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南阳 473000)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基本细胞,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虽然我国也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但是由于小微企业内部资产规模、账务处理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外部融资门槛高、成本高等方面的后天不足,导致现实融资状况不容乐观,融资难的问题依然突出。
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自身的积累及家族的支持,内部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由于受企业资本利润率和营运周期的影响,其融资能力毕竟有限。当遇到大的市场波动及政策影响,内部融资的资金量就会显得捉襟见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将会面临极大挑战。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和信用评级低等,往往通不过银行的审查,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的风险考虑,也不愿冒险放贷。根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截至2011年末,全国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
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审批、发放程序、经办环节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大致相当,这就在无形中抬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不仅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还包括抵押物评估费、担保费、风险保证金等。即便是部分小微企业得到了银行的贷款,也会被高额的利息和相关费用压的喘不过气。小微企业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受阻,无奈之下不得不从民间借贷。但民间资本借贷不规范,借贷期限短、利息高,高额的利息挤占了企业的盈利,也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小微企业往往不缺好的项目,处于上升阶段的小微企业更缺乏的是外部的资金支持。高额的贷款和利息、实物抵押,小微企业的压力无疑是巨大的。但是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资金运转不畅,利用高额利息来周转,会导致恶性循环,最终资金链的断裂是必然的。融资的风险大也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融资困难。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政策扶持力度不够,金融信贷门槛过高等原因,破解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多方位的考量。
银行系统对于贷款实行的是终身责任制,因此出于谨慎性和风险防范的需要,一线的信贷员对小微企业要求用实物抵押或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小微企业的实物抵押能力有限,担保公司又不愿对其进行担保,银行对信贷风险进行严格管控,这也就成为融资难的一个死结,亟需外部力量破解。另一方面,银行的融资手续繁琐,审批周期长,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简单快速、周期短的特点。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量小,也不太符合银行放贷规模化的口味。
小微企业规模小,内部管理多实行家族式管理,管理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和管理水平有限,账务处理不规范,在申请贷款时往往提供不出企业的财务报表,导致企业的信用评级差,不良贷款利率高。因此,很难从银行获得长期或短期融资。另一方面,企业的生产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多是跟风行动,生产出来的产品与市场的需求相悖逆,从而造成存货的挤压和大量的资金占用,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现金流动。
近年来,我国政府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推出了相关的行政法规、实施意见和优惠政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但是与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相比,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相关的政策法规并没有将小微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来进行区别对待。因此,也就不能为小微企业的发展进行有效的保驾护航。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植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尚不规范,亟需系统和完善。
如果将银行对大中企业的贷款比作“批发”业务的话,那么小微企业的贷款就是典型的“零售”业务。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系统中,尚没有成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在已有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由于没有政策性融资权,尚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贷款需要。目前社会上信贷公司、民营银行资金运作不规范,贷款利率高,也不是解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最佳途径。这种金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长时间内普遍存在,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其弊端已是显而易见,需要通过国家的“顶层设计”来进行改革完善。
我国全国性的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小微企业的信息出于藏富、商业机密等自身利益的考虑,多不向外进行公布,银行很难通过外部途径去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融资需求,这种信息不对称也加剧了融资困难。再加上部分小微企业的信用观念淡薄,逃避金融机构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也影响了金融系统对小微企业的直观印象,甚至把小微企业直接列入黑名单。因此,当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由于提供不出其信用水平的信息,也就很难得到银行等机构的支持。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还是主要以银行为主,融资结构单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融资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融资手段丰富多样。但是,小微企业多是以家族式经营为主,融资观念尚未发生根本转变,为了保证企业的控制权,更多的还是考虑以债务融资为主,不愿接受风险投资等新兴的融资手段。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风险融资尚不成熟,缺乏统一平台,也使得小微企业与风险投资者接触不良。我国的创业板也主要面对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结合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其距离上市融资还是遥遥无期。
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力度,通过顶层设计,来制定出一套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出硬性指标,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额要占总贷款的一定比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同时也要加强后续监管,确保资金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二是要对金融服务的不利收费进行清理整顿,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严禁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企业贷款“搭车收费”,为小微企业减负。三是继续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减半征收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从而真正降低企业的成本。
小微企业的管理者要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并在企业的管理中闯关成功。首先,要过“理财关”。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提高了企业已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就可以在无形中为企业减少部分融资,增强企业的现金流,同时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这也是一个加分项。其次,要过“财务关”,小微企业的账务处理多是一笔“糊涂账”,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提供不出企业的财务报表,因此,小微企业要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聘请专门的会计人员或是通过代理记账公司规范会计实务操作。最后,要过“市场关”,产品上马生产前,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牢固树立品牌意识,信用意识,在市场竞争中激流勇进,不断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获得外部融资支持。
银行系统在考虑风险防范的同时,应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倾斜力度,同时对小微企业进行信贷指导,培育优质的小微企业客户数量。对银行内部的贷款审批进行改革,对小微企业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减低贷款的利息和费用,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提高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银行系统应开发新的金融服务项目,为小微企业提供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等。
我国目前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尚不健全,担保机构少,担保基金少,担保环节多、收费高等因素加大了小微企业贷款的难度。借鉴世界通行的信用担保体系的经验,我国也应成立由政府全额出资的担保机构,担保风险由担保机构自负20%,国家负担80%,积极引导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同时建立全国征信系统,加强信用管理,逐步完善小微企业抵押贷款制度,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还款情况进行追踪记录,对少数恶意欠债的企业进行依法打击。
小微企业的贷款多是以实物抵押来进行担保,以前企业的抵押物只能用企业的不动产,而小微企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不动产的数量相对较少。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拓展抵押物的范围,对企业商标权、应收账款、库存商品等其他抵押物进行开创性探索,有助于盘活小微企业的资金,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由政府出面成立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小微企业提供优惠贷款,促使其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二是规范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有益补充,但目前民间借贷乱象丛生,诱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应加强监管,引导其合理投资。三是降低证券市场门槛,让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有发展潜力的成长性企业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