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那些事

2013-09-12 10:20刘贞
高中生学习·高二版 2013年7期
关键词:家村班长图书馆

后来我想,我与我的大学,是一场最乏味的恋爱。不存在致命的吸引,其间起作用的无外是时间吧,徜徉其中,发现有一天你已经离不开它,不是那个喷泉,不是那个凉亭,不是食堂那个红脸膛的四川师傅,而是你舍不下你留在这里的时光,还有那个时光中年轻的你。

第一天

我是全宿舍最早去报到的,在那之前我没有独自生活的经验。在校门口和爸爸妈妈挥手作别,我是踌躇满志的。我故意不去看他们忧心忡忡的眼睛,后来听说妈在回程路上哭了一路,她跟爸爸说那么大一间宿舍,只有贞儿一个人住,不知道她会不会害怕呀。

我穿着新买的衣服,戴着新配的眼镜,面对一个新世界,决意做一个快乐的新生。跟他们挥手说拜拜,我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去学校周遭打探一遍,吃了一碗素面,买了一只红色的眼镜盒,傍晚时分回到宿舍,第二个舍友已经来报到了。我主动伸出手说,我叫刘贞,你好啊。晚上院系的老师和学生会的师姐们来宿舍看望新生,问我们有什么感想,我说学校真大,比我想象中还大。

现在想想,真是大。盛下了我最丰盛最美丽的四年,还不止呢,还有我渐渐沉静的今天。

班长

我们班长是小个子男生,脸色苍白,下巴尖俏,架大大的黑框眼镜,眼白比较多,看上去老是一副吃了一惊的样子。上课时他总坐在前排,手里面拿着不靠谱的闲书,比如上新闻采访课,他手里拿着《俾斯麦大传》;上法律基础课,他在看茨威格的小说。

他喜欢上古典文学课,古典文学老师姓李,从外形上看,就是大一号的班长,同比放大一点五倍即可。李老师上课很爱背诗,对着我们新闻广告系的学生他难免会觉得寂寞,好在没多久他就发现班长有一颗古典的心灵。老师在上面背一句,他马上能接出下一句,多生僻的诗都成。老师因此特别欣赏他,还送给他一本自己写的《唐诗美学》。一上课,他俩就一来一往的唱和半天,我们这帮不学无术的在下面大眼瞪小眼,倍感无聊。本来爱唐诗的班长跟我没什么交情,直到他爱上我们舍长。他来找我说心事,想让我帮他敲敲边鼓。他说,我不喜欢非常漂亮的女生,我也不喜欢非常聪明的女生,我就喜欢像她那么平凡普通没有压力的。这说辞都不能打动我更别提打动舍长了,他示爱失败,很颓唐,在古典文学课上也开始沉寂。我们班有些女孩心肠好,看不得他这么颓丧,拉着他去郊游,回程中他又爱上了最活泼的申蓓蓓。这次他很跃进,暑假提着点心去了申家拜见伯父母,阖家皆惊,申蓓蓓羞愤难当,以此为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后来他见了我们女生都不搭理,发愤图强在学生会谋前程。后来毕业去了报社,做体育记者。偶尔能看见他,小腹微凸,身边有个高挑的女孩。匆匆打个招呼,他说,都是年轻人嘛,咱们以后可以多联系联系,像组织部的口吻。后来听申蓓蓓说班长还常发短信给她,说他正在维多利亚港吹海风,问她在福建能不能糊口啊。

我觉得他就是不会表达。虽然他很爱说话,很会背诗。可他是我在大学里认识的人中,表达能力最差的一个。

图书馆

我上大学的时候不勤奋,我不太喜欢上课,因为不喜欢某些老师。我常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冬天我常逃课,赖在被窝里躲避查铺。那时候的我比现在更瘦,整个人平躺在被子里把头蒙起来,从外面基本看不出来。舍监老师拍拍我的床铺说,这孩子又没叠被子。等她们走了,我就爬起来去图书馆看书。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是个很有特色的建筑。图纸上看像是一个四瓣朝天的郁金香的花蕾。可是实际效果打了点折扣,就像一只举起的猪蹄。

我本来不喜欢待在图书馆看书的,把书借出来躺在上铺,边喝果珍边看多惬意。可是图书馆还书处有个很难缠的员工。这个田姓管理员几乎是那时候我们所有女生的梦魇。此人三十不到,面白无须,声音柔软,架金丝边眼镜,酷爱与人搭讪,尤其尊重女士。凡有面目可喜的女同学去还书他必定和颜悦色地问你中午吃了什么,对食堂有什么意见,喜不喜欢班主任老师,还有家乡有什么特产。后面等待的男生不耐烦,就开始嘘他,他也不生气,只是敲敲桌子说,同学,要注意保持安静。

我们也不反对聊天,可是他每次都翻来覆去这么几句话,你吃了什么啦,喜不喜欢班主任老师啦,家乡有什么特产啊,缺乏新意也没有诚意。后来我们都不乐意自己去还书了,基本都找与自己相熟的男同学代劳。

平心静气的想,一个男同志,不到三十岁,对着整架整架的旧书,时时刻刻要提醒别人保持安静,内心有点惶恐有点话痨的倾向,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

后来他结婚了,听学弟学妹们说,他现在话很少,像《大话西游》后半程的唐僧一样简洁。他应该找到交流的对象了,所以心里不再寂寞了吧。

这个人,我觉得是我大学里见过的最寂寞的人。

杜猫

我最喜欢的女性朋友都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她们纯真、明朗、精神上线条简洁。她们都不扭捏,都对爱情有坚定的信仰。可是她们几乎没有一个拥有简单明了的爱情。这是成年之后非常困扰我的一件事,我不止一次地问,她们这样的人,何以不能幸福?

