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 李 迅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建筑业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着力用先进建造、材料、信息技术优化结构和服务模式。这是我国首次将绿色建筑发展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
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发展绿色建筑,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居住舒适性、健康性和安全性,不仅是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而且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发展绿色建筑面临极好的机遇。要抓住机遇,从规划、设计、技术、标准、法规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千万不能丧失机遇。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10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2015年起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节能示范住宅40万套。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了发改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全国各省市要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未通过审查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作为重点领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下的优先项目。
国务院2011年8月发布《“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发展绿色建筑的重点任务,即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具体要求:(1)明确“十二五”期间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2)研究出台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3)继续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鼓励地方制定更加严格的绿色建筑标准;(4)开展绿色建筑相关示范;(5)加快绿色建筑相关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力度;(6)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2年1月编制了《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期间发展绿色建筑的重点任务: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
科技部也下发了《“十二五”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制定了相应的目标:(一)绿色建筑共性关键技术研究:1.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技术研究;2.绿色建筑节能整装配套技术研究;3.绿色建筑室内外环境健康保障技术;4.村镇绿色建筑适宜技术研究与示范。(二)绿色建筑产业化推进技术研究与示范:1.绿色建造与施工关键技术研发;2.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研究;3.绿色建筑材料成套应用技术研究。(三)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和综合评价服务体系:1.绿色建筑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2.绿色建筑评价技术与标准研究;3.绿色建筑技术信息服务系统研究。
2012年5月,财政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引导更高水平绿色建筑建设。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支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上述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及城区绿色生态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能效测评等相关支出。
为响应中央的政策,全国各省市根据自身的特点,纷纷推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北京市拟在“十二五”时期建成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产业化施工的住宅达到当年建筑量的30%以上。北京市未来的工作重要和任务目标是将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在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海淀北部新区等组织绿色建筑园区的试点示范。绿色建筑由单体建筑向绿色园区扩展,重要功能园区和政府投资项目均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建筑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政府财政支付绿色建筑评审费用。北京市政府拟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在国家财政补贴标准上(财建[2012]167号)的50%。
上海市针对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发展已推出《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1000万平米绿色建筑建设目标。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二星级以上标识的绿色建筑,每平方米最高可补贴60元,单个项目最高可补贴600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明确2012年10%以上的保证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建造,并鼓励设计制造高星级保障性住房。同时,依托虹桥商务区等8个低碳实践区和7个低碳新城建设推进绿色建筑。
江苏省政府依据《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设立了“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每个区域补贴1500万元)”,要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新开工项目中,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其中50%的绿色建筑至少达到二星级。2011年度有11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政府补贴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为15、25、35元/平方米。
天津建交委发布了《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 天津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万平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米及 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新建城镇等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对 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监督、评价和认证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流程》、《关于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要求每个区市每年应有3个以上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对于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与10~20万元的补助。2012年目标完成50个标识项目。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我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计划,在“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建设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
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深圳地区设立绿色建筑奖励专项资金,对于获得较高等级绿色认证的项目,在招标政策、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府工程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社会工程50%达到,“十二五”期间建成2000万平米绿色建筑,保障型住宅全面推行绿色建筑。
内蒙古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一星、二星、三星级的绿色建筑,政府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费(150元/平米)的30%、70%、100%。
绿色建筑顺应社会的自然发展趋势,预计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在城镇化的浪潮中更显突出重要。
绿色建筑从单体向区域发展,从城市向村镇发展,从产品到产业发展。
北京、深圳、武汉等城市计划2013年开始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
一个基本判断是,“十三五”期间有可能实现一星级建筑变为强制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强制成为绿色建筑。
总之,中国的绿色建筑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并且速度在不断地加快。中央及各级政府对此予以极大地支持,十八大更加重视节能环保,推行绿色建筑乃大势所趋;我国绿色建筑技术选择以“因地制宜、经济适用”为基本原则;绿色建筑不一定高成本,绿色建筑需要更高的“智慧”,被动式方式是绿色建筑的大智慧。