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菁 菁
前不久,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投票决定展开若干规例制订程序,概述如下:
床边婴儿床安全标准:这项建议标准以ASTM F2906-12,即《标准消费者安全规格:测试及材料》为基础,加以增补,使之更为严格,其中包括关于“床边婴儿床配件”的新定义、关于床边婴儿床游戏围栏配件的新规定、纳入关于婴儿摇篮标准的若干修订,以及澄清若干字句。委员会于《联邦纪事》刊登规例制订通知后,公众人士可于75天内提交意见。
手提婴儿篮安全标准:委员会决定,就以下事项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1)把婴儿睡篮纳入“手提婴儿篮”的定义内;(2)在手柄自动锁定测试中使用的代用品,应是建议制订规例通知中提及的圆筒,还是铰链量器。委员会希望探讨ASTM F2050-12中关于手提婴儿篮的定义是否包括婴儿睡篮,假如该安全标准应涵盖却未有涵盖婴儿睡篮,应如何修改现有定义以便明确包含该类产品。
修订产品认证测试及标签要求:委员会决定公布最终规例,以修订关于产品认证的测试及标签要求。该规例要求业者测试具代表性的儿童产品样本,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所有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例,并规定业者须保存产品样本测试记录。最终规例适用于所有在2013年2月8日后制造的产品。
防止儿童接触咪唑的包装规定:以单一包装盛载的非处方或处方产品,若含有相等于或超过0.08毫克的咪唑,其包装须能防范儿童接触产品。儿童若误吞含有咪唑的产品,可以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例如中枢神经系统阻抑、心律减慢及呼吸困难。最终规例将于《联邦纪事》刊登,由刊登日期起计一年后生效。
修改动物测试规例:这项规定将对委员会根据《联邦有害物质法》进行的动物测试方法作出多项修订。该规定将于《联邦纪事》刊登,由刊登日期起计30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