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长南
(福建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福建 福州350001)
2012年福建省海洋生产总值5220亿元,比2011年增长18.1%,占全省GDP比重达26.5%,总量保持全国第5 位。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十一五”期间,海洋三次产业平均增速为17.98%、19.19%、18.08%,三次产业比例由2006年的9.7∶40.2∶50.1调整为2012年的8.1∶44.6∶47.3。海洋传统优势产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交通运输、海洋工程建筑、船舶修造)规模进一步壮大,2012年实现增加值达1652亿元。水产品总产量628.6万吨,居全国第3位。
表1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海洋生产总值情况表 单位:亿元
据统计,2012年福建海洋高新产业实现总产值391亿元,比增57.6%,特别是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迅速发展,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成为全国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之一,福州(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马尾船政船舶与海工装备园等建设进展较快。
到2012年底,全省拥有万吨级及以上深水泊位137个,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超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沿海三大港口群发展格局形成,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展开。沿海地区铁路、公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门重点港区的疏港公路与铁路网相连,形成沿海立体交通网络,全省渔船就近避风率从“九五”末的30%提高到目前的60%。
闽台渔业合作已涵盖远洋渔业、水产养殖、苗种繁育、渔业科技合作及渔工劳务合作等领域,并在连江、霞浦、东山等地规划建设两岸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1]全省沿海6市8个港口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实现两岸双向旅游,“两门两马”以及平潭等开通至台中、台北航线,成为两岸人员往来的黄金通道。
《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为海域管理提供规划依据。《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明确全省2214个海岛功能定位;《福建省海域使用补偿办法》《福建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出台,促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提高了海洋资源管理水平。
与广东、浙江、山东省相比较,福建海洋经济发展仍有较大差距:一是海洋产业结构欠合理。从总体看,福建省海洋产业仍处于粗放型的传统开发阶段,海洋第一、第三产业与海洋产业总产值占比达77%,第二产业比重低于全国水平,主要以船舶修制、交通运输、水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为主,缺乏一批有规模的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和海洋新兴产业。[2]二是资源深度开发乏力。海洋科研与海洋产业未能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程度低。目前海洋原油开采尚属空白;单位岸线海洋经济密度低,如2008年上海平均每公里岸线海洋经济产值达27.8亿元,广东省1.7亿元,山东省1.8亿元,而福建仅为0.7亿元,居东部沿海11个省份的第7位。三是海洋科技人才缺乏。目前,福建省缺乏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和海洋产业开发机构,无法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海洋科技含量与产品附加值低。四是临港产业腹地发展空间有限。沿海临港产业发展存在土地资源不足与开发投资滞后的问题,港口腹地的经济功能未能与港口发展联动发展,造成港口的理性经济腹地大、现实经济腹地狭小的现象。作为港区后方腹地,要重点发展临港产业,形成港口、腹地经济互动发展格局。但由于为港口建设发展预留的后方用地标准偏低,导致港口后方产业用地紧张,难以形成规模化临港产业集群。五是临港产业发展环境容量受制约。随着沿海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流入海洋,造成部分海域不同程度污染,出现海水富营养化。同时,近年来受围填海影响,导致滩涂湿地面积减少,对海洋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第一,有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福建加大海岛电力、电信设施建设,供电、通讯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由于海岛经济基础薄弱,饮水、岛内外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导致防灾减灾能力缺失,海岛居民生活生产条件困难问题尤其突出。
海岛经济发展基础仍较薄弱。受自然、地理等客观条件制约,海岛经济发展基础明显滞后于沿海周边地区,如连江、琅岐等海岛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周边县市。受交通、淡水、土地等资源因素制约,海岛乡镇兴办工业、招商引资难度较大,工业园区建设资金明显不足。海岛渔民生产生活仍较困难,特别是随着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生效,渔民传统作业区域减少,生产成本增加,收入降低,转产转业难度加大,渔民成为社会发展的“弱势群体”。
海岛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大多数乡镇、村级海岛教育事业发展滞后,如琅岐经济区现有4所中学、8所小学、3所幼儿园,在校中学生约1900人,小学生约3000人,近年来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落实“两免一补”、校舍重建,学校教学设施明显改善,但现有学校老师超编问题突出,导致优秀教师引不来、人才留不住,学生生源流失问题突出,教学质量难以得到提高。
第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强度更低,特别是距离大陆较远的无居民海岛,基本处于相对原始状态,无居民海岛管理法律法规欠完善;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开发利用处于无序无度状态;盲目开发利用对海岛脆弱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破坏日趋严重,海岛生态破坏严重。无居民海岛大多处在无人管理状态,有的海岛开采花岗岩外卖或作为本地建筑材料,对海岛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如个别海岛炸岛炸礁、填海连岛、采石挖砂、乱围乱垦等活动,改变海岛地形、地貌,甚至造成部分海岛灭失;在海岛上倾倒垃圾和有害废物,采挖珊瑚礁,砍伐红树林,滥捕、滥采海岛珍稀生物资源等活动,致使海岛周边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环境恶化。海岛开发秩序混乱。目前,多数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缺乏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随意占有、使用无居民海岛,造成国有资源流失;海岛保护力度不足,个别特殊用途海岛需严格保护,但因缺乏保护与管理措施,有些海岛已遭受破坏。随着港口、临港工业建设对海岛开发需求增多,部分无居民海岛被辟为建设用地,导致海岛不同程度的破坏。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在无居民海岛上从事渔业生产,设立养殖场或育苗场,导致海岛生态资源受损。
第一,港产联动方面。福建省以优越的港口岸线资源,已吸引若干大型石化、船舶、装备等临港产业以及航运、仓储、配送等港口服务业集聚。但从总体看,港口开发仍相对滞后、临港区域重复建设问题突出,突出表现为“散、小、弱”,港口布局分散,对临港产业带动力弱,难以满足现代港口功能拓展的需要。
第二,港城联动方面。港口发展促进沿海城市功能的提升,城市发展又为港口经营提供支撑,但从总体看,福建省港口发展与城市功能拓展联系欠紧密,港口腹地的拓展、港城联动尚处于起步阶段。
第三,产城联动方面。近年来,福建省加快推进厦漳泉同城化、福州大都市区建设,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受行政区划制约,尚未形成产城联动发展态势,表现为:产业发展不足,产业规模不大,整体竞争实力仍不高。缺乏统筹规划,导致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不高,产城协同效应不强。总体看,同城化联动发展任务仍较为艰巨。
