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望衡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龙山文化以1928年在山东历城龙山镇发现的城子崖文化遗址而得名。龙山文化的发掘与研究历经数十年,人们对它的认识也逐步深入,但诸多问题直到现在还难以定论。龙山文化首先在山东发现,后来又在中国很多地方发现类似的文化遗存,但无法确定其他地方的龙山文化是由山东龙山文化传过去的,因此,专家们遂将山东的龙山文化称之为“典型的龙山文化”,将其他地区的龙山文化称之为泛龙山文化。严文明先生指出,现在人们说的“龙山文化”其实是一个庞杂的复合体,其中有许多文化自身特征鲜明,不宜统属在龙山文化之内。与龙山文化基本上同时代的文化形态很多,有良渚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齐家文化等。基于它们在同一个时代,应有一个名称,这个名称可以定为“龙山时代”[1]。
山东龙山文化的年代有48个碳十四测定数据,“这48个数据中,如果按高精度树轮校正值的上下限的平均值计算,有9个超过公元前2000年,有9个在公元前2000年之内,其余数据在公元前2600年~前2000年之间”。据此“可以把山东龙山文化的绝对年代推定在公元前2600~前2000年之间,前后发展了约600年的时间”[2]121。
龙山时代基本上属于尧舜时代,其时国家的基本形态初现稚形。考古发现的二里头文化,学界已确认为夏文化。按如今对社会的认知,青铜时代属于文明时代,二里头文化为铜石并用的时代,新兴的生产力既已出现,那夏就归属于新的时代——文明时代了,龙山文化是最后一个史前文化形态,实际上它不仅叩开了夏代的大门,而且已经登堂入室了。
图1 山东日照东海峪龙山文化——蛋壳黑陶杯
仰韶文化的主要特征是彩陶,而龙山文化的主要特征是黑陶。黑陶中以蛋壳黑陶杯为主要代表。1975年在山东日照东海峪龙山文化墓葬出土了一具蛋壳黑陶杯(见图1),“这件杯高22.6厘米,口径9厘米,为泥质黑陶,器表乌黑光亮,宽斜口沿,深腹杯身,细管形高柄,圈足底座,杯腹中部装饰六道凹弦纹,细柄中部鼓出部位中空并装饰细密的镂孔。貌似笼状,其内放置一粒陶丸,将杯子拿在手中晃动时,陶丸碰撞笼壁会发出清脆的响声。杯子站定时,陶丸落定能够起到稳定重心的作用,其造型设计十分巧妙”[2]27。
黑陶高柄杯并非始于龙山文化,其实大汶口文化时期就有了,只是不能做到薄如蛋壳。黑陶高柄杯是饮酒器,陶杯制作如此精美,说明饮酒已经成为当时社会较高档次的生活享受了。
龙山文化中的酒器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饮酒器,有杯等;二是盛酒器,有陶鬶、陶罍、陶尊等;三是酿酒器,有甗等。在这些酒器中,陶鬶可能是最具代表性的酒器,其突出特征是有袋足,流为尖嘴,类鸟喙。器具朝前倾,有动态感。1960年山东考古队在山东潍县城南姚官庄发掘了一处龙山文化遗址,出土了大量的陶鬶。
中华民族的器具,自史前始一直以主要用来盛谷物与盛水的罐、瓮、盆最为发达,随着礼制的出现,主要用来盛肉食的鼎受到关注。在相当长时期内酒器是缺位的。大汶口文化晚期酒器增多了,说明酒进入了人们的生活,而且成为一种享受。在史前,凡被认为是享受的生活,初民们都要将它奉献给神灵。因此,酒与猪牛羊等三牲一并陈列在神灵的祭坛上。1979年在山东莒县陵阳河遗址17号墓葬发现有一大口尊,尖顶,器壁较厚,深圆腹,颈部刻饰一周凹弦纹,器表及底部均饰有篮纹,上腹刻绘有一“享”字的酒神图像。《说文》云:“享,献也,从高省,曰象进熟物形。《孝绎》云:祭则鬼享之。”
