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淑琼 农韦健
(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 南宁 530022;2.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广西 南宁530022)
科技创新活动从古代那些具有“好奇心驱动”的个人爱好,到现代已成为一种国家的事业,其发明、发现不仅是科技创造的成果,而且还是与国家竞争力、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强大推动力[1]。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而科技创新是科技进步的决定性因素,是一个国家实力竞争的关键。
根据《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有关创新型国家的指标标准,即每百万人口获得专利授权数超过15件的为创新型国家,那么,全世界包括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荷兰、瑞典、韩国等20多个国家属于创新型国家[2]。科技创新管理是指组织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激励等过程,有效地达到科技创新目标的创造性活动[3]。创新型国家在科技创新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主要对美国、日本、韩国等国的科技创新管理进行介绍。
在政府支持与法律层面上,美国建立一套完善的鼓励技术发明与创新和促进技术转移的法律体系,形成了对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技术扩散等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体系。在科研投入方面,美国的R&D强度一直保持世界领先水平。2006年,美国R&D强度达到2.62%[4]。在激励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上,首先,政府参与科技政策制定和科技工作管理;其次,重视科技人才的措施实实在在;再次,让获奖的科技人员获得相应的荣誉。美国虽然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全国科技活动的组织、协调与规划,但是行政、立法、司法三个系统都在不同程度地参与国家科技政策的制定和科技工作的管理,通过有效调控,推动美国科技创新不断前进。美国科研人员的待遇普遍丰厚,优厚的待遇足以使他们安心科研,而不必为生计发愁。美国大学还实行终身教授制度,这不但使科技人员享有职业上的安全感,还使得他们在科研上敢想敢做,非常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发展。美国还通过授予科技精英院士头衔和国家奖章的荣誉,以此来激励科技界的自主创新[3]。
日本依靠其先进的科技管理模式,促进全国科技发展,成为综合国力仅次于美国的科技强国。战后初期,日本在科技发展上主要采用“吸收型”战略,然而这种战略对引进技术的依赖性,使日本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这迫使日本转变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形成了“科技立国”的发展思路,日本的《科学技术基本法》制定后,又出台了《第一期国家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推动科技发展。2001~2005 年,日本制定了《第二期国家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这些都为日本科技的腾飞打下了坚实基础。在科技资源配置模式上,政府积极参与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管理,强调加强科技战略和科技规划,通过科技计划指导和调节民间企业的研发活动,不能任由市场调节科技资源配置。此外,日本政府不但重视人才培养,还非常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规划建设的筑波科学城不但有大学、国家实验室,还有私人公司,充分体现了重视人才培养、科研、生产与一体化的科技管理模式,同时还制定了针对特定区域的法律《日本筑波研究学园城市建设法》。
韩国科技创新管理主要集中在创新主体、创新要素、成果扩散、创新系统和社会基础等五大要素的创新[3]。创新主体方面,把制造业创新企业的比率由40%提高到50%,国家科研院所朝专业化、大型化发展,重点满足国家核心原创技术、大型复合技术等战略储备技术的开发。创新要素方面,注重成果转化及其经济效果,最大限度提高投资效益。成果扩散方面,实施从研发到成果转化全过程的一揽子支持体制,加速成果转化。创新系统方面,形成知识共享型研发基础,建立具有发达国家水平的产学研协作机制,强化国家科技部的综合调控能力。社会基础方面,加强科普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关心科技的人群比率。韩国通过对这五大要素的改革与创新,逐步由对发达国家“模仿、追赶”的研发模式转变为“创新型”模式。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三大战略、六大突破”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战略部署,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从1999年起,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创新计划,推进广西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截至2010年,已成功组织实施了四轮广西创新计划。2011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启动第五轮广西创新计划。第五轮创新计划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广西“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按照“强基础、提能力、促发展、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工作重心下移,重点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通过实施七大科技工程,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千亿元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全民创新和全方位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广西和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5]。与前几轮广西创新计划相比,第五轮广西创新计划具有三大显著特点:一是实施时间由原来的三年延长到五年,与“十二五”规划同步;二是在内容上注重市、县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各市围绕基层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需求,已构造出一批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项目;三是设立了广西创新计划专项资金。
尽管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已经进行了四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建设具有广西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以及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广西创新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1)集成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区、市、县及各部门、行业之间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联动运行机制,尚未做到全面覆盖和全员参与,且各行业科技力量自成体系,分散重复,整体协调运行效率不高,影响了整个创新计划的实施力度和目标完成质量。创新计划是大力发展广西科技与经济的重大举措,是自治区政府层面的工作计划而不仅仅是科技部门的工作计划,它战线长、覆盖面广、涉及行业多,需要集成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的资源优势,全员创新。如何充分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性,分解细化任务,衔接目标,完善并强化区、市、县纵向集成联动和部门、区域、行业横向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还需要做更进一步的探究。