由于体制机制原因,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人才制约突显,海洋人才队伍的现状难以满足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海洋资源产权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不清,如根据行业分工,目前由交通、水利、国土、环保、科技、旅游等部门分别对海洋航运、沿海堤防、海洋矿产资源、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科技、滨海旅游等行业进行管理,存在设置过多、职责交叉问题,难以适应海洋管理需要。在资源开发方面,缺乏协调管理机制,导致各自为政、无序开发状况仍然存在;港口岸线开发与陆域开发衔接乏力,港口规划与主体功能规划、国土规划尚未有机融合,影响海洋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
第一,海陆联动和整体推进。以海洋资源为对象,以海洋产业为主体,统筹海陆发展规划,实现陆地资源与海洋资源整体开发,提高沿海、海洋和陆域发展水平。推进海洋产业协调发展,引导海洋产业合理布局,积极扶持海洋信息服务、海洋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推进水产加工、海洋物流、海洋渔业、船舶修造和滨海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提高海洋高新产业发展水平。
第二,港口、城市、产业互动。依托港口建设,发挥港湾港口带动功能,促进港口物流业发展,带动城市、产业联动发展,扩大对内陆腹地的辐射能力。引导产业升级,根据各产业集聚区发展基础,重点培育主导产业,确立差别化发展策略,扶持特色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联动发展现代物流业,延伸临港产业链,发展高端、高效先进制造业,构建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第三,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在加快海洋资源开发的同时,要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以资源保护为导向,引导资源开发,促进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统筹海洋发展布局。发挥沿海区位、港口、港湾优势,推进港口区、产业区、城市群互动,构建“一带、双核、六湾”海洋开发格局。[3]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以沿海城市群和港口群为依托,加强海岸带及邻近陆域、海域的开发建设,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加快构建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海峡蓝色产业带。建设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发挥福州和厦漳泉两个大都市区优势,推进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互动发展,推动海洋开发由低端向高端发展、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拓展。推进六大海湾开发。坚持优势集聚、合理布局,以重要海湾为依托,推动形成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等六大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密集区。
2.统筹海岛经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国家加快海岛经济社会发展为指导,结合《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实施“两个并重”(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发挥海岛特色优势。一是突出海岛建设重点,以旅游、渔业、清洁能源发展为重点,按照“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原则,加强平潭、东山、湄洲、琅岐等10个建制乡(镇)级以上海岛为重点的海岛保护开发,探索生态、低碳的海岛开发模式。二是突出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海岛的入岛交通、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福州至平潭高铁(含复桥)、琅岐大桥、湄洲岛跨海通道等项目建设;实施平潭、东山等岛外调水和岛上蓄水、供水工程建设,解决海岛居民出行难、饮水难等问题。加强南日、浒茂、西洋、大嵛山等有居民海岛的道路、码头、供水、供电、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海岛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3.统筹海洋产业发展。第一,统筹发展海洋特色产业。突出海洋区域特色,围绕市场需求,策划生成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加快海洋生物医药、游艇邮轮、现代港口物流、滨海旅游和海洋文化创意等海洋特色产业发展。统筹发展海洋生态养殖业。建设一批标准化现代水产养殖基地和健康养殖示范区,提高生产效益;发展外海、远洋渔业,提高远洋渔船整体装备水平;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培育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加快渔区产地市场和水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第二,集约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海洋勘探、海底工程、海洋电力装备、海洋仪器装备、海水综合利用、海上储油设施及油气生产平台、大功率风机、港口机械等海洋工程设备,加快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和宁德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第三,集聚发展海洋临海工业。统筹海洋重化工业。坚持炼化一体化、园区化、集约化、循环化发展,引导石化项目进入园区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做大做强湄洲湾和古雷石化产业基地。统筹海洋冶金工业。积极推进与央企、台湾钢铁企业合作,合理布局发展高附加值的特殊用钢、冷轧薄板、涂镀层板、宽厚板等进口替代优质产品和系列深加工项目。统筹发展船舶修造业。推进船舶工业集聚,建设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三都澳、东山湾等船舶产业集中区,开发生产大型运输船和远洋渔船、特种船、滚装船、工程船等专业船舶,提升船舶产业核心竞争力。
4.创新海洋发展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成立海洋产业布局领导小组。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协调处理好海洋经济发展与用地、用海、资源、环保等关系,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布局优化。二是强化海洋产业规划。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求,引导临港产业相对集聚、有序发展。三是强化临港港湾资源整合。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分工,强化港口岸线和陆域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实现港口资源持续发展。四是引导海洋经济产业项目投资。统筹海域、陆域资源,引导海洋产业项目有序布局的重要内容和前置条件,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的项目不予审批,持续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的优化。
[1]伍长南.福建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研究[C]//山东省行政管理学会.东方行政论坛:第一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309-314.
[2]伍长南,吴肇光,陈捷.福建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279-280.
[3]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EB/OL].[2013-07-05].http://wenku.baidu.com/view/c57f2fd3ad51f01dc281f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