酒的地位提高了,酒器的地位也随之提高,它成为了礼器。于是,工匠们遵照部落主的意旨,在酒器的制作上下功夫。或许工匠们本身也爱酒,亦或饮酒时不停地把盏,于手的配合有诸多讲究,其中有大量的人体工程学原理体现其中,所以,酒器的制作便显得格外考究了。像龙山文化的高腰长柄酒杯,其腰、柄的制作便颇见匠心。比之其他器具,酒器的艺术性更高,发展到商周,在青铜器礼器的制作上几乎成为一种传统。那些造型诡异、纹饰繁复、让人惊叹的器具绝大部分系酒器。
酒广泛地进入人们的生活,由日常饮食到文学,到艺术,到祭祀,到政治。当酒进入政治生活,其功过是非就成为了关系国家民族命运的大问题。夏代开国之君启好酒,《墨子·非乐上》云:“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大,天用弗式。”墨子在这里批判了启。夏代之后的殷代,也是好酒成风。殷代最后一位君主商纣王建酒池肉林,遭千古骂名。至周代此习俗仍然在蔓延,周公有感于商纣亡国的教训,撰《酒诰》一文,告诫贵族们一定要戒酒。尽管如此,酒并未被戒下来,酒文化一直绵延至今,并且在漫长的过程中得到丰富。
龙山文化陶器中鸟首的造型非常突出,一是体现在鼎足上。龙山文化时期,陶鼎的种类比较多,鼎足有各种造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鸟首形,鸟首上两只眼睛分外突出。另是体现在鬶的造形上。鬶是大汶口文化代表性的陶器,龙山文化遗址仍有大量出土。两种文化中的陶鬶大同小异,均为袋足,有向上挑出的尖状的流。从总体造形看,它类似一只站立的鸟。1960年姚官庄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一件陶鬶,通体呈黄色,扳手为绳状,器表装饰有乳丁纹,有三袋足,像一只憨态可掬的小鸟。
鸟崇拜在史前比较普遍,但在各地其意义不完全一样。学者一般认为,山东龙山文化所在地属于少昊族生活的地方,少昊族最有名的祖先为蚩尤,他曾率部众与炎帝、黄帝联盟有过一场激战,蚩尤虽然战败,但少昊族仍在。《逸周书·尝麦解》说,黄帝“乃命少昊清司马鸟官以正五帝之官,故名为质。天用大成,至于今不乱。”少昊清即少昊质,是少昊族的另一位英雄,蚩尤被杀后,他受黄帝之命,继续领导这个部族,直到颛顼强大以后才衰弱下去。少昊部族崇鸟是以鸟为图腾的,这与别的部族崇鸟不一样。别的部族崇鸟也许是将鸟看作神,或许看作神的使者。鸟图腾后来汇入凤凰图腾。凤凰图腾为中华民族共同的图腾,它的抽象程度高了,其概括的面更广了。
中国史前文化诸多器物的造型包括纹饰均有鸟的身影。这种情况不独南方,北方也一样,红山文化遗址就出土有玉鸮,仰韶文化中的庙底沟类型几乎可以将鸟纹看成是陶器的标志性纹饰。鸟文化到龙山文化达于全盛,不仅内涵更为丰富,鸟的造型也显得更为别致、诡异。像鬶这样一种鸟的造型可以说达到了审美的极致,一方面,它是亲和的、平易的,因为它只是盛酒器,其造型像对于人类从来没有伤害性的可爱的鸟,然而,它仍然能够给人以视觉的强烈冲击力,它的确也像一个怪物,似鸟又似兽。这种造型在日常生活中是见不到的。这种将平易与艰难、亲和与恐惧结合在一起且实现高度统一的艺术,正是审美最高境界的体现,龙山文化的鬶当得上史前审美的绝艺!