(2)R&D投入不足。广西全区2006~2011年R&D投入情况及R&D投入占GDP比重情况如图1和图2所示。由图1和图2可见,广西全区R&D投入及其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加,但是R&D投入占GDP的比重离具有创新能力的标准1%[4]还比较远,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广西 R&D投入更显不足,深圳200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3.28%,上海2007年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2.6%,北京2007研发经费投入占GDP 的 5.6%[6]。
图1 全区2006~2011年R&D投入情况
图2 全区2006~2011年R&D投入占GDP比重情况
(3)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虽然各市县近年来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科技人才,但高科技人才匮乏,人才流失等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百色、河池等偏远市县尤为突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需要进一步加强。
尽管广西创新计划已经实施到第五轮,各地、各部门也在联动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但由于缺乏一个能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的结合点,目前,创新计划的实施工作主要由科技部门来组织实施,迫切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集成联动机制,鼓励和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有效集成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的科技资源,真正形成共同推进创新计划实施的合力。因此,需要发挥各级政府尤其是科技管理部门的作用,提高其指导地位,进一步发挥广西创新计划实施协调小组组织领导的作用,研究部署和协调各部门、各市共同推进创新计划实施有关工作,充分调动和利用全社会科技资源,集成联动,形成合力,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广西创新计划的实施。
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政策和法规,这方面应当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如美国的《美国技术创新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小企业创新发展法》都为从事研发的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为了推动广西创新计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实现预期的目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要尽快完善相关保障政策和法规的建设。
从第五轮创新计划开始设立了专项资金,2013年财政资助37个项目,共计2000万元。从自治区层面而言,应该根据上一年创新计划检查结果,在资助上有所偏向;对在创新计划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从企业层面而言,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科技人员实行工资与岗位挂钩,即根据工作岗位的科技含量及贡献大小重新核定岗位系数,打破同一职称统一系数的平均现象。根据科研成果商品化后市场上的表现,从销售收入中给予提成相应的报酬,这样可促使科研人员提高技术创新的实效性,缩短研究开发周期。同时要设立各类奖金,如科技进步奖、特别贡献奖、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奖等,奖励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美国通过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 SBIR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把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社会力量。日本十分重视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本政府为此制定各种法律法规,从政策和资金方面为科技成果走进中小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支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做法,广西应该加强科技立法工作,为促进企业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生力军和保障科技创新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R&D投入强度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能力密切相关,一般认为,R&D经费投入强度不及 l%的国家(或地区)是缺乏创新能力的;在1%~2%之间,表明该国家(或地区)的科研创新活动正处于中级阶段;大于 2%,则说明该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比较强。广西全区 2011年 R&D投入占 GDP比重仅0.69%,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与自治区要求的到“十二五”末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 2.2%的目标差距还很大。因此,广西在加大R&D投入强度的同时,要合理调整R&D投入结构,尤其要加大企业R&D投入强度,充分体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作为科技活动主体的科技人员是科技第一生产力的承担者和开拓者,在科技研发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人才培养及引进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日本在其人才聚集地形成了“筑波科学城”,美国形成了“硅谷”。广西应该积极营造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良好环境,加强国外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对留学归国人员的政策扶持。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应该设立“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造就、建设合理的人才梯队。
[1] 胡宝民,王丽丽,李子彪,等.科技创新管理研究领域状况及展望[J].河北工业大学学报,2004,33(2):121-127.
[2] 张根才.政府科技创新管理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 2013.
[3] 《全国科技管理干部培训阅读丛书》编委会.科技创新管理[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4] 段联合,杨帆.美国 R&D 经费投入强度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08,(10):1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