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新
摘 要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和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就业方面正在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目前,新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薄弱、服务能力不足,与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本文围绕新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实施三年以来的进展情况,总结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梳理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基层 就业和社会保障 试点项目建设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改善民生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贯彻中央精神,提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2010年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分别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安排部署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率先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旨在通过项目建设来整合资源,明显改善新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并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服务体系。这也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基层群众的满意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有效方式。
一、项目建设概况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自治区人社厅开展此项工作。按照统筹协调,重点倾斜的原则,对新疆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缺乏、设备条件简陋、农村人口多且就业和社保任务繁重,并且具有建设用地、具有资金配套能力的县(市)作为试点率先开展项目建设。2010年-2013年,经国家批准在新疆建设5 个地级、36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44个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项目投资总规模33 7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 435万元,地方政府配套投资14 265万元,截至目前,建成已投入使用县级服务中心13个,乡镇服务站88个。随着试点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新疆的建设项目审批数量逐年增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总体工作进展顺利,
二、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通过3年的项目建设,初步形成了新疆县(市)、乡镇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对改善和提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业务功能、服务环境、信息化水平、服务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公共资源有效整合。试点项目实施后,将试点县市的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经办大厅整合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经办、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等公共服务的一站式办理。办事的单位和群众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所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的业务,可以方便、快捷的享受到服务。
2.办公及服务条件得到改善。新疆基层现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面积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服务场所拥挤、办公条件差,部分县(市)的社保和人力资源部门都是分几处办公,有些就业和社保经办大厅采用租借形式,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乡镇情况更为严重,大多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一直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很难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需求。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服务设施环境,有效地促进了服务功能作用的发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为民服务的范围,使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3.服务能及水平日益增强。一是开展宣传,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通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建设,把就业信息发布、失业人员就业指导工作有机结合,对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需求进行信息汇总,及时将市场岗位信息提供给有就业愿望的人员。二是延伸培训体系,增强培训效果。通过项目建设,使新疆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延伸到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就可以进行免费培训,对促进城镇富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人均收入作用发挥十分明显,社会效益突出。三是社会保障服务功能日益增强。通过项目建设对开展社会保障服务起到了宣传和推动作用,使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扩大,让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享受国家、自治区、地区和县市社会保障优惠政策。
三、存在的问题
1.资金短缺,建设标准低。新疆大部分县、乡镇财政难以自给,试点项目实施后,部分试点县、乡镇反映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特别是南疆地区和各地区的贫困县资金问题尤为突出。除了资金短缺问题,建设标准低也是影响工程建设的主要问题,乡镇普遍反映项目建设资金800元/平方米标准太低,与新疆的建设实际相差较大,加之新疆地处祖国边陲,冬季严寒、夏季酷热,又处于地震多发区域,建筑成本高,目前的建设标准要完成建设任务难度很大,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影响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
2.工程建设进度滞后。根据国家对试点项目建设的要求,试点项目要当年立项建设,当年竣工验收。但由于种种原因,新疆试点项目建设完工率无法达到国家的要求。一是国家投资计划下达较晚,大都在下半年,受气候霜冻影响,难以在当年建成,均要延至次年上半年完成,而且,受建材市场价格涨幅和波动的影响,致使部分工程造价无形提高,无法按原计划和设计完成建设务。二是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三是个别试点县市在项目建设中由于选址变更,需重新进行审批等前期工作,致使项目无法如期开工建设。
3.部分试点选址 “边缘化”。根据国家出台相关文件精神,对试点项目建设的地理位置、人口密度、周边环境、交通便利程度等选址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从实地调研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县(市)存在项目建设选址“边缘化”、“城效化”现象,不能为群众提供就近便利快捷的服务,不符合该项目的公共属性和便利性原则。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用地是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而在人口集中地段来划拨项目建设用地非常困难,征迁费用很高,所以很多县(市)都选址在规划的新城区或是产业园区,这些地段基本上都在市郊,能够满足建设用地的面积,但距老城区和人员密集区有一定距离,对群众办事存在诸多不便。
4.作用发挥不够,机制有待加强。随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业务领域逐步扩大,特别是在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劳动关系复杂化的情况下,就业服务和社保经办服务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强,数量和素质不适应要求。长期以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力量增长缓慢,没有专职工作人员,都是公益性岗位的协管员做具体工作,而且身兼数职的情况比较普遍,就业稳定性、延续性差。同时,基层多数工作人员都没有接受专业培训,文化素质不高。二是信息系统覆盖有限,一些地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信息网络覆盖面窄,致使工作量大、效率低、监管难、实时服务跟不上,难以做到为企业、群众提供有效服务。三是劳动关系协调和争议调解方面力量薄弱。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和争议调解仲裁力量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上,多数基层服务机构缺乏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力量,不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纠纷。
四、对策建议
1.进一步争取财政扶持力度,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纯属社会公益性事业,自治区财政应加大对该建设项目的扶持,针对不同区域,重点向南疆三地州及其他地区贫困县倾斜。各地方财政应对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供充分有力的保障,确保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各地应积极协调对口援疆资金来支持项目建设。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尤其是乡镇级项目建设标准,切实缓解地方配套的压力,更快地推动项目建设。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一是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是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全面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保障。着力提高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项目尽快开工打好基础。二是做好投资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项目信息是及时了解掌握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重要渠道,认真执行季度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地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项目的检查管理。把项目建设纳入督查目标,并经常性地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以促进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四是切实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是考核建设成果、发挥项目作用的重要环节,对已完工项目要抓紧竣工验收,确保项目早日投入使用。五是加强项目建设评价,总结实际经验,因地制宜,完善规划和相关管理办法。
3.强化服务功能,健全基层平台信息网络系统。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功能,逐步增加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人事人才、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维权等服务功能,并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基层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软件应用系统的应用程度,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全部纳入劳动就业统一应用系统、社会保险经办统一应用系统办理,实现两大系统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办理的全覆盖。
4.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合理配置基层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综合考虑辖区内服务对象数量、工作任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等方式,合理配置基层工作人员,定岗定责,严格管理。建议自治区层面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统一解决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编制问题,使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安心工作。
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强化定岗、定向培训,努力实现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对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交流学习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专业化、多功能的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