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黄河医院(300110)阎树敏
病案是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详细、真实的原始记录,是重要的医疗、教学、科研资料及法律凭证。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患者健康意识的提高,病案复印件需求在住院患者中不断增长[1]。因此,病案复印已成为医院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是病案信息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2]。现就我院2006~2011年病案复印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旨在讨论如何提升患者对病案复印的满意度。
资料来源于我院病案室的登记信息,数据准确可靠,见附表。
从附表可以看出,病案复印数量及所占出院患者总数的比例呈逐年递增趋势。分析要求复印病案的原因发现,个人(患者或家属)要求复印的增加更明显,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保险机构居第二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加强,参保行为增多,而病案中很多的客观资料在保险理赔中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保障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医院三方面的合法权益[3]。司法及伤残鉴定:主要有工伤、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需要相关部门对其责任认定,也需要从病案中获取资料作为证据。
病案复印是病案管理人员与社会交流的服务过程,是医院服务形象的体现。病历复印工作看似简单,但如有不慎,极易产生纠纷和矛盾[4]。在这种形势下,对医疗机构的病案复印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必须强化病案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服务理念,才能真正提供高效的病案复印服务。我院在病案复印中常见的问题如下。
3.1 证件携带不全 申请病案复印者往往证件携带不齐全,主要是不了解需要携带什么证件或是不了解为什么要携带证件。办理复印受阻时往往情绪激动,强调病案管理科未提前告知,从而造成医患纠纷。为此我院在病人入院后,由病区护士给每位病人发一份“关于病历复印的相关内容”,并做好宣教工作。同时在病案科复印病案的窗口张贴复印病历的相关手续,使复印者一目了然。
附表 2006~2011年病案复印情况
3.2 病案复印内容不规范 患者复印病案的用途不同,所需要复印的内容也不同。少数工作人员,虽了解相关内容,却不告知患者,会导致因资料复印不全而让患方往返。因此我院要求病案复印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可复印病案资料范围[5],针对病案复印的不同用途,可以在《医疗事处理条例》的指导下,选择性的进行复印,这样可以避免因资料复印不全而让患方往返。
目前,病案信息不仅是医院使用率最高的信息,而且已成为具有一定价值的社会资源[6]。病案复印工作是当前各级医院病案室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要真正实现病案信息的社会价值,就需要病案管理人员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医患矛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