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果霞 杨丽 薄晋魏 白强
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是孕期常见的血液系统合并症,有妊娠原发性血小板减少及妊娠合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减少危害较大,不仅会造成孕妇分娩时的大出血,危及产妇生命,而且还可能造成胎儿颅内出血,死胎、早产以及胎儿出生后的相关并发症的出现,发生率约占妊娠总数的3.7%[1],通常由内科疾病或妊娠合并症引起血小板破坏或消耗增多或产生障碍等引起,对母婴危害较大,故对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的患者,在临产均行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纤维蛋白原(FIB)、血小板等检查。避免分娩风险,获得良好结局有非常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100例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的患者临床治疗情况,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9年8月-2011年10月本院产科收治的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患者100例,排除其他各种血液病引起的血小板减少。孕妇年龄19~42岁,平均(25.2±5.0)岁;孕次1~5次,产次0~3次;分娩孕周34~42周,初产妇72例、经产妇28例;妊娠前已确诊7例,孕期发现血小板减少66例,临产时发现27例。100例患者中,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PAT)68例(66.6%),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10例(9.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PIH)11例(10.7%)(重度子痫前期9例,子痫1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6例(5.8%),病因不明5例(4.9%)。按入院时血小板计数将研究对象分为三组。A组:22例,血小板计数<30×109/L;B组:41例,血小板计数(30~50)×109/L;C组:37例,血小板计数>50×109/L。所有患者均行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纤维蛋白原(FIB)检查。三组年龄、产次、孕周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血小板减少的诊断标准:孕期2次血小板计数<100×109/L,为血小板减少,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PAT)诊断根据英国2003年2月公布的《血小板减少指南》[2]。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诊断是孕前血液科明确诊断,孕期首次发现血小板减少,随孕期周进行性降低,骨髓穿刺巨核细胞正常或者增多,伴成熟障碍,除外其他血液疾病及其他血小板症,抗血小板抗体阳性,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PAT)的诊断标准参考相关文献[3]。产后出血定义:产后24 h内出血>500 ml,出血量的测定采用称重法。
1.3 治疗方法 针对病因分别给予治疗。A组剖宫产术时输注血小板6~10 U或新鲜血600~800 ml,口服强的松40~60 mg/d或静脉滴注地塞米松10 mg/d,共3~5 d;B组分娩前2周应加大激素的用量,泼尼松40~60 mg/d,分娩前3 d可用氢化可的松或琥珀酸氢化可的松静滴200~300 mg/d,产前应充分补充血小板,使血小板计数升高至(50~80)×109/L以上输注浓缩血小板悬液是提高血小板的有效方法,一般第1次输注6~12 U(国内单位);C组5例予以激素治疗,32例无临床表现而未给予治疗。
1.4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字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A组患者中产后出血有10例出现产后出血,发生率为45.45%,B组患者中有11例出现产后出血,发生率为26.8%,C组患者中有5例出现产后出血,发生率为13.5%,C组产后出血发生率低于B组和A组,与B组和A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产后出血量为(720.59±215.88)ml,B组产后出血量为(553.17±202.45)ml,C组产后出血量为(320.74±185.46)ml,A组产后出血量均高于B组和C组,与B组和C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分娩方式及新生儿结局 100例患者中有45例剖宫产,A组有18例,B组有17例,C组有10例,分别占到各组全部患者的81.8%、41.5%和27.2%,A组与B组、C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100例孕妇分娩新生儿102个(其中双胎2例),平均体重3158 g,足月儿90例,早产儿10例,新生儿均常规做血细胞计数检查,16例血小板计数<100×109/L,但均>50×109/L,无颅内出血及其他出血症状,无死亡发生。
表1 三组分娩方式的比较 例
2.3 血小板恢复情况 分娩后3~7 d有75例患者血小板计数恢复正常,其中A组12例恢复正常,占54.5%,B组28例恢复正常,占68.2%,C组有35例恢复正常,占94.59%。结果显示,血小板计数<50×109/L的患者产后恢复较>50×109/L者缓慢,即C组与B组和A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2 三组患者血小板恢复情况 例
3.1 分娩方式的选择 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的孕妇,其分娩方式的选择尚有争议[5],本文比较了不同血小板计数的患者在产后出血率及剖宫产率方面差别,在阴道分娩率上血小板>50×109/L组明显较其他两组高,发现血小板计数<50×109/L组无论是产后出血率还是剖宫产率均高于血小板计数>50×109/L组,故对于血小板计数<50×109/L的孕妇,选择剖宫产比较安全[6],对于血小板计数>50×109/L的孕妇,胎儿已成熟,无产科情况者,可考虑阴道分娩,产时尽可能缩短第二产程,给予侧切助产,以免产道裂伤。但无论是阴道分娩还是剖宫产均应在事前给予辅助止血药如氨甲环酸、立止血等静脉注射或输血准备;胎儿娩出后立即给予缩宫素,维持子宫收缩良好,确保产后出血减少的发生。
3.2 新生儿预后 据文献报道,孕妇血小板数量与新生儿血小板计数之间存在相关性[8],本资料中新生儿检出血小板减少者17例,其中A组11例,B组5例,C组1例,新生儿血小板较低者其母产前的血小板数值均较低,说明孕母血小板数量与新生儿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提示对于产前母亲血小板数值较低的新生儿,生后一定要严密随访,定期做血小板检查,防止其它脏器的出血,对于一直不恢复的患者要考虑自身免疫性疾病引起,自身免疫性疾病可能影响新生儿。孕期除了对母亲和胎儿加强监护外,不需要特殊干预,除非有产科指征。
3.3 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的病因 当妊娠期血小板计数在100×109/L以下时,为血小板减少。可由多种疾病引起,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药物诱发、ITP、PAT、巨幼红细胞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脾功能亢进、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等,其中PAT、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ITP是其主要原因[8]。本文病例中PAT占66.6%,ITP占9.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0.8%。
综上所述,各种原因可引起妊娠期血小板减少,围生期处理需个体化,新生儿产后要严密随访,这对于改善产科质量及孕妇胎儿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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