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首都贫困带”与“环首都城市带”:“三Q+三C”模式的区域发展对策分析*

2013-09-05 07:23孟祥林
区域经济评论 2013年4期
关键词:腹地行政区划京津

孟祥林

一、“环首都贫困带”问题的提出

“环首都贫困带”这个概念的官方表述最早出现于2005年,当时的表述是“环京津贫困带”。由于多种原因,在京津与河北省接壤的地方出现了人口相对集中的贫困带,就像一个“破围脖”裹在了北京的外围,当时认为京津周边有24个县在贫困带范围内,这24个县为张家口(13个县)和承德(8个县)所辖各县以及保定辖区内的易县、涞水和涞源3个县(如图1),涉及贫困人口184万人,占河北省总贫困人口的36%。在城市化进程中,以大都市为中心形成都市圈,让更大范围的腹地享受城市发展的成果,应该的城市化的应有之意。在世界城市化进程中,依托大城市形成都市圈的经典例证不在少数。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紧邻首都形成这样一个巨大的贫困圈,让很多区域经学家感到不解。大都市的发展应该让都市周边地区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大都市应该带动更大范围迅速发展。但是首都城市发展的结果是,在首都周围形成一个巨大的“壕沟”,将发达的都市与周围腹地截然分割开来。

二、环首都地区与首都之间的依存状态

(一)“贫困带”的生态牺牲

张家口、承德地区为了防风固沙、优化首都环境,砍掉了很多能够提升区域经济发展但可能会对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的工业项目,并且既有的企业也不断压缩规模,这使得张承地区的经济增长动因被严重削弱。张承地区将首都紧紧包裹起来,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成为该区域的重要责任。在远离首都的地方,很多项目可以上马,但是在环首都区域内同样的项目不能运营,同样的资源只能长眠地下。环北京地区缺乏让区域内经济得到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点。

(二)京津冀一体化没有实质进展

“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环渤海战略”中提出的,但是由于首都、北京、天津、河北等四方面的关系很不容易在放在同一个平台上讨论,四个方面由于地位不对等,所以“京津冀城市一体化”问题就变得很复杂。“贫困的腹地”不能与“富裕的都市”进行平等对话,这使得“京津冀一体化”长期处于理论探索阶段。

(三)“贫困带”无偿补给都市资源

“贫困带”长期内对都市无偿补给资源,也是导致“贫困带”更加贫困的重要原因。1949年1月北平市人民政府成立,起初北京管辖区域较小,随后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渐将原属河北省管辖范围内的诸多区域划归北京市管辖,包括:1956年2月将河北省昌平县划归北京市,1957年9月将河北省大兴县划归北京市。1958年3月将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五个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管辖。10月将河北省所属怀柔、密云、平谷、延庆四县划归北京市管辖。在行政归属的不断变更中,北京市的辖区不断扩大。这些划归北京市管辖的区域原本与“贫困带”中的其他县区并无差别。首都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腹地内的资源供给,但在资源的供与需之间并没有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科学计算。

三、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边缘”与“中心”间的关系

(一)传统的城市发展模式

传统的城市发展理论中,对城市发展模式的描画模型主要有同心圆模式、扇形模式和多核心模式。不同模式下城市的发展状态虽然有差别,但基本上都有一个思想:从中心到边缘。这是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则,城市首先成长于区域内的某个一点,然后逐渐成长壮大,起初以吸收作用为主,后期则以辐射作用为主。在城市发挥辐射作用的阶段,城市的辐射力从中心向外围逐渐减弱。在某些区域内这种减弱的过程是均匀的,在另外一些区域会因为各种扰动因素出现不均匀减弱。城市发展的初期往往只有一个核心,随着城市的成长逐渐会形成多个核心,而且城市的外形会呈现不对称发展。地形、交通线、河流以及经济因素的扰动等都会影响城市发展呈现不规则形状。

