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碧 宋罗敏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政工程建设工作也快速的发展起来。市政工程建设是保障我国国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全秩序的重要工程,因此我国一定要重视市政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投标报价是市政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报价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了投标企业的中标机会和盈利大小。目前,不平衡报价在市政工程招标中是必然存在的一种报价现象。如果应用得当,有助于市政工程招标的正常进行;如果利用不当,就会严重的破坏了招标市场的秩序,进而影响到了市政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关键词】市政工程;不平衡报价;应用原则;工程量;尺度
“不平衡报价”中的不平衡是指市政工程的发包方对工程项目的期望单价和承包方对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消除。发包方期望单价的设计依据是社会的平均价格,承包方投标单价的设计依据是承包商自身经济实力、材料成本费用、设备使用费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等。通常所说的平衡报价是指当市政工程的投标报价基本确定以后,根据发包方招标文件中的付款要求,施工现场、施工图纸等情况,在不抬高总体报价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中的子项目报价进行合理调整,以此提高承包方的中标率,并保证承包方在中标后能够获取更多的利润。在我国市政工程建设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为了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并追求更大的利润空间,市政施工企业常会将不平衡报价作为投标过程中的首选报价策略。本文主要分析了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应用原则以及应用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几方面,期望能够给正在研究市政工程不平衡报价的读者,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市政造价工程中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
目前,市政工程建设中不平衡报价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市政工程中不平衡报价法的实行前提是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强调“量价分离”,即将工程量同工程报价分离。在投标过程中,承包商所报的是单价而非工程总价,总价等于承包商所报的单价乘以发包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不平衡报价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投标总报价不抬高的情况,对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分项工程的单价进行提高,并同时降低其他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平衡报价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承包方更快的收回工程款,以保证在工程建设中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同时也帮助承包企业获得更多的额外利益。不平衡报价产生的主要原因可从四方面来说。
(一)市政工程建设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会引起工程建设不断的调整和修改,这为承包商提供了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机会。
(二)目前投标市场中,普遍都使用低价中标的方法,导致承包方不能获得理想中的利润。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很多承包商都采取不平衡报价法来提高企业的利润。
(三)投标方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招标方追求的是成本最小化,两者都使用对自己有利的计价方式,进而产生了不平衡报价。
(四)现在推行的合同结算调整方式是“验工计价”,它是以调整的工程量和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为基础而进行的,这促使承包商的自由定价成为了可能。
二、市政造价工程中不平衡报价的应用原则
在建筑市场中,很多有经验的承包商往往比发包方更加清楚市政工程的实际建设过程中会出现的变化。如果专业人士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着缺项、漏项等情况,就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图1为承包商应回避的常规平衡报价,图2为承包商应追求的不平衡报价。
在市政造价工程中应用不平衡报价法,必须遵循如下几点原则。
(一)如果在市政工程中不实行分包,承包方则可提高投标单价。如果在市政工程中实行分包,承包方则不宜提高投标单价,以免导致投标总价的提升。
(二)如果有些项目的数量被列在工程量清单中,但是招标文件的计量原则又不允许支付该项目,承包方可以降低该项目的报价。
(三)对与暂定工程或是暂定数额的报价,承包方要反复分析哪些工程一定会在之后的施工中遇到,就可以适当的将单价定高;对于不会出现的工程,就可以降低价格。
(四)承包方要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找出列有项目却无数量,而在实际施工中又会遇到的工程,可适当的的提高报价。
(五)在市政工程中,有些单价不在投标价格中,如计日工资或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等,都是按实计算,可以适当的提高工程单价。
(六)如果招标方的施工图纸不明确或存在错误,承包方可以提高单价;如果对工程内容解释不清楚,承包方可适当的降低一些项目的单价。
(七)在合理的单价范围内可降低报价的子项目有:后期工程项目,如排水工程等;估计实际工程量小于清单工程量的项目。
(八)在合理的单价范围内可提高报价的子项目有:前期工程项目,如公路基础工程等;估计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的项目。
三、市政造价工程中不平衡报价的作用
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在工程开动以后,除了收取业主的预付款以外,在之后的每项工程开动前都要提前向业主收取工程款。现在的工程建设中,工程款的结算都是按施工进度进行,不平衡报价法将工程量清单中先开工的工程项目的单价调高,后开工项目的单价调低,这样有利于承包方事先从业主手中收取工程款。承办方手中握有足够的工程款才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周转。同时,如果承包方手中所握有的工程款收入比支出的多,可以保证承包方在业主出现违约情况而产生争议时处于较为有利的位置。比如在某市政道路建设中,进行边坡防护工程施工时,原先的设计文件中规定为三级边坡防护。承包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将基坑开挖的单价报低,将回填土的单价报高。而在施工的过程中,该区发生山体滑体,鉴于此,施工方提出了设计变更要求,要求将其变更为五级边坡防护,减少开挖量并且增加了回填量,想以此达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发现滑坡的原因是施工方基坑开挖不合理造成的,应该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并且要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采锚杆支护措施,这样就有效地限制了不平衡报价。
四、市政造价工程中不平衡报价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投标文件的内容要实质性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承包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内容一定要实质性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当被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的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时,就会出现废标。所以,承包方一定要对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仔细的分析。招标文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包含的项目和计价格式代表了招标人的意志,承包方要对清单中的每个项目都仔细分析,明确其中哪些内容已经明确要求,不能改变。只能通过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合理的施工组织来达到竞价的目的,切忌偷换已经明确要求的工程项目中的条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能故意对清单项目中的工程内容做増项、漏项等处理以达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
(二)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防止重大损失或是废标的产生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应用不平衡报价法时,务必要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仔细地分析和核对,特别某些可报低价的项目。工程报价一定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价格幅度不能过于夸张,否则业主会认为承包方的报价不合理,使投标文件成为废标。
(三)投标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以免造成废标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应用不平衡报价法时,投标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当投标单价远远的高于了市场价格,评标委员会就会要求投标人对众多的价格不合理之处进行分分析,如果投标人不能对此做出有效的解释,评标文员会就会将投标文件判定为废标。如果太低,投标人不但不能获取较好的利益,还会造成自身的损失。
五、结束语
综上而言,投标方在对市政建设项目进行投标时,一定要充分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明确招标方的意志。以自身的资金、施工技术、施工队伍、施工经验等实力为基础,运用正确的投标策略和方法来增加中标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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