从史前人类所创造的陶器、石器和玉器的水平来看,当时的人们应该拥有文字了,因为这些器具的制作涉及诸多人的合作,因而,不仅思想交流是不可少的,而且有必要将思想交流的结果用文字表示出来。所以,文字的存在是应然的,也是必然的,只是目前的考古发现尚未能支撑这一点。
“最早的龟甲刻划符号是在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现的,距今7500~6500年前。刻划着符号的龟腹甲和龟骨残片出土于裴李岗文化的墓葬中,上面的符号其中一个很像甲骨文的‘目’字,一个很像甲骨文的‘户’字,它们的构形方法据称也与甲骨文十分相似。它们与汉字之间是否存在渊源关系?由于可供比对的资料太少,这一发现到底具有怎样的意义,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3]。
刻划在陶片上类似文字的符号(见图2),最早在河姆渡文化遗址发现,这些符号距今7000年至5000年。
图2 河姆渡文化遗址陶片上的文字符号
仰韶文化晚于河姆渡文化两千年左右,在属于这一文化的半坡遗址发现更多这样的符号(见图3)。这些符号刻在陶钵外口沿的黑宽带纹或黑色倒三角纹上,每钵一个符号,极少两个符号刻在一起,一共发现113个符号。半坡类型遗址长安、临潼、铜川、宝鸡、郃阳等也都发现有类似的符号。
图3 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西安半坡遗址发现的陶文
与半坡陶文类似的符号在秦安大地湾遗址、马窑文化的马厂类型遗址、半山类型遗址、大溪文化遗址也都发现过。这些符号比较抽象,更多地像数字符号,因此,学者们对它们是不是文字持谨慎的态度。
上世纪五十年代大汶口所发现的一些类似文字的符号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基本上为学者确定为文字符号的共六个。其中四个是在莒县陵阳河遗址发现的,一个是在诸城县前寨遗址中出土的陶器残片上发现的;还有一个出土于大汶口遗址的75号墓,是用红色的颜料写在灰陶背壶上的。六个字中有两个字由三个象形符号组合而成,三个符号是:太阳、月亮(也有人说是火)、山(见图4)。这两个字,一个出土于陵阳河遗址,另一个出土于前寨遗址,它们的笔画结构简直一模一样,说明这种文字已经有了一定的型式。还有一个字由两个象形符号组成:上为太阳、下为月亮(也有人说是火),也出土于陵阳河遗址。
图4 陵阳河遗址出土的文字符号
1992年1月,考古工作者在龙山文化丁公遗址进行第四次发掘时,在一片灰陶片上发现有11个字,分为五行(见图5)。自右至左竖书,各字多连笔,类行书。关于丁公陶文的看法只有极少数学者持怀疑态度,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已经是汉字,具体又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与古汉字属于同一系统;另一种观点认为丁公陶文与古汉字不属于同一系统,裘锡圭认为丁公陶文是“已被淘汰的古文字”,王恩田认为是“东夷文化系统文字”[4]。
图5 丁公陶文
大体说来,文字的产生经历了四个阶段:(1)实物阶段。以人的表情、语音、动作还有物件来表达思想与情感;(2)图画阶段。以图画来表达思想情感,史前的诸多绘画均有表意的作用;(3)符号阶段。创造一些符号来表达思想与情感;(4)文字阶段。将符号规范化、规律化,则成为文字。大汶口文化陵阳河遗址发现的日月山符号属于第二阶段,而丁公陶文介于第三阶段与第四阶段之间。
文字的发现其意义之大是不言而喻的。语言是思想的现实,文字是思想的记录。文字的发现,说明史前人类已经能够抽象思维,也正是因为这种思维能力做支柱,文明才得以产生。所以,一般将文字的产生看作是文明的开始。龙山文化已经有了文字,只是不够系统,但可以说它的一只脚已经步入文明的殿堂了。
《礼记·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这里说的“泰坛”是祭天的场所,“泰折”是指一个大而方的地方,是祭地的场所。
中华民族从何时开始天地之祭如今尚无法确定,但至少在龙山文化时代就有了,1989年,河南考古人员在河南杞县鹿台岗遗址发现了属于河南龙山文化时期的“泰坛”和“泰折”。