表1 城市功能分区与空间扩展方式比较

(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吸收和辐射

1.以吸收为主的城市发展阶段

城市从产生到发展需要经历吸收和辐射两个阶段,在吸收阶段,通过聚集腹地资源使得自身不断成长,这时候城市与腹地的经济状态差别明显。中心城市由于具有强大的吸收能力而对腹地资源形成袭夺,伴随着城市规模增长,在城市周边就会出现一个相对“贫困”的环形地带,环形带的“贫困”程度与来自城市的影响强度有关系,城市对环形带的影响程度越大,环形带内的资源被城市袭夺得越多,城市与环形带之间的差别就会越大。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城市发展的初期阶段是以资源不均匀聚集为前提的,资源在城市内部聚集可以享受到规模经济效应,资源的获利机会和获利空间相对较大,资源会主动或者被动地聚集到中心城市。城市从腹地聚集的资源越多,城市的发展速度就会越快,城市的规模也就会越大。在城市发展的吸收阶段,城市对腹地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城市是腹地的经济增长点。非农产业主要集中在城市,由于这时候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农业中析出劳动力从事非产业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所以城市的扩展速度也相对较慢。在城市处于吸收阶段的早期,城市内部几乎没有功能分化,城市的中心与边缘地区也没有太大的差异。随着城市规模逐渐增长,城市的功能越来越完善,城市内部的功能也开始分化。城市内部开始出现了不同的功能分区,而且城市的边缘与中心的发展状态开始出现差别。如图2,表示了处于吸收发展阶段的城市,在城市发展的初期、中期和晚期的地租线情况。由于城市发展的早期阶段,城市内部没有明显分化,城市中心与边缘在地租水平上也没有太大差别,所以地租线接近水平状态。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承担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对腹地资源的聚集功能也逐渐加强,城市中心地区的地租水平较边缘有明显增长。所以城市发展中期的地租线,接近城市中心地方的部分向上翘起,要素为了获得聚集效应,更倾向于向城市中心聚集,城市中心与边缘地区开始出现功能分化。这时候城市处于发展中期阶段。随着城市进一步发展,资源向城市中心地区聚集的程度进一步加强,城市中心地区的地租水平进一步上升。城市中心地区与外围地区的发展状态进一步分化。由腹地向城市聚集的资源,会根据自身的地租承受能力,在城市中心与城市边缘的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布局,从而在地租水平与收益水平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

2.以分化为主的城市发展阶段

随着城市进一步发展,城市内部开始出现功能分化。从中心到边缘的地租线也开始出现“跳跃”或者“断裂”,如图3将整个城区划分为了四个区域,从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的地租线不再像图2中的地租线那样平滑,地租线从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虽然整体上表现出下降情况,但除了图中的第一区域和第四区域的地租线呈现均匀下降外,第二区域和第三区域的地租线出现了不规则变化情况。这样的地租线状态,说明城市出现了不均匀发展状态。图中的第二区域代表了一个次级商业中心。这个次级商业中心对周围的资源形成了第二次吸收,第二区域中这段折线的最高点表示次级商业中心的核心区域,次级商业中心的地租线同样符合地租递减原则。随着城市发展,这样的次级商业中心数量会进一步增多,在城市的不同区域就会形成对个商业中心,这些商业中心从而会成为城市发展的新的增长点。这些新的商业中心对老城区的职能不断分化,让城市的增长速度更快,这时候的城市处于“多核心”发展状态。图中的第三区域表示未被商业化的区域,地租线是一条水平的直线,地租水平很低。这种情况是由于城市发展过快引起的。由于城市发展很快,使得城市腹地出现不均匀城市化,有些没有得以深度开发的农村区域被卷进建成区。在接近城市边缘的区域出现了城市建成区与农村景观交织出现的问题。在以城市景观为主导的城市区域内部出现了斑块状分布的非建成区。但是这些区域在城市化进程中很快就会被商业化,地租线从而也会被抬高,在城市化进程中承袭来自城市中心地区的力量,使得城市区域不断扩展,推动着城市边缘区不断向外延伸。

