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求新,探索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

2013-11-16 18:47李佐军
江淮论坛 2013年2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理论制度

李佐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00)

改革求新,探索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

李佐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00)

随着国际经济危机的持续发酵,中国逐步进入中速增长阶段和转型发展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从改革呼唤新理论——“人本改革理论”、“人本改革”是最好的改革、制定“人本改革”新策略、发展“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等几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探讨,重新思考和认识这些必须重视的重大问题,对新时期新的理论、新的改革、新的策略、新的制度、新的目标,人本理论、人本改革、人本发展、人本市场经济等有重大的理论意义的现实意义。

改革求新;探索;人本市场经济

随着国际经济危机的持续发酵,中国逐步进入中速增长阶段和转型发展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向何处去?改革向何处去?重新成为人们必须思考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新的时期必须探索出新的理论、新的改革、新的策略、新的制度、新的目标,人本理论、人本改革、人本发展、人本市场经济成为可选的选项。

一、改革呼唤新理论——“人本改革理论”

改革是需要理论指导的。在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改革中,曾有多种理论对改革实践发挥过重要影响作用,但这些理论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改革形势,改革呼唤新的理论。

如政治经济学所有制理论、比较体制理论和短缺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产权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等理论,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中国过去的改革实践产生过重要影响。但面对中国今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的改革,这些理论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局限:一是它们大多主要适用于经济体制改革,难以同时满足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需要;二是其中有的理论只是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不能直接套用到改革实践中;三是这些理论过于零散,没有用统一的理论逻辑很好地整合起来,使人们在应用中有无所适从之感;四是这些理论大多过分强调企业的微观基础地位,相对忽视了个人的微观基础地位,这使得改革实践总是从企业或家庭权利入手,而不是从个人权利入手,因而难以将各种改革融入到统一的逻辑框架中去。

为了满足未来改革的需要,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现有的理论进行整合和创新,重建新的改革理论。新的改革理论可称之为“人本改革理论”。

“人本改革理论”可以从笔者提出和倡导的“人本发展理论”延伸出来(参阅李佐军著:《人本发展理论——解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人本发展理论”以人为纽带,构建了一个包括“满足人”、“依靠人”、(制度)“引导人”、(资源)“装备人”和(分工)“安置人”在内的“五人模型”。其中,“满足人”是目的,“依靠人”是纽带或主体,(制度)“引导人”、(资源)“装备人”和(分工)“安置人”是影响因素或手段。

借鉴“人本发展理论”框架,“人本改革理论”也可包括如下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改革的目标——“满足人”,二是改革的主体——“依靠人”,三是改革的对象——(制度)“引导人”,四是改革的手段——(资源)“装备人”,五是改革的支撑——(分工)“安置人”。

其中,“满足人”是指通过改革满足人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成长需求和权利需求等多种需求;“依靠人”是指依靠民众来推进改革;(制度)“引导人”是指通过改革形成能激励人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能约束人“机会主义行为”的文化制度、法律制度、组织制度(含市场组织、企业组织和政府组织)和管理制度;(资源)“装备人”是指利用自然资源、资本资源、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等为改革提供条件和手段,同时通过改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资源升级;(分工)“安置人”是指利用市场分工(如商品化)、产业分工(如工业化)、区域分工(如城市化)、国际分工(如国际化)等为改革提供效率和发展支撑,同时通过改革促进分工深化,使每个人各得其所。

“人本改革理论”看似简单,但它提出了一个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方法论,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它为解释和判断各种好制度和坏制度现象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解释和判断一个制度或一项改革举措是好是坏,可以通过是否满足了多数人、依靠了多数人、引导了多数人、装备了多数人、安置了多数人来分析和识别。

二是它为提出国家、地区和企业等各个层面主体的改革对策提供了非常实用的框架思路。有了这一理论,我们就知道,改革对策无非要从满足人的需求、调动人的积极性、文化制度、法律制度、组织制度(市场组织、企业组织、政府组织)、管理制度、资源优化配置、资源升级、分工深化等方面去考虑。

三是它为整合各种零散的改革理论提供了平台。有了这一理论,我们就可以通过“人”这根纽带,将各种改革理论从逻辑上串起来,如所有制理论主要研究了其中法律制度中的所有权制度,比较体制理论主要研究了其中的组织制度,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了其中的资源配置等。

四是它建立了改革的个人微观基础。这一理论将个体人作为基本的微观单元,在个体人层面上建立了改革理论的最微观基础,从而为将各种改革理论融入到统一的逻辑框架中提供了可能。

五是它同时适用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等各种改革。因为不管是哪种改革都离不开人与人之间责权利关系安排这一主题。而且,这一理论中的制度包括文化制度、法律制度、组织制度(含市场组织、企业组织和政府组织)和管理制度等。

六是它在改革与发展之间建立了沟通的桥梁。发展除了表现为总量增长外,更多地是表现为要素升级(如技术进步、人力资源提升)和分工深化(如商品化、工业化、城市化)等,而这一理论已将发展的这些内容涵括进去了。

二、“人本改革”是最好的改革

每个人都追求效用的最大化,每个企业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每个国家都追求全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是人类前进的根本动力。国家追求全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也就是追求最好的发展,最好的发展要靠最好的制度来保障,而最好的制度要靠最好的改革来形成。那么,什么是最好的改革呢?笔者认为,最好的改革就是“人本改革”。

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改革中推进得比较好的改革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和非国有企业改革(或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来看看这两项改革是否符合“人本改革”的要求?

