称代词竟再度崛起,成为最为常见的旁称代词,《正》中的“别人”共有20个用例,占《正》所有旁称代词的50%。

《正》中的“别人”再度活跃,用法也基本恢复到了《红》时代,既可单独用作句子成分,也可与其他词语组成词组后作句子成分;既可作主语和宾语,也可作定语和兼语。下试详述之。

《正》中的“别人”常作主语,共有12个用例,占其全部用例的60%。有两种用法:

一种是单用作主语,共有11个用例,可见是其主要用法。如:

(29)他还没开口,别人就预备好听两句俏皮而颇有道理的话。(《正》)

(30)别人办喜事,自己要不发发脾气,那就会使喜事办的平平无奇,缺少波澜。(《正》)

(31)您要不那么坐,别人就没法儿坐了!(《正》)

(32)他只能加入别人组织的票社,随时去消遣消遣。(《正》)

(33)也有的买点别人不敢摸的赃货,如小古玩之类,送到外国府去……(《正》)

其中例(29)—(31)是作句子主语,例(32)、(33)是作句中主谓短语的主语。

还有一种用法是与其他成分连用,一起作主语,共有1例:

(34)不管姑母和别人怎样重视定大爷的光临,我总觉得金四把叔叔来贺喜更有意义。(《正》)

《正》中的“别人”也常作宾语,共有6例,占其全部用例的30%。其中2例作动词宾语,3例作介词宾语:

(35)大姐婆婆向来不赠送别人任何果子,因为她从前种的白枣和蜜桃什么的都叫她给瞪死了,后来就起誓不再种果树。(《正》)

(36)他们各有门道,都不传授给别人,特别是多老大。(《正》)

(37)母亲最恨向别人借东西,可是她又绝对没有去置办几十两银子一件的大缎子、绣边儿的氅衣,和真金的扁方、耳环,大小头簪。(《正》)

(38)是呀,我不敢说我比别人好,也不敢说比别人坏,我可是多少有点良心!(《正》)

(39)他和别人一样,不大知道到底洋人有多大力量,而越摸不着底就越可怕。(《正》)

《正》中的“别人”也可以用作定语和兼语,均为单用:

(40)不管是皇上的,还是别人的错儿吧,反正姑母的日子过得怪舒服。(《正》)

(41)四叔,我把那个有把儿的茶杯给你留起来,专为你用,不许别人动,你大概就会喝我们的茶了吧?(《正》)

《正》中的“别人”就语义来看,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指说话人以外的人,一类是指说话者和听话者以外的人,还有一类是指说话人所谈论的第三者以外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元代出现的“别人家”这个旁称代词,在这个时期尚未消失。

吕叔湘曾对这个“家”有专门的论述。他认为,有些代词后头加“家”字,有作领格用的,那里边的“家”字可作实字,照原来的意义讲。但也有不作领格用的。作领格用,“家”字由实意可循;作非领格用,“家”字多少有点象赘疣。但是在吴语区的一部分方言里,“家”字却发展成为一个表复数的语尾。①详见吕叔湘著、江蓝生补《近代汉语指代词》,学林出版社1985年版,第87—89页。笔者案:吴语中的“家”有一部分是表复数的语尾,也有一部分只是个赘疣,后者如“别人家” “人家”中的“家”。如今在苏州各地的方言中,所使用的旁称代词只有“别人家”和“人家”,一般不用“别人”,更没有“人” “他人” “旁人”等旁称代词。“别人家”中的“家”看来只能算是个赘疣,与“别人”毫无二致,只是增添了几分口语色彩而已。

《红》中出现了4例“别人家”的用例,只占其全部旁称代词用例的1.35%:

(42)邪也罢,正也罢,只顾算别人家的帐,你也吃一杯酒才好。(《红》第2回)

(43)说着别人家的闲话,正好下酒,即多吃几杯何妨。(《红》第2回)

(44)好热闹戏,别人家断不能有的。(《红》第19回)

(45)免了罢,免了罢,倒别耽误了别人家。(《红》第28回)

例(42)、(43)中,“别人家”单用作定语,定语与中心语之间用“的”作标志;例(44)中的“别人家”作主语,例(45)中的“别人家”则作宾语。这4例中的“别人家”在语义上均指说话者和听话者以外的人。

《儿》中只出现了1例“别人家”的用例:

(46)你叫别人家可怎么知道?偺们是一起儿来的呢。(《儿》第38回)

例(46)中的“别人家”单用作兼语。

《正》中的“别人家”也有3个用例,但是这3例中的“别人家”似乎介于吕叔湘所分析的有实义可循的“家”和作为赘疣的“家”之间,两者都解释得通:

(47)能够这样俘获一只别人家的鸽子,对大姐夫来说,实在是最大最美的享受!(《正》)

(48)平常她对别人家的红白事向不缺礼,不管自己怎么发愁为难。(《正》)

(49)这可就叫她有时间关心别人家的桃李和苹果,到时候若不给她送来一些,差不多便是大逆不道!(《正》)

例(47)、(48)、(49)中的“别人家”既可作“别人”解,也可作“别人家里”解,前二者尤为倾向于作“别人家里”解,后者似更倾向于作“别人”解。

不管怎样,在这个时期,“别人家”这个旁称代词在北京话中肯定是走向没落了,在《龙须沟》 《茶馆》等口语化极强的作品中也均未出现“别人家”的用例,也就在情理之中了。现代汉语中只有“别人”而没有“别人家”了。

[1]吕叔湘,江蓝生.近代汉语指代词[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5:87-93.

[2]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M].蒋绍愚,徐昌华,译.修订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10-111.

[3]卢烈红.古尊宿语要代词助词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50-54.

[4]景盛轩.旁称代词“别人”的产生和发展[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6):35-41.

猜你喜欢
吕叔湘用例词组
UML用例间包含关系与泛化关系的比较与分析
UML用例模型中依赖关系的比较与分析
教育是农业——吕叔湘先生说的比喻
联锁软件详细设计的测试需求分析和用例编写
求真能贱,龙虫并雕
從出土文獻用例看王氏父子校讀古書的得失
追思吕叔湘先生
求真能贱,龙虫并雕
——吕叔湘中学的成长图景
副词和副词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