3.以辐射为主的城市发展阶段

城市发展的吸收阶段,由于不断吸纳周边资源,城市规模逐渐扩张。但是这样城市发展模式,会使得城市与腹地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在城市的外围出现一个环状的“贫困带”。但是随着城市规模逐渐增大,城市职能开始向外分解,城市由于内生成长力超过了外生成长力,城市的辐射作用开始大于吸收作用。在城市发展的辐射阶段,城市的扩展机制与城市发展的吸收阶段有很大不同,辐射阶段主要是城市品质提升,城市与腹地处于共同发展状态,吸收阶段主要是城市数量扩张,城市对腹地资源进行袭夺,二者出现不对称发展。在以辐射为主的城市发展阶段,城市扩张的基础是以功能完善为目的的,在距离核心城市一定范围内开始形成副城市中心,副城市中心与城市中心在功能上互补、在空间上互动,主城市周围曾经出现的环状贫困带,也由于城市的辐射功能增强而逐渐消失。主城市中心与副城市中心在高水平互动基础上不断拉动更大腹地发展。如图4,对比了城市发展的吸收阶段与辐射阶段,图中的箭头表示了城市中心对腹地的作用方向。图4-1说明了城市发展的吸收阶段,在城市中心外围出现了一个环状贫困带的情形。图4-2说明了城市发展的辐射阶段,在城市中心外围出现了副中心的情形,这些副中心分别承担着从城市中心分化出来的职能,城市中心的职能由于向腹地分解,导致腹地迅速城市化。城市中心的功能越强大,副中心的数量就会越多。与吸收阶段在城市中心外围形成一个“环状贫困带”的情形不同,在辐射阶段,城市中心的外围形成了副中心城市带,这些副中心城市与城市中心形成了互补发展格局。受城市中心影响的整个腹地都逐渐被裹进城市化进程中。这时候的城市化不再单纯是城市本身的发展,而是城市中心与腹地共同发展,“腹地城市化”替代了“城区城市化”。以上分析表明,“环状贫困带”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在度过了吸收大于辐射阶段后,城市中心就会带动整个区域的城市化进程,现将吸收阶段与辐射阶段的城市发展状况对比如表2。

四、“环首都贫困带”导致的问题分析

(一)河北省城市体系建设被“空心化”

“环首都贫困带”会造成首都与环首都地区在发展状况上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发展格局会为京津冀之间的区域合作造成障碍。在历史上京津冀地区原本属于同一行政单元,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不能分开。只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天津、北京被划为直辖市而从该区域中独立出来,这种行政区划层面的独立,使得河北省从区划的形状上看变成了一个攥紧的空心的拳头,本来应该作为行政区划核心位置的京津,由于行政区划上的独立,而与河北省在发展中出现了区域观念。但是从区域经济理论层面看,任何一个区域都应该具有一个发展中心,这个中心一般与空间上的区位中心相一致。但是河北省由于在空间上呈现一个空心拳头状,所以空间上的区位中心被挖掉,这对于河北省从总体上进行城市发展空间布局,会形成负面影响。如图5所示,如果京津冀进行城市一体化发展,北京和天津在河北省城市体系建构的过程中就可以发挥“双核”作用,依托这个“双核”,可以向北、向南分别逐层发展城市带。如图5所示,向北可以逐渐发展起唐山城市带、承德—秦皇岛城市带,向南可以发展保定—沧州城市带、石家庄—衡水城市带、邢台—邯郸城市带等,这些城市以京津为核心向南北两个方向逐渐扩展,按照到京津距离的远近不断承接京津对周围地区的辐射。在整个京津冀区域内可以一盘棋规划。但是由于目前京津冀分数三个行政区划,京津的经济辐射以行政区划为界限被拦截,首都区划内的区域受到来自首都这个大都市的辐射力较高,而越过行政区划界限后这种经济辐射陡然降低,于是首都对周边的辐射就会以行政区划为界限形成一个辐射环,行政区划对首都的经济辐射力进行了过滤,过滤之后的辐射力迅速降低。天津对周边的影响机制与首都相似。虽然京津冀在地域上紧密联系,但城市化进程中城市之间并非浑然一体,不能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形成以京津为核心的“双核+双子”的城市群建设格局。城市发展中的这个问题不解决,“环首都贫困带”问题就会长期存在下去。环京津地区始终不能形成地理意义上的区位中心,图5的城市体系也就不能建成。

