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修明,赵辉,廖中川,廖会志
(1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 400015;2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重庆 400015)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是全面掌握建筑能耗实际状况的有效途径,是制定建筑用能限额和超限额加价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抓好节能减排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建设系统拓展新工作领域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在包括重庆在内的23个城市试行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并于2010年对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在全国全面启动了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本文结合工作实践,总结了近年来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现状,提出了工作建议,旨在加强工作交流,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一是成立了由市城乡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重庆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以2009年的机构改革为契机专门设立了建筑节能业务处室,并在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加挂了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的牌子,统筹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对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有效实施。
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制定了《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办公厅转发。该方案明确了对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工作要求,即由市城乡建委牵头,市机关事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市商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大型商场和超市,市教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大学、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市文化广电局负责组织协调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影剧院、图书馆,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大型写字楼,市交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交通枢纽管理单位,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星级酒店,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经费保障,共同做好能耗统计等工作。明确了市城乡建委牵头指导、考核,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样本街道具体实施,重庆大学提供技术支撑,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承担具体指导、汇总等日常管理的工作架构。
一是市城乡建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2011年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开展2011年度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县建委工作目标,要求各区县落实分管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及统计人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市、区县、街道(镇)三级联动,遍及40个区县的统计人员联系网络。二是在历年的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会、建筑节能工作片区会、座谈会等会议上多次明确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工作要求,将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纳入对区县建委建筑节能年度考核和专项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对实施较好的地区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是充分发挥区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通报,交流经验,为其他区县的统计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编制了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培训资料,组织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40个区县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了多次专项培训,建立了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网络交流平台,并根据各区县实际组织开展上门培训,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解决区县统计过程中的问题,切实提高了统计工作的实施能力。
鉴于统计工作具有一定工作难度,市城乡建委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支持各区县样本街道开展能耗统计工作,经费直接下发给具体的经办人员,确保统计经费专款专用,充分调动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能耗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确保重庆市圆满完成了每年度的统计工作任务,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共对13145栋民用建筑进行了能耗统计,重点对427栋建筑进行了能源审计,对229栋建筑进行了能效公示,基本摸清了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现状。其中居住建筑平均年单位面积电耗约为19.72~21.31kWh/m2·a,城市公共建筑电耗状况详见表1。
表1 重庆市公共建筑电耗状况
一是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目前主要靠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进,政府其他主管部门出于担心本行业建筑能耗高而被曝光、职能丧失、增加工作量等因素考虑,统筹协调难度较大,工作力度大打折扣;二是同一建筑往往存在多个业主,数据收集较为困难;三是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因涉及业主单位经营秘密,大多不愿公开,同时担心政府掌握建筑能耗数据后制定用能管理政策对业主单位存在约束,工作积极性不高。
建筑交付使用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业主单位缺少管理手段,各区县建委对基层街道缺乏有效的调控手段,统计工作开展较为困难,质量较差,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建筑能耗统计工作量大,且专业性较强,对人员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但目前区县建委、基层街道普遍缺少相应的管理人员,基层单位也普遍缺少专业统计人员,对《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及建筑能耗报送软件不够熟悉,加之部分区县工作人员存在较大的人事变动,工作未有效交接,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持续开展。
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投入人力物力较多、持续时间长,尽管市城乡建委每年落实了一定的统计工作经费,但仍需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一是继续争取市政府给予能耗统计更大支持,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争取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强化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上级主管部门也应在国家层面推动将能耗统计工作列入国民经济统计范畴,让该项工作在《统计法》的保障下顺利实施,支撑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工作调控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全市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等方式,将建筑能耗统计等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目标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各区县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考核力度,并要求地方政府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部门职责、资金来源、人员配备,形成有利的工作格局,保障工作有力推进。
三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并以建设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为契机,实施新建、既有建筑能耗分项计量。修订和编制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提出要求,实现该分项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同时,由于2011年重庆市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列入首批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将完成400万m2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更应结合改造任务,对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提出要求。通过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能耗数据的自动采集功能,利用全市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实现民用建筑能耗统计。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重庆市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工作能力。以建筑节能培训为抓手,不断提高区县城乡建委、街道实施该项工作的政策水平和技术能力。同时,加快能耗统计工作的社会参与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建筑节能宣传的形式和内容,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能耗统计的重要性。此外,将有计划地持续开展面向全行业、面向公众的建筑节能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努力促成积极配合、自觉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
五是加大与财政主管的协调沟通,研究建立保障能耗统计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对能耗统计工作的财政补贴额度,促进此项工作的可持续开展,强化与电力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建立建筑电耗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降低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难度,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