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保险经营不稳定性研究

2013-11-09 08:56任勇
枣庄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保险产品福建省福建

任勇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贸易系,福建 福州 350016)

福建农业保险经营不稳定性研究

任勇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贸易系,福建 福州 350016)

根据2002-2012年福建省农业保险经营数据统计分析,福建农业保险经营表现出不稳定特征.针对以上情况,通过使用统计方法分析经营数据,并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成功经验,结合福建实际,提出解决农业保险经营不稳定性的三个建议:加强立法,明确责任;加强精算人才培养,推出适合国情的农业保险产品;合理测度风险,科学厘定费率.并援引宁德市罗源县特种养殖保险经营的成功案例,实证了上述三个建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农业保险;不稳定性;立法;风险度量①

0 农业保险发展历史和现状

1791年,德国出现世界上最早的农业保险-农作物冰雹保险.1929年日本国会通过家畜灾害保险法,是日本首次实施农业保险之法案.美国从1939年开始实施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至今已经有六十三年的历史.为了降低成本,在经营体制上,开始引进商业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参与政府农作物保险的经营和产品销售[1].1959年,加拿大联邦国民议会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CIA)倡导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均以立法的方式藉以推动与经营农业保险.在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上,西方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经历200多年的发展,关于农业保险研究已经从制度上,法律上,理论上和实践上完善起来.

为稳定农民经济、农作物生产与国家之发展,发展中国家对于农业保险亦相当重视.1958年,锡兰对特定区域就稻谷作物实施强制性保险.1978年,菲律宾颁布农作物保险法令,1981年正式成立菲律宾农作物保险公司办理稻作物保险,其对于有贷款农民要求强制投保.1974年,印度开始出现商业性保险公司着手试办作物保险,保险作物只限于根茎类作物.目前,该试办计划已成了综合保险计划[2].1978年,泰国由三十一家商业性保险公司共同组成一个农作物保险联合事业开始实施农作物保险,限定于特定区域,投保的为棉花、玉米和豆类,为任意性保险,1981年政府提供了一小笔资金且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一笔农业灾害费用作为农作物保险的补贴.发展中国家,其农作物之保险大部分是以“全险”为主[3].

我国农业保险自1982年恢复开办以来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良好的发展势头没有保持 ,特别是自1993 以后,在整个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农业保险在保持绝对量增长的情况下,在保费收入总和中的相对比例极其不稳定.1998年以来呈现萎缩的趋势,但自2004年萎缩趋势有所缓解.1982至1996年间每年平均增长74.9%,增长速度是相当高的.农业保险恢复之初,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每年增长速度超过300%,1991年保费收入增幅高达136.4%.但1998年以后保费收入每年都在减少,从1998年的7.1472亿到2004年的3.96亿85.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7.29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84.26%,初步改变了1994年以来农业保险逐步萎缩的局面,这种增长一直持续到2007年.2008年至2012年年底,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不足3%.农业保险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足0.003%.这与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农业关乎民生的事实背道而驰,建立稳定的农业保险产业显得尤为迫切[4].

1 福建省2002-2012年农业保险经营数据

下面给出福建省2002-2012年农业保险经营数据[5]

表1 福建省农业保险经营数据(单位:万元)

2 福建省农业保险经营不稳定性分析

表2 福建省农业保险经营数据分析

从表-2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到2012年底,福建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比例不足3%,这与我国从2000年开始平均每年保持7%~9%的经济增长速度不符;到2012年年底,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绝对增长情况下,财险公司农业保险品种经营保持利润高度增长前提下,农业保险赔付比例没有实质性增长,反而从2002年0.02降至2012年的0.002[6].

造成以上结果的因素多种多样,外部客观条件[7]有:①福建本土农业产业经营受自然条件限制,地块或水域比较狭小,不能机械化耕作,没有形成规模,大规模机械化农业生产企业所占比例不大,传统上有靠天气吃饭的习惯,风险意识淡薄;② 福建本土农业产业经营品种比较单一,包含:竹类,热带水果,菌类植物,花生,水稻以及水产养殖等有限品种;③福建省政府的惠农政策,特别是洪涝灾害以及地质灾害期间的对农业的补贴和优惠,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意识;④ 房地产行业的暴利以及福建省政府加快城镇化,削减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发展政策,很大程度上助涨了轻农思想,农民撂荒土地现象严重[8].