她们之中,杜猫和我最早相熟。他们都说我们俩很像,她和我个子差不多,我瘦一点她胖一点,我一直戴大框眼镜,她很臭美,很早就戴着博士伦隐形眼镜。我俩都看很冷门的书,说很考究的话,但是我知道,她跟我不同的。她像一只猫,有猫的韧性;我像一只鸟,有鸟的惰性。

别人看我们是一双镯子一对桨,可是我们注定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杜猫的性格中有种刚性,质地坚硬,是我所不具备的。比如说她示爱被拒,但是痛哭流涕的那个却是对方。我不行。我有个犹疑而谨慎的灵魂,我会把心事收得很紧直至闷死为止,内心极动荡表面极安详。当所有人都说我是个很自在不羁的人,我觉得她比任何人都了解我的迷惘、我的羞涩。那一年我似是而非地恋爱,接着货真价实地失恋,她陪着我坐车从城东到城西,自城南到城北。漫无目的,见公交车就上,然后在终点站的马路上,陪着我发呆。晚上,我在她的宿舍借宿,我整晚抱着她的一只胳膊,如同一只脆弱的考拉。

后来毕业了,她去了南方。出乎意料没有从事艺术类的工作,在一家私企做了人事管理者。我留校考研,她颇不以为然,觉得我太守成,但是并不意外,他们都说没想到刘贞的选择很传统嘛,她跟别人说刘贞几时不传统了。我想她还是比别人了解我,知道我对未知的恐慌。

后来联系少了,前阵子接到她的电话我很高兴,她说我现在是一名基督徒,内心平安喜乐。

我想虽然我们曾经那么接近,我们仍然不是同类。就像蓬和麻,就像韭菜和小麦,我想我会一直喜欢她,像喜欢那种我过不了的生活,我所拒绝的道路。

戏剧节

我所在的系当时叫做文学艺术传播学院,学院每年都会搞很多的文化活动。其中有一项历史悠久远近闻名,就是黑美人艺术节。文化节以戏剧为主,鼓励学生自己编自己演,每届评选最佳男女主角,诞生明星若干。演出当天,一票难求。

大二那年,我写了剧本,参与演出,在学校网罗一批人马,天天以排戏为名聚在一起,聊天、散步、喝啤酒、晒太阳、发呆、看通宵电影。那一年的戏剧节因为礼堂的改建而不断延期,排练的时间持续了两个月。后来夏天来了,花都开了,鸟都叫了,这集体中有的人和有的人之间就发生了一些事,有的故事秋天就结束了,有的人和有的人的故事还在继续,比如两个当时看来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现在已经结婚好几年了。

演出结束后,我觉得我快虚脱了,像蜕了一层皮,感觉很荒谬,那一段时间好像是借来的,那一段时光中的人,也像是被催眠的。戏演完了,失去了共同目标,小集体自然就散了,那年夏天快结束时,我把头发盘在脑后,穿一件深蓝色的背心裙,有人说跟宋美龄似的,老气横秋。那时候最流行的歌是任贤齐的《心太软》,我身边每个人都怀着一段心事,每个人都觉得这歌是唱给自己的。那阵子很多对恋人分手,我数了一下,有十三对。整个八月,焦黑一片。我二十岁的夏天,是相当不快乐的。

后来我写了《左岸右手边》,在十年之后。

边家村

我们学校坐落在城墙边,毗邻边家村。我的同学山新毕业之后还曾经在那儿租住过一年,她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深情讴歌过这地方,那篇文章深得我心,名字就叫《边家村是个好地方》。边家村有很多样子很旧的楼,有食客盈门的饭馆食肆,价钱公道的服装店,货色齐全的精品屋。走在边家村,触目皆是漂亮的女生和懒散的男生,很多写诗的年青人、画画的中年人也常常出没于此。这地方不势利,没有高楼大厦挤兑你,在边家村,你会很容易遗忘自己的穷,原谅你自己的潦倒。

我喜欢这儿浓浓的市井味儿,热腾腾的温存,一种生活的气质。在边家村消磨一个愉快的周末,兜里揣二十块钱就足够了。可以看一场电影,喝一杯可乐,买一份《南方周末》,然后在地摊上买一盘打口带。如果还有余钱,可以吃一碗龙须面,买一双漂亮的棉袜子。我深切怀念那一年,尤其是那一年的物价。

上大学时,托学校食堂的福,常常会觉得很饿。边家村好吃的很多,已经消失的两两饺子,还在营业的东北熏肉大饼,我尤其爱工人文化宫旁边的那一家烤鱿鱼,走在边家村的艳阳下,曾经,幸福那么触手可得。

现在我也常常去边家村买影碟,吃熏肉大饼。尽管学校已经迁到了郊区的大学城,可是我总觉得没有哪个地方适合我的大学,除了边家村。热闹、温存、丰富。

(转载自《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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