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延菊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随着全球人口数量的上升以及世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化石能源、生物能源等常规能源的使用造成二氧化碳排放激增,温室效应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从而引起全球对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
2003年,英国政府能源报告白皮书第一次提到 “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其大意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技术、制度、产业创新及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的减少温室气体 (CO2)的排放,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随后, “低碳”问题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东京议定书》、哥本哈根会议到巴里路线图等一系列协定和会议中,各国都积极做出行动,承诺并签署排放目标,力求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然而随着 “低碳经济”而来的另一衍生品 “碳关税”,自金融危机以来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进口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税。它首次是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碳关税”真正引起国内的关注是在2009年6月末美国众议院通过的 《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提出,2020年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减排限额的国家进口密集型产品如钢铁、水泥、机电等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税。美国作为中国最大的对外贸易出口国,该项政策一出便在国内引来轩然大波。
欧美国家提出征收 “碳关税”的依据有两个:竞争力说和 “碳泄露”说。[1]竞争力影响是指,如果本国实施减排措施而他国没有,则该国相关行业在国家竞争中将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实际上,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就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其技术、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均遥遥领先发展中国家。国外有关学者在对OECD (经合组织)的研究中表明企业竞争力与碳关税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即使在减排的过程中产生某些问题,就“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任务;就 “碳泄露”而言,是指在减排国的相关行业由于成本等原因将企业转移到没有实施减排措施的国家,在他国排放的二氧化碳抵消了减排国的排放量。然而对碳泄露产生的效果是否明显国际上至今没有明确的结论。
由此可见,欧美等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真正的目的是 “以环境保护为名,实贸易保护之意”。从历史上看,每次经济危机之后都会出现贸易保护浪潮。国内在反对美国这一做法的同时,也在探讨美征收的可行性。多数学者认为碳关税征收不合法,违背了WTO 的非歧视原则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且也不能援引 “一般例外”条款。[2]也有学者认为碳关税是否合理要看该国实施的政策的目的、性质及手段。[3,4]暂且不考虑碳关税的合法性问题,如果一旦开征对中国的经济将产生严重的影响。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
一方面是从宏观层面来探讨征收碳关税对一国整体经济及对外贸易的影响。利用投入产出的实证分析法研究征收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5]或从积极的和消极的两个方面来论述。积极的方面是,淘汰高耗能产业、倒逼产业转型等;消极方面有外贸出口大幅下降、外贸环境恶化、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企业面临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及引发贸易战等。[6~8]
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上来探讨征收碳关税对中国具体行业出口贸易的影响。如征收碳关税对中国工业品出口的影响,[9]对我国制造业贸易出口的影响[10,11]等。
农产品贸易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遭受贸易壁垒最多的产业。“碳关税”的征收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很大的影响。但相关的研究却非常之少,主要有詹晶[12]分析碳关税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经济影响;高鹤文[13]研究了 “碳关税”对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等。因此,本文旨在研究 “碳关税”的征收对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影响。
从经济学的角度定性分析 “碳关税”的征收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主要从农产品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来说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是指农产品的需求量随价格变化的波动幅度。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属于缺乏弹性商品,即需求量随价格变化的波动较小。如果进口国对农产品征收碳关税,则增加出口商的出口成本,出口商为了盈利,会将一部分成本以提高价格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作为缺乏弹性的农产品,即使价格有所上升,消费者由于消费偏好、倾向等在短时间内对其需求量不会减少。
农产品的供给弹性:是指农产品的供给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农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生长作物,具有生长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等特点,农产品的供给会根据上期而非本期价格做出调整,因此农产品对当期价格的反应具有时滞性。所以即使对中国出口农产品征收碳关税会增加出口商的生产成本,但由于初期农产品投入已经既定,所以供给短期内不会有太大变动。