先来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涉及当时中国人口的主体——九亿农民,涉及农村的每一个家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了广大农民剩余收益分享权,满足了农民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即符合“满足人”的要求。同时,承包责任制还给了广大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即不再从事集体生产劳动,而是以家庭为单位自主决定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劳动行为,这就符合了“依靠人”的要求。承包责任制所形成的分配制度(“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和生产经营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投资、自主发展”),一方面充分激励了大多数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约束了农民自身的机会主义行为(如“磨洋工”、“出工不出力”等),即符合(制度)“引导人”的要求。承包责任制也使农民开始大规模置办农具、积累农业发展资金、探索农业新技术、提高自身生产经营技能等,即符合(资源)“装备人”的要求。承包责任制还促使农民不断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开展兼业经营、发展乡镇企业、进城打工等,即符合(分工)“安置人”的要求。

再来看非国有企业改革。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是创造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奇迹的主要力量。非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表现在减少国有企业垄断以腾出非国有企业发展空间、放宽市场准入、减轻企业负担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类似,非国有企业改革也满足了许多人从体制外增加自己收入的需求,即符合“满足人”的要求。非国有企业改革给了很多人创业和就业的机会和依靠自己成就事业的舞台,即符合了“依靠人”的要求。非国有企业改革所形成的灵活分配制度(交完税收后就可自行决定利润分配)和自主经营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一方面充分激励了许多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也约束了自身的机会主义行为,即符合(制度)“引导人”的要求。非国有企业改革也使许多创业者和经营者不断开发新技术、提升人力资本、扩大资本投入等,即符合(资源)“装备人”的要求。非国有企业改革还促使许多人不断寻求新的商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新行业和新产品、开展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等,即符合促进市场分工协作以“安置人”的要求。

为什么“人本改革”是最好的改革?一是因为满足人的需求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基本目的,能满足人需求的改革自然成为人们评价最高的改革;二是因为改革是一项涉及人与人之间权利调整的社会运动,仅靠少数人难以成功,必须充分依靠多数人的积极行动才能成功;三是因为改革的对象和目的都是制度,而制度是规范人与人之间责权利关系的规则和实施机制,若改革能形成激励多数人的制度,则改革就是最好的改革;四是因为每个人都需要利用各种资源或要素来改善自己的行为条件和提升自己的行为能力,若改革能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资源(或要素)升级,则改革就是最好的改革;五是因为社会是分工协作的社会,若改革能促进分工深化,提高人的行为效率,并使每个人各得其所,则改革就是最好的改革。

三、制定“人本改革”新策略

在过去三十多年改革中,我们主要采取了“渐进改革”、“增量改革”、“体制外改革”、“双轨制改革”、“局部突破改革”、“试点试验改革”、“经济优先改革”等改革策略。事实证明,这些改革策略是有成效的。不过,这些改革策略还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体制扭曲、信号混乱、政治改革滞后、“寻租”腐败严重、贫富差距加大、经济发展粗放、内外经济失衡等“后遗症”。随着改革进入新阶段及改革对象和改革形势的变化,今后的改革策略必须做出调整。那么,新的改革策略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是 “人本改革”、“全面改革”、“协调改革”、“公正改革”、“创新改革”等,其中主要是“人本改革”。

为何新的改革策略主要是“人本改革”?

首先,“人本改革”抓住了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核心环节。改革最终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从满足多数人各种需求出发的“人本改革”就抓住了这个基本方向。改革必须依靠多数人才能取得成功,以依靠人为纽带的“人本改革”就抓住了这个核心环节。我们是人类社会,改革是对调整人与人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变革,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才不会偏离改革的大方向。

其次,从过去国内外改革的经验看,“人本改革”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历史上,英国的“宪政改革”(或“光荣革命”)、美国的“自由宪章”、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等满足多数人权利需求的改革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非国有企业改革等依靠多数人的改革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俄罗斯的打击权贵资本改革、越南的党内民主和国会选举改革都因为得到多数人支持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再次,“人本改革”是其他新改革策略的纽带和灵魂。“全面改革”、“协调改革”、“公正改革”、“创新改革”等其他新改革策略只有坚持“人本”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所谓“全面改革”就是要在推进经济改革的同时,加快推进政治改革、文化改革和社会改革,而这些改革主要是满足人的自由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等需求。所谓“协调改革”就是要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改革,协调推进城乡改革等,其实质是要协调满足人的各种需求。所谓“公正改革”就是要使改革的过程、程序和结果尽可能公平正义,其实质是让多数人分享改革的成果。所谓“创新改革”就是要不断创新改革的战略、途径和方式,其实质是要尽可能发挥多数人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那么,如何推进“人本改革”呢?