表2 城市发展的吸收与辐射阶段对比

(二)大都市与区域内中小城市发展不均衡

在环首都贫困带问题存在的情况下,大都市过度膨胀,而且与腹地内的中小城市缺乏互补,在整个区域内形成“一枝独秀”的局面。由于行政区划约束,在首都行政区域内没有中等级别的城市,城市体系是由大城市及其属下的小城市构成的,中等城市的缺失使得大城市的功能不能很好地向腹地内的其他城市分解。根据城市发展的位序理论,合理的城市体系必须由不同规模的城市构成,在这个城市体系中,处于不同位序的城市履行不同的职能,彼此之间功能互补,在整个区域内形成错落有致的发展格局。某城市在城市体系中位序越高,该城市在区域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就越重要。处于不同位序的城市在区域发展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这样的城市体系在空间上就会浑然一体,在功能上就会互补,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通过产业链的联系能够进行整合和协同。环首都地区,首都外围存在保定、唐山、承德、张家口等几个中等城市,但这几个城市都不在首都行政区划范围内,首都与这些中等城市没有形成实质性的功能分割。虽然自首都向外辐射的交通系统在不断完善,但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致使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在沟通过程中存在体制障碍。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首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是:吸收作用大于辐射作用,并且辐射作用也主要局限在行政区域内。在这种发展机制下,在环首都的河北省区域与首都之间就出现了一个“壕沟”。“壕沟”中的中小城市,由于长期实行服务京津的发展思路,缺乏自身的经济增长点,在大都市的吸收作用大于辐射作用的情况下,“壕沟”中的中小城市进一步被釜底抽薪。“差异化”而不是“一体化”的城市发展格局,使得首都周边地区与首都形成了巨大反差。

五、环首都区域的城市一体化发展对策分析

(一)构建“三Q+三C”模式的环京城市群

1.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区域间实现对接

生态补偿机制即让生态补偿的受益者为这种生态环境的提供者支付相应费用,通过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享受生态资源过程中的搭便车问题。如果首都与环首都地区在城市发展中仍然严格执行行政区划制度,就需要以地域为界严格进行生态资源的产权界定。根据科斯定理,当产权界定方式的差异会对经济效率进而社会福利产生不同的影响时,政府应该将权利界定给能够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的一方。按照这样的原则,“环首都贫困带”生态资源的产权应该界定给资源生产的上游即“贫困带”地区,这样就能够在生态资源的供给与生产双方面形成较完善的交易过程,生态补偿链可以将“富裕的都市”与“贫困的腹地”之间连接起来。

2.突破“硬区划”构建“软区划”推动产业发展

通过制度创新在“环”与“核”之间构建产业链,才能够让二者进行一体化发展,建设跨区域的互补性产业链,可以使得区域之间在产品创造和利益共享之间实现对称。在“环首都贫困带”与北京之间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首都是“核”,“贫困带”是“环”,“核”从“环”中受益,就需要更加主动地构建产业链。在目前行政区划前提下,通过“软驱划”方式在区域内营造经济发展环境。通过在区域内建立产业联系,构建更长的产业链和更大规模的产业群,使得首都与“环首都区域”实现共生互动,生态环境质量在不断进步的同时“环首都贫困带”也得以脱贫。

3.构建“三Q+三C”模式的环首都城市群

经济高度发达的大都市周围存在一个“贫困带”,这与世界城市化进程规律存在较大差距。在环首都区域逐渐构建“环首都城市带”,才能够将首都周围的“破围脖”变成“金项链”。图6中分别用

