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 李鹏
哀鸿遍野的中国光伏企业出路在哪里?恐怕是当下每一位光伏人最严肃的思考。因为中国光伏企业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借用莎翁的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虽然技术进步与市场开拓是解救中国光伏产业困境的重要路径,但目前显然已经是远水不解近渴。债务危机爆发、银行抽贷惜贷、资金链断裂或将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解决资金问题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燃眉之急。正是由于各地的光伏企业在上马初期均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当地政府的信贷和政策扶持,才使得这轮危机显得来势尤为凶猛,支持力度越大,企业的规模越大,面临的危机越复杂、越严重。中国光伏产业整合不可避免,重整、重组成为救赎中国光伏产业的重要解决之道。
尚德不幸成为事件的第一主角,其破产重整标志着中国光伏产业整合已经拉开帷幕。无论国内国外,尚德的命运牵动很多关注光伏产业人的心,困境中企业救治成为光伏产业中的重大课题。
我国著名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已经作为法律顾问主持尚德破产重整案。日前,在其位于北京环球金融中心的办公地,笔者采访了此案首席“操盘手”郑志斌律师和知名投资人马际博士。
在全球金融形势错综复杂、中国实体经济面临巨大风险的环境下,北大PE投资联盟“困境企业救治基金”委员会应运而生,郑志斌、马际正是该委员会的主任与执行主任。
郑志斌是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部资深合伙人、法理学博士、国际破产协会会员、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国区副会长、北京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
从1996年以来,郑志斌开始从事破产法律服务,先后参与、组织并担任了逾百家破产企业清算组管理人负责人,是国内承办公司重整业务最早也是最多的律师之一。其领导的法律团队在国内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里占据了高达70%的市场份额。他参与了中国新《破产法》的修订、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和《证券投资者保护法》的立法起草工作,著有《困境公司如何重整》等4部专著。
近年来,作为国内著名的破产法律师,他在完善中国困境企业破产重整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在法律实务方面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和丰富经验的同时,开始了建立多元合作框架的危困企业应急救治联盟的理念,把法律救治服务和其他中介服务同金融投资紧密结合,形成更强有力的联盟综合团队,目前已收到非常令人鼓舞的效果,在业内建立和积累了广泛的人脉关系和行业口碑。
瑞盘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困境企业救治基金”——瑞盘基金的管理人,理学博士出身的马际是公司董事总经理,他还兼任中国企业转机论坛组委会副主任,是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资深会员、国家注册风险与危机管理师、北京大学教练文化与科学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他曾获英国文化奖学金赴英国曼切斯特大学做访问学者。回国后,被省级组织部门派驻地方政府挂职担任领导职务;曾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担任东北亚区域项目高级投资官、投资顾问;曾在两家知名国有独资集团公司、大型公共上市公司担任过总裁助理、投资产业群董事总经理/执行副总裁等高管职位;曾参与和主持了多个中外项目和公司(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合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担任多家高科技成长型民营企业总裁教练和投资顾问。
郑志斌
郑志斌告诉笔者,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尚德破产重整法律顾问,负责尚德破产重整整体法律框架设计。由郑志斌领导的律师团队将组织并联合公司管理人、会计事务所、法院、债务人、债权人、投融资机构等为尚德重生提出解决方案。他当时刚从无锡回来,留下的金杜律师事务所十几个人组成的法律团队正在加紧工作,为5月22日计划召开的债权人大会做准备。
鉴于尚德重整案件尚在处理进程中,郑律师表示,不便透露更多内幕细节。不过,他介绍了救赎中国光伏产业的整体思路。
毋庸讳言,内忧外患的打击使中国光伏企业成为程度不同的“病人”,中国光伏企业必须寻求切实可行的救治方案,而非如蔡桓公般讳疾忌医,贻误救治良机。郑律师这样形象地比喻困境企业“治病救人”过程——首先通过律师专业“诊断”,用正当法律框架保护,剥离或减免困境企业债务使企业“止血”;进而寻找战略投资者为企业“输血”;最后帮助企业恢复自身“造血”功能,以致脱胎换骨,恢复健康。
危困企业摆脱困境的市场化路径主要有重组、重整、清算等几种路径可供选择,其中清算是指宣告企业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由于企业的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需要快速变现,变现价款用于对债权人的清偿,故清算势必严重影响资产价值,进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清偿比例。一般而言,中小企业的普通债权人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势必血本无归,损失惨重。因此,就光伏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言,破产清算应当是我们极力避免的结果,应该力求通过重组或重整使企业获得重生。
