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大门聆听民意

2013-12-05 09:24周慧晖
浙江人大 2013年1期
关键词:公听会人大常委会浙江省

/莫 南 周慧晖

公听会为公民直接监督政府搭建了平台,反响热烈。

为使人大工作更多地听取和吸纳民意,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广开门路,通过召开公听会和组织网议活动,扩大公众参与,推进监督工作公开化、民主化。

2008年7月1日下午,15位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公民,被邀请到省人民大会堂杭州厅,就百姓关心的教育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持续3个半小时的座谈中,大家敞开心扉、各抒己见。他们在肯定我省教育事业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围绕教育投入、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等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希望各级政府增加教育投入,统筹城乡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为审议教育专项工作报告而首次举行公民座谈会。

为扩大公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过去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公民旁听、网络视频直播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监督公开化的多种途径。

火爆公听会的民主气息

如果公民座谈会显得还有些温和的话,那么2010年9月6日下午在杭州新侨饭店举行的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听会,则多了些“火药味”。

“交警支队长连自己家门口都管不好,如何管得好杭州交通?”在杭州摆报摊的市民张利兔拿起话筒就“开炮”。浙江省公安厅和杭州市公安局领导就坐在张的对面。

张利兔住在杭州市交警支队后面,已有18年。张利兔说,这里每分钟都有违法停车,每5分钟就有汽车停在马路中间,交警说他们管不过来。

“气人的还在后面。”张打着手势,声音因生气而沙哑,“杭州市交警支队信访办明确告诉我,这个问题是解决不了的。那要谁来解决?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还有解决不了的事?”

围绕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酒驾、超速超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浙江建立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的情况等4个议题,包括张利兔在内的27名公民面对面对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发问。浙江省政府14个部门和杭州市3个部门的官员接受询问。

执法工作公听会在省人大历史上虽为首次举行,但发言人的积极性与现场的民主气息并不亚于以往任何一次听证会。为了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主办方严格规定了发言时间:每个陈述人发言8分钟,旁听者发言3分钟,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3分钟。

公听会召开之前,省人大常委会在媒体上广发公告,在全省征集16名公听陈述人。反响之热烈令人始料不及。设在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的报名电话被打爆,只好求助媒体。杭州《都市快报》专设了一个报名电话,接受报名。

“公听会积极热烈,不同立场的意见涵盖了社会各个方面,公听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对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肯定有积极作用。”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说,公听会有利于改进人大的监督方式,有利于集中民智,发扬民主监督,加强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网议活动拓宽了公民参与监督工作的渠道。

“公听会为公民直接监督政府提供了平台和机会,让公民与人大、政府直接互动,有利于消除分歧,达成共识,提高监督科学性、准确性和监督时效。”在公听会的最后,刘奇副主任说。

网议,倾听民意快速道

“工程车事故接二连三发生,是什么原因导致惨剧不断?人大在执法检查时要好好管管。”

“杭州的交通状况改善还要多久啊?交通是最大的民生,不惠民生难得民心。党委人大政府等要再加把劲啊!”

“为什么会出现斑马线前死人?这是目前社会处在一种失魂的状态,这是社会失范的一种表现。斑马线前应该减速是我们公民最起码的文明行为,应该是我们现代公民最起码的责任。”

……………

2010年9月8日上午9点30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郑军、省经信委轻纺办副主任杨明贤、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郑小林和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做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和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就浙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这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百姓关切的话题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与网民进行对话。

举行网议不仅为网民提供了参政议政平台,还拓宽了人大在监督工作中的广度和深度。在1个多小时的网议活动里,相关人员对网民提出的10多个问题进行了回应。直至访谈结束,还有不少网民提出意见建议。

其实,作为倾听民意的快车道,人大通过网络征求民意的做法在立法工作中已渐成风气。

2009年6月3日,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二审顺利通过。该条例首次将网民建议直接吸纳进地方性法规,在浙江立法史上写下精彩的一笔。

2009年8月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将《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通过网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让网民积极参与到立法中来。

“网络是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这里充满了智慧,立法听取网友意见,对法规更加完善、贴近民意、科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探索和提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公众参与,未竟的课题

公开是监督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公众参与是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虽然在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方面,本届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在监督议题确定的环节,公民参与度不够高,每年向社会发布公告后,公民的反馈率比较低,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够多;组织公听会、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有积极作用,但参加的人数有限,广泛性和代表性还不够强,特别是如何通过相互辩论和交锋,让不同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暴露,还缺乏更有效平台和途径。”

省人大2012年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研究课题报告《坚持规范创新,注重监督实效——本届以来监督工作的回顾与思考》指出。

该研究报告提出,要着力提高公民参与度。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征集监督议题渠道,在充分运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人大杂志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改进公告的内容和方式,做到更加通俗化和大众化。

“可以梳理出若干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作为公告的内容和范围,并采用类似‘菜单式’、‘打钩式’的征求意见方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同时,能够配发相关的背景知识和信息资料,必要时建立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实现人大需求与公民意愿的有效对接,提高公民参与人大监督的积极性。”

该报告也指出,公民旁听、公民座谈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做法已坚持了多年,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有一定作用,但其优势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建议扩大旁听公民的范围,省人大可考虑从目前杭州市扩大到全省,增强旁听公民的代表性,并通过筛选确定政治素质高、议政能力强的公民参加旁听。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原则上每位代表一届当中至少能列席一次。同时,要认真听取吸收旁听公民和列席代表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以参阅资料形式书面印发,作为整理审议意见的参考。”

为更好倾听民意,反映民声,本届人大进行了诸多探索和创新。图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公听会,群众代表献策浙版食品安全法。

此外,还要加强常委会审议情况的公开力度。调研报告提出,常委会审议意见连同会议简报,除了在人大刊物上公开刊登外,还可以刊登在人大门户网站,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情况和履职水平。“对重要审议活动,像联组审议、专题询问会等,在电视、网站录播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直播。”

同时,要继续加强对日常监督工作的深度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省共同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项审议时,要组织媒体记者更多地参与到活动中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扩大社会声势,营造人大监督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上述报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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