等三种阴影表示环首都贫困带、首都地区以及首都周边非贫困县。由于长期中首都与环首都地区非对称发展出现了“环首都贫困带”,所以需要对环首都地区进行分片发展、分步规划,将首都周边的非首都行政辖区内的区域与首都城市发展进行整合。笔者认为可以按照“三城市群+三城市带”即“三Q+三C”的方式进行“京津冀城市一体化”设计。“三城市带”即由首都主城区向外逐渐构建第一城市带、第二城市带和第三城市带,“三城市群”即京东城市群、京南城市群和京西城市群。“环首都贫困带”这个壕沟很不容易填平,但这是建设“大北京”的需要,虽然北京对腹地的影响在扩大,但并没有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只有突破行政区划阈限在更大范围内接受首都的辐射,并且通过“点—线—片—团—面”的方式将北京的影响力逐渐渗透到更广的区域。环北京三个城市团,“京东城市团”以“唐山—承德”为核心,“京南城市团”以“保定”为中心,“京西城市团”以“张家口—崇礼—赤诚”为中心,城市团的建设就是要为建设“三级城市带”做准备。“环首都城市带”需要按照如下的层次结构由内向外逐步发展:①核心圈层即首都的八个城区,这是首都的主城区,也是对更大腹地进行经济衍射的基础;②第一城市带(一带)即环绕八个城区的十个郊区县,目前都有高速公路与核心圈连接;③第二城市带(二带)即由易县、定兴、涿鹿、赤诚、丰宁、滦平、兴隆、隆化构成的“C”型环,这个环囊括了“环首都贫困带”的1/3,需要通过行政力量将首都更多的资源布局在这些区域,除“C”环的南端依托保定发展、东端依托唐山发展、西端需要沿“张北—崇礼—赤诚—延庆”一线逐步打造核心城市,以便能够很好地将首都的能量承接到张家口。第二城市带的“C”具有将“一带”的能量承接到“三带”的重要作用,“二带”的建设需要打破传统的区划概念,所以“二带”实际上就是授予与河北省的磨合带。④第三城市带(三带)即由大部分“环首都贫困带”组成的城市带。“涞源—阳原—怀安—万全—张北—固安—隆化—平泉—宽城”一线成为第三个“C”环的重要部分,在第三“C”环之外还有尚义、康宝和围场,只要第三“C”发展足够充分,这些距离首都较远的区域就能够感受到城市群的辐射。

“三Q+三C”模式的环首都城市群的建设,可以打破河北北京之间的行政区划束缚,也能够将空间相对狭小进而显得相对拥挤的首都的城市影响力铺展到更大的空间。该模式下不同行政区划内的县级城市不仅可以依托本地资源充分发展,而且能够很好地承接来自高一级城市对自己的辐射,城市影响力沿着“一带”(“一C”)→“二带”(“二C”)→“三带”(“三C”)的方向有强到弱逐渐递减,“核心圈”是为“三C环”提供动力的“心脏”,“核心圈”依托大都市的优势具有强大的聚合力量,这种城市发展势能从中心向边缘不断扩展,“大北京”的概念由此可以超越行政区划的地理区域,按照邻近原则和分工原则,将腹地内的县级行政中心发展成为分担首都经济职能的节点。“核心圈”按照“大北京”的城市群建构思路,对腹地内的小城市进行发展排序,在构建“三C”的同时构建“三Q”,在集中用力重点发展的同时还要保障“大北京”均匀发展,“大北京”在这种发展模式下就能够牵动京南、京东、京西等的发展,大的城市体系之下有由副城市中心构成的“子城市群”,“大北京”于是可以全方向发展,“大北京”在空间上就像一个铁饼,中间厚边缘薄,只要中心地区足够厚,边缘地区就不会很薄。随着首都职能不断向周边分摊,“环首都贫困带”不再贫困,该区域会由于有效分担首都职能而融入首都经济圈,随着不同城市职能互补程度不断得到强化,每个城市(团)都会成为“三C”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京东群”与“京西群”之间以及“京西群”与“京南群”之间会有逐渐发展新兴城市群,这样就会以“二C”为主线,环首都形成密集城市带,再加上“二C”东南方向上的廊坊和天津,“二C”就会在首都周围形成闭环,“大北京”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得以形成,首都的充分发展带来了更大区域的共同发展,首都周围的“破围脖”就变成了“金项链”。

(二)构建“软区划”实现区域内城市发展对接

“软区划”是相对于“硬区划”而言的。“硬区划”是常规思路下的行政区划,这是以空间上的物理界限划分的行政区划。“软区划”则是突破现有“硬区划”,在不同区划范围内形成产业协同、文化融合、资源共享、城市整合的思路,在不改变现有行政区划的前提下,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构建共同的中心,核心城市对腹地的辐射作用要突破“硬区划”限制,在整个京津冀区域内实现资源共享。

1.构建“软区划”实现区域间平等“对话”

