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国富
从党的群众路线谈预防宣传工作社会化
文/王国富
近期,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发出了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群众路线是我党夺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那么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中华儿女团结一致实现伟大民族梦想之际,中央提出要开展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这其中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在哪里?对群众路线这一重大命题,你怎么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深刻论述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反映了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自觉,也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从预防工作上来看,反腐倡廉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泛、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
预防工作既有法律性,又有社会性,需要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格局中开展工作,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才能切实发挥作用。
具体到预防宣传工作,更是体现了这一特点。预防宣传是人民检察院围绕反腐败政策、法律、成果以及预防知识,面向社会公众或一定受众,选择适当的宣传手段、形式和媒介,进行的宣传教育活动。这不但是开展预防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基础性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向社会公众展示打击腐败的决心、呼吁公众支持反腐倡廉工作、调动每个社会管理参与者共同打造公平廉洁的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动员社会力量,增强全民预防职务犯罪的认同感和参与积极性,促进全社会廉政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预防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近年来,高检院反复强调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基层基础预防已经成为预防宣传社会化的重要途径,要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结合自身特点,深入社区、街道、楼宇、乡村、学校等开展工作。
从宏观上看,基层基础预防需要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整合现有工作项目,扩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影响。如目前我市检察机关的预防宣传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体系,具体包括廉政公益广告、法制宣讲团、编制法制宣传小册子、预防宣传进社区、进楼宇、进校园等内容。
预防部门需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社会公共传媒,广泛动员社会宣传力量和资源,以各种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预防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和知晓度。
从微观上看,建议结合社区检察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区检察室是检察机关面向大众的窗口,是参与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途径,也是一个富有上海特色的社会化预防工作的有力抓手。检察机关在合理划分社区检察与预防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应充分依托社区检察室这一平台,深入社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强与市民群众的反腐互动。如定期开展预防工作巡展、发放宣传资料;针对社区特点和需求,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有侧重、有组织地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基层检察院预防干部定期在社区检察室开展预防干部接待活动,面对面接触社会大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咨询,并尽可能地提供法律协助和预防对策建议等,引导社区群众了解检察预防职能,强化法律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群众路线是我党历来坚持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党的生命线。预防宣传工作社会化是在对党的群众路线与新时代下广大群众需求的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创新与推进。作为一个预防人,笔者希望能够尽自己的绵薄之力,紧密依靠群众,吹散腐败迷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