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俞莹
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化进程中受到较大冲击。应当在新型城市化进程中更加关注传统文化的科学保护和有效利用,努力实现传统文化保护与城镇发展的良性互动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全国城市化的领跑者,浙江于1998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城市化战略,并于2006年率先实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全省推进新型城市化取得实质性进展。2012年,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3.2%,比2002年提高21.2个百分点,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但是,浙江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也在城市化进程中受到较大冲击。浙江应当在新型城市化进程中更加关注传统文化的科学保护和有效利用,努力实现传统文化保护与城镇发展的良性互动。
正确认识传统文化与城镇的共生关系。传统文化具有显著的地域性。所谓“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从传统文化的物质形态看,浙江作为中国古代文明的发详地之一,全省拥有的18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3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数以千计的历史文物古迹本身就是特定地域的历史遗存,蕴含着浙江独特的文化特征和地域风情。从传统文化的非物质形态看,浙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产水平和生活习俗等,造就了浙江独有的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吴越文化以及丰富多彩的地方文化。城镇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城镇的发展原因、发展动力及其功能、结构、地位等都有明显的差别,但却一直延续着浙江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文化轨迹。浙江的城镇空间经过时间的洗礼,已与一代代人的生活相互影响,并与当地独特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形成相当契合的关系,从物质实体到精神实体都深深烙上了城镇特有的文化印记。
避免粗放式城市化破坏传统文化。在城市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人口、产业的迅速集聚使传统文化保护面临极大的冲击。一方面,土地城市化破坏历史文化遗存。部分地方“圈地运动”和“造城运动”愈演愈烈,往往以“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等名义肆意摧毁历史文化古城、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和古村落,并打着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结构主义”等旗帜大搞新城建设,不仅使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也导致城镇面貌千篇一律。另一方面,人口城市化打破传统文化生态。城市化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和转化的过程,而部分地方在狂飙突进的粗放式城市化过程中,并没有留下消化农村地区原有传统文化、并进行自我调节的时间,极大地破坏了当地原有的文化生态结构,使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迅速流失、直至消亡。浙江在新型城市化进程中,要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避免城镇建设陷入“特色危机”和“过度现代化危机”。
正确树立保护观念,尊重城镇传统文化。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政府和民众往往急于改变物质生活条件,而忽视传统文化保护;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追溯传统、还原历史将成为民众共同的精神追求。要着眼于尊重历史、实现代际公平,真实、完整地保护文化遗产,不仅真实地保护文化遗产本体,还要尽可能完整地保护文化遗产所在环境和生态系统;要在城镇建设中坚持保护为先,并将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体现到城镇建设、发展的各层面。在实践过程中,浙江不少城镇因地制宜,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如西塘镇坚持“修旧如初,以存其真”,使西塘古镇独有的传统风貌特色得以原汁原味地保存,并通过对西塘田歌、七老爷庙会、踏白船、剪纸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展示,原真性地保存了西塘人的生活脉络,被誉为“活着的千年古镇”;而余杭区的良渚镇和瓶窑镇为有效减少人类活动对遗址保护的不利影响,对良渚遗址核心区的建筑物进行征迁和拆除,并全面开展环境整治,为下一步的考古发掘和“申遗”工作奠定基础,地方传统文化在城镇建设中得到了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
科学制定空间规划,彰显城镇文化特色。城镇是推进新型城市化、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从空间上看,城市化的过程是一个空间结构优化和升级的过程。要以高质量的城镇规划为引领,在规划中彰显地域历史文化内涵,注重维护城镇原有的路网格局和街巷肌理,注重在建筑风貌中延续城镇的历史文脉;要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旧城保护和新城建设的关系,并推动传统历史文化要素向城镇新区延伸,打造统一、和谐的区域文化主题;要在城镇规划过程中高度关注区域乡村文化对城镇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吸收优秀的乡村传统文化并在城镇建设中予以体现。如塘栖镇作为京杭运河上的一颗闪亮的明珠,于2007年启动运河(余杭段)综保工程,对塘栖古镇中心区5.87平方公里和运河(余杭段)两岸历史建筑进行综合整治和修缮,重现塘栖“五街”的往日盛景,繁荣运河水乡文化;同时围绕打造“运河名镇”,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产业、名人等资源建设塘栖新城和旅游综合体,成为浙江小城市培育试点中开展传统文化保护的样板。
合理利用文化资源,推动城镇产业提升。传统文化作为一个地方最具独特性、差异性和吸引力的资源,在城镇培育特色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传统文化驱动城市产业发展也成为城镇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要深入挖掘城镇文化内涵,并渗透到城镇形象、居民生活、企业文化等各领域,塑造城镇文化品牌;适度开展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整合区域自然山水、乡村风情等特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并将“非遗”的制作工艺、设计理念、产品创意等融入现代制造业领域,推进“非遗”的产业化发展;加快富有创意的文化衍生产品开发,形成富有地方文化韵味的特色商品体系。如龙泉市高举龙泉青瓷和龙泉宝剑两面“非遗”大旗,确立“剑瓷兴,则龙泉兴”的理念,努力打造世界级龙泉青瓷、宝剑设计创意、体验、会展、交流中心,并力争成为世界级日用青瓷、艺术青瓷、高科技青瓷的制造基地和高端宝剑艺术品、体育健身器材、高档实用刀具生产基地;同时整合青瓷、宝剑、生态、茶叶、香菇、灵芝等富有魅力的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相伴相生,推动产业提升发展。
大力传承传统文化,提升城镇居民素质。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是利国利民的事业,不仅要实现传统文化保护与城镇的互促发展,还要将传统文化保护的成果惠及广大民众。在城镇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并利用博物馆、纪念馆的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及各类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传统文化知识的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依托当地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机构,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学校教材、宣传手册等材料,营造全社会关心、热爱、保护传统文化的氛围。如德清县作为唐代诗人孟郊的故里,大力传承游子文化,弘扬“爱母亲、爱家乡、爱祖国”的社会美德;德清县不仅在全国首创公民道德教育馆和农村“和美乡风馆”,还设立“孝敬母亲奖”、“志国拥军奖”、“天荣环保奖”等“草根奖”,评选、表彰民间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成为全国闻名的“道德高地”,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道德文化和思想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