“该遗迹高出当时的周围地面约1米左右,是一内墙呈圆形、外墙为方形、外室包围内室(圆室)的特殊建筑。其中内墙直径约4.7米,墙宽约0.2米,在其西面、南面各设有门道。圆室内有一呈东西——南北向的十字形‘通道’,宽约0.6米,土质坚硬,土色为花黄土,与房内地面呈灰褐色土迥然不同。此外,十字形通道的交叉点附近有一柱洞,西面一侧也有柱洞。外墙略呈圆角方形,墙宽0.2米,仅存东、西、南三面墙,北墙已被后期灰坑破坏掉一部分,而东、西、北墙的一部分可能压在现存大树及校舍下面。已发掘部分,南墙6.5米,东墙残长4.15米,西墙残长3.7米。在其西墙和南墙中部亦各有一缺口。由于外室西墙缺口恰与内室西门及十字形通道西端呈直线相通,且三者宽度相同;同样,外室南墙缺口又与内室南门及十字形通道南端在一直线上,且三者宽度也相同;还由于内室与外室的中心点亦相同,故知内、外室及十字形通道应属同一时期建筑。”[5]这一建筑遗址是做什么用的呢?发掘者匡喻等认为是“人们祭祀天地的自然崇拜的遗迹”[6]。
这处祭天的建筑遗迹其平面布局为圆形内含十字形通道。郑杰祥先生认为:“鹿台岗Ⅰ号遗址上的圆形遗迹即象征着天,方形遗迹即象征着地,上面的十字,则应是指的四方。因此,这处的遗址应是一处完整地表示着天圆地方的形象。”[7]310
中华民族很早就有祭天地的仪式。《礼记》将天地之祭推到有虞氏即夏代的祖先,天地之祭与祖先之祭结合在一起。《礼记·祭法》云:“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禘”是祭天之礼,“郊”是祭上帝之礼。中国古代在奉行祭天之礼时要配上始祖之所出即民族共祖来祭。有虞氏、夏后氏的禘礼配上祭黄帝,因为他们认为,黄帝是始祖之所出,即他们民族的共祖。殷人与周人要晚得多,所以他们祭天时就不需要追溯到黄帝那里去,配祭喾就可以了。郊礼是祭上帝之礼,这种祭礼要配上祭本族开创基业的始祖。
这种祭法虽然有文字记载,但一直未找到实物证明,如果鹿台岗遗址Ⅰ号遗迹真是祭天的地方,那应该是有虞氏在此奉行禘祭与郊祭。
Ⅱ号遗迹即为“泰折”遗址。“该遗迹由11个圆形土墩组成。其中部为一大圆墩,直径为1.48米,深(高)0.4米。在其周围均匀分布有10个直径为0.60—0.65 米、深 0.4—0.5 米的 小 圆墩,10个小圆墩形成一个大圆圈,最大径4.40—4.50米。这些圆墩的建造方法,均为先挖圆坑,再在坑壁上涂抹一层黄褐色的草拌泥,厚约10-20厘米。然后往坑内回填纯黄土,层层夯打高出地面,一般有4—5个夯层。整个遗迹不见柱洞、墙基、烧土面等居住痕迹,只在东南部圆墩外侧约1.5米的范围内,发现有一层厚约2厘米的烧灰。另在西南部圆墩外侧约2米处,发现一与Ⅱ号遗迹时代相同的长方形屋基F16。此房南北长2.25米,东西宽2米,四周有墙,墙之西南角有柱洞,北墙西端有一宽0.60米的门道,正对着Ⅱ号遗迹,二者应有一定的关系”[5]。这里的建筑遗址,考古学家疑为“泰折”,“泰折”即为社坛。社坛是社祭的地方。
社祭是中华民族先民重要的祭礼之一。社本为土地神,社祭就是祭土地神。这种祭应是农业社会的产物,农业文明实质上是土地文明。热爱土地进而崇拜土地,以致祭拜土地,这是很自然的事。中华民族一直以农业立国,因此,社祭是国家的大祭。历代的国君均要在一定的时节奉行祭地大典。土地关系国家的命脉,更关系百姓的生存,因此,早在国君祭地前普通百姓就祭地了。百姓祭地的地方,就在田野,原本没有固定的场所,后来立有土地庙,就在庙中祭了。
逐渐地,祭地成为一种礼制规定下来。《礼记·祭法》云:“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社祭的普遍性与等级性充分显现了出来。
社的出现在中国文化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社祭本来是祭土地神的,由于土地不是一般的自然,它与农业密切相关,因此它不只是一种自然崇拜,也是一种社会崇拜。土地神后来演变成地区神,地区有大有小,大到国家,小到村落。这样,社祭就含有爱国、爱乡的意义。更重要的是,由于社祭是分成不同等级的,与此相关人也是分成不同等级的,不同等级的人生活在不同的生活圈子,于是就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社会。有大的社会,它相当于国家,也有各种不同层次的小社会,最小的社会为家庭。于是,社会就成为整个社会结构的代名词。如何认识不同生活圈子的人们,如何处理各种不同生活圈子人们的关系,如何将所有的人组织到一个系统之中去,就成了一切社会科学的由来,也成为一切政治制度的由来。由于中国的国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与社祭相关,因此,社礼的出现可以看作是国家起源的先兆。