一是要从满足多数人需要出发推进改革。对那些不损害任何人利益但有利于多数人利益的改革(即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改革)要优先推进,对那些有利于多数人但可能损害少数人利益的改革也要在合理合法补偿少数人利益的情况下大胆推进,对那些只有利于少数人但不利于多数人的“伪改革”要停止推进。通过改革使绝大多数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是要充分依靠多数人推进改革。要尽可能让多数人成为改革的主体,成为改革的积极参与力量。为此,有必要对过去那种主要由政府和精英设计和主导的改革进行改革,转向“多数人参与式改革”,即让多数人可以参与设计改革、论证改革和监督改革,并分享改革的成果。

三是要尽可能形成激励多数人的制度。不管是文化制度、法律制度,还是组织制度(含市场组织、企业组织和政府组织)、管理制度,都要通过改革尽可能形成激励多数人的制度,充分调动多数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此相对应,要尽可能形成约束各种主体(如政府、企业和个人等)“机会主义行为”的制度。

四是要为多数人提供好的资源配置条件。要通过改革优化配置资源、促进资源升级,为多数人提供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如土地、能源、基础设施、资金、技术、知识、信息和人力资本等。

五是要为多数人创造高效就业岗位。要通过改革形成好制度,降低分工交易成本,提高分工效益,促进商品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区域一体化、国际化和品牌化等各种分工形式的深化,为多数人创造高效率和高效益的就业岗位,并使多数人各得其所,实现其人生的最大价值。

总之,“人本改革”是新时期新改革策略的“旗手”,抓住“人本改革”,中国的改革必将走向新的辉煌!

四、发展“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

改革是将一种旧体制转变为一种新体制,旧体制是改革的对象,新体制是改革的方向。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来说,改革对象是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那么,改革的方向在哪里呢?笔者认为是“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

关于改革的方向我们一直在探索前行。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不甚明确的,在“摸着石头过河”中逐步探索改革的方向,先后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等改革方向和目标。直到党的“十四大”,才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明确定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近年来,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又反复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改革的方向,要力争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有“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之分,只有建立现代法治,才能建成“好的市场经济”。

笔者认为,上述探索在逐步逼近理想的改革方向,但仍然不是理想改革方向的较好表述,有必要继续寻找理想改革方向的较好表述。至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等已成过去,这里不再进行分析和评论。

我们且来分析“法治的市场经济”表述。这一表述的重大进步是考虑到了 “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之分,将改革目标明确定位于追求法治的“好的市场经济”。这一表述的缺陷是:“法治”仍然只是手段,而不是价值目标;与市场经济有好有坏一样,法律也有“善法”和“恶法”之分,过分强调法治也可能导致一些人借用法治之名施用“恶法”。

而“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的表述,可以在吸收“法治市场经济”等表述优点的基础上有所前进。这一新表述具有如下几个优点:

一是明确了改革的价值理念目标——“以人为本”。改革也好,市场经济和法治也罢,都只是手段,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是目标。“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明确指出了改革的目标——“人本”,即未来的体制要满足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的各种需要,同时要依靠绝大多数人来推进改革。这样,就有了明确的改革目标,就有了衡量改革好坏的明确标准,而不会陷入“为改革而改革”甚至进行“伪改革”的误区。

二是吸收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述。“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不仅没有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表述,而且充分吸纳了其核心词,只是在其中加了两个字 “人本”,充分体现了继承性。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述既抓住了改革方向的重要方面,又已约定俗成,完全改变它既无必要,又可能引起新的混乱,而在此基础上“锦上添花”相对较好。

三是包含了“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新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其中,“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含义即是“以人为本”,“五大统筹”的关键也是要解决相对弱势地区和人群的平等发展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主要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问题。显然,“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的表述正好与之契合,或者说它包含了“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

四是兼顾了“法治的市场经济”表述。“法治的市场经济”的主要诉求是想通过建设“现代法治”,平等地约束老百姓和管理者自己,规范市场经济运行,减少贪污腐败和社会不公等。其实质也是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和协作问题。法治作为制度安排主要是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为人民生产和生活提供规则和秩序。因此,“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市场经济”在基本内容上是相通的。

总之,将未来改革方向定位于“社会主义人本市场经济”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

[1]李佐军.“人本改革”是最好的改革[EB/OL].http://blog.ce. cn/index.php/action_viewnews_itemid_231942,2012-06-10.

[2]李佐军.改革呼唤新理论[EB/OL].http://blog.ce.cn/index. php/uid_166513_action_viewspace_itemid_242578,2012-06-10.

[3]李佐军.改革呼唤新理论 [N].中国发展观察,2009-03-05.

[4]李佐军.改出一个“人本市场经济”来[EB/OL].http:// blog.ce.cn/index.php/uid_166513_action_view_ pace_itemid_302079,2012-06-12.

(责任编辑 明 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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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862X(2013)02-0010-005

李佐军(1966—),湖南人,经济学博士,师从著名经济学家吴敬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著名经济学家,人本发展理论创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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