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共空间的罚与教

2013-12-18 21:17陶短房
四川党的建设 2013年1期
关键词:自觉遵守个人信用马路

□陶短房

最近,“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成为热门话题。其实,公共空间禁忌是个复杂的话题,远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的,我们来看看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

许多国家在维护公共空间禁忌时,会采取罚款、甚至比罚款更严厉的措施,显得毫不手软。比如荷兰,在安静的公共汽车、列车和地铁车厢里是不允许大声打电话、接电话的,如果在列车的“安静车厢”接电话,可能被罚款55欧元,倘在公共汽车上使用手机,而被司机认定干扰了自己的注意力,或被其他乘客投诉“可能干扰司机注意力、影响乘客安全”,就可能被课以80-120欧元罚款。

但在很多国家,“以罚代管”从整个公共空间禁忌管理范畴上看,仍然是少数的、局部的。且即便在实行罚款的地方,也存在着争议和反复。

如在英国,许多舆论、公众对各地市镇当局繁琐、苛细的罚款则例感到不便,认为不尽合理。不少人指出,这种细如牛毛的罚款对规范公共空间禁忌行为固然有所帮助,却也给行政执法部门带来巨大压力:严格执法吧,要管的事和人实在太多,不但疲于奔命,也会造成公共开支的大幅上升,并影响对更严重社会问题的管理;网开一面吧,有法

不依,岂不是比无法可依更糟,一旦规范、法规成为一纸空文,后果同样不堪设想。

在更多国家、城市、场合和范畴,公共空间禁忌的维护和遵守,依靠的不是严刑峻法,而是公众文明程度的提高,是对公共道德的自觉遵守。

如在许多城市,“按信号过马路”已成为习惯和默契,即便刚上学的孩子也知道不能在红灯时过马路,更不能随意乱穿马路;开门时让女士先行、主动替后面的人扶门,这些“公共空间惯例”根本不成文,

但在很多地方是约定俗成的;在不少城市,公交车辆上并无明文规定不得吃东西、不得大声喧哗,但大多数人却能自觉遵守;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广人稀的国家,很多野营、野炊的场所平时根本看不见什么管理人员,但人们往往也能自觉遵守“规矩”,不吸烟、不饮酒,结束活动时将所产生的垃圾清理干净。

道德和自觉并非从天而降,也不是靠简单的说教就能养成,而需要各方面的引导,许多国家在这方面有好的经验。

首先,要通过各种公共规则,让遵守公共空间禁忌规则者感到处处方便、事事顺利,而不遵守“规矩”者则处处别扭、寸步难行。

如按序排队,“窗口”服务人员对“加塞”者都会“另眼相看”,让他们非但不能“超近”,反倒成为最后一个获得服务的人。

其次,设法让违反公共空间禁忌规则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迫使其不敢越雷池一步。

如许多发达国家城市都规定“行人路面优先权”,不管行人是否违反交规,公共车辆都需让行,但这些城市也同时规定,如果违规的是行人,一旦因不可抗力果真出事,行人自己要承担全部责任。

再如针对公交逃票者,不少国家并不主要依靠罚款,而是通过个人信用系统“扣分”的方式进行约束,在信用社会,一旦个人信用分数被压低,申请各种贷款、报考各种资格证明,都会处处碰壁,弄不好违规者就会买不起房、开不起车、上不起学,如此一来,谁想图一时方便,就不得不多掂量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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