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浙江省能源局电力与新能源处
要在“四个深化”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切实推进浙江电力与新能源发展,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发电侧电力保障工作。一是加快省内电源建设,扩大装机规模。年底前,确保华润苍南电厂首台100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华电半山9号机、华电下沙2台机组、衢州普星2台机组、琥珀安吉1台机组、大唐江滨2号机组和浙能长兴2号机组等9台机组在迎峰度冬前全面建成投产。二是加快省外输浙通道建设,积极引进外来电力,加强外供电的组织工作。加快推进在建特高压电网建设,确保10月前建成皖电东送特高压及其配套500千伏送出线路,明年4月前实现溪洛渡至浙江特高压线路单级投运,均较原计划提前2月投产。
深化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以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做好国家发改委下放核准权限的衔接工作,研究提出浙江省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意见,重点推进电网、光伏发电、分布式天然气发电等领域的核准权限下放。在下放权限的同时,研究出台加强宏观管理有关举措,加紧编制核准管理办法,加强500千伏电网项目与燃煤背压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工作,加强对基层核准工作的指导。继续深入抓好国批项目争取工作。积极沟通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支持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
深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自去年成功召开全省重大电力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制定“十二五”重大电力项目实施计划以来,浙江电力项目建设出现小高峰。苍南电厂、台州第二电厂、六横电厂、长兴电厂等4个大型燃煤电厂扎堆建设。在建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稳步推进,方家山核电、三门核电建设进入投资高峰期,电网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大。全省1-7月合计完成电力投资240亿元。为推进各重大项目建设,深入落实电源建设服务联系机制,密切跟踪电源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展,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按照“十二五”重大电力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继续以大型火电、天然气抢建和特高压为重点,深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六横、台二、长兴三个煤电项目按计划推进,舟山电厂、温州电厂及时开工建设,督促华电江东、华东龙游等天然气抢建项目加快建设。年底前,全省将再新增电力装机250万千瓦以上,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线路1600公里、变电容量1650万千瓦。
深化清洁能源发展推进工作。上半年,浙江清洁能源发展进一步加快。全省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正加快推进脱硝改造,上半年共有17台机组开展脱硝改造。启动了两批23台机组的综合升级改造工作,总投资达到14.85亿元,预期总节能量可达33.76万吨标煤。核电发展稳步推进,适时启动三门核电二期的项目核准工作。推进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工作,向国家能源局上报7个可再生能源电源项目、5个电网项目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申请。光伏发电整体推进速度在全国领先,2011年及以前金太阳示范项目已基本建成投运,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80%以上完成建设。下半年,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龙头,带动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据国家发改委《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抓紧出台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办法,衔接国家能源局建立年度建设规模指导制度,改项目核准制为备案制,下放备案权限,监督电网企业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计量与结算工作,推进浙江光伏发电跨越式发展。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重点,与省财政厅共同做好2013年省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实施工作,有效促进浙江光伏产业和应用行业发展。认真组织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