应该具体分析每一家中国光伏企业所面临的主要困境,比较分析重组和重整两类制度的优劣,以便寻找出最适合企业病症的良药。
郑志斌说,尚德案之所以称为破产重整,而非一般意义上的重组,原因在于重组与重整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同于包括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的一般民事合同意义上的重组,重整属于司法程序的范畴,被称为“外科手术式”重组或法庭内重组。与重组相比,重整是在法院参与和监督下,调整债务人公司、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司法程序,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司法权干预相结合的产物。
对有拯救希望的光伏企业来说,其项目往往具备一定的市场前景,只要解决债务问题并注入启动资金,可以快速恢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目前实践中,由于重整解决债务问题较为彻底,即使最后需要重组,重组方对某一企业进行重组之前也往往倾向于先进行重整彻底解决被重组企业的历史负债问题,摆脱包袱,轻装前进。
重组和重整无疑都可以帮助一个危困公司起死回生,摆脱困境。但是重组与重整相比,在中小企业的个案中不具备比较优势:(1)危机下的中小企业风险巨大,重组方重组意愿不强;(2)从难度与成本上考量,重组与重整相比不占优势;(3)从挽救公司的紧迫性上考量,重组的弱势显而易见;(4)重组没有司法强制力保障,结果面临极大的不确定因素。
因此,郑志斌认为,根据我国光伏产业的现状,拯救光伏企业应以依法实施重整为突破口,重整是拯救光伏企业的最佳路径之一。
近年来,马际和郑志斌大力倡导和实践多元合作框架的危困企业应急救治联盟的理念,北大PE投资联盟困境企业救治基金委员会就是实践这一理念的核心平台。
马际说,困境投资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门槛较高的专业投资,一个好的“困境投资服务员”也不好当,既需要拥有实用的危困应急救治解决方案设计能力,又要掌握高超的危困企业应急救治方法,还需要杰出的人际协调沟通能力,同时重整更是一门展示丰富想象力的艺术。这个事业需要各种专业高手间的密切合作和彼此默契,没有一个人能同时具备这么多的优势,这是这个事业的做法,也是未来高端合作的国际化趋势。
马际
这就是多元合作框架的危困企业应急救治联盟建立的初衷。平台上各方面的专家都在专业做事,做专业的事,通过沟通和协调机制进行项目的资源调动、会商确诊、斡旋博弈、促成共识,最后制定现实、可行、可靠的综合解决方案,进行实施。
马际担纲的瑞盘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就是一个这样的“困境投资服务员”,其投资打造的中国首支专业困境企业救治基金正在扩军之中,充当为困境企业“输血”的关键角色。
马博士坦言,施救与否,还是要看是否有拯救价值、重整价值是否划得来。对于有些“病入膏肓”、产能落后的企业,“寿终正寝”或者“安乐死”也许更加“人道”,即其最终命运就是破产清算;但是对于那些被金融危机“误伤”的企业,即便“创伤严重”、“危在旦夕”,但拯救价值和重整价值较高,将坚定不移地大胆施救,绝不放过。困境企业重整解危纾困的目标,就是及时发现这样的企业,动员这样的企业进入重整,通过我们的专业服务,使他们获得重生。总之,使命感和责任感,行业操守和底线,加上市场经济手段和价值发现原理的结合,就是困境重整选择服务项目的基本原则。
马博士表示,不同于国内其他困境公司,通过政府无限资助的“中医疗法”挽救,政府可能被长期绑架,尚德破产重整属于通过市场或商业途径救治的“西医疗法”,政府只需对重整进行前期管理,若成功,后期则交给市场运作,摆脱长期羁绊。北大PE投资联盟困境企业救治基金委员会也在探索救治困境企业的“中西医结合”疗法。
虽然把破产重整比喻为“看病”很形象,但笔者仍存有顾虑和疑问:与普通自愿花钱治病的患者不同,既然是困境企业,资金本来就捉襟见肘,哪里还有钱“看病”?
马际说,作为意向救治的困境企业,开始并不需要其支付大额服务费,这的确不同于医院,如果没有足额医疗费,医院是不会让病人上手术台的。通常是,困境企业救治开始仅仅需要“挂号费”,在困境企业重整成功,减免了大量债务或引进了新投资人之后,再付服务费。而这个服务费数额与减免的巨大债务或引进的投资相比就微不足道的了。
国人的传统观念,视“重整”如“破产”,讳疾忌医,常常耽误了大事,最后悔之晚矣。马际说,企业重整相当于破产保护,在日本被称为企业“更生法”,我们要智慧地运用法律,达成企业的困境转机。当然,这可能会引发公平性的争议,当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就是由美国政府出面实施破产保护挽救了通用汽车,这引起了福特汽车公司的不满,认为通用公司破产保护破坏了公平竞争。但这没有用,因为制度就是这样制定的,没有绝对的公平,综合权衡轻重,有舍有得,以全局大局为重是基本原则。
DIP融资制度(debtor-in-possession financing)是指立法者在企业破产重整的过程中,通过引入新的投融资以使企业能够顺利完成重整为目的,而在法律上进行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主要是对DIP融资者的优惠性政策。
我国目前司法重整的配套制度尚不完善,鉴于DIP融资在重整程序中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巨大制度优势,马博士表示,光伏行业性的危机现状已经到了谷底,已得到中国最高层的严重关注,危机即为转机,我们愿意和中国光伏业界的朋友们一道,动员各界力量和资源,积极探索引入新型DIP金融手段和方式,包括租赁融资、企业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来推进企业重整投融资的发展,同时以课题研究的形式,呼吁和动员有关各方共同探索突破性的解决方案。
笔者阅读了由郑志斌与马际主编的专刊《秃鹫投资艺术》,他们把秃鹫这样一种带有神秘色彩鸟类的习性特质融合到投资领域,善于观察,敢于发现,着眼于危机公司,消化其不良资产,进行破产重整,化腐朽为神奇。期待他们能够以创新的理念,通过大胆的实践,帮助中国光伏企业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