既然“软区划”是在不改变现有“硬区划”基础上做出的选择,就需要打破资源布局过程中的“硬区划束缚”,在环京津地区内均衡布局文化、金融等资源,让首都的辐射作用越过“硬区划”,在环首都的河北省区域内的中等城市进行职能分解,缓解北京的城市发展压力,使得“壕沟”内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通过乘数效应带动腹地经济发展,腹地内的中等城市进一步牵动小城市发展,于是在环京津地区内各个不同层级的城市间形成互补发展格局。“软区划”实质上就是在“硬区划”基础上实现不同行政区划之间的合作,让经济发展的触角超越既有行政区划的限制,通过扩大视野让辐射力到达更远的地方,让大都市在更广泛的区域内创设均等的制度规范,不同行政区划在发展过程中要进行平等“对话”。

2.“软区划”思路下的“C环”模糊设计

根据前文,京津应该成为京津冀城市体系的“双核”核心。京津与河北省应该融合发展,京津冀应该突破现有行政区划,建设一体化的城市体系。依托前文提及的“三Q+三C”的城市体系发展格局,让城市之间的关系超越行政区划的束缚。城市体系的构建应该以近邻原则和功能原则为前提,以京津这个双核带动保定、唐山、张家口、承德等中等城市的发展,将京津的诸多职能向外分解,将这些城市逐步发展为京津周围的专业化城市。如图7,图中具有箭头的C环表示了河北省与首都之间的行政区划界限,图中用“C”型环线表示了需要模糊发展的各个县级行政单元,要首先在这些靠近区划界限的县级行政单元间进行模糊发展。环线上的箭头指向河北省,表示“C”状环线以外的河北省区域可以接受来自首都的跨区划经济辐射,环线上的曲线表示“C环”附近的县级行政单位互补发展,双方之间的经济合作是建立在突破行政区划基础之上的。将首都的辐射首先渗透到小C环然后过渡到大C环,“环首都贫困带”于是就逐渐与首都的发展融合在了一起,大C环内逐渐建立自己的经济增长点。

3.变“服务京津”为“对接京津”

在“服务京津”思路下,环首都区域是以消费为主的发展方式,即在“环内”创业挣得收入后到“环外”消费,这种消费拉动型的发展方式使得环首都区域,起初没有形成经济增长点。在“服务京津”的发展思路下,环京津地区的长期发展动因被弱化了。这种发展模式需要尽快转变过来,由“服务京津”改变为“对接京津”。从而可以将目前布局在京津的相对拥挤的生产力分解到环京津地区,逐渐发展成为环京津地区的经济增长点,让京津与环京津地区具有更多的“共同语言”。首都要有计划地将城市职能分解到环京津地区,在环首都地区逐渐发展与首都功能对接的专业化城市,这不但能够扩大首都的城市发展空间,而且使环首都的更大地区得以拉动,首都与环首都地区从而可以形成共同发展格局。环首都地区通过对接京津,避免在区际发展中形成更多的交易费用。在对接京津的发展模式下,环首都地区在经济发展中会更加主动,首都的影响力首先跨越“平谷—密云—怀柔—延庆—昌平—门头沟—房山—大兴—通州”一线渗透到“兴隆—昌平—丰宁—赤城—怀来—涿鹿—涞水—易县”,然后以同样的方式逐渐渗透到更远的地区,京津冀城市发展从而实现了真正的跨行政区划合作。在此期间,环首都地区在构建本区域产业结构的过程中,会发现和创造更多机会,环首都地区会有更多的县级行政单元,发展为依托首都经济辐射的中等城市。“对接京津”实现的不仅是经济的对接,还有文化的对接,发展模式的对接以及城市体系的对接。

[1]赵培红.城市周边区域跨行政区生态补偿机制探讨——以环京津贫困带为例[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21-25.

[2]孟祥林.“双核+双子”模式的京津保唐城市体系构建与对策分析[J].城市,2009,(4):33-40.

[3]孟祥林.京津冀金融一体化:以设立京津冀银行为切入点的思路分析[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6.

[4]孟祥林.对接京津思路下名牌“大保定”建设的出路分析[J].保定学院学报,2011,(5):1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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