所以在短期内,农产品贸易出口量不会有太大变化,即降幅很小,会保持征税前的水平。
从需求方面看,对农产品出口征税,会增加出口商的生产成本,则出口商会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将一部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随着价格上升,农产品虽然是缺乏弹性的商品,但是其替代性强,因而,一段时间后,消费者会发现其他替代品,或者改变消费习惯,对农产品需求量下降。
供给方面,由于征税使得农产品出口商的生产成本增加,对下期投入会相应减少,则供给也随之减少。
从供求曲线来说明征收碳关税后对农产品出口量中期内的影响。图1中,以横轴表示产量Q,纵轴表示价格P,则农产品的供给S和需求D 曲线构成的均衡产量为Q0,由于供给减少,供给曲线由S-S1,在需求曲线不变的情况下,均衡产量减少为Q1;由于需求减少,需求曲线从DD1,在供给曲线不变的情况下,产量由Q1减少为Q2,Q2就是新的均衡产量。可见碳关税的征税会将均衡产量由Q0减少到Q2,对农产品出口量有抑制作用,减少的幅度取决于碳关税税率的大小,以及农产品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
图1 农产品供求曲线图
虽然碳关税的征收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会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造成严重的影响,但是在另一方面,也会迫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等。所以,从长期看,通过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等措施降低农产品碳排放量及隐含碳排量,从而增加出口量。
技术进步促进。为了降低碳排放量、减少生产成本,就要改变现有的落后的农业生产技术,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油、节能技术及新兴生物科技,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从而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实现出口量的增加及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先进的节能技术可以应用在其他领域,发展我国的低碳经济。
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在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下,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生产模式是碳排放量大的根本原因,所以要降低农产品的碳含量、碳排放,从长远来看,就必须要摒弃传统的粗放式的生产模式,采用精耕细作、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发展低碳农业、碳汇农业等现代化农业。因此在长期,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产品出口量会增加。
SPSS17.0多元统计软件应用于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SPSS17.0中的聚类分析方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聚类分析是将多个样本或变量,根据其诸多特征,按照性质上的亲疏程度进行自动分类,从而产生多个分类结果。各类内部个体特征具有相似性,不同类之间则差距很大。因此,采用聚类方法,可以更好的研究对象内的相似性及对象间的差异性。
由于聚类分析的实用性,本文将采用该方法对我国31个省、市农产品对外贸易情况进行分析,对其分类,进而研究各类的特征,以及 “碳关税”的征收对各类影响的大小。
根据 《中国统计年鉴》(2011)、《中国农业年鉴》 (2011)以及 《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1)的数据来源,选取了2010年我国31个省、市农产品出口数量、农产品出口金额、出口贸易总额、地方生产总值、农业生产总值、农产品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以及农产品对外贸易依存度等7个指标。采用聚类分析中的系统聚类,聚类结果如图2:
利用聚类分析中的最远距离法,根据以上聚类结果可以将中国31个省、市分成四类,第Ⅰ类:山西;第Ⅱ类:重庆;第Ⅲ类:江苏、广东、辽宁、福建、山东;第Ⅳ类:其他省、市。
第Ⅰ类:山西。山西矿产资源丰富,是中国煤炭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在资源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煤炭开发、冶金、发电等是山西传统优势产业,而农业基础却相当薄弱。2010年山西农产品出口金额仅有5.22亿元,在全国排名中居末尾,农产品对外贸易依存度仅为0.06。可见,作为农产品基础薄弱的省份山西,“碳关税”的征收对其影响较小。
图2 31个省、市聚类结果
第Ⅱ类:重庆。重庆是中国第三大城市,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也是中国离岸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结算中心。因此重庆的商贸产业非常发达,而农业较次之。从统计年鉴的数据中可以得出,2010 年重庆农产品出口金额达到10.66亿元,农产品对外贸易依存度0.13,农产品出口占总出口的2.27%。重庆农产品贸易量大于山西,但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欠发达。
第Ⅲ类:江苏、广东、辽宁、福建、山东。以上5个省份是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重要地区,从2010年的统计数据看出,山东、江苏、福建、广东、辽宁五省的农产品对外贸易量分别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 26%、5.16%、10.14%、11.61%、7.35%,总量占全国的近一半以上。以山东为例,2011 年山东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343.3 亿美元,比2010 年增长31.1%,其中,出口额162 亿美元,增长20.9%,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6.7%,连续12年居全国首位。因此若征收碳关税,该类省份的农产品贸易受到的影响最大。
第Ⅳ类:其他省份城市。该类共24 个省、市,从2010年的统计数据可知,其总的农产品出口额占全国总额的39.23%,可见农产品对外贸易也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根据以上分析,如果进口国对我国农产品征收 “碳关税”,那么对各类省、市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大小为:第Ⅲ类>第Ⅳ类>第Ⅱ类>第Ⅰ类。