保险行业内部主观上也存在制约条件:①农业保险品种基本上属于泊来品,适合福建本土的农业保险产品基本上没有.农业保险产品风险责任不明确,属于全险,很容易造成损失后难于获赔的结果,表-2的数据也说明了这个问题;②农业保险产品没有相应的法律作为支撑,基本上以保险公司的经验数据为经营基础.比如;农产品销售价格,在市场流通更便利的条件下,有本地市场和外地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价格区别的,在赔付过程中必须加以区别对待.不能一概按照本地市场平均价格加以计算;③农业保险产品风险测度必须做到统一标准,费率也必须统一,基准费率和市场费率的标准不能在农业保险中得到应用[9].

3 福建省农业保险发展建议

3.1 借鉴国外经验,加强立法,明确责任

综合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成功经验,无一例外,都有关于农业保险的相关立法,而我国只有一部保险法,对于农业保险的规定几乎只字未提.这与我国作为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中大国的国情不适应.农业保险作为一个商业财产保险的品种,必须明确商业性质和商业经营模式.任何国家,不可能以政府的农业政策来替代农业保险在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勿庸置疑,一旦大范围风险事故发生,政府必然会背负沉重的财政负担.以积极的惠农政策为基础,推广商业农业保险,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宁德市罗源县的水产品养殖保险试点,地方政府以立法形式规定对特种养殖加以扶持的一个案例,是在当地政府提供一定资金基础上,养殖户个人支付一定资金形成的养殖户互助保险.如果养殖户不加入,就不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保险扶持.同时,相关农业保险产品条款,农业保险产品责任以及理赔原则和标准的法律必须建立起来.农业保险针对的是农业产业这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农业投入大,利润低,不负责任的保险产品进入市场会降低整个农业保险行业.能获得市场认可农业保险产品必须具有的品质-简单而且明确风险责任和科学合理的费率.以往把农业保险产品作为全险产品的做法必须纠正.比如,特种水产养殖面临四种具体的风险:偷盗;投毒;洪水;水质污染.

3.2 建立合理的精算人才培养机制,推出适合国情的农业保险产品

精算人才是保险产品的设计者.目前国内精算人员大部分专业背景都是统计学,会计学和法律专业.或者说农林专业背景是不可以进入精算专业队伍.农业专业知识,农业风险基本常识是一个精算人员必须具备的.结合当地自然客观条件,设计适合本地情况的农业保险产品显得尤为重要.福建省本土居民的饮食习惯决定了对福建本土农产品的高度需求,适合本地客观的农业保险产品也必须建立起来,否则,福建保险行业可能丧失这个市场.

3.3 合理测度风险,科学厘定费率

风险测度是农业保险产品设计的基础,是农业保险产品费率厘定的基础.风险测度也是一个系统的问题.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是风险测度必须考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保险行业在测度风险和厘定费率时候,考虑系统风险是比较多的.比如,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等客观风险.社会风险中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形势变动风险等.非系统风险中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和使用的方式和方法的风险也有所考虑,但是很少有人考虑农业保险受其他行业联动影响的程度.图1给出2002-2012年福建省农业保险金额与房地产投资的联动关系.

通过图1不难看出,福建省农业保险需求与房地产投资有一定联动关系.房地产行业过热,在吸引大量资金挤压农业投入的同时,高度城镇化也为绿色、高效以及特色农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农业保险的需求.这正是图1体现出来的二者同向变化的规律.但是,不得不承认,长期发展下去,房地产过度发展必然会吸纳大量资金,农业发展受到抑制,农业保险发展也必然受到影响,最终必然带来二者绝对量的过大差距,严重影响保险行业特别是农业保险的发展.

图1 福建省农业保险金额与房地产投资关系

4 结语

文中基于统计的方法,分析农业保险发展历史和现状,根据福建省2002-2012年农业保险经营数据,分析福建省农业保险经营的不稳定性,提出了福建省农业保险发展必须借鉴国外经验,加强立法,明确责任;建立合理的精算人才培养机制,推出适合国情的农业保险产品;合理测度风险,科学厘定费率等建议.

[1]黄英君.美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以及对中国的启示[J].保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75-80.

[2]黄英君.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机制设计究[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08.

[3]PICC编写组编.农业保险[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

[4]张祖荣.论农业保险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J].经济问题,2009,12:74-76.

[5]福建省统计局.2002-2012福建省统计年鉴[M/CD]. http://www.stats-fj.gov.cn/xxgk/ndsj/2013.08.22.

[6]张忠明,栾立明.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困扰因素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2007,2:26-31.

[7]姚琴,徐建.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24:7659-7660.

[8]周强.论农业保险中的政府经济干预权[J].学术论丛,2009:42-44.

[9]郭丽丽.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D].山西大学硕士论文,2007.

C813

A

1004-7077(2013)05-0109-04

2013-08-16

任勇(1971-),男,山东泰安人,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理学硕士,主要从事数理金融研究.

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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