天关涉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人敬天,以天为高,天即自然。对自然重在遵依,以“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社关涉到人与人的关系,中国人重社,即重人群。对人重在和,重在爱,以“和为贵”。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与天地意识有一种内在的联系。其中关于天的崇拜导引出道家的美学观,庄子云:“天地有大美。”由此派生出“自然至美论”。而关于地的崇拜则导引出儒家的美学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里仁为美”。“里仁为美”实质就是等差有别的爱之美。
除此以外,中国的天地之祭还涉及到祖先崇拜。祖先崇拜又必然以祖先的英雄故事做支撑,这中间洋溢着民族的自豪感与自信心,“崇高”这一种审美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祖先崇拜。
龙山文化的经典形态在山东,其弥散状态在中原。中原地区原是仰韶文化的一统天下,而在仰韶文化后期则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第一,陶器群不再以红色为主体,而以灰色及黑色为主体;第二,陶器的有彩陶纹饰迅速销声匿迹,以篮纹、绳纹、方格纹为主体的拍印纹饰广泛流行,似是返朴归真,又回到了彩陶之前;第三,袋足空足器鬶、鬲、甗流行,这种器具是山东龙山文化的典型器皿。与山东龙山文化的陶器制作非常精细相比,河南龙山文化的陶器制作则比较粗糙,然而,另一种更先进的文化——青铜器却悄然兴起。人们称之为“铜石并用时代”,这时代就包括了龙山文化。严文明先生说:“龙山时代属于铜石并用时代”。“铜石并用时代只是一个过渡时代,它有时可以包括在广义的新石器时代之中……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时代可统称为晚期的新石器时代,其中包括铜石并用时代”[8]。严先生还认为,铜石并用时代晚期相当于龙山时代,这时的考古学文化在中原地区为中原龙山文化。这个时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2600~公元前2000年前,约当我国第一个有记载的夏王朝的前夕。
关于龙山文化与夏文化的关系,除了严文明先生外,已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河南龙山文化的晚期为夏文化。明显地体现出夏文化特征的是二里头文化。在二里头文化发现前,有二里岗文化的发现,这一文化以1950年首次发现于河南郑州二里岗而得名。通过历史学家多年的研究,确定此文化为商代早期文化。那么夏文化遗址在哪里呢?1953年,考古学家在河南登封王村发现了一处文化遗址,认为它的文化可能是夏文化。1956年,在郑州西郊洛达庙又发现了同类文化的遗存,被命为“洛达庙类型文化”。1959年,著名历史学家徐旭生和他的团队在河南偃师二里头村又发现了同类文化遗址,这处遗址规模更大,出土的文化更多且文化特色更鲜明。学界倾向二里头即夏的都城所在,原来的“洛达庙类型文化”遂更名为“二里头文化”。
二里头文化距今约3800年至3500年。该文化是在河南龙山文化基础上汲取山东龙山文化的一些因素发展起来的。这一文化开启了中华文明的曙光,其中最具意义的是大型宫殿建筑遗址的发现。在二里头文化遗址发现有两座大型宫殿建筑遗址,其中一号宫殿建筑基址“是一座大型的夯土台基,形状略呈正方形,方向352度,在东北部向西凹进一角,东西宽20.08米,南北长47.8米,台基西边长98.8米,北边长90米,东边长96.2米,南边长107米,总面积达9585平方米”[9]。基座四周围绕着一周大型柱洞,这是主殿堂的回廊柱。回廊柱外侧还发现有回廊挑檐柱的柱洞。根据回廊柱的廊柱和廊柱外侧挑檐柱的设施推测,宫殿的屋顶应该是四面坡式的建筑。主体建筑正对着宫殿的正门——南大门,南大门与主体建筑之间是一片开阔的庭院。南大门之外是条呈缓坡状的路土面,这是人们进入宫殿的大道。