“碳关税”的征收会对我国的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加之我国农产品生产方式粗放,对高碳型原材料物质依赖性强,所以农产品碳含量、碳残留及碳排放多。如果对农产品征收碳关税,则我国农产品将面临严重的挑战。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就农产品对外贸易而言,对东部地区农产品出口大省的影响较大,如江苏、广东、福建等地。中、西部次之;从影响的时间长度来看,在短期内, “碳关税”不会对农产品出口量有太大的影响,基本保持先前的出口水平;但一段时间之后,中期内“碳关税”的负面效应会凸显,农产品出口量下降,且下降幅度较大,农产品贸易损失严重。在长期内,通过技术改进、产品结构调整等措施,农产品碳排放量、消耗量及含碳量会减少,农产品出口量会增加,达到或赶超征税之前的水平。
“碳关税”作为一种贸易壁垒手段,我国应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的应对。一是健全国内的减排法规,做好一旦征收 “碳关税”的应对之策;积极参与低碳规则的制定,在国际气候法律秩序框架的构建中争取话语权,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结成 “反碳关税”联盟,争取国际舆论;在有关“碳关税”的谈判中积极参与,维护核心利益,随时做好双边磋商的准备,防止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单边行动。二是加快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产业低级化,碳排放大,因此要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就要降低传统高碳行业的碳排放量。就农业而言,要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能源的使用效率,降低生产、运输等方面的碳排放量。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循环农业,减少对高碳型农资的依赖;此外,发展有机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从而增加碳汇,减少碳排放量。三是发展低碳技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建设。清洁能源是21世纪新兴产业,随着全球碳交易市场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项目的激增,我国应该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利用现有的技术储备优势和资金优势抢占发展的制高点。其次发达国家在清洁能源技术上具有领先优势,我国可以在清洁能源开发、生产和使用方面与发达国家开展合作。四是对进口农产品征收 “碳关税”从而补贴国内农产品。发达国家碳减排成本较高,因此政府对本国农业实施包括 “碳补贴”在内的高碳补贴。如果“碳关税”开征,我国也可以对进口农产品征收相应标准的 “碳关税”,弥补国内农产品的损失。五是调整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我国农产品的贸易仍然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出口结构不合理,初加工与深加工的出口比例为8∶2。同时在加工的设备和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要优化农产品贸易结构,发展低碳技术,改变传统的农业耕作方式,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减少碳排放,以深加工、高科技含量的农产品出口为主。六是降低对对外贸易的依赖,扩大内需。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自2005年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始终在60%以上,其中对美贸易依存度也在9%以上。以 “碳关税”为主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气候壁垒严重削弱我国的低成本优势,尤其是对农产品这类对外依赖性高的低端出口产业。经济发展要靠投资、贸易和消费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才能带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要把握国内对农产品消费的需求,将农产品及其衍生品进行内销。这样能有效的抵御外部风险,充分发挥消费增长这驾马车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1]杨飞龙.碳关税视觉下中国产业结构调整 [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11 (5):20-21.
[2]李晓玲,陈雨松.“碳关税”与WTO 规则相符性研究 [J].国际经济合作,2010 (3):77-81.
[3]谢来辉,陈迎.谈泄露问题评析 [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07 (7):214-218.
[4]Steven Nathaniel Nane.leveling the playing field:the international legality of carbon tariffs in the EU [J].Boston College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Review,2011,34:199.
[5]余进.征收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J].湖南社会科学,2011 (2):131-132.
[6]陈浩民.“碳关税”:国际贸易新热点 [J].中国财经导刊,2010 (7):79-81.
[7]徐驰.碳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以中美贸易为例 [J].技术监督教育学刊,2009 (1):75-80.
[8]Benjamin David Isaac Dachis.A Clean Canada in a Dirty World:The Cost of Climate-Related Border Measures Published on the C.D [J].Howe Institute website,December 2009.
[9]沈可挺,李钢.碳关税对中国工业品出口的影响——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评估 [J].财贸经济,2010 (1):75-82.
[10]李令昆.碳关税对我国制造业出口贸易的影响 [J].财富时代,2011 (5):177-178.
[11]沈可挺.碳关税争端及其对中国制造业的影响 [J].中国工业经济,2010 (1):65-73.
[12]詹晶.碳关税对农产品出口的经济效应分析 [J].经济与管理,2011 (3):34-37.
[13]高鹤文.碳关税对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J].经济纵横,2013 (2):1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