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柳,邱雪莹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 100871)
长江作为中国的“母亲河”,其流域人口、土地和国民生产总值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流域内复杂的自然条件、不均衡的经济发展、长期的资源消耗和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使其管理面临种种挑战,实施流域综合管理遂成共识[1-4]。
流域综合管理强调以流域为整体,统筹考虑自然、经济、社会等各因子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综合采用各种方法、手段,统一管理流域资源,维护健康的流域环境,发挥持续的流域功能,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公共福利的最大化[5-6]。
近年来,有关流域综合管理的研究不断涌现。一些研究重点探讨了当前流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7-11],诸如城乡分割、部门分割,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不协调,法制建设滞后,以及公众参与不足等,但其中哪一个问题的解决更加迫切,难以定论。另一些研究则从经济、法律、社会等因素着眼,对流域管理提出了诸多改善和改革建议[12-17],诸如制定流域立法,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等,但孰轻孰重,难以抉择。本文尝试以定量的方法自诸多问题中筛选出迫切问题,自诸多建议中抉择出重点改革方向,从经济、法律、社会三方面设立指标体系,构建评价空间、流域管理向量以及评价函数,以莱茵河及多瑙河为参照流域,调查和收集基础数据,评价长江流域与参照流域管理体制的外部环境差异性,为推进长江流域综合管理改革提供量化支撑。
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经济、法律、社会3个一级指标,各一级指标含3~5个二级指标,见表1。
采用层次分析法[18]确定指标权重。参加权重确定的专家共31位,分别来自水利部、长江流域内若干省的水利厅(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北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为代表,以下简称省水利厅)、长江水利委员会。各指标的权重值见表1。
按属性不同,表1中的11个二级指标可分为三类。
a.公共数据指标。包括e1,e2,e3和s5,可通过各类公共数据源查阅。
b.逻辑判断指标。包括l1,s1,根据对“是”或“否”的判断赋指标值,“是”赋值1,“否”赋值0。
c.五点分级指标。包括l2,l3,s2,s3,s4,以李克特五点量表[19]为量化工具,通过专家评分等方式收集数据。
表1 评价指标及权重
评价建立在经济、法律、社会三维直角坐标系内,分别由坐标轴E,L,S表示,构成三维评价空间。以e,l,s分别代表沿E,L,S轴方向的经济向量、法律向量和社会向量,则流域外部环境向量d为上述3个向量之和:
d=e+l+s
(1)
则d的模为
(2)
D为长江流域外部环境向量dc与某参照流域外部环境向量dr的差异函数,则有:
(3)
图1 评价空间及向量
据公式(2)和公式(3),D可表示为
(4)
式中,下标c和r分别代表长江流域和参照流域。
差异函数D描述了dc和dr的相对数量关系,考虑到评价中资料的可获取性,以表1中的指标和权重表述式(4)如下:
D=w1De+w2Dl+w3Ds
(5)
式中:De,Dl,Ds分别为经济差异项、法律差异项和社会差异项。其中,
(6)
(7)
(8)
式中,下标c和r分别代表长江流域和参照流域。
将式(6)~(8)代入式(5),则有:
(9)
D,De,Dl,Ds值的评判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计算值与评判标准
(10)
θ角越大,表明两个流域在发展方向上的差别越大。
a.公共数据指标。数据来源包括中经专网、中国水网、EIU Country Data、EUREAU等公共数据库及相关文献[20]。
b.逻辑判断指标。对“是”或“否”的判断来自文献[21-25],为避免分母为0的情况,若对两个流域的判断结果相同,则两者该项指标的比值取1,若判断结果不同,则比值取0。
c.五点分级指标。数据通过对水利部、省水利厅、长江水利委员会专家的调查获得,调查结果具相对意义,经数学处理[26]后作为两个流域该项指标的比值。
作为西欧第一大河,莱茵河流域的管理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的曲折历程。1950年,瑞士、法国、卢森堡、德国和荷兰达成共识,以“保护莱茵河防治污染论坛”为平台,交流、讨论和寻求解决莱茵河水污染的途径。1963年,流域各国在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框架下签订了合作公约,奠定了共同治理莱茵河的合作基础。1976年,欧洲共同体加入此协定,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在欧洲的影响力得到提升。经过长期探索,莱茵河流域的管理逐渐趋于高效和有序,其他流域常奉之为楷模[22-23]。
以莱茵河为参照流域,采用表1中的指标体系和式(5)~(10),计算得到长江—莱茵河差异评价结果如下:综合差异D=0.427;经济差异De=0.716;法律差异Dl=0.317;社会差异Ds=0.385;平均θ角为48.04°。
由上述评价结果可分析得出:①两流域在经济方面存在中等差异性;②两流域在法律和社会方面存在高差异性;③差异最大者为法律,社会次之;④综合而言,两流域在外部环境上存在高差异性;⑤两流域在经济、法律、社会的综合发展方向上存在明显差异。
多瑙河是世界上重要的国际河流之一,由于跨越的国家众多,国际合作在其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先后经历了以航运为主的合作阶段、以水电为主的开发利用合作阶段、以水资源保护为主的合作阶段和执行欧盟《水框架指令》的全面合作阶段。从1948年的《多瑙河航行制度公约》,到1994年的《多瑙河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合作公约》及成立保护多瑙河国际委员会,再到2000年各缔约方承诺执行欧盟《水框架指令》,多瑙河流域的管理经验对其他流域的管理借鉴意义重大[25]。
以多瑙河为参照流域,得到评价结果如下:综合差异D=0.390;经济差异De=0.569;法律差异Dl=0.317;社会差异Ds=0.375;平均θ角为52.90°。
由上述评价结果可分析得出:①两流域在经济方面存在中等差异性;②两流域在法律和社会方面存在高差异性;③差异最大者为法律,社会次之;④综合而言,两流域在外部环境上存在高差异性;⑤两流域在经济、法律、社会的综合发展方向上存在明显差异。
长江—莱茵河评价结果和长江—多瑙河评价结果综合比照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长江—莱茵河评价结果和长江—多瑙河评价结果综合比照
a.经济方面,长江流域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均存在中差异性,与前者的差异较小。
b.法律方面,长江流域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均存在同等高差异性。
c.社会方面,长江流域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均存在高差异性,与前者的差异略小。
d.长江流域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在经济、法律、社会三方面均存在差异性,按照差异性由高到低依次为:法律、社会、经济。
e.总体而言,长江流域的外部环境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均存在高差异性,与后者差异更大。
f.长江流域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在外部环境上均存在方向性差异,与前者的方向性差异略小。
g.从表3还可看出,莱茵河与多瑙河之间在法律、社会和综合发展方向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但在经济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差异。
a.长江流域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均存在明显的外部环境差异性,其与莱茵河流域的差异相对较小。由此推断,莱茵河流域的管理经验似对长江更有借鉴意义。
b.长江流域在经济、法律和社会方面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均存在差异性。三方面中差异最大者是法律,最小者是经济。
c.长江流域相对于莱茵河流域和多瑙河流域均存在发展方向上的差异,其中与莱茵河流域的发展方向相对靠近。
d.从外部环境的差异性来看,若以莱茵河或多瑙河的流域管理为范本,长江的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会受到外部条件的严重制约,其中尤以向多瑙河学习的难度为大。
e.建立评价空间和流域管理向量衡量外部环境的差异性,可为流域综合管理的体制改革提供理性视角,值得进一步探讨。
致谢:本研究得到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湖北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领导及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特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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