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鹏
代表与选举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这一重点,规范制度、创新做法、深化实效,支持和保障人民依法选举人大代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本届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交议案建议4175件,比上届增长了19.6%,处于新的历史高位;
本届以来,开始实施省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80%以上的代表履职情况都已详细登记在册;
本届末,我省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市、区)人大代表21285名、乡镇人大代表58914名,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比例都在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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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组组数据,有力见证了我省人大5年来在代表与选举工作方面走过的每一段历程。
2010年9月3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明确规定要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如实反映并公布代表履职情况,并将登记情况作为提名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
这是省人大在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方面的一大探索,有效完善了代表履职激励和督促机制。根据规定,省人大代表应根据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填写《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情况,然后再由代表亲自签名,送所在中心组核校,集中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汇总备案。
据了解,自推行省人大代表履职登记以来,本届已对80%以上的代表进行履职登记。而这,仅仅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代表工作的其中一项举措。
本届以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人大代工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指导和支持各地不断探索创新,完善了定向视察、代表约见等特色活动,推广建议办理合议和评议、跨原选举单位进行考察、代表接待站、代表联组活动等一些新鲜活动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新途径、新载体,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得更充分。
为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重要工作的参与,从本届开始,每年人代会期间常委会都会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请代表选择拟参加的当年常委会重要活动项目,然后再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活动。本届以来,共邀请18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基本实现基层一线代表全部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此外,本届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制定、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制度,为我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可靠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就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和审议办理成效,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创造代表履职的良好环境等作出规定,为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地执行职务提供制度保障。
2012年9月,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代表法实施办法(修订),总结了我省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和特色做法,着重对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职务的执行、代表履职的保障等内容,作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规定。
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唐小敏等8位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建议》。代表们建议,在食品安全多头管理的现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食品质量抽查要定时抽检,采用异地交叉抽检;聘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举报,对制售有害食品的企业和个人,应依法严惩。
该建议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最终确定由省长亲自领办,省卫生厅主办。
2012年7月11日,时任省长夏宝龙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果断决定:在前期大排查、大清理食品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截至8月21日,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84万人次,检查23.08万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661起,责令整改9367家,行政立案1570起,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45起,追究刑事责任157人,取缔无证无照938家,罚没款235.97万元,涉及总货值953.36万元。
这是省政府重点建议办理制的有效实践。类似这样由省政府省长、副省长领办的重点建议本届共有30件,目前均已得到较好落实。
本届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交议案建议4175件,比上届增长了19.6%。为使这些议案建议得到有效落实,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督办方法:发文通报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督促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办结代表建议;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主要承办单位,组织相关代表上门走访,检查建议办理情况;实现建议办理网络管理系统向代表开放,设置建议办理进度的短信发送功能,保障代表及时了解建议办理情况。
同时,省人大还首次施行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建议制,3年来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共牵头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5件,建立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管理办法、强化建设用地批后长效监管机制等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代表换届选举是我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要实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2010年底,省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体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择人大代表的新要求,贯彻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原则,并就流动人口选举权利保障、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方面作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具体规定。
2011年7月至2012年上半年,我省举行了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市、区)人大代表21285名、乡镇人大代表58914名,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9391名。
本次选举产生的县乡人大代表,涉及各个方面和各行各业,法律、金融、教育、非公经济人士、归侨、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等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一线工农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干部所占比例比上届有所下降,代表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较好地落实了中央“两升一降”要求。
在这一轮换届选举中,选民参选热情较高,全省 90个县(市、区)、943个乡(镇),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参选率分别达到94.49%、94.39%,均高于其他省区市的平均参选率。
选民对人大代表“不熟悉”怎么办,如何让选民选出称心如意的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从“纸上”来到选民面前,接受选民“面试”,成为本次换届选举的一大特色。本次选举依法组织了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其中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中,与选民见面的有25836名;乡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中,与选民见面的有74153名,比例都占80%左右。
本次选举过程中,我省还较好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省约有180万外来流动人口在我省现居住地参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有401人当选县或乡人大代表,流动人口参选数和当选数均比上届有较大幅度提高。据了解,温岭市、义乌市、绍兴县等地还单设流动人口选举区,增加了流动人口代表名额。
此外,这次换届选举我省严抓选风选纪,坚持露头就打、有报必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省共查明破坏选举行为57起,其中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的41起,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的16起。这些行为目前均已进行了相应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4人,给予治安处罚的38人,追究刑事责任的14人,当选无效的22人。其间,有关部门还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使整个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截至2012年底,我省依法选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636名(现有635名)。新选出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年富力强,文化程度普遍提高,其中干部代表略有减少,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所占比例均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