郑杰祥先生说:“一号宫殿建筑基址是我国迄今的所发现的最早、规模最大而且保存较好的一座大型宫殿建筑基址。”[7]409-410如此规模的宫殿建筑遗址的发现,不仅说明远在3000到4000年前中华民族已经具有很高的建筑水平,而且说明,在那个时候宫殿作为国君生活与工作的居所,其型制已经基本确立。关于王宫建制,《周礼·考工记》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阶。四旁两夹,窗白盛。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一号宫殿建筑应是夏后氏的世室。戴震注《考工记》云:“王者而后有明堂,其制盖起于古远。夏曰世室,殷曰重屋,周曰明堂,三代相因,异名同实……明堂在国之阳,祀五帝、听朔,会同诸侯,大政在焉。”由此可见,这世室正是夏后氏会同天下诸侯发号施令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当然就是主殿,犹如明清宫中的太和殿。
根据《考工记》中关于“夏后氏世室”的记载,著名建筑史家杨鸿勋先生对二里头文化遗址中的一号宫殿遗址进行过建筑复原。他说:“《考工记》中关于‘夏后氏世室’的记述,显然是指在一栋建筑物中解决朝、寝实用的处理方式,也就是说,它是说明兼作朝寝之用的一座宫室的内部之间的组织情况。紧接夏代的早商宫室遗址,也可以按照‘前朝后寝’亦即‘前朝后室’的格局,参考上述文献,结合柱网的布置进行复原。复原与文献所记夏世室的‘五室’‘四旁’‘两夹’‘堂三之二’(堂占进深的2/3)‘室三之一’(室占进深的1/3)的布局情况可以吻合。”[10]杨鸿勋先生的观点很清楚,他认为,一号宫殿其实已经具有了后代宫殿“前朝后寝”的礼制了,这无异于说,二里头文化遗址中的一号宫殿实是中国最早的宫殿。宫殿体制既然都有了,国家当然也有了。《吕氏春秋·慎势》云:“古之王者择天下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
二里头文化遗址中的二号宫殿面积小于一号宫殿,据专家推测,它很可能是宗庙。中华民族是非常重视祖先祭祀的。宫殿建筑均包含有宗庙建筑。《周礼·考工记》云:“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这“左祖右社”就是说左边是祭礼祖先的宗庙,右边是祭祀土地神的社庙。《周礼·春官》亦云:“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也许,世界各民族其国家的出现都伴随着宫殿的出现,但只有中华民族,不仅有宫殿的出现,还有宗庙的出现。祖先崇拜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传统,一直延续至今。
二里头文化遗址还出土一件被称之为“中国龙”的绿松石装饰物。这件绿松石总长70.2厘米,由2000余片各种形状的绿松石片组合而成,每片绿松石的大小仅有0.2至0.9厘米,厚度仅0.1厘米左右。图案上的龙、蛇身、兽头,有鳄鱼式的短足,虎豹式的长尾。它腾行于云中,身姿矫健,气宇轩昂。
据此文物的发现者许宏博士介绍,它是在二里头宫殿区一座高等级贵族墓葬中被发现的。当时它被放置于墓主人骨架之上,由肩部至髋骨处。这引起了专家学者对绿松龙用途及墓主人身份的种种猜测。二里头文化遗址发掘者之一杜金鹏研究员推测,它是一个在红漆木板上粘嵌绿松石而成的“龙牌”,色彩艳丽,对比强烈,富有视觉冲击效果,是在宗庙祭祀典礼中使用的仪仗类器具。
龙的形象,早在红山时代就出现了,但是,不管是红山文化的玉猪龙、C形龙,还是马家窑文化中的蛙龙,均较后代定型的龙差距甚大。这块用绿松石雕刻的龙倒是比较地接近后代定型的龙了。这条龙不仅各部位齐全,而且有云相配,所谓“云从龙,风从虎”,龙的形象不能没有云。
专家们称这条龙为“中国龙”,为什么要强调“中国”二字?“中国”二字最早出现在西周青铜器何尊的铭文中,中国,国之中之意。二里头地处洛阳平原,正在国之中。因此,考古学家主张将这块绿松石上的龙称之为“中国龙”。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考古所研究员杜金鹏先生说:从文化传统的亲缘关系上看,只有中原地区发现的龙,从夏、商、周到秦汉一脉相承,从这个意义上讲,发现于二里头的龙形器是中华民族龙图腾最直接、最正统的源头。这一说法是成立的。
二里头文化遗址有重要价值的东西远远不止上述的绿松石,也不止是宫殿遗址,大量的玉器、青铜器足以证明它已与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相告别了。宫殿建筑也许更多地说明中华民族进入国家的发展阶段了,而龙的形成则说明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它的精神、品格基本上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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